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易方达现金增利C(005097)

易方达现金增利C:关于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在网上直销系统暂停C类基金份额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 易 方达 现金 增利 货币 市场 基 金 C 类 基金 份 额 开 放 日 常 申 购 、
赎 回、 转换 和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及 在 网 上直 销系 统 暂停 C 类基 金
份 额大 额申 购、 大额 转换 转入 业务 的公 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8 年 3 月 8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现金增利 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6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2 月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易方达现金增利货 币市 场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 以 下 简 称 “ 《 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3 月9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3 月9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 年3 月9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 年3 月9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 年3 月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现金增利
货币A 
易方达现金增利
货币B 
易方达现金增利
货币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620 000621 005097 
该 分 级 基 金 是 否 开 放 申 购 、 赎 -- -- 是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该 分 级 基 金 是 否 暂 停 大 额 申
购、大额 转换转入 
-- -- 是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限 制 申 购 金 额
(单位: 元) 
-- -- 50,000.00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限 制 转 换 转 入
金额(单位: 元) 
-- -- 50,000.00 
暂 停 相 关 业 务 的 起 始 日 、 金 额
及原因说明 
暂停大额申购起
始日 
2018 年3 月9 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
入起始日 
2018 年3 月9 日 
暂停大额申购 、
大额转换转入的
原因说明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注: (1) 易 方达现 金增利 货币 市场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自 2018 年3
月 8 日 起增设C 类基金份 额, 并 自 2018 年 3 月 9 日 起仅 在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以下简 称 “ 本公司 ”) 网上直 销系 统 开放 C 类基 金份额 的申购 、赎 回、
转换 和 定期定 额投 资 业务 。 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后,本基金 包括 A 类基 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 和C 类基金份额 。 其中A 类基金份额已于 2015 年3 月12 日开放日常
申购、 赎回、 转换 和定 期定额投资 业务;B 类基金份额已于 2015 年3 月12 日开
放日常申购、赎回 和 转换业务,并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开放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 。
详见于2015 年3 月 11 日刊登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现金增利
货币市场 基金开 放日常 申购、赎 回、转 换和定 期定额投 资业务 的公告 》和 2017
年 7 月 18 日刊登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
金B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 ) 自2018 年 3 月9 日起,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 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暂
停大额申购、 大额转换转入业务。 即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
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应超过 5 万元(含) 。 
(3 )温 馨提示 :在本 公司 网上 直销系 统 仍然 仅接受个 人客户 单日单 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 ( 含定期定额投资及 转换转入)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或 B 类基金份
额 不超过 1000 万元(含) 的申请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 在本公
司官方 网站 (www.efunds.com.cn )仍然 暂 停 机构客 户的 申购、 转换 转入业 务,
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申购、 转换转入业
务仍然 仅接受单笔交易金额超过 2000 万元( 含)的申请,但本基金有权根据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类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 
2. 日 常申购 、赎 回 、 转换 和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的 办理 时间 
(1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 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 的
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 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销售机构可在上述范围
内规定具体的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
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
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 《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 C 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或者 定期定额投资 。 投资者在 《基金合同 》 约定
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 转换或定 期定额投资申请且 注册 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 视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 。 
3. 日 常申购 业务 
3.1 申购金 额限 制 
(1 )投 资者通 过非直 销销售机 构或本 公司网 上直销系 统首次 申购和 追加申
购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不进行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
首次申购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 万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
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 )当 期分配 的基金 收益结转 为基金 份额或 采用定期 定额投 资计划 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规 定 全 部 份 额 和 某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单 个 投 资 人 累 计 持 有
的基金份额上限、 当日申 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必须在开始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规 定 本 基 金 的 总 规 模 限 额 , 以 及 全 部 份 额 和 某 类 基 金
份额的当日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必须在开始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在 不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的 情 况 下 , 调 整 上 述 规 定 申 购 金 额 的
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 率 
(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 《基金合同 》另有约定外,本基金 C 类 基金份
额 不收取申购费用。 
(2 )基 金管理 人可以 在不违反 法律法 规规定 及《基金 合同》 约定的 情况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或针对特
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3 其他与 申购 相关的事 项 
(1 )本基金 C 类基金 份额 采用“金额申购 ”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
额净值1.00 元,计算公式:申购份额=申购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 
(2 )本基金 C 类基金 份额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市场临时停止交易。 
4)基金 管理人 接受某 笔或某些 申购申 请可能 会影响或 损害现 有基金 份额持
有人利益时。 
5)基金 资产规 模过大 ,使基金 管理人 无法找 到合适的 投资品 种,或 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一 笔新的 申购申 请被确认 成功, 使本基 金总规模 超过基 金管理 人规定
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 或使本基金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
购金额上限时; 或该 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 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
时;或该 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 投资者 当日申购金额上限时。 
7)为保 护基金 份额持 有人的合 法权益 ,基金 管理人可 以依照 相关法 律法规
以及 《基金合同 》 的约定, 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
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8)基金 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登记机 构、销 售机构、 支付结 算机构 等因异
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 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 基金登记系统、 基金会计系
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9)当影 子定价 法确定 的基金资 产净值 与摊余 成本法计 算的基 金资产 净值的
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 
10)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 日 常赎回 业务 
4.1 赎回份 额限 制 
(1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不对单
笔最低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进行限制。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各销售机
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 )基 金管理 人可在 不违反法 律法规 的情况 下,调整 上述规 定赎回 份额的
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 率 
(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 《基金合同 》另有约定外,本基金 C 类 基金份
额 不收取赎回费用。 
(2 )强制赎回费用 
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 期的其 他金融 工具占基 金资产 净值的 比例合计 低于 5% 且偏 离度为负的
情形时, 对当日 单个基 金份额持 有人申 请赎回 基金份额 超过基 金总份 额 1%以上
的赎回申请(指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
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
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3 )基 金管理 人可以 在不违反 法律法 规规定 及《基金 合同》 约定的 情况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 促销
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或针对特
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3 其他与 赎回 相关的事 项 
(1 )本基金 C 类基金 份额 采用“份额赎回 ”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
