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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瑞智I(001806)

易方达瑞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2月)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 的 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 金 管 理 人 : 易方 达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八年二月


1 重要提 示 1、本基金根据 2015 年 8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 准予易 方达 瑞智灵活 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注册 的批复》 (证监 许可[2015]1873 号) 和2017 年4 月21 日 《关 于 同意 易 方 达 瑞智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延 期 募 集 备 案 的 回 函 》 ( 机构部函 [2017]1022 号) ,进行募 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7 年 6 月 21 日正式生效 。 本 摘 要 根 据基 金 合 同和 基金 招 募 说 明书 编 写 ,并 经中 国 证 监 会核 准 。 基金 合同 是 约 定 基 金 当 事 人之 间 权利 、 义务 的 法 律 文件 。 基金 投 资人 自 依 基 金合 同 取得 基 金份 额 , 即 成为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和本 基 金合 同 的 当 事人 , 其持 有 基金 份 额 的 行为 本 身即 表 明其 对 基 金 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并 按照 《 基金法》 、 《运作办 法》 、 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 有权利、 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 同。 2、 基金管理人保证 《招募 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 准 确、 完整。 本 基金经中 国 证监会 注 册 , 但 中 国证 监 会对 本 基金 募 集 的 注册 , 并不 表 明其 对 本 基 金的 投 资价 值 、市 场 前 景 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 没有风险。 基 金 管 理 人依 照 恪 尽职 守、 诚 实 信 用、 谨 慎 勤勉 的原 则 管 理 和运 用 基 金财 产, 但 不 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 证最低收益。 3、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市 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 请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 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 , 全 面 认 识 本基 金 产品 的 风险 收 益 特 征和 产 品特 性 ,充 分 考 虑 自身 的 风险 承 受能 力 , 理 性判 断市场, 自主 判 断基 金 的投 资 价 值 ,对 认 购( 或 申购 ) 基 金 的意 愿 、时 机 、数 量 等 投 资行 为 作 出 独 立决 策 , 承 担 基金 投 资 中 出现 的 各类 风 险。 投 资 本 基金 可 能遇 到 的风 险 包 括 : 证 券 市 场 整 体环 境 引发 的 系统 性 风 险 ;个 别 证券 特 有的 非 系 统 性风 险 ;大 量 赎回 或 暴 跌 导致 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投资 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 险; 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 券引 发的信用风险; 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 于业 绩比较基准的风险; 本基 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 指期 货 、 国债期货、 期权 等 金 融衍 生 品 、 证 券公 司 短 期 公司 债 券 、 中 小企 业 私 募 债 等品种 , 可 能给 本 基 金 带来 额 外 风 险 等。 本 基金 的 具体 运 作 特 点详 见 基金 合 同和 招 募 说 明书 的 约定 。 本基 金 的 一 般风 险及特有风险详见 本 招募 说明书的 “风险揭示 ”部 分。 4、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理论上其 预期风险与 预期 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 基金 , 高于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 。 5 、 基 金 管 理人 提 醒投 资 者基 金 投 资 的“ 买 者自 负 ”原 则 , 在 投资 者 作出 投 资决 策 后 ,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此 外, 本基金以 1 元 初始面值进行募集, 在市 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下, 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 风险。 6、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 债券, 基金 投资人有可 能 获得较高的收益, 也有 可 能损失本 2 金 。 投 资 有风 险 , 投资人 在 进 行 投 资决 策 前, 请 仔细 阅 读 本 基金 的 《招 募 说明 书 》 及 《基 金合同》 。 7、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 示其未来表现 , 基金管 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 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 本 招 募 说 明书 已 经 本基 金托 管 人 复 核。 除 非 另有 说明 , 本 招 募说 明 书 所载 内容 截 止 日 为2017 年12 月21 日, 有 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7 年9 月30 日, 净值表现 截 止日为 2017 年9 月30 日。 (本报告中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基 本情 况 1.基金 管理 人: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设立日 期:2001 年4 月 17 日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联系电 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 :贺 晋 注册资 本:12,000 万元 人 民币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文号 : 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 证监基 金字[2001]4 号 经营范 围: 基金 募集 、基 金销售 ;资 产管 理; 经中 国证监 会批 准的 其他 业务 2、股 权结 构: 股东名 称 出资比 例 广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 1/4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4 盈峰投 资控 股集 团有 限公 司 1/4 广东省 广晟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1/6 广州市 广永 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公 司 1/12 总


计 100%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董 事、 监事 及高 级管 理 人员 詹余引 先生 , 工 商管 理博 士, 董 事长 。 曾 任中 国平 安 保险公 司证 券部 研究 咨询 室总经 理 助理; 平安 证券 有限责 任 公司研 究咨 询部 副总经 理 (主持 工作) 、国 债部 副总 经理( 主持 工 作) 、 资产管 理部 副总 经理 、总经 理; 中国 平安保 险 股份有 限公 司投 资管理 部 副总经 理( 主 持工作 ) ;全 国社 会保 障基 金理事 会投 资部 资产配 置 处处长 、投 资部 副主任 、 境外投 资部 主 任、 投资 部主 任 、 证 券投 资部主 任 。 现 任易 方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 易方达 国际 控股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刘晓艳 女士 , 经济 学博 士 , 副 董事 长 、 总 裁 。 曾 任广 发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投资 理财部 副 4 经理 、 基 金经 理 , 基 金投 资理财 部副 总经 理 、 基 金 资产管 理部 总经 理 ; 易 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督 察员 、 监 察部 总经 理、 市 场部 总经 理、 总裁 助理、 公司 副总 裁、 常务 副总裁 。 现 任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董事长 、 总裁 ; 易方 达资 产管理 ( 香港 )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易方 达 国际控 股有 限公 司董 事。 秦力先 生 , 经 济学 博士 , 董事 。 曾 任广 发证 券投 资 银行部 常务 副总 经理 、 投 资理财 部总 经理 、 资 金营 运部 总经 理 、 规 划管 理部 总经 理 、 投 资自营 部总 经理 、 公司 总 经理助 理 、 副 总 经理, 广东 金融 高新 区股 权 交易中 心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现任广 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执行 董事 、 常务副 总经 理; 广发 控股 (香港 )有 限公 司董 事。 陈志辉 先生 , 管理 学硕 士 , 董 事 。 曾 任美 的集 团税 务总监 、 安永 会计 师事 务 所广州 分所 高级审 计员 。现 任盈 峰投 资控股 集团 有限 公司 资财 中心总 经理 。 王海先 生, 经济 学、 工商 管理 ( 国际 ) 硕 士, 董事 。 曾任工 商银 行江 西省 分行 法律顾 问 室科员 ; 工 商银 行珠 海分 行法律 顾问 室办 事员 、 营 业部计 划信 贷部 信贷 员、 办公室 行长 室 秘 书、 信 贷管 理部 业务 主办 、 资产风 险管 理部 经理 助理 兼法律 室副 主任 、 资 产风 险管理 部副 总 经理兼 法律 室主 任、 资产 风险管 理部 总经 理; 招商 银行总 行法 律事 务部 行员 ; 工商 银行 珠 海 分行资 产风 险部 总经 理兼 特殊资 产管 理部 负责 人、 公司 业 务部 总经 理、 副行 长; 工 商银 行 广 东省分 行公 司业 务部副 总 经理( 主持 工作) 、总 经理 ;工商 银行 韶关 分行行 长 、党委 书记 。 现任广 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总经 理。 刘韧先 生 , 经 济学 硕士 , 董事 。 曾 任湖 南证 券发 行 部经理 助理 ; 湘财 证券 投 资银行 总部 总经理 助理 ; 财富证 券投 资 银行总 部副 总经 理; 五矿 二 十三冶 建设 集团 副总 经理 、 党委委 员; 深圳市 中金 岭南 有色 金属 股份有 限公 司监 事; 新晟 期货有 限公 司副 董事 长; 广东省 广晟 资 产 经营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资本 运营 部部 长。 现任 东江环 保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朱征夫 先生 ,法学 博士 , 独立董 事。 曾任广 东经 济 贸易律 师事 务所金 融房 地 产部主 任; 广东大 陆律 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广 东省 国土 厅广 东地 产法律 咨询 服务 中心 副主 任。 现 任广 东 东 方昆仑 律师 事务 所主 任。 忻榕女 士 , 工 商行 政管 理 博士 , 独 立董 事 。 曾 任中 科院研 究生 院讲 师 ; 美 国 加州高 温橡 胶公司 市场 部经 理;美 国 加州大 学讲 师; 美国南 加 州大学 助理 教授 ;香港 科 技大学 副教 授; 中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瑞士洛 桑管 理学 院教 授。 现任中 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谭劲松 先生 ,管理 学博 士 (会计 学) , 独立 董事 。曾 任邵阳 市财 会学 校教师 ; 中山大 学 管理学 院助 教、 讲师 、副 教授。 现任 中山 大学 管理 学院教 授。 陈国祥 先生 , 经济 学硕 士 , 监 事会 主席 。 曾任 交通 银行广 州分 行江 南西 营业 部经理 ; 广 5 东粤财 信托 投资 公司 证券 部副总 经理 、 基 金部 总经 理;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市 场拓 展 部 总经理 、总 裁助 理、 市场 总监。