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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500(510590)

平安500: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平安大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平安大华 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
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8 年 1 月 11 日证监许可[2018]112 号文注册。 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 、 收益 和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类别为 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运作方式为交易型 开放式。 
3、本基金的 基金 管理人 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基金管
理人 ”), 基金托管人为 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 称 “ 平安银行”), 登记
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 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 者、 机构 投资 者、 合格 境外 机构 投资 者以 及法 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本基金自2018 年 3 月5 日至2018 年3 月16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
发售代理机构 公开 发售 。 投资 者可 选择 网上 现金 认购 、 网下 现金 认购 和网 下股 票
认购3 种方 式。 其中 , 网上 现金 认购 的发 售日 期为2018 年 3 月14 日至 2018 年
3 月16 日, 通过 基金 管理 人进 行网 下现 金认 购和 网下 股票 认 购的 发售 日期 为2018
年3 月 5 日至2018 年3 月 16 日, 通过 发售 代理 机构 进行 网下 现金 认购 和网 下股
票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8 年3 月5 日至2018 年 3 月 16 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
过3 个月。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 代理机构办理,发售
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 投资
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下股票认购。 
7、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 意,使用上海证券交
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 中证
500 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 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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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 中证 500 指数成
份股 或备选成份股 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 则还应开立
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认购份额的0.8% 。 
9、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
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 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
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 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
认购 的, 每笔 认购 份额 须为 1,000 份或 其整 数倍 ; 投资 人通 过基 金管 理人 办理 网
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 万份以上(含5 万份 ) ,超 过部 分须 为1 万
份的 整数倍。 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 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 中证 500 指数成
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发售公告为准) 。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
报股数为1000 股, 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100 股的 整数 倍。 投资 者可 以多 次提
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0、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11、 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 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
购申 请。 网下 现金 认购 申请 提交 后不 得撤 销。 网下 股票 认购 申请 提交 后在 发售 代
理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由发售代 理机构对投资人申报的股票进行冻结。 
12、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
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3、 投资 者应 保证 用于 认购 的资 金 和股票 来源合法, 且该股票属于法律法规
及交易所允许流通且可参与竞价交易的股票。 对于投资者用于认购的资金和股票,
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4、 销售 机构 对认 购申 请的 受理 并不 代表 该申 请一 定成 功, 而仅 代表 销售 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以及基金合同生
效为 准。 对于 认购 申请 及认 购份 额的 确认 情况 , 投资 者应 及时 查询 并妥 善行 使合
法权利。 
网下股票认购期间, 如出现个股价格异常波动或投资者申报数量异常等 其他 
3 
 
异常 情形 , 为保 护投 资者 利益 , 基金 管理 人可 不经 公告 临时 全部 或部 分拒 绝对 该
股票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应提前了解发售代理机构相关业务规则, 及时查询网下股票认购申请
的确认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风险。 
15、 对未 开设 销售 网点 的地 方的 投资 人, 投资 人可 拨打 基金 管理 人客 户服 务
电话 (400-800-4800 ) 、 直销 专线 电话 (0755-22627627 ) 或各 发售代理机构 咨询
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安排做适当调整。 
17、 本公 告仅 对 “平安大华 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 发售
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 “ 平安大华 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 的详 细情 况, 请详 细阅 读 《 平安大华 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18、 本基 金的 《基 金合 同》 、 《基 金合 同摘 要 》 、 《托 管协 议》 、 《招 募说
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 )。投资人亦
可通 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9、各 发售代理机构 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 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 发
售代理机构 咨询。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亦称 “ 一
级交易商 ” ) 名单 , 报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 经有 关部 门认 可后 , 予以 公告 。 本基 金
上市 后, 指定 交易 未在 一级 交易 商的 投资 者只 能进 行本 基金 的二 级市 场买 卖, 如
投资者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一级交易商 。 
20、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
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
的收 益, 也可 能承 担基 金投 资所 带来 的损 失。 本基 金属 股票 型基 金, 其风 险与 预
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 型基 金、 债券 型基 金与 货币 市场 基金 。 本基 金在 股票 型基 金
中属于指数型基金, 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本基金的业
绩表现与 中证500 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4 证券投资基金分为股票基金、 混合基金、 债券基金、 基金 中基金、 货币市场 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 也将承担 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发售,在市场波 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因折 算、 分红 等行 为导 致基 金份 额净 值变 化, 不会 改变 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 募集 或因 折算 、 分红 等行 为导 致基 金份 额净 值调 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附近, 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 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市场,基金 净值会因为证 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充分了 解本基金的产 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对投资本 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 策,并承担基金投 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 市 场风 险、 管 理风 险、 技 术风 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及 其他风险等。 特有风险包括 :指数化投资 的风险、标 的指数的 风险 、 跟踪 偏离 度和 跟踪 误差 的风 险、 基金 交易 价格 与份 额净 值发 生偏 离的 风险 、 参考IOPV 决策和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 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 投资人赎回失 败的风险、基金赎 回对价的变现 风险、套利风 险、申购赎回 清单差错风 险、二级 市场流动性风险、 退市风险、第 三方机构服务 的风险等。投 资者申购的 基金份额 当日可卖出,当日 未卖出的基金 份额在份额交 收成功之前不 得卖出和赎 回;即在 目前结算规则下,T 日申 购的 基 金份 额当 日可 卖出 ,T 日申 购当 日未 卖 出的 基金 份额,T+1 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 日交收成功后 T+2 日可卖出和赎回。因此为 投资者办理申购业 务的代理券商 若发生交收违 约,将导致投 资者不能及 时、足额 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投资 有风 险, 投资 者认 购 (或 申购 ) 基金 时应 仔细 阅读 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 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本基金管理人 不保证 投资于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5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 其他 基金 的业 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21、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一 、 基 金募 集的 基 本情 况 1、基金名称 平安大华 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简称: 平安大华中证500ETF 场内 简称: 平安500 基金 代码 : 基金认购代码:510593 ; 基金 二级 市场 交易 代码 :510590 ; 基金 一级 市场 申 赎代码:510591 2、基金类型 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 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 发售 面值 1.00 元人民币 6、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力争 将日均跟踪偏离度 的绝对值 控制在0.2% 以内 , 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 以内。 7、标的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


