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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双债增强A(000207)

建信双债增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1 号 
 
 
 
 
 
 
基 金 管理 人 :建 信 基金 管 理有 限 责任 公 司 
基 金 托管 人 :中 信 银行 股 份有 限 公司 
 
 
二 〇 一八 年 三月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 
【 重要 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 年5 月28 日证监许可[2013]698 号文核准
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年7 月25 日正式生效。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本 摘 要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和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编 写 ,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 但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募 集 的 核 准 , 并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基 金 的 价 值 和 收 益 做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保 证 , 也 不 表 明 投 资 于 本 基 金 没 有
风险。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 券 市 场 , 基 金 净 值 会 因 为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 产 生 波 动 , 投 资 人
在 投 资 本 基 金 前 , 需 充 分 了 解 本 基 金 的 产 品 特 性 , 并 承 担 基 金 投 资 中 出 现 的 各 类 风
险 , 包 括 : 因 整 体 政 治 、 经 济 、 社 会 等 环 境 因 素 对 证 券 价 格 产 生 影 响 而 形 成 的 系 统 性
风 险 , 个 别 证 券 特 有 的 非 系 统 性 风 险 , 由 于 基 金 投 资 人 连 续 大 量 赎 回 基 金 产 生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基 金 管 理 实 施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基 金 管 理 风 险 , 本 基 金 的 特 定 风
险 , 等 等 。 本 基 金 是 债 券 型 基 金 , 风 险 低 于 股 票 型 基 金 、 混 合 型 基 金 ,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属 于 较 低 风 险 、 较 低 收 益 的 品 种 。 投 资 人 在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前 , 请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的 《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合同》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
的 、 投 资 期 限 、 投 资 经 验 、 资 产 状 况 等 判 断 本 基 金 是 否 和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相 适
应。 
基金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预 示 其 未 来 表 现 。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 绩 不 构 成
对 本 基 金 业 绩 表 现 的 保 证 。 基 金 合 同 是 约 定 基 金 当 事 人 之 间 权 利 、 义 务 的 法 律 文 件 。
基 金 投 资 人 自 依 基 金 合 同 取 得 基 金 份 额 , 即 成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和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当 事
人 , 其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的 行 为 本 身 即 表 明 其 对 基 金 合 同 的 承 认 和 接 受 , 并 按 照 《 基 金
法》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 年1 月2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2017 年 12 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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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 金管 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设立日期:2005 年 9 月19 日 
法定代表人: 许会斌 
联系人: 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 号文批准设立。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5% ; 美 国 信 安 金 融 服 务 公 司 ,
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完 善 , 经 营 运 作 规 范 , 能 够 切 实 维 护 基 金 投 资 人 的 利
益 。 股 东 会 为 公 司 权 力 机 构 , 由 全 体 股 东 组 成 ,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以 及 选 举 和 更 换
董 事 、 监 事 等 事 宜 。 公 司 章 程 中 明 确 公 司 股 东 通 过 股 东 会 依 法 行 使 权 利 , 不 以 任 何 形
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 公司的 决策 机 构,对股 东会负 责,并 向股东会 汇报。 公司董 事会由 9 名
董事组成,其中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 《公 司法》 规定的
有 关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权 、 对 公 司 基 本 制 度 的 制 定 权 和 对 总 裁 等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的 监 督 和
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
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许 会 斌 先 生 , 董 事 长 , 高 级 经 济 师 , 享 受 国 务 院 特 殊 津 贴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突 出 贡
献 奖 、 河 南 省 五 一 劳 动 奖 章 获 得 者 。1983 年 毕 业 于 辽 宁 财 经 学 院 基 建 财 务 与 信 用 专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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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 获 学 士 学 位 。 历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筹 资 储 备 部 副 主 任 , 零 售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个 人
银 行 部 副 总 经 理 , 营 业 部 主 要 负 责 人 、 总 经 理 , 个 人 银 行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 个 人 银 行 业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 个 人 金 融 部 总 经 理 ,2006 年 5 月 起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河 南 省 分 行 行
长,2011 年 3 月出任 中国建设银行批发业务总监,2015 年 3 月起 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 
孙志晨先 生,董 事,现 任建信基 金管理 有限责 任公司总 裁。1985 年 获东北财 经大
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 年获得长江商学院 EMBA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
