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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兴惠定期开放混合(003828)

鹏华兴惠定期开放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3月)查看PDF公告

 





















鹏 华 兴 惠 定 期 开 放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 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 经 2016 年 10 月 28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下发 的《 关于 准予 鹏华 兴惠定 期 开 放 灵 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注册 的 批复 》 证监 会 许 可[2016]2465 号 注册 , 进 行 募集 。 根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本基 金基金 合同 已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 正式 生效 ,基 金 管理人 于该 日 起正式 开始 对基 金财 产进 行运作 管理 。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 募说 明书的内容真实、准 确、 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 国证监会 注 册 , 但 中 国证 监 会 对 本基 金 募 集 的 注册 , 并 不 表明 其 对 本 基 金的 价 值 和 收益 作 出 实 质性 判断或 保证 ,也 不表 明投 资于本 基金 没有 风险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 金,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债 券型 基金,低 于股票 型基 金, 属于 证券 投资基 金里 中高 风险 、中 高预期 收益 的品 种。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 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市 场波 动 等 因 素 产 生 波 动, 投资 人 在 投 资 本 基 金 前 ,应 全 面 了 解本 基 金 的 产 品特 性 , 充 分考 虑 自 身 的 风险 承 受 能 力, 理 性 判 断市 场 , 并 承 担 基金 投 资 中 出现 的 各 类 风 险, 包 括 但 不限 于 : 系 统 性风 险 、 非 系统 性 风 险 、管 理风险 、流 动性 风险 、本 基金特 定风 险及 其他 风险 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预示 其未来表现,基金管 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 不构成对 本基金 表现 的保 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 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但不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利 , 也 不 保证 最 低 收 益 。基 金 管 理 人提 醒 投 资 人 基金 投 资 的 “买 者 自 负 ”原 则 , 在 投 资 人作 出 投 资 决策 后 , 基 金 运营 状 况 与 基金 净 值 变 化 引致 的 投 资 风险 , 由 投 资人 自 行 承 担 。 投资 有 风 险 ,投 资 人 在 投 资本 基 金 前 应认 真 阅 读 本 基金 的 招 募 说明 书 和 基 金合 同。 本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截 止日为 2018 年 1 月 24 日 ,有关 财务 数据 和净 值表 现截止 日 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未 经审计) 。 一、基 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 况 1 、名 称: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2 、住 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 华三 路 168 号 深圳 国际 商 会中 心 43 层 3 、设 立日 期:1998 年 12 月 22 日 4 、法 定代 表人 :何 如 5 、办 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 区福华 三 路 168 号 深圳 国 际商会 中 心 43 层 6 、电 话: (0755 )82021233