6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 中证500 指数。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证500 指数收益率。 8、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9、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10、销售 相关 机构 (1 )发售主协调人: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联系人:周一涵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400-8816-16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2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见本公告 “九、 本次募集 有关 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中 “ (三) 基金 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11、基金募集时间安排、募集规模与基金合同生效 (1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 ) 本基 金自 2018 年 3 月 5 日到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开发售。 投资者可选 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 式。 其中 ,网 上现 金认 购的发售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14 日至 2018 年 3 月 16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 7 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18 年3 月 5 日至 2018 年 3 月 16 日, 通过 发售 代理 机构 进行 网下 现金 认购 和网 下股 票认 购的 发售 日期 为2018 年 3 月 5 日至2018 年 3 月 16 日。 在发 售期 内, 本基 金向 个人 投资 者和 机构 投资 者 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 )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 个月 内, 在基 金募 集份 额总 额不 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 市值)不少于 2 亿元人 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 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 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 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 案条 件的 , 自基 金管 理人 办理 完毕 基金 备案 手续 并取 得中 国证 监会 书面 确认 之日 起, 基金 合同 生效 ; 否则 基金 合同 不生 效。 基金 管理 人在 收到 中国 证监 会确 认文 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 )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 合同生 效条件的,基 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 集期 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 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 网 上现 金认 购和 通过 发售 代 理机 构 进行 网下 现金 认 购的 有 效认 购资 金在 登 记结 算 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 计入基金财产, 不折算为投 资者 基金 份额 ; 投资 者以 股票 认购 的, 认购 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结算机 构进行股票过户日 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5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 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 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 则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 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 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 发售代理机构 将已冻结的 网下 股票 认购所 冻结 的股票 予以 解冻 。


8 二、 认 购方 式与 相 关规 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份额 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认购费率按每 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份额(M ) 认购费率 M<50 万份 0.80% 50 万份≤M<100 万份 0.50% M ≥100 万份 每笔 1000 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 基金管理人 办理网下股票认购 时,可按照上 表所示费率收 取认购费用。 发售代理机 构办理网 上现金认购、网下 现金认购时可 参照上述费率 结构收取一定 的佣 金。 通 过基 金管 理人或发售代理机 构进行网下股 票认购的投资 者,在基金管 理人或发售 代理机构 允许的条件下,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或佣金) 。 认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 发生的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资产。 3、认购 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1 )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认购佣金和认购金 额的计 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 +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收取, 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 某投 资者 通过 发售 代理 机构 采用 网上 现金 方式 认购 本基 金 100,000 份, 假 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 0.80% ,则需准备的资金数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 ×100,000 ×0.80% =800 元