处 副 处 长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筹 资 部 、 零 售 业 务 部 证 券 处 处 长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个
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曹伟先生 ,董事 ,现任 中国建设 银行个 人存款 与投资部 副总经 理。1990 年获北京
师 范 大 学 中 文 系 硕 士 学 位 。 历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储 蓄 证 券 部 副 总 经 理 、 北 京 分
行 安 华 支 行 副 行 长 、 北 京 分 行 西 四 支 行 副 行 长 、 北 京 分 行 朝 阳 支 行 行 长 、 北 京 分 行 个
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张维义先 生,董 事,现 任信安北 亚地区 总裁。1990 年毕业 于伦敦 政 治经济学 院,
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2 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EMBA 工商管 理学硕士。历任新
加 坡 公 共 服 务 委 员 会 副 处 长 , 新 加 坡 电 信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总 监 , 信 诚 基 金 公 司
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 (马来西亚) 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
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 (台湾) 首 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信安北亚地区副总
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营运官。1989
年 毕 业 于 新 加 坡 国 立 大 学 。 历 任 新 加 坡 普 华 永 道 高 级 审 计 经 理 , 新 加 坡 法 兴 资 产 管 理
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监。 
华 淑 蕊 女 士 , 董 事 , 现 任 中 国 华 电 集 团 资 本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毕 业 于 吉
林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 《长春日报》 新闻中心农村工作部记者,湖南卫视 《听
我非常道》 财经节目组运营总监,锦辉控股集团公司副总裁、锦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
经 理 , 吉 林 省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业 务 七 部 副 总 经 理 、 理 财 中 心 总 经 理 、 财 富 管 理 总 监
兼理财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MD)。 
李全先生 ,独立 董事, 现任新华 资产管 理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总 经理。1985 年毕业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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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国人 民大学 财政金 融学院,1988 年毕 业 于中国人 民银行 研究生 部。历任 中国人民
银行总行 和中国农 村信 托投资公 司职员、 正大 国际财务 有限公司 总经 理助理/资 金部总
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 建 国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曾 任 大 新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首 席 行 政 员 , 中 银 保 诚 退 休
金 信 托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英 国 保 诚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首 席 行 政 员 , 美 国 国 际 保 险 集 团 亚
太区资深 副总裁 ,美国 友邦保险 (加拿 大)有 限公司总 裁兼首 席行政 员等。1989 年获
Pacific South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伏 军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法 学 博 士 , 现 任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法 学 院 教 授 , 兼 任 中 国
法 学 会 国 际 经 济 法 学 研 究 会 常 务 理 事 、 副 秘 书 长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法 专 业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2 、监事会成员 
张 军 红 先 生 , 监 事 会 主 席 。 毕 业 于 国 家 行 政 学 院 行 政 管 理 专 业 , 获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位 。 历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筹 资 部 储 蓄 业 务 处 科 员 、 副 主 任 科 员 、 主 任 科 员 ; 零 售 业 务 部
主 任 科 员 ; 个 人 银 行 业 务 部 个 人 存 款 处 副 经 理 、 高 级 副 经 理 ; 行 长 办 公 室 秘 书 一 处 高
级 副 经 理 级 秘 书 、 秘 书 、 高 级 经 理 ; 投 资 托 管 服 务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副 总 经 理 ; 投 资 托
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2017 年3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 (亚洲) 有 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曾任英国保
诚 集 团 新 市 场 发 展 区 域 总 监 和 美 国 国 际 集 团 全 球 意 外 及 健 康 保 险 副 总 裁 等 职 务 。 方 女
士 1990 年获新加坡国 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
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 亦 军 女 士 , 监 事 , 高 级 会 计 师 , 现 任 中 国 华 电 集 团 资 本 控 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机 构
与战略研究部总经理。1992 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2009 年获中央财经
大 学 会 计 专 业 硕 士 。 历 任 北 京 北 奥 有 限 公 司 , 中 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中 瑞 华 恒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中 国 华 电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计 划 财 务 部 经 理 助 理 、 副 经 理 , 中 国 华 电 集 团 资
本控股 (华电财务公司) 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
国华电 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 
严冰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3
年 7 月毕 业于中国 人 民大学行 政管理专 业, 获硕士学 位。曾任 安永 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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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专员。2005 年 8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管理专
员、主管、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刘 颖 女 士 , 职 工 监 事 , 现 任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内 控 合 规 部 副 总 经 理 兼 内
控合规部 审计部 (二级 部)总经 理,英 国特许 公认会计 师公会 (ACCA )资深会 员。1997
年毕业于 中国人 民大学 会计系, 获学士 学位;2010 年毕业 于香港 中 文大学, 获工商管
