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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004916)

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关于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嘉 实新添 丰定期 混合基金 第 一 个开放 期 
开放申 购、赎回 及转 换 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2 月 13 日 
 
1 公 告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嘉实新添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9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8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 嘉 实 新 添 丰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嘉 实 新 添 丰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2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23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23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23 日 
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2 申购 、 赎回 、转换 业务 的 办 理时间 
(1 )开放日 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和转换 ,2018 年 2 月 23 日 ( 含 该日) 至
2018 年 3 月 6 日 (含 该 日) 为 本 基金 第 一 个 开放期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转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 期货交易市场、 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 调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2 )申购、 赎回 、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 金 管 理 人 不 得 在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之 外 的 日 期 或 者 时 间 办 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或 者 赎 回 或
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 视为投资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 并按照下一
个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时
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 下一开放期首
日之前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 购业 务 
3.1 申 购 金额限 制 
投 资 者 通 过 代 销 机 构 或 嘉 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上 直 销 首 次 申 购 单 笔 最 低 限 额 为 人 民
币 1 元, 追加 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 投 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但若有 代销机构特别约定
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 不受最低申购
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 购 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 即申购金额越大, 所适用的申购费率
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0.8% 
100 万元≤M <300 万元 0.5% 
300 万元≤M <500 万元 0.3% 
M ≥500 万元 按笔收取, 单笔 1000 元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 其
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 0.6 % ,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 机构投
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 统一
优惠为申购金额的 0.6 % 。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 0.6 %,则按 0.6 %执行。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
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 0.6% 时 ,按 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
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 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注:2014 年 9 月 2 日,本 基金管理 人发 布了《嘉 实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关于增 加开 通后端收
费基金产 品的 公告》 ,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起,增 加开 通本基金 在本 公司基金 网上 直销系统 的后
端收费模式( 包括申购、定 期定额投资、 基金转换等业 务) 、并对 通 过本公司基金 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的后 端收 费进行费 率优 惠,本基 金优 惠后的费 率见 下表: 
持有期限(T ) 
基金网上直销 
后端申购优惠费率 
0