9 认购金额=1.00 ×100,000 ×(1 +0.80% )=100,800 元 即, 若该 投资 人通 过发 售代 理机 构认 购本 基金 份额 100,000 份, 则需 缴纳 认购 金额 100,800 元,其中认购佣金 800 元。 (2 )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认购费用和认购金 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 +认购费率) 总认购份额=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 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例: 某投 资人 通过 基金 管理 人认 购本 基金 500,000 份, 假定 认购 金额 产生 的利 息为 10.81 元,则该投资人的认购金额为: 认购费用=1.00 ×500,000 ×0.50% =2,500 元 认购金额=1.00 ×500,000 ×(1 +0.50% )=502,500 元 净认购金额=1.00 ×500,000 =500,000 元 又设该笔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了 10.81 元的利息,则 利息折算的份额=10.81/1.00 =10 份(保留至整数位) 即, 若该 投资 人 通过 基金 管 理人 认购 本 基金 500,000 份, 则需 缴纳 认 购金 额 502,500 元, 其中 认购 费用 4,000 元, 并可 获得 利息 转换 的份 额 10 份, 获得 500,010 份本基金份额。 (3 )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 ,投资者应以 A 股账户认购。用以 认购的股票必 须是基金的标 的指数成份股 及备选成分 股。认购 份额和认购费用(或佣金)的计算公式为: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 第 i 只股票在 T 日的均价 n i=1 × 有效认购数量/1.00 1) i 代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的第 i 只股 票 , n 代表投资者提交的股票总只数。


如投资者仅提交了 1 只股票的申请,则 n =1。


2) “第 i 只股票在 T 日的 均价 ” 由基 金管 理人 根据 证券 交易 所的 T 日行情 数据 , 以该股票的总成交 金额除以总成 交股数计算, 以四舍五入的 方法保留小 数点后两 位。若该股票在 T 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 均价作 为计算价格。


10 若某一股票在 T 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 股 (转 增) 、 配股 等权 益变 动, 则由 于投 资者 获得 了相 应的 权益 , 基金 管理 人将 按 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 T 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② 除息:调整后价格=T 日均价- 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②送股:调整后价格=T 日均价/ (1+每股送股比例 )


③配股:调整后价格=(T 日均价+配股价 ×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④送 股且 配股 : 调整 后价 格=(T 日均价+配股价 × 配股比例)/(1 +每股送股比 例+每股配股比例) ⑤除息 且送 股: 调整 后价 格= (T 日均价- 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 (1+ 每股送股 比例) ⑥除息且配股:调整后价格= (T 日均价+配股价 × 配股比例- 每股现金股利或 股息)/ (1+每股配股比例) ⑦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T 日均价+配股价 × 配股 比 例- 每股现金 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3) “有 效认 购数 量” 是指 由基 金管 理人 确认 的并 由登 记结 算机 构完 成清 算交 收 的股票股数。其中, ①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为: q max = (Cash + ∑ p j n j=1 q j ) × 105% × w/p q max 为限制认购规模的单只 个股最高可确认的认购数量,Cash 为网上现金认 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申请数额,p j q j 为除限制认购规模的 个股和基金管理人 全部或部分临时拒绝的个股以外的其他个股当日均 价和认购申报数量乘积,w 为 该股按均价计算的其在 T 日 中证 500 指数中的权重( 认购期间如有中证 500 指数调 整公告,则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告调整后的成份股名单以及 中证 500 指数编制规则 计算调整后的 中证 500 指数构成权重,并以其作为计算依据) ,p 为该股在 T 日的均 价。 如果投资者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 的认购数量上限, 按比例分配确认。





11 ②若某 一 股票 在网 下股 票 认购 日 至登 记 结算 机构 进行 股 票过 户 日的 冻 结期 间 发生司法执行 ,则 基金 管理 人将 根据 登记 结算 机构 确认 的实 际过 户数 据 对投 资者 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 中证 500 指数成份股中股票 A 和股票 B 各 10,000 股和 20,000 股, 至某 发售 代理 机构 网点 认购 本基 金, 选择 以现 金支 付认 购佣 金。 假设 T 日股票 A 和股票 B 的均价分别 12.50 元和 6.50 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 数量为 10,000 股股票 A 和 20,000 股股票 B ,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 0.8%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 ×12.50 )/1.00 +(20,000 ×6.50 )/1.00 =255,000 份 认购佣金=1.00 ×255,000 ×0.8% =2,040 元 即投资者可认购到 255,000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并需另行支付 2,040 元的认购 佣金。 例二 : 续 上 例一 , 假设 该投 资者 选择 以基 金份 额的 方式 交纳 认购 佣金 , 则投 资 者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为: 认购佣金=1.00 ×255,000/ (1+0.8% )×0.8% =2,024 元 净认购份额=255,000-2,024/1.00 =252,976 份。 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 在基金管理人或 发售代理机构允许 的条件下,投 资者可选择以 现金或基金份 额的方式支 付认购费 用( 或佣 金) 。