理 硕 士 学 位 。 曾 任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高 级 审 计 师 、 华 夏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运营部高级经理。2006 年12 月至今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合规部。 
安 晔 先 生 , 职 工 监 事 , 现 任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信 息 技 术 总 监 兼 信 息 技 术
部总经理 。1995 年 毕 业于北京 工业大 学计算 机应用系 ,获得 学士学 位。历任 中国建设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信 息 技 术 部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信 息 技 术 管 理 部 北 京 开 发 中 心 项 目 经 理 、 代
处 长 ,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基 金 运 营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副 总 经 理 , 信 息 技 术 部 执 行 总 经
理、总经理。 
3 、公司高管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硕士。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审计部科
员 、 副 主 任 科 员 、 团 委 主 任 科 员 、 重 组 改 制 办 公 室 高 级 副 经 理 、 行 长 办 公 室 高 级 副 经
理;2005 年 9 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投
资管理部副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和首席战略官;2013 年8 月至2015 年7 月,任我公
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我公司
副总裁,2015 年8 月至2017 年11 月30 日 专任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
理,2017 年 11 月30 日起兼任建信资本管 理公司董事长。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1997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从事个
人零售业务,2001 年 1 月 加 入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个 人 金 融 部 , 从 事 证 券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 任 高 级 副 经 理 ;2005 年 9 月 加 入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一 直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工
作,历任 市场营 销部副 总监(主 持工作 )、总 监、公司 首席市 场官等 职务。2015 年 8
月6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1992 年7 月至1996 年8 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司
工作;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构部、机构业务部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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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事 信 贷 业 务 和 证 券 业 务 , 历 任 科 员 、 副 主 任 科 员 、 主 任 科 员 、 机 构 业 务 部 高 级 副 经
理等职;2006 年 3 月加入我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8 月6 日起任我公司督察长,2016 年12 月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1996 年7 月至1998 年9 月在福建省东海经贸股份有
限公司工作;2001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副主任科员、业务
经 理 、 高 级 经 理 助 理 ;2005 年 9 月 加 入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历 任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监 助
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任
我公司副总裁。 
4 、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本基金基金经理 
朱虹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硕士。2007 年1 月至2009 年4 月任长城人
寿保险公司债券投资助理;2009 年 4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天弘基金管理公司固定收益
部总监助理;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 万家基金管理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2015
年 8 月至 今历任 我公 司投资管 理部副 总监、 固定收益 投资部 副总监 、副总经 理,2015
年 10 月 29 日起任建 信安心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该基金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转型为建 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朱虹继续担任该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6 年 1 月 4 日任建信安心保本三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该基
金于 2018 年 1 月 5 日 起转型为建信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朱虹继续担任
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6 月 1 日起任建 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6 年 11 月17 日起任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彭云峰先生:2013 年7 月25 日至2016 年 6 月7 日; 
朱虹女士:2016 年 6 月1 日至今。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 
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 
钟敬棣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固定收益投资官。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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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菁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许杰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托 管人 
( 一) 基金托管人 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1987 年 4 月20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 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 营 范 围 :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 发 放 短 期 、 中 期 和 长 期 贷 款 ; 办 理 国 内 外 结 算 ; 办 理
票 据 承 兑 与 贴 现 ; 发 行 金 融 债 券 ; 代 理 发 行 、 代 理 兑 付 、 承 销 政 府 债 券 ; 买 卖 政 府 债
券 、 金 融 债 券 ; 从 事 同 业 拆 借 ; 买 卖 、 代 理 买 卖 外 汇 ; 从 事 银 行 卡 业 务 ; 提 供 信 用 证
服 务 及 担 保 ; 代 理 收 付 款 项 ; 提 供 保 管 箱 服 务 ; 结 汇 、 售 汇 业 务 ; 代 理 开 放 式 基 金 业