传真 :(0755 )82021155 7 、联 系人 :吕 奇志 8 、注 册资 本: 人民 币 1.5 亿元 9 、股 权结 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7,500 50% 意大利 欧利 盛资 本资 产管 理股份 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7,350 49% 深圳市 北融 信投 资发 展有 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成 员 何如先 生, 董事 长, 硕士 ,高级 会计 师, 国籍 :中 国。历 任中 国电 子器 件公 司深圳 公 司副总 会计 师兼 财务 处处 长、总 会计 师、 常务 副总 经理、 总经 理、 党委 书记 ,深圳 发展 银 行行长 助理 、副 行长 、党 委委员 、副 董事 长、 行长 、党委 副书 记, 现任 国信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司董 事长 、党 委书 记,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邓召明 先生 ,董 事, 经济 学博士 ,讲 师, 国籍 :中 国。历 任北 京理 工大 学管 理与经 济 学院讲 师、 中国 兵器 工业 总公司 主任 科员 、中 国证 监会处 长、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 经 理 、 中 国证 监 会 第六 、七 届 发 审 委委 员 , 现任 鹏华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总 裁、 党 总 支 书记 。 孙煜扬 先生 ,董 事, 经济 学博士 ,国 籍: 中国 。历 任贵州 省政 府经 济体 制改 革委员 会 主任科 员、 中共 深圳 市委 政策研 究室 副处 长、 深圳 证券结 算公 司常 务副 总经 理、深 圳证 券 交易所 首任 行政 总监 、香 港深业 (集 团) 有限 公司 助理总 经理 、香 港深 业控 股有限 公司 副 总经理 、中 国高 新技 术产 业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兼行 政总 裁、 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董事总 裁, 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国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公司 顾问 。 Massimo Mazzini 先 生, 董事, 经济 和商 学学 士。 国籍: 意大 利。 曾在 安达 信 (Arthur Andersen MBA ) 从事 风 险管 理和 资产 管理 工作, 历 任CA AIPG SGR 投资总 监、 CAAM AI SGR 及CA AIPG SGR 首 席执 行官 和投 资总 监 、东方 汇理 资产 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 (CAAM SGR )投 资副 总监 、农业 信贷 另类 投资 集团 (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 )国 际 执行委 员会 委员 、意 大利 欧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 股份 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投 资方 案部 投资 总 监、Epsilon 资 产管 理股 份公司 (Epsilon SGR )首 席执 行 官,欧 利盛 资本 股 份 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 )(卢 森堡 ) 首席执 行官 和总 经理 。现 任意大 利欧 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股 份公 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市 场及 业务 发展 总监。 Andrea Vismara 先 生, 董 事,法 学学 士, 律师 ,国 籍:意 大利 。曾 在意 大利 多家律 师 事务所 担任 律师 ,先 后在 法国农 业信 贷集 团(Credit Agricole Group ) 东方 汇理资 产管 理股份有 限公 司(CAAM SGR )法务 部、 产品 开发 部, 欧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 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治 理与股 权部 工作 ,现 在担 任意大 利欧 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股 份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董事 会秘 书兼 任企 业事务 部总 经理 ,欧 利盛 资本股 份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A. )(卢 森堡 )企 业服 务部 总经理 。 周中国 先生 ,董 事, 会计 学硕士 研究 生, 国籍 :中 国。曾 任深 圳市 华为 技术 有限公 司 定价中 心经 理助 理;2000 年7 月 起历 任国 信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资金 财务 总部 业务经 理、 外 派财务 经理 、高 级经 理、 总经理 助理 、副 总经 理、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人 力资源 总部 副 总经理 、资 金财 务总 部副 总经理 ;2015 年 6 月至 今 任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资金财 务总 部 总经理 。 史际春 先生 ,独 立董 事, 法学博 士, 国籍 :中 国。 历任安 徽大 学讲 师、 中国 人民大 学 副教授 ,现 任中 国人 民大 学法学 院教 授、 博士 生导 师,国 务院 特殊 津贴 专家 ,兼任 中国 法 学会经 济法 学研 究会 副会 长、北 京市 人大 常委 会和 法制委 员会 委员 。 张元先 生, 独立 董事 ,大 学本科 ,国 籍: 中国 。曾 任新疆 军区 干事 、秘 书、 编辑, 甘 肃省委 研究 室干 事、 副处 长、处 长、 副主 任, 中央 金融工 作委 员会 研究 室主 任,中 国银 监 会政策 法规 部( 研究 局) 主任( 局长 )等 职务 ;2005 年 6 月至2007 年 12 月 ,任中 央国 债 登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董 事长兼 党委 书记 ;2007 年12 月至 2010 年12 月, 任 中央国 债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监事 长兼党 委副 书记 。 高臻女 士, 独立 董事 ,工 商管理 硕士 ,国 籍: 中国 。曾任 中国 进出 口银 行副 处长, 负 责贷款 管理 和运 营, 项目 涉及制 造业 、能 源、 电信 、跨国 并购 ;2007 年加 入 曼达 林 投资 顾 问有限 公司 ,现 任曼 达林 投资顾 问有 限公 司执 行合 伙人。 2 、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黄俞先 生, 监事 会主 席, 研究生 学历 ,国 籍: 中国 。曾在 中农 信公 司、 正大 财务公 司 工作, 曾任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监事 ,现 任深圳 市北 融信 投资 发展 有限公 司董 事 长。 陈冰女 士, 监事 ,本 科学 历,国 籍: 中国 。曾 任国 信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资金 财务部 会 计、上 海营 业部 财务 科副 科长、 资金 财务 部财 务科 副经理 、资 金财 务部 资金 科经理 、资 金 财务部 主任 会计 师兼 科经 理、资 金财 务部 总经 理助 理、资 金财 务总 部副 总经 理等, 现任 国 信证券 资金 财务 总部 副总 经理兼 资金 运营 部总 经理 、融资 融券 部总 经理 。 SANDRO VESPRINI 先 生, 监事, 工商 管理 学士 ,国 籍:意 大利 。先 后在 米兰 军医院 出 纳部、 税务 师事 务所 、菲 亚特汽 车发 动机 和变 速器 平台管 控管 理团 队工 作、 圣保 罗 IMI 资 产管 理SGR 企业 经管 部、 圣保罗 财富 管理 企业 管控 部 工作 、曾 任欧 利盛 资本 资产管 理股 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财 务管 理和 投 资经理 ,现 任欧 利盛 资本 资产管 理股 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财务 负责 人 。 