投资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费用(或佣金) ,则需支付 的认购费用(或佣 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认购费用(或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


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费用 (或佣金) 的, 根据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 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费用 (或佣金) , 并从投 资 者的认购份额中扣 除,为基金管 理人或发售代 理机构增加相 应的基金份 额。以基 金份 额支 付费 用 (或 佣金 ) , 则认 购费 用 (或 佣金 ) 和可 得到 的基 金份 额按 以下 公 式计算:


认购费用(或佣金)=认 购价格×认购份 额/ (1+ 费用(或佣金)比 率)×费 用(或佣金)比率


12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费用(或佣金)/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三 : 某投 资者 持有 本基 金指 数成 份股 中股 票 A 和股票 B 各 10,000 股和 20,000 股,至某发售代理 机构网点认购 本基金,选择 以现金支付认 购佣金。假 设网下股 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股票 A 和股票 B 的均价分别为 14.94 元 和 4.50 元 , 基金 管理 人 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 10,000 股股票 A 和 20,000 股股票 B , 发售 代理 机构 确认 的 佣金比例为 0.8%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 ×14.94 )/1.00+ (20,000 ×4.50 )/1.00 =239,400 份


认购佣金=1.00 ×239,400 ×0.8% =1915.20 元


即投资者可认购到 239,400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 1915.20 元的认 购佣金。


例四 : 续 上 例三 , 假设 该投 资者 选择 以基 金份 额的 方式 交纳 认购 佣金 , 则投 资 者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 ×239,400/ (1+0.8% )×0.8% =1900.00 元


净认购份额=239,400 –1900.00/1.00=237,500.00 份。 4、认购限制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 倍, 最高 不得 超过 99,999,000 份。 投资 者可 以多 次认 购, 累计 认购 份额 不设 上限 ;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 金份额申请。 投资人通过发 售代理机构办 理网下现金 认购的, 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 其整 数倍 ; 投资 人通 过基 金管 理人 办理 网下 现金 认购 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 ) ,超 过部 分须 为 1 万份的整数倍。 投资人可以多次认 购,累计认购 份额不设上限 ; 网下 股票 认 购以 单只 股 票股 数申 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 中证 500 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 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 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5、网下股票认购的 特殊情形 (1 )已公告的将被调出 中证 500 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 )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 3 个月个股的 交易量、价格波动 及其他异常情 况,决定是否 对个股认购规 模进行限制 ,并在网 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 3 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13 (3 )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 动异常或认购申报 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6、募集资金利息与募集股票权益的处理方式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将 折算为基金份额归 投资者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 额以基金管理 人的记录为 准;网 上 现金认购和通过发 售代理机构进 行网下现金认 购的有效认购 资金在登记 结算机构 清算交收后至划入 基金托管专户 前产生的利息 ,计入基金财 产,不折算 为投资者 基金份额;投资者 以股票认购的 , 认购 股票 在 网下 股票 认购 日至 登记 结 算机 构进 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7、募集期间的资金、股票与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 不得动用。 投资 者 以股 票认 购的 ,认 购股 票由 发售 代理 机构 予以 冻结 。 该股 票自 认购日至登记结算 机构将股票过 户至认购专户 的冻结期间所 产生的权益 归认购投 资人本人所 有。 基 金募 集期 间的 信息 披露 费、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以及 其 他费 用, 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 投 资者 开户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 户或基金账户。 (一)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 投资者需要使用 中 证 500 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分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 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 中 证 500 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分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 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2、 开户 当日 无法 办理 指定 交易 , 建议 投资 人在 进行 认购 前至 少 2 个工作日办 理开户手续。


14 (二)如投资人己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 如投 资人 未办 理指 定交 易或 指定 交易 在不 办理 本基 金发 售业 务的 证券 公司 , 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 认购,建议投资人 在进行认购的 1 个工作日前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席位的机构投资 者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三)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已购买过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登记 结算机构 的基金的投资者, 其 拥有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四 、 网 上现 金认 购 的程 序 (一 ) 业务 办理 时间 : 2018 年 3 月 14 日至 2018 年 3 月 16 日 (周 六 、 周日 和 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上午 9 :30-11 :30 和下午 1:00-3:00。 (二)认购限额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 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 不 设 上 限 。 (三)认购手续:投资人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 投资 者可 通过 填写 认购 委托 单、 磁卡 委托 、 网上 委托 等方 式申 报认 购委 托, 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五 、 网 下现 金认 购 的程 序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8 年 3 月 5 日至 2018 年 3 月 16 日 (周六、周日和法 定节假日不受理) ,9:30-17 :00 。