务 ; 办 理 黄 金 业 务 ; 黄 金 进 出 口 ; 开 展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 保 险 资 金 、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托 管 业 务 ; 经 国 务 院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的 其 他 业 务 ; 保 险 兼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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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17 年 09 月 08 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601998.SH 、0998.HK)成立于 1987 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是中国改
革 开 放 中 最 早 成 立 的 新 兴 商 业 银 行 之 一 , 是 中 国 最 早 参 与 国 内 外 金 融 市 场 融 资 的 商 业
银 行 , 并 以 屡 创 中 国 现 代 金 融 史 上 多 个 第 一 而 蜚 声 海 内 外 。 伴 随 中 国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潮中逐渐成长壮大,于 2005 年 8 月,正式
更名“中信银行”。2006 年12 月,以中国中 信集团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股
东 , 正 式 成 立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同 年 , 成 功 引 进 战 略 投 资 者 , 与 欧 洲 领 先 的 西
班牙对外银行 (BBVA) 建立了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2007 年4 月27 日,中信银行
在上海交 易所和 香港联 合交易所 成功同 步上市 。2009 年, 中信银 行 成功收购 中信国际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简称:中信国金)70.32%股权。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中信银行已成
为 国 内 资 本 实 力 最 雄 厚 的 商 业 银 行 之 一 , 是 一 家 快 速 增 长 并 具 有 强 大 综 合 竞 争 力 的 全
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 年,中信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订并获得无保
留意见的 SAS70 审订 报告,表 明了独 立公正 第三方对 中信银 行托管 服务运作 流程的风
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全面认可 。 
(二) 主要人员情况 
孙德顺先生,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孙先生自 2016 年 7 月 20 日起任本行行
长。孙先生同时担任中信银行(国际)董事长。此前,孙先生于 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本行常务副行 长;2014 年 3 月起任 本行执行董事;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本行副行长,2011 年10 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2010 年1 月至2011 年10 月任交
通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裁兼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5 年12 月至2009
年12 月任交通银行北 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1984 年5 月至2005 年11 月在中国工
商银行海淀区办事处、海淀区支行、北京分行、数据中心 (北京) 等 单位工作,期间,
1995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中国工商银 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1999 年 1
月至 2004 年 4 月曾兼 任中国工商银行数据中心(北京)总经理;1981 年 4 月至 1984
年 5 月就 职于中国 人 民银行。 孙先生拥 有三 十多年的 中国银行 业从 业经验。 孙先生毕
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张强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张先生自 2010 年 3 月 起任本行副行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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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此前,张先生于 2006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本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 ,期间,
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3 月曾兼任总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张先生 2000 年 1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本行总行营业 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1990 年 9 月至 2000 年 1
月 先 后 在 本 行 信 贷 部 、 济 南 分 行 和 青 岛 分 行 工 作 , 曾 任 总 行 信 贷 部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分行副行长和行长。自 1990 年 9 月至今 ,张先生一直为本行服务,在中国银行业
拥有近三十年从业经历。张先生为高级经济师,先后于中南财经大学 (现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辽宁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金融学硕士学位。 
杨 洪 先 生 , 现 任 中 信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总 经 理 ,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 高 级 经 济 师 , 教
授 级 注 册 咨 询 师 。 先 后 毕 业 于 四 川 大 学 和 北 京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 曾 供 职 于 中 国 人 民
银行四川 省分行 、中国 工商银行 四川省 分行。1997 年加入 中信银 行 ,相继任 中信银行
成 都 分 行 信 贷 部 总 经 理 、 支 行 行 长 , 总 行 零 售 银 行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市 场 营 销 部 总 经
理 、 贵 宾 理 财 部 总 经 理 、 中 信 银 行 贵 阳 分 行 党 委 书 记 、 行 长 , 总 行 行 政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 8 月 18 日, 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 员 会 批 准 , 取 得 基 金 托 管 人 资 格 。 中 信 银 行 本 着 “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 的 原 则 ,
切实履行托管 人职责。 
截至 2017 年末,中信 银行已托管 144 只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基金公司、
证券公司 资产管 理产品 、信托产 品、企 业年金 、股权基 金、QDII 等 其他托管 资产,托
管总规模达到8.06 万亿元人民币。 
三 、相 关服 务机 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设在北京的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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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 许会斌 
联系人: 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办 理 基 金 的 申 购 、 赎回 、 定 期 投 资 等业务,
具体 业 务 办 理 情 况 及 业 务 规 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 本公司网址:
www.ccbfund.cn。 