于丹女 士, 职工 监事 ,法 学硕士 ,国 籍: 中国 。历 任北京 市金 杜( 深圳) 律师 事务所 律 师;2011 年7 月加 盟鹏 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监察稽 核部 法务 主管 ,现 任监察 稽核 部 总经理 助理 。 郝文高 先生 ,职 工监 事, 大专学 历, 国籍 :中 国。 历任深 圳奥 尊电 脑有 限公 司证券 基 金事业 部副 经理 、招 商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事务 部总监 ;2011 年 7 月加 盟 鹏华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现任 登记 结算 部总经 理。 刘嵚先 生, 职工 监事 ,管 理学硕 士, 国籍 :中 国。 历任毕 马威 (中 国) 管理 顾问公 司 咨询顾 问,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北 京分 公司 副总 经理;2014 年 10 月 加入 鹏华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现任 首席 市场 官兼市 场发 展部 、北 京分 公司总 经理 。 3 、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况 何如先 生, 董事 长, 硕士 ,高级 会计 师, 国籍 :中 国。历 任中 国电 子器 件公 司深圳 公 司副总 会计 师兼 财务 处处 长、总 会计 师、 常务 副总 经理、 总经 理、 党委 书记 ,深圳 发展 银 行行长 助理 、副 行长 、党 委委员 、副 董事 长、 行长 、党委 副书 记, 现任 国信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司董 事长 、党 委书 记,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邓召明 先生 ,董 事, 总裁 ,经济 学博 士, 讲师 ,国 籍:中 国。 历任 北京 理工 大学管 理 与经济 学院 讲师 、中 国兵 器工业 总公 司主 任科 员、 中国证 监会 处长 、南 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副总 经理 、中 国证 监会 第六、 七届 发审 委委 员, 现任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裁 、党 总 支书记 。 高阳先 生, 副总 裁, 特许 金融分 析师 (CFA ) ,经 济 学硕士 ,国 籍: 中国 。历 任中国 国 际金融 有限 公司 经理 ,博 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博时 价值增 长基 金基 金经 理、 固定收 益部 总 经理、 基金 裕泽 基金 经理 、基金 裕隆 基金 经理 、股 票投 资 部总 经理 ,现 任鹏 华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副总 裁。 邢彪先 生, 副总 裁, 工商 管理硕 士、 法学 硕士 ,国 籍:中 国。 历任 中国 人民 大学校 办 科员, 中国 证监 会办 公厅 副处级 秘书 ,全 国社 保基 金理事 会证 券投 资部 处长 、股权 资产 部 (实业 投资 部) 副主 任, 并于 2014 年至2015 年期 间担任 中国 证监 会 第 16 届 主板发 审委 专 职委员 ,现 任鹏 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高鹏先 生, 副总 裁, 经济 学硕士 ,国 籍: 中国 。历 任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监察法 律 部监察 稽核 经理 ,鹏 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监察 稽核 部副总 经理 、监 察稽 核部 总经理 、职 工 监事、 督察 长, 现任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 司副 总裁 、电子 商务 部总 经理 。 苏波先 生, 副总 裁, 管理 学博士 ,国 籍: 中国 。历 任深圳 经济 特区 证券 公司 研究所 副 所长、 投资 部经 理,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渠 道服 务二部 总监 助理 ,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信 息技 术部 总经 理助 理,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裁 助理 、机 构理 财部 总经理 、职 工 监事, 现任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高永杰 先生 ,督 察长 ,法 学硕士 ,国 籍: 中国 。历 任中共 中央 办公 厅秘 书局 干部, 中 国 证 监 会 办公 厅 新 闻处 干部 、 秘 书 处副 处 级 秘书 、发 行 监 管 部副 处 长 、人 事教 育 部 副 处长 、 处长, 现任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督 察长 。 韩亚庆 先生 ,副 总 经 理, 经济学 硕士 。国 籍: 中国 。历任 国家 开发 银行 资金 局主任 科 员,全 国社 保基 金理 事会 投资部 副调 研员 ,南 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 收益 部基金 经理 、 固定收 益部 总监 ,现 任鹏 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裁、固 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固定收 益部 总 经理。 4 、本 基金 拟任 基金 经理 李韵怡 女士 ,国 籍中 国, 经济学 硕士 ,11 年 证券 基 金从业 经验 。曾 任职 于广 州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投资 管理 总部 ,先后 担任 研究 员、 交易 员和投 资经 理等 职务 ,从 事新股 及可 转 债申购 、定 增项 目等 工作 ;2015 年6 月 加盟 鹏华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从 事投 研工作 。2015 年07 月担 任鹏 华弘 益混 合 基 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 07 月至2017 年 02 月 担任 鹏华弘 信混 合 基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 07 月至2017 年 03 月 担任 鹏华弘 华混 合基 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 07 月至2017 年01 月担 任鹏 华弘和 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 07 月至 2017 年01 月 担任 鹏 华弘锐 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 07 月 担任 鹏华 弘鑫混 合基 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07 月担 任鹏华 弘实 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2016 年 06 月 担任 鹏华兴 泽定 期开 放混 合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6 年09 月担 任鹏 华兴 润定期 开放 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2016 年 09 月 担任 鹏华兴 实定 期开 放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 09 月 担任 鹏华 兴合 定 期开放 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 09 月担任 鹏华 兴安 定期 开放 混合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12 月担 任鹏 华弘 樽混 合 基金基 金经 理,2017 年01 月担 任鹏 华兴惠 定期 开放 混合 基金 基金经 理。 李韵 怡女 士具 备基金 从业 资 格。