15 2、认购限额: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 金 份额 申请 。 投资 者通 过 基金 管理 人办 理网 下现 金 认购 的, 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 ,超过部分须为 1 万份的整数倍 。投 资者可以多次认购, 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 投资 者须 先开 立上 海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 然后向本公司直 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1 )个人投资者; 1)ETF 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填妥并签字或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签字复印件 3)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复印件 (2 )机构投资者 : 1)ETF 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填妥并盖公章) 2)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复印件(盖公章)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5)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填妥并盖公章) (4 )个人投资者签署《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 4、在认购当日 16:30 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 指定的任一直销专 户: 户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账号:0122500000624 大额支付号:307584021120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桂园支行 银行户名须填写完整,包含括号和括号里的全部内容。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 造成认购无效的,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 有 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 )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2 )个人投资者当日提交申请并在当日规定时间内认购资 金到账,方可视为 有效申请;如果个 人投资者认购 资金当日未到 账,实际资金 到账之日提 交的申请 16 可视为有效申请; 如果个人投资 者认购资金当 日到账,但是 晚于规定时 间,则当 日提交的申请可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受理。 5、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 被确认的; (3 )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规定时间的; (5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二)发售代理机构 1、 认购 时间 :2018 年 3 月 5 日至 2018 年 3 月 16 日 (周 六 、 周日 和节 假日 不 受理)9 :30 至 16 :30 。 2、认购限额: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 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 上限。 3、认购手续:投资者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 )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 )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 )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 构代为办理网上现 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六 、 网 下股 票认 购 的程 序 (一)直销机构 1、 业务 办理 时间 :2018 年 3 月 5 日至 2018 年 3 月 16 日, 上午 9 :30-11 :30 和下午 13:00-15:00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 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限额:


17 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 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 中证 500 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 备选 成份 股。 单只 股票 最低 认购 申报 股数 为 1000 股, 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 (1 )如投资者以 中证 500 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认购本基 金,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使用专用席 位的机构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2 )如投资者以 中证 500 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认购本基 金, 需开 立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3)在 A 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 中证 500 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 选成份股。 (4 )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 被冻结。如登记机 构办理冻结业务时 ,投资者可用 股票余额不足 ,则投资者的 该笔股票认 购申请无 效,不影响该证券账户其他股票换购本基金份额。 4、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进行股票认购, 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二)发售代理机构 1.认购时间:2018 年 3 月 5 日至 2018 年 3 月 16 日,上午 9 :30-11 :30 和 下午 1:00-3:00,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发售代理机构确定。 2. 认购限额: 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 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 中证 500 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 备选 成份 股。 单只 股票 最低 认购 申报 股数 为 1000 股, 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 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七 、 清 算与 交割 1、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 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募 集的股票由发 售代理机构予 以冻结,并由 登记结算机 构过户至 18 本基金组合证券认 购专户。基金 募集期间的信 息披露费、会 计师费、律 师 费以及 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将折算为基金份额 归投资者所有 ,其中利息转 份额以基金管 理人的记录 为准;网 上现金认购和通过 发售代理机构 进行网下现金 认购的有效认 购资金在登 记结算机 构清算交收后至划 入基金托管专 户前产生的利 息,计入基金 财产,不折 算为投资 者基金份额;投资 者以股票认购 的, 认购股票 在网 下股 票认 购日 至登 记 结算 机构 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3、 T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 由基金管理人于 T +2 日进 行有效认购款项的 清算交收,将 认购资金划入 基金管理人预 先开设的基 金募集专 户。 通过 基金 管理 人进 行网 下现 金认 购的 有效 认购 资金 在募 集期 间产 生 的利 息, 将折算为基金份额 归投资者所有 ,其中利息转 份额以基金管 理人的记录 为准;网 上现金认购和通过 发售代理机构 进行网下现金 认购的有效认 购资金在登 记结算机 构清算交收后至划 入基金托管专 户前产生的利 息,计入基金 财产,不折 算为投资 者基金份额; T 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 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 的认购资金。各发 售代理机构将 每一个投资人 账户提交的网 下现金认购 申请汇总 后,通过上 海证 券 交易 所上 网定 价发 行系 统代 该投 资人 提交 网上 现金 认 购申 请。 之后,登记 结算 机 构进 行清 算交 收, 并将 有效 认购 数据 发送 发售 协调 人 ,发 售协 调人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 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4、网下股票认购期内每日日终 ,发售代理机构将股票认购 数据按投资者证券 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T 日日终(T 日为本基金发售期最后一日) ,基金管理 人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 。T+1 日起,登记结算机构根据 基金管理人 提供的确认数据, 冻结上海市场网下认购股票, 并将深圳市场网下认购股票过户至 本基金组合证券认 购专户。基金 管理人为投资 者计算认购份 额,并根据 发售代理 机构提供的数据计 算投资者应以 基金份额方式 支付的佣金, 从投资者的 认购份额 中扣除,为发售代 理机构增加相 应的基金份额 。登记结算机 构根据基金 管理人提 供的投资者净认购 份额明细数据 进行投资者认 购份额的初始 登记,并根 据基金管 19 理人确认的认购申 请股票数据, 按照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机构 的规则和流 程,最终 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到本基金在上海、深圳开立的证券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后, 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 提供的投资者净认购份额明细 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 5、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结算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八 、 基 金资 产的 验 资与 基金 合同 生效 1、 募集 截止 后,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登 记机 构确 认的 数据 , 将 有效 认购 资金 (不 含认 购费 ) 及有 效认 购申 请资 金 (含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市值) 产生的利息 一并划入在托管 人的专 用账 户, 基金 管理 人委 托具 有资 格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对基 金 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 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 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 3、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及 发售代理机构 不得 请求 报酬 。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和 销售 机构 为基 金募 集支 付之 一切 费用 应由 各方各自承担 ,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 利息 在募 集期 结束 后 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 发售代理机构 将已冻结的网下 股票 认购所 冻结 的股票 予以 解冻 。 九 、 本 次募 集有 关 当事 人或 中介 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 福田街道 益田路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34 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时间:2011 年 1 月 7 日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电话:0755-22623179