转 出 基 金 有 赎 回 费 用 的, 收 取 该 基 金 的 赎 回 费 用 。 从0 申 购 费 用 基 金 向 非0 申 购 费 用 基 金 转换时, 每 次 按 照 非0 申 购 费 用 基 金 申 购 费 用 收 取 申 购 补 差 费 ; 非0 申 购 费 用 基 金 互 转 时 , 不 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 转入 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惠 费率执行。 3 、通过网上 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后端 转后端”模式) (1 )若转出 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2 )若转出 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4 、基金转换 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金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转出基金金额-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 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 (转出基金金额-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 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 =MAX (0 ,转入基金 申购费用-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转换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金额= 转出基金金额- 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 净转入金额/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 出 基 金 有 赎 回 费 用 的, 收 取 的 赎 回 费 归 入 基 金 财 产 的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法 律 法 规 、 中 国 证 监会规定的比例 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注: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入、定投)不超过1000 万元;嘉实安 心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 (含转入、 定投) 不超过200万元; 嘉实超短债债券单日 单 个 基 金 账 户 累 计 申 购 ( 含 转 入 ) 不 超 过5000 万 元 ; 嘉 实 中 证 中 期 企 业 债 指 数 (LOF )单 日 单 个 基 金 账 户 累 计 申 购 ( 含 转 入 、 定 投 ) 不 超 过2000 万 元 ; 嘉 实 新 常 态 混 合 单 日 单 个 基 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入、定投)不超过1 万元;嘉实新趋势混合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 购 ( 含 转 入 、 定 投 ) 不 超 过100 万 元 ; 嘉 实 信 用 债 券 单 日 单 个 基 金 账 户 累 计 申 购 ( 含 转 入 、 定投) 不超过500 万元; 嘉实多元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 (含转入、 定投) 不超过 1 万 元 ; 嘉 实 周 期 优 选 混 合 单 日 单 个 基 金 账 户 累 计 申 购 ( 含 转 入 、 定 投 ) 不 超 过200万元; 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 (含转入、 定投) 不超过200万元; 嘉实快线 货币A 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 (含转入、 定投) 不超过1000 万 元; 嘉实增长混合暂停申 购 (含转入) 业务;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暂停申购 (含转入) 业务; 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单 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入、定投)不超过10 万元;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单日单个基 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入、定投)不超过10 万元;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5.3 其 他 与转换 相 关 的事项 (1 ) 基金 转换 的 时间 :投 资 者需 在转 出 基金 和转 入 基金 均有 交 易的 当日 , 方可 办理基 金转换业务。 (2 )基金转 换的原则: ①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②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 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 撤销; ③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④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 基 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转 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 ⑤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 但应在新的 原则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3 )基金转 换的程序 ①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 在开放日 的业务办理 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②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以 在 规 定 的 基 金 业 务 办 理 时 间 段 内 收 到 基 金 转 换 申 请 的 当 天 作 为 基 金 转 换 的 申请 日 (T 日 ) , 并 在T+1 日对 该 交 易 的有 效 性 进 行确 认 。 投 资者 可 在T+2 日及 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4 )基金转 换的数额限制 基 金 转换 时, 由 本基 金转 换 到基 金管 理 人管 理的 其 他开 放式 基 金时 ,最 低 转出 份额 为1 份基金份额。 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单笔转换份额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 则以该 等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5 )基金转 换 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 +1 日为 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 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 +2 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 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并于开始 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6 )基金转 换与巨额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 本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 资产组合情况, 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 并且对于本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 将采取相同的 比例确认; 但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部分转出申请的情况下, 对未确认的转换申请将不予顺 延。 (7 )拒绝或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①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时, 基金管理人可 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入申请: (a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b )发生基 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的 情况。 (c ) 证券 、期 货 交易 所交 易 时间 非正 常 停市 ,导 致 基金 管理 人 无法 计算 当 日基 金 资产净值。 (d )接受某 笔或某些 转入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e ) 基金 管理 人 接受 某笔 或 某些 转入 申 请有 可能 导 致单 一投 资 者持 有基 金 份额 的 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 , 或者变相规避50% 集中度 的情形时。 (f ) 基 金 资 产 规 模 过 大 , 使 基 金 管 理 人 无 法 找 到 合 适 的 投 资 品 种 , 或 其 他 可能对 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情形。 (g )基金管 理人、基金 托管人、销 售机构或登 记机构的技 术故障等异 常情况导 致 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h )法律法 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 基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转出申请或者延 缓支付转出款项: (a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出款项 。 (b )发生基 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的 情况。 (c ) 证券、期 货 交 易 所交 易 时 间 非正 常 停 市 ,导 致 基 金 管理 人 无 法 计算 当 日 基 金 资产净值。 (d )连续两 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 (e )接受某笔或某些赎回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 (f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③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 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 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 费率水平、 业务 规则及有关限制, 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 告。 投资者到本基金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 其相关具 体办理规定以各 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 基 金 销 售 机构 6.1 直 销 机构 (1 )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北 京万豪中心 D 座 12 层 电话 (010 )65215588 传真 (010 )65215577 联系人 赵佳 (2 )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 国金中心 2 期 53 层 09-11 单元 电话 (021 )38789658 传真 (021 )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 )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 际中心 A 座 2 单元 21 层 04-05 单元 电话 (028 )86202100 传真 (028 )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4 )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 大厦 16 层 电话 (0755 )84362200 传真 (0755 )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5 )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6 号华润大厦 3101 室 电话 (0532 )66777997 传真 (0532 )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 )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66 号万象城 2 幢 1001A 室 电话 (0571 )88061392 传真 (0571 )88021391 联系人 王振 (7 )嘉实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合广 场 801A 单元 电话 (0591 )88013670 传真 (0591 )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8 )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288 号新世纪 广场 A 座 4202 室 电话 (025 )66671118 传真 (025 )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9 )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 金融中心 50 层 05-06A 单元 电话 (020 )88832125 传真 (020 )81552120 联系人 周炜 (10) 嘉实 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通 过 直 销 网 上 交 易 办 理 认 购/ 申 购 、 赎 回 、 转 换 、 定 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6.2 场 外 非直销 机 构 (1 )代销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海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代销券 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 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 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 信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 )投资咨 询机构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4 )独立基 金销售 机构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 好 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宜信 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 有限 公司、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中证金牛( 北京) 投资 咨询有限 公司、 蚂蚁( 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3 其 他 与基金 销 售 机构相 关 的 事项 (1 ) 开通 本基 金 转换 业务 的 代销 机构 包 括: 中国 工 商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司 、 中国 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桂林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 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 有限公司、 深 圳 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中 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证金牛( 北京) 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 信证券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信 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 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各代销 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3 ) 基金 管理 人 可以 根据 情 况增 加或 者 减少 代销 机 构, 并另 行 公告 。销 售 机构 可以根 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基 金份 额 净值 公 告 的披露 安 排 在开放期内, 基金管理人 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并在开放期首日披露上一封闭期 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8. 其他 需 要提 示 的 事项 (1 ) 嘉实新添丰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为契约型 、 以定期开放 方式运作的 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为嘉实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注册登 记机构为 嘉 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的开放申购 、赎回 和转 换 业务事项 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 2017 年 8 月 5 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上的“嘉实新添丰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 )进行查 询。 (3 ) 投资者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在正常情况下,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 对该 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 包 括该日)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 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否则, 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 而造成的损失,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 、 赎回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 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 (4 ) 风险提示:本公司 承诺以诚实 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