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管理 的其 他基金 情况 : 2015 年07 月担 任鹏 华弘 益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07 月至2017 年 02 月担 任鹏 华弘 信混 合基 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07 月至2017 年 03 月担 任鹏 华弘 华混 合基 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07 月至2017 年 01 月担 任鹏 华弘 和混 合基 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07 月至2017 年 01 月担 任鹏 华弘 锐混 合基 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07 月担 任鹏 华弘 鑫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07 月担 任鹏 华弘 实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06 月担 任鹏 华兴 泽定期 开放 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09 月担 任鹏 华兴 润定期 开放 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09 月担 任鹏 华兴 实定期 开放 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09 月担 任鹏 华兴 合定期 开放 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09 月担 任鹏 华兴 安定期 开放 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12 月担 任鹏 华弘 樽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本基金 历任 的基 金经 理: 无 5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情 况 邓召明 先生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总 裁、 党总支 书记 。 高阳先 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邢彪先 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高鹏先 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韩亚庆 先生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梁浩先 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研 究部 总经 理, 鹏华新 兴产 业混 合、 鹏华 研究精 选 混合基 金经 理。 赵强先 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资 产配 置与 基金 投资 部 FOF 投资 副总 监。 6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 亲属关 系。 二、基 金托管人 一、基 金托 管人 情况 1 、基 本情 况 名称: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 154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江 宁 路 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成立日 期:1988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207.74 亿元 托管部 门联 系人 :涂 尧木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2 、发 展概 况及 财务 状况 : 兴业银 行成 立于 1988 年 8 月,是 经国 务院 、中 国人 民银行 批准 成立 的首 批股 份制商 业 银行之 一, 总行 设在 福建 省福州 市,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 在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挂牌上 市( 股 票代码 :601166 ), 注册 资本 207.74 亿元 。自 开业 以来, 兴业 银行 始终 坚持 与客户 “同 发 展 、 共 成 长 ”和 “ 服 务 源自 真 诚 ” 的 经营 理 念 , 致力 于 为 客 户 提供 全 面 、 优质 、 高 效 的金 融服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兴 业 银 行 资 产 总 额 达 6.09 万 亿 元 ,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570.60 亿元 ,全 年实 现归 属于母 公司 股东 的净 利 润 538.50 亿 元。 3 、托 管业 务部 的部 门设 置 及员工 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 行设资产托管部,下 设综 合管理处、市场处、 委托 资产管理 处 、 科 技 支 持处 、 稽 核 监察 处 、 运 营 管理 及 产 品 研发 处 、 养 老 金管 理 中 心 等处 室 , 共 有员 工 100 余 人, 业务 岗位 人 员均具 有基 金从 业资 格 。 4 、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取 得基 金托管 资格 。基 金托 管业 务批准 文 号:证 监基 金字[2005]74 号。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兴业 银行 已托 管开 放式基 金 214 只,托 管基 金财 产规 模 7234.37 亿元 。 二、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风 险控制 制度 说明 1 、内 部控 制目 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 管业 务的法律法规、行业 监管 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 规定 ,守法经 营 、 规 范 运 作、 严 格 监 察, 确 保 业 务 的稳 健 运 行 ,保 证 基 金 资 产的 安 全 完 整, 确 保 有 关信 息的真 实、 准确 、完 整、 及时, 保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合 法权 益。 2 、内 部控 制组 织结 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 业务内 部风险控制组织结 构由兴 业银行风险管理部 、法律 与合规部、 审 计 部 、 资产 托 管 部内 设稽 核 监 察 处及 资 产 托管 部各 业 务 处 室共 同 组 成。 总行 风 险 管 理部 、 法 律 与 合 规 部、 审 计 部 对托 管 业 务 风 险控 制 工 作 进行 指 导 和 监 督; 资 产 托 管部 内 设 独 立、 专 职 的 稽 核 监察 处 , 配 备了 专 职 内 控 监督 人 员 负 责 托 管 业 务 的 内控 监 督 工 作, 具 有 独 立行 使监督 稽核 工作 职权 和能 力。各 业务 处室 在各 自职 责范围 内实 施具 体的 风险 控制措 施。 3 、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1)全 面性原 则:风 险控 制必须覆 盖基 金托管 部的 所有处室 和岗 位,渗 透各 项业务 过 程 和 业 务 环 节; 风 险 控 制责 任 应 落 实 到每 一 业 务 部门 和 业 务 岗 位, 每 位 员 工对 自 己 岗 位职 责范围 内的 风险 负责 。 (2)独 立性原 则:资 产托 管部设立 独立 的稽核 监察 处,该处 室保 持高度 的独 立性和 权 威性, 负责 对托 管业 务风 险控制 工作 进行 指导 和监 督。 (3)相 互制约 原则: 各处 室在内部 组织 结构的 设计 上要形成 一种 相互制 约的 机制, 建 立不同 岗位 之间 的制 衡体 系。 (4)定 性和定 量相结 合原 则:建立 完备 的风险 管理 指标体系 ,使 风险管 理更 具客观 性 和操作 性。 (5)防 火墙原 则:托 管部 自身财务 与基 金财务 严格 分开;托 管业 务日常 操作 部门与 行 政、研 发和 营销 等部 门严 格分离 。 (6)有 效性原 则。内 部控 制体系同 所处 的环境 相适 应,以合 理的 成本实 现内 控目标 , 内 部 制 度 的 制订 应 当 具 有前 瞻 性 , 并 应当 根 据 国 家政 策 、 法 律 及经 营 管 理 的需 要 , 适 时进 行 相 应 修 改 和完 善 ; 内 部控 制 应 当 具 有高 度 的 权 威性 , 任 何 人 不得 拥 有 不 受内 部 控 制 约束 的权力 ,内 部控 制存 在的 问题应 当能 够得 到及 时反 馈和纠 正; (7)审 慎性原 则。