2 、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95559.com.cn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C 座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1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琦 传真:010-83914283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7)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客服电话:95541 (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I、J 单元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2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0)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1 栋2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 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 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www.Licaike.com (1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3 (15)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1807-5 室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16)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 梁洪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17)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 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9 号 3724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19)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2 层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20)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 35 层01B、02、03、04 单位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4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www.jinqianwo.cn (21)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 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2)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 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010-56282140 网址:www.hcjijin.com (24)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19 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2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61 号 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热线: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5 (2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11 楼B 座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203 网址:www.windmoney.com.cn (2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10 层1006# 法定代表人: 张彦 客户服务热线:400-166-1188 网址:www.jrj.com.cn (28)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法定代表人 :袁顾明 客户服务热线: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29)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A 座1504/1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张冠宇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3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2 单元21 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热线:4000-618518400-817-5666010- 网址:danjuanapp.com (3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6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32)上海华夏财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1 幢2 楼268 室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户服务热线: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3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热线: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5)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3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热线:400-886-6338 网址:stock.pingan.com


(3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7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9)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祝献忠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1 至18 层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4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咨询电话:0755-82492193 网址:www.htsc.com.cn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选 择 其 他 符 合 要 求 的 机 构 代 理 销 售 本 基 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郑文广 电话:010-66228888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12 层 负责人: 王丽 联系人: 徐建军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 :010-65232181 经办律师: 徐建军、刘焕志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四 、基 金的 名称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 的 类型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在 严 格 控 制 风 险 并 保 持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基 础 上 , 通 过 主 动 的 组 合 管 理 为 投 资 人 创 造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9 较高的当期收入和总回报 。 七 、基 金的 投资 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 券、货币 市场工具 以及 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 监会 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 他金 融工具(但 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 基 金 主 要 投 资 于 国 债 、 央 行 票 据 、 金 融 债 、 次 级 债 、 地 方 政 府 债 、 企 业 债 和 公 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债券回 购 、 银 行 存 款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部 门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固 定 收 益 类 金 融 工 具 。 