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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瑞祥一年定开债券(519138)

海富通瑞祥一年定开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1 
 
海富通瑞祥 一 年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
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基 金管 理人 :海富 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 宁波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经 2016 年 7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1469 号文准予 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7 月 28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类型为契约 型、开放式。 本摘要 根据 基金合 同和 基金招 募说 明书编 写, 并经中 国证 监会 注册 。 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 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 回 时 , 所 得 或 会 高于或低于 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认购 (或申购) 本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 金 的 投资 价值 , 自主 做出 投 资决 策 。 基 金管 理人 提 醒 投 资人 基 金投 资的“ 买 者自 负” 原 则,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 后, 基金 运 营状 况与 基 金净 值变 化 引致 的投 资 风险 , 由 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基金 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份 额数 不得 达到或 超过基 金份 额总数 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 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2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 月28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7 年 12 月31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一、


基 金 管 理人 一 、基 金管理 人概 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花 园 石 桥 路 66 号 东 亚 银 行 金 融 大 厦 36-37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花 园 石 桥 路 66 号 东 亚 银 行 金 融 大 厦 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18 日 电话:021-38650999 联系人:吴晨莺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 法 国 巴 黎 资 产 管 理 BE 控股公司 49% 。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张 文 伟 先 生 , 董 事 长 , 硕 士 , 高 级 经 济 师 。 历任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铁道 支行行长 、 紫 荆 山 支 行 行 长 、 私 人 金 融 处 处 长 , 海 通 证 券 办 公 室 主 任 , 海 通 证 券投资 银行 总部副 总经 理,海 富通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副 总 经理 。2013 年 5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 任 志 强 先 生 , 总经理 , 硕 士 。 曾 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部总 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研 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经理 、投资总监、 副总经理,华宝兴业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董 事长 。2017 年 6 月加 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 杨 明先 生 , 董事, 管理 学学士。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新余支行科员, 交通银行 新余支行办公室科员、 证券业务部负责人、 证券业务部副主 任、 证券业务部主任,4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新余营业部总经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筹备负 责人、 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党 委组织部部长。 吴 淑 琨 先 生 , 董 事 , 管 理 学 博 士 。 历 任 南 京 大 学 副 教 授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私人 客户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 展部总经理。 Ligia Torres (陶 乐斯) 女士 , 董事, 法国与墨 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位, 曾任职 于东 方汇理 银行 、渣打 银行 和欧洲 联合 银行,1996 年 加入法 国巴黎 银行 集团工作,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法国 巴黎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区首席 执行官,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7 月 至今任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 Alexandre Werno( 韦 历山)先生, 董事,金融 硕士学位。2007 年9 月至2013 年 4 月 在 法 国 兴 业 投 资 银 行 全 球 市 场 部 任 执 行 董 事 、 中 国 业 务 开 发 负 责 人 职 务;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先后任华 宝 兴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 顾问、常务副总经理职务;2017 年11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亚太区战略合作总监。 郑 国 汉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经 济 学 硕 士 及 博 士 学 位 。 历 任 美 国 佛 罗 里 达 州 大 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系教授 及系主任和商学院副院长、商学院院长及经济系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岭南大学 校长。 Marc Bayot ( 巴约 特) 先生 , 独立董事,比利 时籍,布鲁塞尔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布鲁塞尔大学经济学荣誉教授,先锋投资(米兰及都柏林)独立副董事 长,Fundconnect 独立 董事长、Degroof 资产 管理 (布鲁塞尔) 独立董事和法国巴 黎银行 B Control SICAV 独立董事。 杨 国 平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硕 士 , 高 级 经 济 师 。 历 任 上 海 杨 树 浦 煤 气 厂 党 委 副书记、代书记,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办副主任,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党 委书记,现任大众交通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大众公用事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 馨先 生, 独立董事, 博士,教授。