内 控与 风险管理 必须 以防范 风险 ,审慎经 营, 保证托 管资 产的安 全 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 “ 内控优先 ” 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 时,做 到先 期完 成相 关制 度建设 ; (8)责 任追究 原则。 各业 务环节都 应有 明确的 责任 人,并按 规定 对违反 制度 的直接 责 任人以 及对 负有 领导 责任 的主管 领导 进行 问责 。 4 、内 部控 制制 度及 措施 (1)制 度建设 :建立 了明 确的岗位 职责 、科学 的业 务流程、 详细 的操作 手册 、严格 的 人员行 为规 范等 一系 列规 章制度 。 (2) 建立 健全 的组 织管 理 结构: 前后 台分 离, 不同 部门、 岗位 相互 牵制 。 (3)风 险识别 与评估 :稽 核监察处 指导 业务处 室进 行风险识 别、 评估, 制定 并实施 风 险控制 措施 。 (4) 相对 独立 的业 务操 作 空间: 业务 操作 区相 对独 立,实 施门 禁管 理和 音像 监控。 (5)人 员管理 :进行 定期 的业务与 职业 道德培 训, 使员工树 立风 险防范 与控 制理念 , 并签订 承诺 书。 (6)应 急预案 :制定 完备 的《应急 预案 》,并 组织 员工定期 演练 ;建立 异地 灾备中心 , 保证业 务不 中断 。 三、基 金托 管人 对本 基金 管理人 进行 监督 的方 法和 程序 根据《基金法》、《 运作 办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 有关规定,基金托管 人对 基金的投 资 对 象 、 基 金资 产 的 投 资组 合 比 例 、 基金 投 资 禁 止行 为 、 基 金 参与 银 行 间 债券 市 场 的 信用 风 险 控 制 、 基金 投 资 银 行存 款 的 交 易 对手 是 否 符 合有 关 规 定 、 基金 资 产 的 核算 、 基 金 资产 净 值 的 计 算 、基 金 管 理 人报 酬 的 计 提 和支 付 、 基 金托 管 人 报 酬 的计 提 和 支 付、 基 金 费 用的 支 付 、 基 金 的申 购 与 赎 回、 基 金 收 益 分配 、 基 金 的融 资 条 件 等 行为 的 合 法 性、 合 规 性 进行 监督和 核查 。 基金托管人在日常为 基金 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 金清 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 ,对 基金管理 人发送 的投 资指 令、 基金 管理人 对各 基金 费 用 的提 取与开 支情 况进 行检 查监 督。 基金托管人每日按时 通过 托管业务系统,对各 基金 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 标进 行例行监 控 : 如 发 现 接近 法 律 法 规和 基 金 合 同 规定 的 控 制 比例 情 况 , 严 密监 视 , 及 时提 醒 基 金 管理 人 ; 发 现 违 规行 为 , 与 基金 管 理 人 进 行情 况 核 实 ,并 向 基 金 管 理人 发 出 书 面通 知 , 督 促其 纠正, 同时 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 管理 人有违反《基金法》 、《 运作办法》、基金合 同和 有关法律 法 规 规 定 的 行为 , 应 及 时以 书 面 形 式 通知 基 金 管 理人 限 期 纠 正 ,基 金 管 理 人收 到 通 知 后应 及 时 核 对 并 以书 面 形 式 对基 金 托 管 人 发出 回 函 。 在限 期 内 , 基 金托 管 人 有 权随 时 对 通 知事 项 进 行 复 查 ,督 促 基 金 管理 人 改 正 。 基金 管 理 人 对基 金 托 管 人 通知 的 违 规 事项 未 能 在 限期 内纠正 的, 基金 托管 人应 报告中 国证 监会 。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 管理 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 律法 规,或者违反基金合 同约 定的,应 当拒绝 执行 ,立 即通 知基 金管理 人并 及时 向中 国证 监会报 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 管理 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 生效 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法规 ,或者违 反基金 合同 约定 的, 应当 立即通 知基 金管 理人 并及 时向中 国证 监会 报告 。 三、相 关服务机构 一、基 金份 额销 售机 构 1 、直 销机 构 (1)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直销 中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 华三 路 168 号深 圳国 际 商会中 心 43 层 联系电 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 :吕 奇志 网址:www.phfund.com (2)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北京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甲 9 号金 融街 中 心南 楼 502 房 联系电 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 :张 圆圆 (3)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上海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花园 石桥 路 33 号花 旗集 团大 厦 801B 室 联系电 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 :李 化怡 (4)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武汉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武汉 市江 汉区 建设大 道 568 号新 世界 国 贸大 厦 I 座 1001 室 联系电 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 :祁 明兵 (5)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广州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华 夏 路 10 号 富力 中心 24 楼 07 单元 联系电 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 :周 樱 2 、其 他销 售机 构 (1) 银行 销售 机构 1 )江 苏江 南农 村商 业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和平中 路 413 号 办公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和平中 路 413 号 法定代 表人 :陆 向阳 联系人 :蒋 娇 客户服 务电 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2 )江 苏张 家港 农村 商业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张 家港 市人民 中 路 66 号 办公地 址: 江苏 省张 家港 市人民 中 路 66 号 法定代 表人 :季 颖 联系人 :朱 芳 客户服 务电 话:0512-96065 网址:www.zrcbank.com 3 )上 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金 煜 联系人 :汤 征程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4 )兴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154 号 中山 大厦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江 宁 路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联系人 :刘 玲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5 )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建红 联系人 :邓 炯鹏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中 