基 金 不 直 接 从 二 级 市 场 买 入 股 票 、 权 证 等 权 益 类 资 产 , 但 可 参 与 一 级 市 场 新 股 申 购 或 增 发 , 持 有 因 可 转 债 转 股 所 形 成 的 股 票 或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分 离 交 易 的 权 证 等 资 产 。 因 上 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 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如国债期货) , 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债券 资 产 的 投 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80% , 其 中 投 资 于 信 用 债 和 可 转 债 的 比 例 合 计 不 低 于 非 现 金 基 金 资 产 的 80% ; 基 金 持 有 的 现 金 以及到期日在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八 、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一)投资策略 1 、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本 基 金 的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将 主 要 在 信 用 债 、 可 转 债 及 其 他 资 产 间 进 行 配 置 。 根 据 对 不 同 债 券 板 块 之 间 的 相 对 投 资 价 值 分 析 , 确 定 债 券 类 属 配 置 策 略 , 并 根 据 市 场 变 化 及 时 进 行 调 整 , 从 而 选 择 既 能 匹 配 目 标 久 期 、 同 时 又 能 获 得 较 高 持 有 期 收 益 的 类 属 债 券配置比例。 2 、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将 主 要 通 过 买 入 并 持 有 信 用 风 险 可 承 担 、 期 限 与 收 益 率 相 对 合 理 的 信 用 债 券 产 品 , 获 取 票 息 收 益 。 此 外 , 本 基 金 还 将 通 过 对 内 外 部 评 级 、 利 差 曲 线 研 究 和 经 济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 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信用利差投资策略,获取利差收益。 3 、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将 着 重 对 可 转 债 对 应 的 基 础 股 票 进 行 分 析 与 研 究 , 对 那 些 有 着 较 好 盈 利 能 力或成长 前 景 的 上 市 公 司 的 转 债 进 行 重 点 选 择 , 并 在 对 应 可 转 债 估 值 合 理 的 前 提 下 集 中 投 资 , 以 分 享 正 股 上 涨 带 来 的 收 益 。 同 时 , 本 基 金 还 将 密 切 跟 踪 上 市 公 司 的 经 营 状 况 , 从 财 务 压 力 、 融 资 安 排 、 未 来 的 投 资 计 划 等 方 面 推 测 、 并 通 过 实 地 调 研 等 方 式 确 认上市公司对转股价的修正和转股意愿。 此 外 , 在 严 格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本 基 金 将 适 度 参 与 新 股 申 购 、 增 发 、 证 券 借 贷 交易、回购交易等投资,以增加收益。 未 来 , 随 着 证 券 市 场 投 资 工 具 的 发 展 和 丰 富 , 本 基 金 可 相 应 调 整 和 更 新 相 关 投 资 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二)投资决策体制和流程 1 、投资决策体制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建 立 了 包 括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 研 究 部 、 交 易 部 等 部 门 的 完 整 投 资 管 理体系。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是 负 责 基 金 资 产 运 作 的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 确 定 公 司 所 管 理 基 金 的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 权 限 设 置 和 投 资 原 则 ; 确 定 基 金 的 总 体 投 资 方 案 ; 负 责 基 金 资 产 的 风 险 控 制 , 审 批 重 大 投 资 事 项 ; 监 督 并 考 核 基 金 经 理 。 投 资 部 门 及 基 金 经 理 根 据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的 决 策 , 构 建 投 资 组 合 、 并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 追 踪 和 调 整 , 以 实 现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 研 究 部 提 供 相 关 的 投 资 策 略 建 议 和 证 券 选 择 建 议 。 交 易 部 根 据 基 金 经 理 的 交 易 指 令 , 进 行 基 金 资 产 的 日 常 交易, 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 2 、投资 流程 (1)研究分析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研 究 和 投 资 部 门 广 泛 地 参 考 和 利 用 外 部 的 研 究 成 果 , 了 解 国 家 宏 观 货 币 和 财 政 政 策 , 对 资 金 利 率 走 势 及 债 券 发 行 人 的 信 用 风 险 进 行 监 测 , 并 建 立 相 关 研 究 模 型 。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研 究 部 门 撰 写 宏 观 策 略 报 告 、 利 率 监 测 报 告 、 债 券 发 行 人 资 信 研究报告以及拟投资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1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研 究 和 投 资 部 门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举 行 投 资 研 究 联 席 会 议 , 讨 论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 利 率 走 势 、 债 券 发 行 人 信 用 级 别 变 化 以 及 拟 投 资 上 市 公 司 情 况 等 相 关 问 题 , 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2)投资决策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确 定 基 金 的 投资原则以及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审批总体投资方案以及重大投资事项。 基 金 经 理 根 据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确 定 的 投 资 对 象 、 投 资 结 构 、 持 仓 比 例 范 围 等 总 体 投 资 方 案 , 并 结 合 研 究 人 员 提 供 的 投 资 建 议 、 自 己 的 研 究 与 分 析 判 断 、 以 及 基 金 申 购 赎 回 情 况 和 市 场 整 体 情 况 , 构 建 并 优 化 投 资 组 合 。 对 于 超 出 权 限 范 围 的 投 资 , 按 照 公 司权限审批流程,提交主管投资领导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3)交易执行 交 易 部 接 受 基 金 经 理 下 达 的 交 易 指 令 。 交 易 部 接 到 指 令 后 , 首 先 应 对 指 令予以审 核 , 然 后 再 具 体 执 行 。 基 金 经 理 下 达 的 交 易 指 令 不 明 确 、 不 规 范 或 者 不 合 规 的 , 交 易 部可以暂不执行指令,并即时通知基金经理或相关人员。 交 易 部 应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随 时 向 基 金 经 理 通 报 交 易 指 令 的 执 行 情 况 及 对 该 项 交 易 的 判断和建议,以便基金经理及时调整交易策略。 (4)投资 回顾 绩 效 评 估 小 组 定 期 对 基 金 绩 效 进 行 评 估 。 基 金 经 理 定 期 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回 顾 前 期投资运作情况,并提出下期的操作思路,作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参考。 九 、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一) 本基金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 如 果 今 后 法 律 法 规 发 生 变 化 , 或 指 数 编 制 单 位 停 止 编 制 该 指 数 、 更 改 指 数 名 称 , 或 有 更 权 威 的 、 更 能 为 市 场 普 遍 接 受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推 出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经 与 基 金 托 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二) 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中债综合全价 (总值) 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2 券 全 市 场 整 体 价 格 和 投 资 回 报 情 况 。 