1984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厦门大学经济5 学院, 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副院长兼财政系主任、 院长。 现任厦门大学 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 础前 先生, 监事长, 经济学硕士, 高级经济师。 历任安徽省财政厅中企处 副主任科员, 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科长, 海通证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总经 理和财务总监。 Bruno Weil ( 魏海 诺) 先生 , 监事,法国籍, 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负 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 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巴 黎银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 俞 涛先 生, 监事 , 博士 ,CFA 。 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摩 根资产管理 (英国) 有限公司。 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 2012 年 11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与创新总监,2015 年 12 月起兼 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陈 虹女 士, 监事, 法学 士。 历任香港的近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律师, 工银 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海富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 总经理 。 奚 万 荣 先 生 , 督 察 长 , 经 济 学 硕 士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非 执 业 会 员 。 历 任海南 省建 行秀英 分行 会计主 管, 海通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内部审 计,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事、监察稽核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5 年 7 月起,任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 章 明女 士 ,副总经理 , 硕士。历任加拿大 BBCC Tech & Trade Int’l Inc 公司 高级财务经理、加拿 大 Future Electronics 公司产品专家,国信证 券业务经理和 副高级研究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作部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 月兼 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 陶 网 雄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硕 士 。 历 任 中 国 电 子 器 材 华 东 公 司 会 计 科 长 、 上 海中土 实业 发展公 司主 管会计 、海 通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财 务副经 理。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 年 4 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 财务部负责6 人,2006 年 4 月起任 财务总监 。2013 年 4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何 树 方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博 士 。 历 任 山 东 济 宁 市 财 政 贸 易 委 员 会 副 科 长 , 魁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 师、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 年 6 月加入海富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4 年 11 月起,任海富通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陈 轶 平 先 生 , 博士,CFA 。 持 有 基 金 从 业 人 员 资 格 证 书 。 历 任 Mariner Investment Group LLC 数 量金 融分 析师 、瑞银 企 业管 理( 上海 )有限 公 司固 定 收益交易组合研究支持部副董事,2011 年10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债券投资经理,基金经理、现金管理部副总监、债券基金部总监,现任固 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兼债券基金部总监。2013 年 8 月起任海富通货币基金经 理。2014 年8 月起兼任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2014 年11 月起兼任 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ETF 基金经理。2015 年12 月起兼任海富通 稳固收益债 券基金经理。2015 年 12 月至2017 年9 月兼任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 (LOF) 基金 经理。2016 年 4 月起 兼任海富通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起兼任海 富通富祥混合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起兼任海富通瑞丰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 理。2016 年8 月至2017 年11 月兼任海富通瑞 益债券基金经理。2016 年11 月起 兼任海富通美元债(QDII)基金经理。2017 年 1 月起兼任海富通上证周期产业 债 ETF 基金经理。2017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通 瑞利债券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起 兼任海富通富源债券和海富通瑞合纯债基金经理。2017 年 5 月起兼 任海富通富 睿混合基金 经理。2017 年 7 月起兼任海富通 欣悦混合、海富通瑞福一年定开债 券、 海富通瑞祥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张 靖爽 女士 , 硕士 。 历 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研究员。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10 月兼 任海富通双利债券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起 任海富通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16 年11 月起兼任海富通纯债债券基金经理。 2017 年8 月起兼任海富通瑞福一 年定开债券和海富通瑞祥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 任 志 强 , 总 经 理 ; 胡 光 涛 , 总 经 理 助 理 ; 王 智慧,总经理助理;孙海忠,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杜晓海,多资7 产策略投资部总监;王金祥, 研 究 副 总 监 ; 陈 甄 璞, 量 化 投 资 部 总 监 ; 陈 轶 平 , 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赵赫,年金权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总经 理担任。 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 托 管人 一 、 基 金 托 管 人 基 本 情 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成立时间:1997 年 4 月 10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249,828,401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2 】1432 号 三、