20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吴小红 网址:www.fund.pingan.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170,411,366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高希 泉 联系电话:(0755) 2219 7701 (三)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福田街道 益田路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34 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尹延君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会员单位办理, 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联系人:周一涵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400-8816-16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1-68751860 客服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22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 号澳柯玛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第20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 38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 38 —45 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服电话:95565 ;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4、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联系人:周一涵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23 客服电话:400-8816-16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1-68751860 客服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24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 号澳柯玛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第20 层 法定代表人:姜 晓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 38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 38 —45 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服电话:95565 ;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010-59378856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崔巍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5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 号 企业天地2 号 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 )2323 8888 传真:(021 )2323 8800 联系人:边晓红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边晓红 十 、 网 下股 票认 购 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 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 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 的将被调出 中证500 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 股票认购日前3 个月个股的交易量、 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 决定是否对个股 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 3 个工 作日 公告 限制 认购 规模 的个 股名 单。 对于 在网 下股 票认 购期 间价 格波 动异 常或 认购 申报 数量 异常 等其他 异常情形 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 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如遇 中证500 指数成分股调整, 则最终确认可接受股票换购的清单以最终调整公 告的成分股清单为准。 平安大华 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股票认购名单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00009 中国宝安 002128 露天煤业 300287 飞利信 600611 大众交通 000012 南玻A 002131 利欧股份 300291 华录百纳 600618 氯碱化工