该 指 数 涵 盖 了 银 行 间 市 场 和 交 易 所 市 场 , 成 份 券 种 包 括 除 资 产 支 持 债 券 和 部 分 在 交 易 所 发 行 上 市 的 债 券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债 券 , 具 有 广 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十 、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 基 金 为 债 券 型 基 金 , 其 风 险 和 预 期 收 益 水 平 低于 股 票 型 基 金 、 混 合 型 基 金 , 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 一、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 年1 月18 日复核 了 本 报 告 中 的 财 务 指 标 、 净 值 表 现 和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等 内 容 , 保 证 复 核 内 容 不 存 在 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所列财 务数据未经审 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78,597,026.00 93.36 其中:债券


78,597,026.00 93.3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27,089.05 1.34 8 其他资产


4,466,866.17 5.31 9 合计





84,190,981.22





100.00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3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6,845,841.60 8.2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77,748.00 0.0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011,500.00 6.06 6 中期票据 9,851,000.00 11.92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56,810,936.40 68.7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8,597,026.00 95.07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3009 广汽转债 70,000 8,162,700.00 9.87 2 110030 格力转债 74,540 7,846,080.40 9.49 3 132009 17 中油EB 78,520 7,642,351.60 9.24 4 113011 光大转债 69,000 7,201,530.00 8.71 5 019563 17 国债09 56,000 5,591,600.00 6.76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4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 基金该报 告期 内投资前 十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均 无被监管 部门 立案调查 和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8,527.4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803,651.0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10,007.66 5 应收申购款 24,680.0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466,866.17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9 广汽转债 8,162,700.00 9.87 2 110030 格力转债 7,846,080.40 9.49 3 113011 光大转债 7,201,530.00 8.71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5 4 128012 辉丰转债 4,637,872.00 5.61 5 110033 国贸转债 4,352,015.10 5.26 6 132004 15 国盛EB 4,112,550.00 4.97 7 110032 三一转债 3,051,198.00 3.69 8 110034 九州转债 2,186,200.00 2.64 9 128014 永东转债 1,557,150.00 1.88 10 128010 顺昌转债 33,932.90 0.04 11 113010 江南转债 1,038.20 0.00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 二、 基金 的业 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作 出 投 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 —2013 年12 月31 日 1.80% 0.04% -3.81% 0.09% 5.61% -0.05% 2014 年1 月1 日-2014 年12 月31 日 12.89% 0.12% 6.54% 0.11% 6.35% 0.01% 2015 年1 月1 日—2015 年12 月31 日 9.49% 0.10% 4.19% 0.08% 5.30% 0.02% 2016 年1 月1 日-2016 年12 月31 日 -0.08% 0.14% -1.63% 0.09% 1.55% 0.05% 2017 年1 月1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6 日-2017 年12 月31 日 -2.65% 0.31% -3.38% 0.06% 0.73% 0.25% 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 —2017 年 12 月31 日 22.40% 0.18% 1.48% 0.09% 20.92% 0.09% 2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日 —2013 年12 月31 日 1.60% 0.04% -3.81% 0.09% 5.41% -0.05% 2014 年 1 月 1 日-2014 年 12 月31 日 12.42% 0.12% 6.54% 0.11% 5.88% 0.01% 2015 年 1 月 1 日—2015 年 12 月31 日 9.20% 0.10% 4.19% 0.08% 5.01% 0.02%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31 日 -0.57% 0.14% -1.63% 0.09% 1.06% 0.05% 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31 日 -3.01% 0.31% -3.38% 0.06% 0.37% 0.25%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日 —2017 年 12 月31 日 20.28% 0.18% 1.48% 0.09% 18.80% 0.09% 十 三、 基金 的费 用概 览 ( 一) 申购费与赎回费 1 、申购费 投资人在 申购本 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时 ,收取 申购费用 ,申购 费率随 申购金额 增加 而 递 减 ; 投 资 人 可 以 多 次 申 购 本 基 金 , 申 购 费用 按 每 日 累 计 申 购 金 额 确 定 申 购 费 率 , 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费用。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7 费用种 类 A 类基 金份 额 C 类基 金份 额 申 购费 M<100 万元 0.8% 0% 100 万 元≤M <500 万元 0.5%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注:M 为每 日累 计申 购金 额 本基金的 申购费 用应在 投资人申 购 A 类 基金 份额时收 取,不 列入基 金财产, 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 、赎回费 本 基 金 的 赎 回 费 率 按 照 持 有 时 间 递 减 , 即 相 关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时 间 越 长 , 所 适 用 的 赎回费率越低,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 类 情形 费率 A 类赎 回费 率 N<1 年 0.1% 1 年≤N<2 年 0.05% N≥2 年 0 C 类赎 回费 率 N<20 天 0.3% N≥20 天 0 注: N 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期 限;1 年指365 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 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 《基金 合同》 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或者调低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 式实 施日前 2 个工作日 在 至少一家 中国证监 会指 定媒体及 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告。 (二)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 、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 ,投资人的 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8 申 购 份 额 计 算 结 果 按 照 四 舍 五 入 方 法 ,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由 此 产 生 的 误 差 计 入基金财产 。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A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1.05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 (1+0.8%)=49603.17 元 申购费用=50000-49603.17=396.83 元 申购份额=49603.17/1.05=47241.11 份 即:投资人投资5 万元 申购本基金的A 类基金 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 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1.05 元,则其可得到 47241.11 份A 类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1.05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 (1+0%)=50000 元 申购费用=50000-50000=0 元 申购份额=50000/1.05=47619.05 份 即:投资人投资5 万元 申购本基金的C 类基金 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 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1.05 元,则其可得到 47619.05 份C 类基金份额。 2 、赎回净额的计算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在 赎 回 本 基 金 时 缴 纳 赎 回 费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赎 回 净 额 为 赎 回 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 赎回费 用=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 ; 赎 回 净 额 结 果 按 照 四 舍 五 入 方 法 ,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由 此 产 生 的 误 差 计 入 基 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A 类基 金份额,赎回适用费率为 0.1%,假设 赎回当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 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 ×1.148=11480 元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9 赎回费用=11480×0.1%=11.48 元 净赎回金额=11480 -11.48=11468.52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 份A 类基金份额 ,假设赎回当日A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148 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68.52 元。 例二: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C 类基金 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 20 天,则赎 回适用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 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 为: 赎回总金额=10000 ×1.148=11480 元 赎回费用=11480×0%=0 元 净赎回金额=11480 -0=11480.00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 份C 类基金份额 ,假设赎回当日C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148 元,持有期大于 20 天,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80.00 元。 3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计 算 结 果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三 位 , 小 数 点 后 第 四 位 四舍五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三)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 C 类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0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 管理费 按前一 日基金资 产净值 的 0.6%年费率 计提。 管理费 的计算方 法如 下: H =E×0.6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 费划 款指令, 基金托管 人复 核后于次 月前 5 个 工 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 托管费 按前一 日基金资 产净值 的 0.2% 的年费 率计提 。托管 费的计算 方法 如下: H =E×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人发送 基金托管 费划 款指令, 基金托管 人复 核后于次 月前 5 个 工 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不 收 取 销 售 服 务 费 ,C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年 费 率 为 0.35% 。 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按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计提: H =E×0.35% ÷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托管人 发送 基金 销售 服务费 划 款指令, 基金 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 月 前 5 个工 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建信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1 上述 “ (三) 基金费用的 种类中第 4-8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基 金财 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 费,无须 召开基金 份额 持有人大 会。基金 管理 人必须最 迟于新的 费率 实施日 2 日前在 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 四、 对招 募说 明书 更新 部分 的说 明 1 、更新 了“第 三部分 :基金管 理人” 的“基 金管理人 概况” 和“主 要人员情 况” 中监事的信息。 2 、更新了“第四部 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3 、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相关信息。 4 、更新 了“第 九部分 :基金的 投资” ,更新 了基金投 资组合 报告, 并经基金 托管 人复核。 5 、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6 、更新 了“第 二十二 部分:其 他应披 露事项 ”,添加 了期间 涉及本 基金和基 金管 理人的相关临时公告。 建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二〇 一八 年 三 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