相 关 服 务机 构 一 、基 金份额 发售 机构 1、 场外 销售机 构 (1 )直 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花 园 石 桥 路 66 号 东 亚 银 行 金 融 大 厦 36-37 层























8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暴潇菡 电话:021-38650797、38650799 传真:021-33830160 、33830161





(2 ) 其他销售机构 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王超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 场内 销售 本基金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进行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 本基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二、登 记机 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赵亦清 三、出 具法 律意见 书的律 师事 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9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孙睿 、陈颖华 四、 审 计基金 财产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都晓燕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都晓燕 四、


基金的 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海富通瑞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 的 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 金 的 投资 目标


本基金 在严 格控制 风险 和 追求 基金资 产长 期稳定 的基 础上, 通过 积极主 动的 管理,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收益。


10 七 、 基 金 的 投 资方 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 (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资 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 含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货币 市场工具、同业存单、 银行存款( 包 括 协 议 存款 、 定 期 存 款 、 通 知 存款 和 其 他 银 行存款) ,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 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 证等。 因上述 原因 持有 的股票 和权证 等资 产, 本基金 将在其 可交 易之 日起的 10 个 交易日内卖出。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 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为 : 基 金 投 资 于 债 券 资 产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80% 。 但 应 开 放 期 流 动 性 需 要 , 为 保 护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 在 每 次 开 放 期 前 一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一 个 月 的 期 间 内 , 基 金 投 资 不 受 上 述 比 例 限 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 ,在封闭期 内,本 基金不受上述 5%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 金。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 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八、基金的投 资策 略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11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在 此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 素、 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 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 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 益进行动态跟踪 ,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2、债券组合投资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具体构造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 策略、类属配置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1)久期管理策略是根据对宏观经济环境、利率水平预期等因素,确定组 合的整体久期,有效控制基金资产风险。当预测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组 合的目标久期,预测利率水平降低时,适当延长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 (2)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在确定组合久期以后,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形态特 征进行利率期限结构管理,确定组合期限结构的分布方式,合理配置不同期限 品种的配置比例。通过合理期限安排,在长期、中期和短期 债券间进行动态调 整,在保持组合一定流动性的同时,可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价格变化中获 利。 (3)类属配置包括现金、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配置。在确定组合 久期和期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 确定各子类资产的配置权重,即确定债券、存款、回购以及现金等资产的比 例。类属配置主要根据各部分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 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3、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债券收益率可以分解为与其具有相同期限的无风险基准收益率加上反 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之和。信用利差收益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是该债券 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二是该信用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因此本基金分 别采用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和基于本身信用变化的策略: (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 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受宏观经济周期及市场供求两方面的影响较大,因此 本基金一方面通过分析经济周期及相关市场的变化,判断信用利差曲线的变 化,另一方面将分析债券市场的市场容量、市场形势预期、流动性等因素对信 用利差曲线的影响,综合各种因素确定信用债券总的投资比例及分行业投资比12 例。 (2)基于信用债信用变化策略 本基金主要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的信用水平变化、违约风险 及理论信用利差等。本基金信用评级体系将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着力分析 信用债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寻求足够的收益补偿。另外,评级体现将从动态 的角度,分析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 因素,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的变化。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 普遍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显著特点。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将着 力分析个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寻求足够的收益补偿,增加基金收益。本基金 管理人将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从动态的角度分析发行人的企业性 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 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在流动性风险控制,本基金会 将重点放在一级市场,并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 规模,严格防范流动性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 于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本 基 金 将 综 合 考 虑 市 场 利 率 、 发 行 条 款 、 支 持 资 产 的 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在严格控制风 险的基础上选择投资对象,追求稳定收益 。 6、杠杆投资策略 杠 杆 放 大 操 作 即 以 组 合 现 有 债 券 为 基 础 , 利 用 回 购 等 方 式 融 入 低 成 本 资 金,并购买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 回购利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 从而确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进行杠杆放大策略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信 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7、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由 于 可 转 换 债 券 兼 具 债 性 和 股 性 , 本 基 金 将 着 重 对 可 转 换 债 券 对 应 的 基 础 股票进行分析与研究。对于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将主要从三个方面的分析:数量 为主的价值分析、债股性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通过以上分析,力求选择债13 券价值有一定支撑、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并且发行人成长性良好的品种进行 投资。 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 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 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二 、投 资决策 依据 和程序 1、决策依据


(1)投资决策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投资决策是根据本基金产品的特征决定不同风险资产的配比;