26 000021 深科技 002152 广电运通 300297 蓝盾股份 600623 华谊集团 000025 特力A 002155 湖南黄金 300324 旋极信息 600628 新世界 000027 深圳能源 002176 江特电机 300376 易事特 600633 浙数文化 000028 国药一致 002179 中航光电 600004 白云机场 600635 大众公用 000039 中集集团 002183 怡亚通 600006 东风汽车 600639 浦东金桥 000049 德赛电池 002190 成飞集成 600017 日照港 600640 号百控股 000050 深天马A 002191 劲嘉股份 600022 山东钢铁 600642 申能股份 000061 农产品 002195 二三四五 600026 中远海能 600643 爱建集团 000062 深圳华强 002221 东华能源 600037 歌华有线 600645 中源协和 000066 中国长城 002223 鱼跃医疗 600039 四川路桥 600648 外高桥 000078 海王生物 002233 塔牌集团 600053 九鼎投资 600651 飞乐音响 000089 深圳机场 002242 九阳股份 600056 中国医药 600655 豫园股份 000090 天健集团 002244 滨江集团 600058 五矿发展 600657 信达地产 000099 中信海直 002249 大洋电机 600059 古越龙山 600673 东阳光科 000158 常山北明 002250 联化科技 600060 海信电器 600687 刚泰控股 000400 许继电气 002254 泰和新材 600062 华润双鹤 600694 大商股份 000401 冀东水泥 002261 拓维信息 600064 南京高科 600717 天津港 000418 小天鹅A 002266 浙富控股 600073 上海梅林 600718 东软集团 000426 兴业矿业 002268 卫士通 600079 人福医药 600729 重庆百货 000488 晨鸣纸业 002269 美邦服饰 600094 大名城 600737 中粮糖业 000501 鄂武商A 002271 东方雨虹 600098 广州发展 600743 华远地产 000513 丽珠集团 002273 水晶光电 600108 亚盛集团 600748 上实发展 000519 中兵红箭 002276 万马股份 600120 浙江东方 600750 江中药业 000528 柳工 002277 友阿股份 600125 铁龙物流 600754 锦江股份 000536 华映科技 002280 联络互动 600126 杭钢股份 600755 厦门国贸 000541 佛山照明 002281 光迅科技 600138 中青旅 600757 长江传媒 000543 皖能电力 002285 世联行 600141 兴发集团 600759 洲际油气 000552 靖远煤电 002299 圣农发展 600143 金发科技 600765 中航重机 000563 陕国投A 002308 威创股份 600151 航天机电 600770 综艺股份 000572 海马汽车 002311 海大集团 600155 宝硕股份 600773 西藏城投 000581 威孚高科 002317 众生药业 600158 中体产业 600776 东方通信 000587 金洲慈航 002325 洪涛股份 600160 巨化股份 600787 中储股份 000592 平潭发展 002332 仙琚制药 600161 天坛生物 600801 华新水泥 000596 古井贡酒 002340 格林美 600166 福田汽车 600808 马钢股份 000598 兴蓉环境 002342 巨力索具 600169 太原重工 600811 东方集团 000600 建投能源 002344 海宁皮城 600171 上海贝岭 600823 世茂股份 000612 焦作万方 002353 杰瑞股份 600176 中国巨石 600826 兰生股份 000636 风华高科 002354 天神娱乐 600183 生益科技 600835 上海机电 000652 泰达股份 002368 太极股份 600184 光电股份 600839 四川长虹 000656 金科股份 002371 北方华创 600195 中牧股份 600848 上海临港 000661 长春高新 002373 千方科技 600201 生物股份 600859 王府井 000662 天夏智慧 002375 亚厦股份 600216 浙江医药 600862 中航高科