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事 会主 席。 李舫金 先生 , 经济 学硕 士 , 监 事 。 曾 任华 南师 范大 学外语 系党 总支 书记 ; 中 国证监 会广 州证管 办处 长; 广州 市广 永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广 州股 权交 易中 心有限 公司 董 事 长; 广州 立根 小额 再贷 款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银行 副董 事长 ; 广州 中 盈 ( 三明 )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汽车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 现任 广州 金融 控股集 团有 限 公 司党委 书记 及董 事长; 万 联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董 事 长;广 州金 控资 本管理 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广金期 货有 限公 司董 事; 立根融 资租 赁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广州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董 事;广 州股 权投 资行 业协 会法人 代表 。 廖智先 生 , 经 济学 硕士 , 监事 。 曾 任广 东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基 金部 主管 ;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综合 管理 部副 总经理 、 人 力资 源部 副总 经理、 市场 部总 经理 、 互 联 网金融 部总 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总 裁助 理; 广东 粤财互 联网 金融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 张优造 先生 ,工商 管理 硕 士(MBA) ,常 务副 总裁 。曾 任南方 证券 交易中 心业 务 发展部 经 理; 广东 证券 公司 发行 上 市部经 理 ; 深 圳证 券业 务 部总经 理 、 基 金部 总经 理 ; 易 方达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副 总裁 。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常 务副 总裁 ; 易 方达 国际控 股有 限 公司董 事;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香 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 陈彤先 生, 经济 学博 士, 副 总裁。 曾任 中国 经济 开发 信托投 资公 司成 都营 业部 研发部 副 经理 、 交 易部 经理 、 研发 部经理 、 证券 总部 研究 部 行业研 究员 ;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市 场拓展 部主 管 、 基 金科 瑞 基金经 理 、 市 场部 华东 区 大区销 售经 理 、 市 场部 总 经理助 理 、 南 京 分公司 总经 理 、 成 都分 公 司总经 理 、 上 海分 公司 总 经理 、 总 裁助 理 、 市 场总 监 。 现任 易方 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马骏先 生, 高级管 理人 员 工商管 理硕 士(EMBA ) ,副 总裁。 曾任 君安证 券有 限 公司营 业 部职员 ; 深 圳众 大投 资有 限公司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广发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研 究员; 易方 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收 益 部总经 理、 现金 管理部 总 经理、 固定 收益 总部总 经 理、总 裁助 理、 固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固定 收益首 席投 资官 、基 金科 讯基金 经理 、易 方 达 5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深证1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基 金 基金经 理。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副总 裁 ; 易 方达 资产 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易方 达 资产管 理 (香 港 ) 有 限公 司董事 、 人民 币 合格境 外投 资者 (RQFII ) 业务负 责人 、 证券 交易 负 责人员 (RO) 、 就 证券 提供 意见负 责人 员 (RO ) 、 提供 资产 管理 负责 人员 (RO)、 固定 收益 投 资 决策委 员会 委员 ; 中债 资 信评估 有限 责 6 任公司 独立 董事 。 吴欣荣 先生 , 工学 硕士 , 副总裁 。 曾任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研 究员 、 投 资管理 部经 理、 基金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 研 究部 副总 经理 、 研究 部总经 理 、 基 金投 资部 总 经理 、 公 募基 金 投资部 总经 理 、 权 益投 资 总部总 经理 、 总裁 助理 、 权益投 资总 监 、 基 金科 瑞 基金经 理 、 易 方 达科汇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 达价值 精选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张南女 士 , 经 济学 博士 , 督察长 。 曾任 广东 省经 济 贸易委 员会 主任 科员 、 副 处长 ; 易 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市场 拓展部 副总 经理 、 监 察部 总经理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督 察长。 范岳先 生, 工商管 理硕 士(MBA) , 首席 产品 官。曾 任 中国工 商银 行深圳 分行 国 际业务 部 科员 ; 深 圳证 券登记 结算 公 司办公 室经 理 、 国际 部经 理 ;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北 京中 心 助理主 任、 上市部 副总 监、 基金 债券 部副总 监、 基金 管理 部总 监。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首 席 产 品官;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 香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另 类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关秀霞 女士 , 财务 硕士 、 工商管 理硕 士 , 首 席国 际 业务官 。 