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 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 8 号富 华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李 庆萍 联系人 :迟 卓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2) 证券 公司 销售 机构 1 )大 同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西 省大 同市 城区迎 宾 街 15 号桐 城中 央 21 层 办公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小店区 长治 路世 贸中 心 12 层 法定代 表人 :董 祥 联系人 :薛 津 客户服 务电 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2 )中 山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科技中 一路 西华 强高 新发 展大 楼 7 层、8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科技中 一路 西华 强高 新发 展大 楼 7 层、8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扬录 联系人 :罗 艺琳 客户服 务电 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 关法 律法规要求,根据实 情,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 销售本基 金或变 更上 述销 售机 构, 并及时 公告 。 二、登 记机 构 名称: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 三路 168 号深 圳国 际商 会 中心 43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办公室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 区福华 三 路 168 号 深圳 国 际商会 中 心 43 层 联系电 话: (0755 )82021106 传真: (0755 )82021165 负责人 :吴 群莉 三、出 具法 律意 见书 的律 师事务 所 名称: 广东 嘉得 信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深圳 市罗 湖区 笋岗 东路中 民时 代广 场 A 座 201 法定代 表人 :闵 齐双 办公室 地址 :深 圳市 罗湖 区笋岗 东路 中民 时代 广 场 A 座 201 联系电 话: (0755 )33391280 传真:0755-33033086 联系人 :闵 齐双 经办律 师: 闵齐 双、 刘中 良 四、会 计师 事务 所 名称: 毕马 威华 振会 计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 安街 1 号 东方 广场 东 2 座 办公 楼 8 层 法定代 表人 :邹 俊 办公室 地址 :北 京市 东城 区东长 安 街 1 号东 方广 场 东 2 座办 公楼 8 层 联系电 话:(755)2547 1000 传真:(755)8266 8930 联系人 :蔡 正轩 经办会 计师 :吴 钟鸣 、胡 悦 四、基 金的名称 本基金 名称 :鹏 华兴 惠定 期开放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五、基 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契约型 开放 式, 混合 型基 金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 式运 作,即采用封闭运作 和开 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 式。 本基金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含) 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 束之 日次日(含)起 6 个月 的 期间封闭运作, 不办理 申购 与赎 回业 务, 也不上 市交 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 之后 第一个工作日(含) 起进 入开放期,每个开放 期原 则上不少 于 五 个 工 作 日、 不 超 过 二十 个 工 作 日 ,开 放 期 的 具体 时 间 以 基 金管 理 人 届 时公 告 为 准 。如 发 生 不 可 抗力 或 其 他情 形致 使 基 金 无法 按 时 开放 或需 依 据 基 金合 同 暂 停申 购与 赎 回 业 务的 , 基金管 理人 有权 合理 调整 申购或 赎回 业务 的办 理期 间并予 以公 告。 六、基 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 ,通过定期开放的形 式保 持适度流动性,力求 取得 超越基金 业绩比 较基 准的 收益 。 七、基 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具有 良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具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的股 票( 包 含 中 小 板 、 创 业 板及 其 他 经 中国 证 监 会 核 准上 市 的 股 票) 、 债 券 ( 含国 债 、 金 融债 、 企 业 债、 公 司 债 、 央 行票 据 、 地 方政 府 债 、 中 期票 据 、 短 期融 资 券 、 超 短期 融 资 券 、次 级 债 、 可转 换 债 券 、 可交 换 债 券、 中小 企 业 私 募债 等 ) 、货 币市 场 工 具 (包 含 同 业存 单) 、 债 券 回购 、 权 证 、 资 产 支持 证 券 以 及法 律 法 规 或 中国 证 监 会 允许 基 金 投 资 的其 他 金 融 工具 ( 但 须 符合 中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 程序后,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基 金 的投 资组 合比 例为 :封 闭 期 内 ,股 票资 产占 基金 资 产的 比例为 0% -100% ; 开放 期内, 股票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的比 例 为 0% -95% ,现 金或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的 投 资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5% 。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 例要 求有变更的,以变更 后的 比例为准,本基金的 投资 范围会做 相应调 整。 八、基 金的投资策略 1 、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通 过跟 踪考 量通 常的宏 观经 济变 量( 包 括 GDP 增 长率 、CPI 走势、M2 的绝 对 水 平 和 增 长率 、 利 率 水平 与 走 势 等 )以 及 各 项 国家 政 策 ( 包 括财 政 、 税 收、 货 币 、 汇率 政 策 等 ) , 并结 合 美 林 时钟 等 科 学 严 谨的 资 产 配 置模 型 , 动 态 评估 不 同 资 产大 类 在 不 同时 期 的 投 资 价值 及 其 风险 收益 特 征 , 在股 票 、 债券 和货 币 等 资 产间 进 行 大类 资产 的 灵 活 配置 。 2 、股 票投 资策 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 及自 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 挖掘 优质的上市公司,严 选其 中安全边 际 较 高 的 个 股构 建 投 资 组合 : 自 上 而 下地 分 析 行 业的 增 长 前 景 、行 业 结 构 、商 业 模 式 、竞 争 要 素 等 分 析把 握 其 投 资机 会 ; 自 下 而上 地 评 判 企业 的 产 品 、 核心 竞 争 力 、管 理 层 、 治理 结构等 ;并 结合 企业 基本 面和估 值水 平进 行综 合的 研判, 严选 安全 边际 较高 的个股 。 (1) 自上 而下 的行 业遴 选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 进行 行业遴选,重点关注 行业 增长前景、行业利润 前景 和行业成 功 要 素 。 