27 000667 美好置业 002390 信邦制药 600240 华业资本 600863 内蒙华电 000669 金鸿控股 002392 北京利尔 600256 广汇能源 600872 中炬高新 000680 山推股份 002400 省广股份 600259 广晟有色 600874 创业环保 000681 视觉中国 002405 四维图新 600260 凯乐科技 600875 东方电气 000685 中山公用 002407 多氟多 600266 北京城建 600879 航天电子 000690 宝新能源 002408 齐翔腾达 600267 海正药业 600880 博瑞传播 000712 锦龙股份 002410 广联达 600277 亿利洁能 600881 亚泰集团 000718 苏宁环球 002414 高德红外 600280 中央商场 600884 杉杉股份 000727 华东科技 002416 爱施德 600282 南钢股份 600885 宏发股份 000729 燕京啤酒 002422 科伦药业 600284 浦东建设 600894 广日股份 000732 泰禾集团 002428 云南锗业 600289 ST 信通 600908 无锡银行 000758 中色股份 002431 棕榈股份 600291 西水股份 600917 重庆燃气 000761 本钢板材 002434 万里扬 600292 远达环保 600936 广西广电 000762 西藏矿业 002439 启明星辰 600298 安琪酵母 600939 重庆建工 000777 中核科技 002440 闰土股份 600300 维维股份 600967 内蒙一机 000778 新兴铸管 002444 巨星科技 600307 酒钢宏兴 600970 中材国际 000786 北新建材 002463 沪电股份 600312 平高电气 600971 恒源煤电 000807 云铝股份 002477 雏鹰农牧 600315 上海家化 600978 宜华生活 000816 智慧农业 002479 富春环保 600316 洪都航空 600993 马应龙 000825 太钢不锈 002482 广田集团 600317 营口港 600996 贵广网络 000829 天音控股 002489 浙江永强 600325 华发股份 601000 唐山港 000830 鲁西化工 002491 通鼎互联 600329 中新药业 601001 大同煤业 000848 承德露露 002503 搜于特 600335 国机汽车 601002 晋亿实业 000860 顺鑫农业 002505 大康农业 600338 西藏珠峰 601016 节能风电 000877 天山股份 002506 协鑫集成 600346 恒力股份 601020 华钰矿业 000878 云南铜业 002544 杰赛科技 600348 阳泉煤业 601127 小康股份 000887 中鼎股份 002551 尚荣医疗 600366 宁波韵升 601128 常熟银行 000897 津滨发展 002573 清新环境 600380 健康元 601168 西部矿业 000926 福星股份 002583 海能达 600388 龙净环保 601200 上海环境 000937 冀中能源 002588 史丹利 600392 盛和资源 601231 环旭电子 000960 锡业股份 002589 瑞康医药 600393 粤泰股份 601233 桐昆股份 000969 安泰科技 002603 以岭药业 600395 盘江股份 601311 骆驼股份 000970 中科三环 002635 安洁科技 600409 三友化工 601678 滨化股份 000975 银泰资源 002640 跨境通 600410 华胜天成 601689 拓普集团 000977 浪潮信息 002642 荣之联 600416 湘电股份 601699 潞安环能 000979 中弘股份 002657 中科金财 600418 江淮汽车 601717 郑煤机 000981 银亿股份 002665 首航节能 600422 昆药集团 601777 力帆股份 000987 越秀金控 002670 国盛金控 600426 华鲁恒升 601811 新华文轩 000988 华工科技 002672 东江环保 600428 中远海特 601880 大连港 000990 诚志股份 002681 奋达科技 600435 北方导航 601928 凤凰传媒 000997 新大陆 002690 美亚光电 600438 通威股份 601969 海南矿业 000998 隆平高科 002701 奥瑞金 600458 时代新材 603000 人民网


28 000999 华润三九 002707 众信旅游 600460 士兰微 603001 奥康国际 001696 宗申动力 002709 天赐材料 600466 蓝光发展 603019 中科曙光 002001 新和成 002745 木林森 600478 科力远 603025 大豪科技 002002 鸿达兴业 002807 江阴银行 600481 双良节能 603077 和邦生物 002011 盾安环境 002815 崇达技术 600499 科达洁能 603169 兰石重装 002013 中航机电 002818 富森美 600500 中化国际 603188 亚邦股份 002018 华信国际 300001 特锐德 600503 华丽家族 603198 迎驾贡酒 002019 亿帆医药 300002 神州泰岳 600511 国药股份 603225 新凤鸣 002022 科华生物 300010 立思辰 600516 方大炭素 603228 景旺电子 002028 思源电气 300026 红日药业 600517 置信电气 603328 依顿电子 002030 达安基因 300039 上海凯宝 600521 华海药业 603355 莱克电气 002032 苏泊尔 300043 星辉娱乐 600525 长园集团 603369 今世缘 002038 双鹭药业 300055 万邦达 600536 中国软件 603377 东方时尚 002041 登海种业 300058 蓝色光标 600545 卓郎智能 603444 吉比特 002048 宁波华翔 300088 长信科技 600557 康缘药业 603515 欧普照明 002049 紫光国芯 300113 顺网科技 600563 法拉电子 603528 多伦科技 002050 三花智控 300115 长盈精密 600565 迪马股份 603556 海兴电力 002051 中工国际 300133 华策影视 600566 济川药业 603568 伟明环保 002056 横店东磁 300147 香雪制药 600572 康恩贝 603569 长久物流 002063 远光软件 300166 东方国信 600575 皖江物流 603589 口子窖 002064 华峰氨纶 300182 捷成股份 600578 京能电力 603658 安图生物 002073 软控股份 300197 铁汉生态 600580 卧龙电气 603766 隆鑫通用 002078 太阳纸业 300199 翰宇药业 600582 天地科技 603806 福斯特 002092 中泰化学 300202 聚龙股份 600584 长电科技 603816 顾家家居 002093 国脉科技 300244 迪安诊断 600587 新华医疗 603868 飞科电器 002106 莱宝高科 300253 卫宁健康 600594 益佰制药 603877 太平鸟 002118 紫鑫药业 300257 开山股份 600597 光明乳业 603883 老百姓 002123 梦网集团 300273 和佳股份 600598 北大荒 603888 新华网 002127 南极电商 300274 阳光电源 600600 青岛啤酒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八 年二 月二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