额净值1.00 元。赎回金额的确定分两种情况处理: 
1)部分赎回 
投资者部分赎回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时,如 该类基金份额其未付收益为正,
或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的该类基金份额按照 1.00 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足
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该类基金份额未付收益负值时, 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
金额=赎回份额 ×1.00 。 
投资者部分赎回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时, 如其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的该类基
金份额按照 1.00 元人 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未付收益负值时,则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该类基金份额当前未付收益。 
2)全部赎回 
投资者在全部赎回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 时, 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的该类
基金份额未付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 赎回金额包括赎回份
额和未付收益两部分,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 该份额对
应的未付收益。 
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 ) 发 生 下 列 情 形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暂 停 接 受 投资者的 赎 回 申 请 或 延 缓 支
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 《基金合同 》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市场临时 停止交易。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 )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登记机构、销 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 等因异
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 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 基金登记系统、 基金会计系
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6 )本基金的资产组合 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 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 继续接
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7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 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 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负
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 日 常转换 业务 
5.1 转换费 率 
(1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 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
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 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仅限
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财富快
线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 易
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和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
场基金) 或者短期理财基金转出时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 (转出基金为易方达月月
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 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易方达掌
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 为转出基金赎
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 
(2 )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 基金时 ,从申 购费用低 的基金 向申购 费用高的 基金转 换时, 每次收
取申购补差费用; 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 不收取申购
补差费用 (注: 对通过 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 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
较标准) 。申购 补差费 用按照转 换金额 对应的 转出基金 与转入 基金的 申购费率差
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 费 率 的 差 异 情 况 而 定 。 
3)转出 基金时 ,如涉 及的转出 基金有 赎回费 用,收取 该基金 的赎回 费用。
收取的赎回费按照 各基金的《 基金合同》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及最新的相关公
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 )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 C 类基金 份额 为转出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本基金赎回费率为 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 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 0-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20%; 
转换金额 100 万(含)-5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16%; 
转换金额 500 万(含)-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10%;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按笔收取,1000 元/笔。 
ii 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 0-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2.00%; 
转换金额 100 万(含)-5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60%; 
转换金额 500 万(含)-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00%;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按笔收取,1000 元/笔。 
2)当本基金 C 类基金 份额 为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为转出基金时: 
① 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
费率如下 : 持有期限 0-364 (含)天,赎回费率为 0.50%; 
持有期限 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 0.25%; 
持有期限 730(含)天以上,赎回费率为 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为 0。 
注: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 网上直销系统进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和本公司旗下
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非特定投资群体)持有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持
有100 天, 现欲转换为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假设转出基金
T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 1.00 元,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T 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 1.020 元,1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 待支付收益为
100.10 元, 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 0, 申购补差费率为 2.00%。 转换份额计算
如下: 
转换金额= 转 出 基 金 申 请 份 额 × 转 出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000×1.00=10,000.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10,000.00×0.00=0.00 元 
申购补差 费=( 转换金 额-转出 基金赎 回费) ×申购补 差费率 ÷(1 +申购补
差费率)=(10,000.00-0.00)×2.00%÷(1+2.00%)=196.08 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00+196.08=196.08 元 
转入金额= 转 换 金 额- 转换费+100.10=10,000.00-196.08+100.10=9,904.02
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9,904.02÷1.020=9,709.82 份 
5.2 其他与 转换 相关的事 项 
(1 )可转换基金 
易方达平 稳增 长证券 投 资基金、 易方 达策略 成 长证券投 资基金 、易 方 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
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
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
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科翔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资源行业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双
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双月利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 场基金、 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兴成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纯
债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增金宝
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 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经济灵活 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收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常
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
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恒久添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
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瑞财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
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景添利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 7-10 年期国开 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丰和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天天发货
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安盈
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丰
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 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债 3-5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富 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
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国企改革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易方达
大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沪深 300 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现代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量化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