对 行业 增 长 前 景, 主 要 分 析 行业 的 外 部 发展 环 境 、 行 业的 生 命 周 期以 及 行 业 波动 与 经 济 周 期 的关 系 等 ; 对行 业 利 润 前 景, 主 要 分 析行 业 结 构 , 特别 是 业 内 竞争 的 方 式 、业 内 竞 争 的 激 烈程 度 、 以 及业 内 厂 商 的 谈判 能 力 等 。基 于 对 行 业 结构 的 分 析 形成 对 业 内 竞争 的关键 成功 要素 的判 断, 为预测 企业 经营 环境 的变 化建立 起扎 实的 基础 。 (2) 自下 而上 的个 股选 择 本基金主要从两方面 进行 自下而上的 个 股 选 择: 一方 面 是 竞 争 力 分 析 ,通 过对 公 司 竞 争 策 略 和 核 心竞 争 力 的 分析 , 选 择 具 有可 持 续 竞 争优 势 的 上 市 公司 或 未 来 具有 广 阔 成 长空 间 的 公 司 。 就公 司 竞 争 策略 , 基 于 行 业分 析 的 结 果判 断 策 略 的 有效 性 、 策 略的 实 施 支 持和 策 略 的 执 行 成果 ; 就 核 心竞 争 力 , 分 析公 司 的 现 有核 心 竞 争 力 ,并 判 断 公 司能 否 利 用 现有 的资源 、能 力和 定位 取得 可持续 竞争 优势 。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 析, 在国内监管体系落后 、公 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 基础 上,上市 公 司 的 命 运对 管 理 团队 的依 赖 度 大 大增 加 。 本基 金将 着 重 考 察公 司 的 管理 层以 及 管 理 制度 。 (3) 综合 研判 本基金在自上而下和 自下 而上的基础上,结合 估值 分析,严选安全边际 较高 的个股。 通 过 对 估 值 方法 的 选 择 和估 值 倍 数 的 比较 , 选 择 股价 相 对 低 估 的股 票 。 就 估值 方 法 而 言,基 于 行 业 的 特 点 确 定 对 股 价 最 有 影 响 力 的 关 键 估 值 方 法 ( 包 括 PE 、PEG 、PB 、PS 、 EV/EBITDA 等) ;就 估值 倍数而 言, 通过 业内 比较 、历史 比较 和增 长性 分析 ,确定 具有 上 升基础 的股 价水 平。 3 、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 取久 期策略、收益率曲线 策略 、骑乘策略、息差策 略、 个券选择 策 略 、 信 用策 略 、 中小 企业 私 募 债 投资 策 略 等积 极投 资 策 略 ,灵 活 地 调整 组合 的 券 种 搭配 , 精选安 全边 际较 高的 个券 。 (1) 久期 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 的重 要考量因素,本基金 将采 用以“目标久期”为 中心 、自上而 下的组 合久 期管 理策 略。 (2) 收益 率曲 线策 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 化是 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 一个 重要依据,本基金将 据此 调整组合 长、中 、短 期债 券的 搭配 ,并进 行动 态调 整。 (3) 骑乘 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于收 益率 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 进行 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 ,以 达到增强 组合的 持有 期收 益的 目的 。 (4) 息差 策略 本基金 将采 用息 差策 略, 以达到 更好 地利 用杠 杆放 大债券 投资 的收 益的 目的 。 (5) 个券 选择 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个 债券到 期收益率相对于市 场收益 率曲线的偏离程度 ,结合 信用等级、 流 动 性 、 选 择权 条 款 、 税赋 特 点 等 因 素, 确 定 其 投资 价 值 , 选 择定 价 合 理 或价 值 被 低 估的 债券进 行投 资。 (6) 信用 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 适度 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 用溢 价,根据内、外部信 用评 级结果, 结 合 对 类 似 债券 信 用 利 差的 分 析 以 及 对未 来 信 用 利差 走 势 的 判 断, 选 择 信 用利 差 被 高 估、 未来信 用利 差可 能下 降的 信用债 进行 投资 。 (7)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投 资 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 行人 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 ,与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 销券 商紧密合 作 , 合 理 合 规合 格 地 进 行中 小 企 业 私 募债 券 投 资 。本 基 金 在 投 资过 程 中 密 切监 控 债 券 信用 等级或 发行 人信 用等 级变 化情况 ,力 求规 避可 能存 在的债 券违 约, 并获 取超 额收益 。 4 、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 略资 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 置进 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 资组 合管理, 并 根 据 信 用 风险 、 利 率 风险 和 流 动 性 风险 变 化 积 极调 整 投 资 策 略, 严 格 遵 守法 律 法 规 和基 金合同 的约 定, 在保 证本 金安全 和基 金资 产流 动性 的基础 上获 得稳 定收 益。 5 、权 证投 资策 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 的证 券基本面的研究,并 结合 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 挖掘 策略、价 差策略 、双 向权 证策 略等 寻求权 证的 合理 估值 水平 ,追求 稳定 的当 期收 益。 九、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 收益 率×30%+ 中 证全 债指 数收 益率 ×70% 沪深 300 指数选样科学 客 观,行业代表性好,流动 性高,抗操纵性强,是目 前市场上 较 有 影 响 力 的股 票 投 资 业绩 比 较 基 准 。而 中 证 全 债指 数 能 够 较 好的 反 映 债 券市 场 变 动 的全 貌 , 适 合 作 为本 基 金 债 券投 资 的 比 较 基准 。 基 于 本基 金 的 投 资 范围 和 投 资 比例 限 制 , 选用 上述业 绩比 较基 准能 够忠 实反映 本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如果今 后 法 律 法 规 发生 变化 , 或 者 有 更 权 威 的、 更能 为 市 场 普 遍 接 受 的业 绩比 较 基 准 推 出 , 或 者 是市 场 上 出 现更 加 适 合 用 于本 基 金 的 业绩 比 较 基 准 的指 数 时 , 本基 金 管 理 人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协商 一 致 后 可以 在 报 中 国 证监 会 备 案 以后 变 更 业 绩 比较 基 准 并 及时 公 告 , 但不 需要召 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十、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 金, 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 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型基 金,低于 股票型 基金 ,属 于证 券投 资基金 中中 高风 险、 中高 预期收 益的 品种 。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重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基金托 管人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复核 了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净 值表现 和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 在虚假 记载 、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10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97,386,272.26