曾任 中国 银行 (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 审计师 ;美 国道富 银行 波 士顿及 亚洲 总部大 中华 地 区高级 副总 裁、 董事总 经理 、 中 国区 行 长 、 亚洲 区 ( 除日 本外 ) 副 总裁、 机构 服务 主管 、 美 国共同 基金 业 务 风险经 理、 公司 内部 审计 部高级 审计 师。 现任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首席 国际业 务官 。 高松凡 先生 ,高级 管理 人 员工商 管理 硕士(EMBA ) , 首席养 老金 业务官 。曾 任 招商银 行 总行人 事部 高级 经理 、 企 业年金 中心 副主 任, 浦东 发展银 行总 行企 业年 金部 总经理 , 长 江 养 老保险 公司 首席 市场 总监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养老 金业 务总 监。 现任 易方达 基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首 席养 老金 业务 官。 2、基 金经 理 胡剑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曾 任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固定 收益 部债 券研 究员 、 基金 经 理助理 兼债 券研 究员 、 固 定收益 研究 部负 责人 、 固 定收益 总部 总经 理助 理、 易方达 中债 新 综 合债券 指数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 经理 ( 自 2012 年 11 月 8 日至 2014 年 3 月 28 日) 、 易 方达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3 年4 月22 日至2015 年3 月13 日) 、 易方达 永旭 添利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至 2015 年 3 月13 日) 、 易方 达纯 债 1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3 年 7 月 30 日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 。现 任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收 益研 究部 总经 理、 易方达 稳健 收 7 益债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 2012 年 2 月 29 日起 任职) 、 易 方达 信用 债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基 金经 理( 自 2013 年4 月24 日起 任职) 、 易方达 裕惠 回报 定期 开放 式混合 型发 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3 年12 月 17 日 起 任职) 、 易 方达 瑞财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自 2016 年 2 月 4 日起 任职 ) 、 易 方达裕 景添 利 6 个月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6 年4 月12 日 起任 职) 、易方 达高 等级 信用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自2017 年3 月7 日起 任职 ) 、 易 方达 丰惠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 自 2017 年 3 月24 日起 任职 ) 、 易方 达瑞 富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2017 年 5 月12 日 起任 职) 、易 方 达瑞智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7 年6 月21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 瑞兴 灵 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自2017 年 6 月 23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瑞 祥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2018 年1 月19 日起任 职) 、 易 方达瑞 祺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8 年1 月29 日 起任 职) 。 3、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本公司 固定 收益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成员 包括 : 马骏 先 生、 王晓 晨女 士 、 张 清华 先生 、 袁 方 女士、 胡剑 先生 。 马骏先 生, 同上 。 王晓晨 女士 , 经 济学 硕士 。 曾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集中 交易 室债 券交 易员、 债 券 交易主 管、 固定 收益 总部 总经理 助理 、 易 方达 货币 市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保证 金收 益 货 币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现 任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固定 收益 基金 投资 部副 总经理 、 易 方 达 增强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投 资 级信用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易方达 中债 新综 合债券 指 数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保 本一号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双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纯 债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中 债 3-5 年期 国债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中 债 7-10 年期国 开行 债券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方达 恒益 定期开 放债 券 型发起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新鑫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兼 易方达 资产 管 理 (香港 ) 有 限公 司基 金经 理、 就 证券 提供 意见 负责 人员 (RO) 、 提供 资产 管理 负责人 员 (RO), 固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委员。 