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 )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 金 C 类基金 份额与易 方达 旗下其 它 开放式基 金之 间转换 业 务的投
资者需到 同时销售 拟转 出和转入 两只基 金的同 一销售机 构办理 基金的 转换业务 。
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注: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开放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 的转换业务。 其他销售机
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 )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 转换是 指基金 份额持有 人按照 《基金 合同》和 基金管 理人届 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2)基金 转换只 能在同 一销售机 构进行 。 转换 的两只基 金必须 都是该 销售机
构 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 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同一基金不同份额 类别之间不可进行相互转换,除非基金管理人公告开通。 
3)基金 转换以 份额为 单位进行 申请。 投资者 可以发起 多次基 金转换 业务,
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 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
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 转换后 ,转入 的基金份 额的持 有期将 自转入的 基金份 额被确 认之日
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 份额持 有人可 将其全部 或部分 基金份 额转换成 另一只 基金,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 份( 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 该类基
金 份额余额不足 1 份, 则必须一次性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 ;若某笔转换导致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 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时, 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
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 的余额)超过 前一开放 日的基 金总份 额的 10%, 即认为 是发 生了巨额赎
回。 发生巨额赎回时, 基金转换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 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决定全额转换转出或部分转换转出, 并且对于基金转
换转出和 基金赎 回,将 采取相同 的比例 确认( 除另有公 告外) ;在转 换转出申请
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换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 者办理 基金转 换业务时 ,转出 方的基 金必须处 于可赎 回状态 ,转入
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 业务遵 循 “先 进先出 ” 的业务 规则, 即份额注 册日期 在前的 先转换
出, 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如果转换申请当日, 同时有 赎回申请的情况
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
照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的规定。 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 T 日申请基金转 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工作日为 投资者
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 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 一般情况下, 投资
者 不晚于 T+2 工作日 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
准 。 
(5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1) 因不 可抗力 导致基 金无法正 常运作 或因不 可抗力导 致基金 管理人 不能支
付转换转出款项 。 
2)发生 《基金合同 》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市场临时停止交易。 
4)基金 管理人 接受某 笔或某些 转换转 入申请 可能会影 响或损 害现有 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 资产规 模过大 ,使基金 管理人 无法找 到合适的 投资品 种,或 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 当一 笔新的 转换转 入申请被 确认成 功,使 本基金总 规模超 过基金 管理人
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 或使本基金当日申购 (含转换转入) 金额超过基金
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 (含转换转入) 金额上限时; 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
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 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 (含转换转入) 金
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当日申购(含转换转入)金额上限时。 
7) 为保 护基金 份额持 有人的合 法权益 ,基金 管理人可 以依照 相关法 律法规
以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
资金转换转入,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8) 基金 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登记机 构、销 售机构、 支付结 算机构 等因异
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 基金登记系统、 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
行。 
9)本基 金的资 产组合 中的重要 部分发 生暂停 交易或其 他重大 事件, 继续接
受转换转出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10)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11) 当影子定价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转换转入申请。 
12)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
偏离度绝对 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转换转出申请。 
13)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转换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1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 )本公司可以根据 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规
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 费率水平、 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但应在
调整生效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予以公告。 
6.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 
(1 )定 期定额 投资业 务是指投 资者可 通过基 金管理人 指定的 销售机 构提交
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时间、 扣款金额, 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
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 的 一 种 长 期 投 资 方 式 。 
(2 )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本公司 网上直销系统 。 其他销售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
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 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元, 不设金额级差。
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
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 扣款金额扣款, 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
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 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 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
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 生限制 申购或 暂停申购 的情形 时,除 另有公告 外,定 期定额 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本公 司 网上 直销系 统 定期定 额投资 费率、 业务规则 与相关 公告请 登录本
公司网站查询。 
7.C 类基金 份额 销售机构 
7.1C 类基 金份 额 直销机 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4004-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 李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本公司直销 中心暂 未开放办理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 转换 和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开放办理将另行公告。 7.2C 类基 金份 额非 直销 销售 机构 暂无,如将来新增非直销销售机构,详见相关公告。 8. 基 金份额 净值 公告的披 露安 排 本公司根据 《基金合同》 和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 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C 类基金 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 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若遇法定节假日, 于节假日 结束后第2 个自然日, 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节假 日最后一日的7 日年化收益率,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 日年化收益率 。 9. 其 他需要 提示 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 及在网上直销系统暂停 C 类基金份额大额申购、 大额转换转入业务 有 关的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 《基金合同》和《 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 。 (2 )基 金管理 人应以 开放日开 放时间 结束前 受理的有 效申购 、 赎回 、转换 和定期定额投资 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 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 (T 日) , 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工作日 (包括该日) 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 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 有效申请, 投资者可在 T+2 工作日后 (包括该 日) 到销售 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 赎回、 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 定成功 , 而仅代 表销售 机构确实 接收到 申购、 赎回、转换 或定 期定额 投资申请 。 申购、 赎回 、 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 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 对于申购 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 )风 险提示 : 基金 管理人承 诺以诚 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原 则管理 和运用 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 对投资者类别、 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 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 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 文件, 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 性意见的基础上, 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 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3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