28.90


其中: 股票 97,386,272.26


28.90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220,138,000.00


65.32


其中: 债券 220,138,000.00


65.32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6,271,033.56


4.83


8


其他资 产 3,216,348.92


0.95


9


合计 337,011,654.74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 类 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3,246,804.00


0.97


C


制造业 40,889,321.98


12.23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应业 115,281.20


0.03


E


建筑业 860,052.32


0.26


F


批发和 零售 业 4,577,889.60


1.37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849,284.76


0.25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业 3,464,116.00


1.04


J


金融业 33,903,234.40


10.14


K


房地产 业 5,852,280.00


1.75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2,915,808.00


0.87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712,200.00


0.21


S


综合 -


-


合计 97,386,272.26


29.12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 类 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 资组 合 注:无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 明细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80,000


5,598,400.00


1.67


2


603517


绝味食 品 115,000


4,533,300.00


1.36


3


601398


工商银 行 665,000


4,123,000.00


1.23


4


600201


生物股 份 123,620


3,923,698.80


1.17


5


601336


新华保 险 50,000


3,510,000.00


1.05


6


600036


招商银 行 119,000


3,453,380.00


1.03


7


601688


华泰证 券 185,000


3,193,100.00


0.95


8


002624


完美世 界 94,000


3,145,240.00


0.94


9


600048


保利地 产 214,800


3,039,420.00


0.91


10


601888


中国国 旅 67,200


2,915,808.00


0.87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0.00


2


央行票 据 -


0.00


3


金融债 券 9,726,000.00


2.91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0.00


4


企业债 券 121,222,000.00


36.2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40,199,000.00


12.02


6


中期票 据 -


0.00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0.00


8


同业存 单 48,991,000.00


14.65


9


其他 -


0.00


10


合计 220,138,000.00


65.83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11760066


17 科伦 SCP004


200,000


20,096,000.00


6.01


2


136087


15 保利 01


200,000


19,634,000.00


5.87


3


143048


17 兵器 01


200,000


19,568,000.00


5.85


4


136519


16 陆嘴 01


200,000


19,336,000.00


5.78


5


136732


16 穗建 05


200,000


19,232,000.00


5.75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 投资明细 注:无 。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 资明 细 注:无 。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注:无 。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 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股指 期货 投资。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 货 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未 包含 股指 期货 投资 。 10 、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 政 策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 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 评 价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 11 、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中本期 没有 发行 主体 被 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的、 或在 报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证 券。 (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70,438.0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145,910.8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216,348.92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 于 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明细 注:无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 票 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无 。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的 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数 字分 项之 和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 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 证基金一 定 盈 利 。 基 金的 过 往 业 绩并 不 代 表 其 未来 表 现 。 投资 有 风 险 , 投资 人 在 做 出投 资 决 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基金合 同生 效以 来的 投资 业绩及 其与 同期 基准 的比 较如下 表所 示: 净值增 长率 1 净值增 长率 标准 差2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3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4 1-3 2-4 2017 年01 月 25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9.07% 0.20% 5.42% 0.20% 3.65% 0.00%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基 金合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关 的会 计师费 、律 师费、仲 裁费 、诉讼 费和 认证费 以 及实现 债权 的费 用; 5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7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 、基 金相 关账 户的 开户 和 维护费 用; 9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 基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 基 金 的管 理 费按 前 一日基 金 资 产净 值 的 0.70% 年费 率 计 提。 管 理费 的 计算方 法 如 下: H =E× 0.7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 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次 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 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节 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日 期顺 延。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 基 金 的 托管 费 按前 一 日基 金 资 产 净值 的 0.10% 的年 费 率 计 提。 托 管费 的 计算 方 法 如 下: H =E× 0.10%÷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 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次 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 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 第 3 -9 项费 用”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与 基金 销售 有关 的费 用 1 、申 购费 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 台申 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 此之 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 差别 的申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 老基 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 计划 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 运营 收益形成 的 补 充 养 老 基金 等 , 包 括全 国 社 会 保 障基 金 、 可 以投 资 基 金 的 地方 社 会 保 障基 金 、 企 业年 金 单 一 计 划 以及 集 合 计 划。 如 将 来 出 现经 养 老 基 金监 管 部 门 认 可的 新 的 养 老基 金 类 型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在招 募 说 明 书更 新 时 或 发 布临 时 公 告 将其 纳 入 养 老 金客 户 范 围 ,并 按 规 定 向中 国证监 会备 案。 非养 老金 客户指 除养 老金 客户 外的 其他投 资人 。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 直销柜 台申购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 养老金客户适用下 表特定 申购费率, 其他投 资人 申购 本基 金基 金份额 的适 用下 表一 般申 购费率 : 申购金 额 M (元 ) 一般申 购费 率 特定申 购费 率 M<1000 万 0.8% 0.32% M≥ 100 0 万 每笔 1000 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 在投 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 收取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 如果 有多笔申 购,适 用费 率按 单笔 分别 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 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 售、登记 等各项 费用 。 2 、赎 回费 率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如 下表 所示: 持有年 限(Y ) 赎回费 率 Y <6 个月 1.50% Y ≥ 6 个月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 金份额时 收取。 赎回 费总 额 的 100% 计入基 金财 产。 四、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五、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 税收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 ,基金管理人或者其 他扣 缴义务人 按照国 家有 关税 收征 收的 规定代 扣代 缴。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 资基金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证 券 投资 基 金 销 售 管理 办 法 》 、《 证 券 投 资 基金 信 息 披 露管 理 办 法 》及 其 它 有 关 法 律法 规 的 规 定, 结 合 本 基 金管 理 人 对 本基 金 实 施 的 投资 管 理 活 动, 对 本 基 金管 理人原 公告 的本 基金 招募 说明书 进行 了更 新, 主要 更新的 内容 如下 : 1 、在 “重 要提 示” 部分 明 确了更 新招 募说 明书 内容 的截止 日期 和有 关财 务数 据的截 止 日期。 2 、在 “第 三部 分基 金管 理 人”部 分内 容进 行了 更新 。 3 、在 “第 四部 分基 金托 管 人”部 分内 容进 行了 更新 。 4 、在 “第 八部 分基 金份 额 的申购 与赎 回” 部分 内容 进行了 更新 。 5 、在 “第 九部 分基 金投 资 ”部分 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6 、在 “第 十部 分基 金业 绩 ”部分 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7 、在 “第 二十 一部 分对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 服务 ”部 分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8 、在 “第 二十 二部 分其 他 披露事 项” 部分 内容 进行 了更新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8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