张清华 先生 , 物理 学硕 士 。 曾 任晨 星资 讯 (深 圳) 有限公 司数 量分 析师 , 中 信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研 究员 , 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投 资经 理、 易 方达 裕如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新 收益 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新利 灵活 配 置 8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易方 达新 鑫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 达 新享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 瑞景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易方 达瑞 选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达 瑞通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瑞弘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瑞 程灵 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固定 收益 基金 投资部 总经 理 、 易方达 安心 回报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 达裕丰 回报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 易 方达 安心 回馈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裕 祥回 报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经理 、 易 方达 裕鑫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丰 和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 理、 易 方达 安盈 回报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瑞 信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袁方女 士 , 工 学硕 士 。 曾 任中慧 会计 师事 务所 审计 师、 资产 评估 师 , 湘 财证 券有限 责 任 公司投 资经 理, 泰康 人寿 保险公 司投 资经 理,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经 理、 固 定收 益 总 监, 泰 康资 产管 理有 限责 任公司 年金 投资 部高 级投 资经理 、 执 行总 监, 易方 达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固 定收 益投 资部总 经 理助理 、固 定收 益总部 总 经理助 理、 固定 收益机 构 投资部 总经 理。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专 户投 资部 总经理 、投 资经 理。 胡剑先 生, 同上 。 4、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二 、基金 托管人 名称: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广东 省深 圳市 罗湖 区深南 东路5047 号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罗湖区 深南 东路5047 号 法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成立日 期:1987 年12 月22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17,170,411,366 元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许 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 :高 希泉


9 联系电 话:(0755) 2219 7701 三、相关 服务机 构 (一) 基金 份额 销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刘 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 : 李 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 构网 点信 息: (1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广 州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 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 李 红枫 (2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北 京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19 号富 凯大 厦 B 座 1703 室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刘 蕾 (3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上 海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88 号金 茂大 厦 46 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于 楠 (4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网 上交 易系 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2、非 直销 销售 机构