(3) 投资 部策略 分析 师、股 票分 析师、 固定 收益分 析师 、定量 分析 师各自 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2、决策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 会 定期或不 定 期 就 投 资 管 理 业 务 的 重 大 问 题 进 行 讨 论 。 基 金 经 理 、 分 析 师 、 交 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 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决策流程如下: (1)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依据国 家有 关基金 投资 方面的 法律 和行业 管理 法规, 决定公司针对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所采取的对策;决定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 系统及做出必要的调整;对旗下基金重大投资的批准与授权等。 (2) 投资 部门负 责人 在公司 有关 规章制 度授 权范围 内, 对重大 投资 进行审 查批准;并且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组合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上,制定 各组合资产和行业配置的偏差度指标。 (3) 分析 师根据 宏观 经济、 货币 财政政 策、 行业发 展动 向和上 市公 司基本 面等进行分析,提出宏观策略意见、债券配置策略及行业配置意见。 (4) 定期 不定期 召开 部门例 会, 基金经 理们 在充分 听取 各分析 师意 见的基 础上,确立公司对市场、资产和行业的投资观点,该投资观点是指导各基金进 行资产和行业配置的依据。 (5) 基金经理在投资 部门负责人授权下,根据 部门例会所确定的资产/ 行业 配置策略以及偏差度指标,在充分听取策略分析师宏观配置意见、股票分析师14 行业配置意见及固定收益分析师的债券配置意见的基础上, 进 行 投 资 组 合 的 资 产及行业配置;之后,在债券分析师设定的债券池内,根据所管理组合的风险 收益特征和流动性特征,构建基金组合。 (6)基金经理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室进行交易。 (7 ) 风 险 管 理 部 负 责 对 投 资 组 合 进 行 事 前 、 事 中 、 事 后 的 风 险 评 估 与 控 制。 (8)风险管理部 负责完成内部基金业绩评估,并完成有关评价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 序做出调整。 九 、 基金的业 绩比 较 基 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为:中证全债指数 收益率。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 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 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 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 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 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 权 威 的 、 更 能 为 市 场 普 遍 接 受 的 业 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本基 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 及时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 基金的风 险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 风险及预期收益 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 基金,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属于 较低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15 十一、 基金的投资 组 合 报 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 年2 月22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报告期末”)。 1 报 告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87,941,880.00 95.58 其中:债券 387,941,880.00 95.5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 0.2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995,755.11 2.22 7 其他资产 7,923,977.66 1.95 8 合计 405,861,612.77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 投资组 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 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 组合 16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股 票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 债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211,905,880.00 66.7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9,855,000.00 28.30 6 中期票据 9,961,000.00 3.1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76,220,000.00 24.00 9 其他 - - 10 合计 387,941,880.00 122.18 5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债 券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280073 12 孝城投债 300,000 12,327,000.00 3.88 2 1280049 12 潭城建债 300,000 12,315,000.00 3.88 3 1280292 12 温国投债 300,000 12,210,000.00 3.85 4 1280496 12 宜城投债 300,000 12,141,000.00 3.82 5 1280047 12 郑新债 100,000 10,384,000.00 3.27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资 产支持 证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贵 金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权 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 期货交 易情 况说明 9.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股 指期货 持仓 和损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货 的投 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10.1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 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 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10.2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11.3 其 他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1,660.2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18 11.4 报 告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二


基 金 的 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一、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 增长 率① 净值 增长 率标 准差 ②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 年7 月28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7 年12 月 31 日 0.80% 0.04% -0.43% 0.05% 1.23% -0.01% 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 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 年7 月28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4 应收利息 7,912,317.3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923,977.66 19 注: 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28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 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 截止本报告 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十三


基 金 的 费用 和 税 收 一 、基 金费用 的种 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的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 照国 家有关 规定 和《基 金合 同》约 定, 可以在 基金 财产中 列支 的其他 费用。 二 、基 金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0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 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 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 致 的 财 务 数 据 , 自 动 在 月 初 5 个 工 作 日 内 、 按 照 指 定 的 账 户 路 径 进 行 资 金 支 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 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 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 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1%÷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 致 的 财 务 数 据 , 自 动 在 月 初 5 个 工 作 日 内 、 按 照 指 定 的 账 户 路 径 进 行 资 金 支 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 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8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 列入基 金费 用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因未 履行或 未完 全履行 义务 导致的 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 他根 据相关 法律 法规及 中国 证监会 的有 关规定 不得 列入基 金费 用的项21 目。 四 、基 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十四


对招募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说 明 海富通瑞祥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 《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本基金原招募 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1.对基金管理人概况进行了更新。 2. 更新了张文伟先生、 陶乐斯女士、陈轶平先生 、章明女士的简历 。 3. 增 加 了 任 志 强 先 生 、 吴 淑 琨 先 生 、Alexandre Werno( 韦 历 山) 先生、 张靖 爽女士的简历。 4.删除了黄正红先生 、黄金源先生的简历。 5.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 相关信息。 6.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信息。 三、“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1.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信息。 2.更新了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四、“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部分,更新了认购结束后募集的信息。 五、“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的 生 效 ” 部 分 , 对 基 金 合 同 的 生 效 日 进 行 了 更 新。 六、“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部分:更新了投资决策程序的相关信息, 并 根据2017年第四 季度报告,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相关数据截 止期为2017年12 月31日。 22 七、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更新了基 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17年12月31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