10 暂无, 如将 来新 增非 直销 销售机 构, 详见 相关 公告 。 (二) 基金 登记 机构 名称: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 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刘 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 :余 贤高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律师事 务所 : 国 浩律 师( 广州)事 务所 地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 东路 28 号 越秀 金融 大厦38 楼 负责人 :程 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020-38799345-200 经办律 师: 黄贞 、陈 桂华 联系人 :于鹏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会计师 事务 所: 安永 华明 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主要经 营场 所: 北京 市东 城区东 长安 街 1 号 东方 广 场安永 大 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Tony Mao 毛鞍 宁 电话: (010 )58153000 传真: (010 )85188298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赵 雅、 李明明





联系人 :赵 雅 四、基金 的名称 易方达 瑞智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11 五、基金 的类型 本基金 为 契 约型 开放 式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六、基金 的投资 目标 本基金 在控 制风 险的 前提 下,追 求基 金资 产的 稳健 增值。 七、基金 的投资 方向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国 内依法 发行 、 上 市的 股票 ( 包括创 业板 、 中 小板 以及 其他经 中 国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股 票) 、债券 (包 括国 债、央 行 票据、 地方 政府 债、金 融 债、企 业债 、 公司债 、 证 券公 司短 期公 司债、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次级债 、 中 期票 据、 短期 融资券 、 可 转 换 债券 、 可 交换 债券 等) 、 资 产支持 证券 、 债券 回购 、 银行存 款 、 权 证、 股指 期 货、 国债 期货 、 期权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工 具。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本基 金可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 股票 资产占 基金 资 产的比 例为 0%-95% , 扣除 股指期 货、 国债期 货合 约 需缴纳 的 交易保 证金 后, 现金或 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府 债 券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5% ,权 证、 股 指期货 、国 债期 货、 期权 及其他 金融 工具 的投 资比 例依照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的规 定执 行。 八、基金 的投资 策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基于 定量 与定 性相 结合的 宏观 及市 场因 素、 估 值及流 动性 因素 、 政 策因 素 等分析 , 确定组 合中 股票 、债 券、 货币市 场工 具等 资产 类别 的配置 比例 。 在资产 配置 中 , 本 基金 主 要考虑 : (1 ) 宏 观经 济走 势, 主要 通过 对GDP 增 速 、 工 业增 加 值、 物 价水 平、 市场 利率 水 平等宏 观经 济指 标的 分析 , 判断 实体 经济 在经 济周 期中所 处的 阶 段; (2 ) 市 场估 值与 流动 性, 紧密 跟踪 国内 外市 场 整体估 值变 化 , 货 币供 应 量增速 变化 及其 对市场 整体 资金 供求 的可 能影响 ; (3 ) 政 策因 素, 密 切关注 国家 宏观 经济 与产 业经济 层面 相 关政策 的政 策导 向及 其变 化对市 场和 相关 产业 的影 响。 2.股 票投 资策 略


12 (1 ) 行业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将通 过分 析以 下因 素, 对 各行 业的 投资 价值 进行综 合评 估, 从而 确定 并动态 调 整 行业配 置比 例。 1)行 业 景 气度 本基金 将密 切关 注国 家相 关产业 政策 、 规 划动 态, 并 结合行 业数 据持 续跟 踪、 上下游 产 业链深 入进 行调 研等 方法 , 根据 相关 行业 盈利 水平 的横向 与纵 向比 较, 适时 对各行 业景 气 度 周期与 行业 未来 盈利 趋势 进行研 判, 重点 投资 于景 气度较 高且 具有 可持 续性 的行业 。 2)行 业竞 争格 局 本基金 主要 通过 密切 跟踪 行业进 入者 的数 量、 行业 内 各公司 的竞 争策 略及 各公 司产品 或 服务的 市场 份额 来判 断公 司所处 行业 竞争 格局 的变 化, 重 点投 资于 行业 竞争 格 局良好 的 行 业 。 (2 ) 个股 投资 策略 1)公 司基 本面 分析 在行业 配置 的基 础上 , 本 基金将 重点 投资 于满 足基 金管理 人以 下分 析标 准的 公司: 公 司 经营稳 健, 盈利 能力 较强 或具有 较好 的盈 利预 期; 财务状 况运 行良 好, 资产 负债结 构相 对 合 理, 财务 风险 较小 ; 公司 治理结 构合 理 、 管 理团 队 相对稳 定 、 管 理规 范 、 具 有清晰 的长 期愿 景与企 业文 化、 信息 透明 。 2)估 值水 平分 析 本基金 将根 据上 市公 司的 行业特 性及 公司 本身 的特 点, 选 择合 适的 股票 估值 方法。 可 供 选择的 估值 方法 包括 市盈 率法 (P/E) 、 市 净率 法 (P/B ) 、 市盈 率- 长期 成长 法 (PEG ) 、 企 业 价值/ 销售 收入(EV/SALES) 、 企业 价值/息 税折 旧摊 销 前利润 法 (EV/EBITDA ) 、 自 由现金 流贴 现模型 (FCFF ,FCFE ) 或 股利贴 现模 型(DDM ) 等。 通过估 值水 平分析 ,基 金 管理人 力争 发 掘出价 值被 低估 或估 值合 理的股 票。 3)股 票组 合的 构建 与调 整 本基金 在行 业分析 、公 司 基本面 分析 及估值 水平 分 析的基 础上 ,进行 股票 组 合的构 建。 当行业 、 公 司的 基本 面、 股 票的估 值水 平出 现较 大变 化时, 本基 金将 对股 票组 合适时 进行 动 态调整 。 3、债 券投 资策 略 (1 ) 在 债券 投资 方面 , 本 基 金将主 要通 过类 属配 置与 券种选 择两 个层 次进 行投 资管理 。 在类属 配置 层次 , 本基 金 结合对 宏观 经济 、 市场 利 率、 供求 变化 等因 素的 综 合分析 , 根据 交 13 易所市 场与 银行 间市 场类 属资产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定 期对投 资组 合类 属资 产进 行优化 配置 和 调整, 确定 类属 资产 的最 优权重 。 在券种 选择 上, 本基 金以 长期利 率趋 势分 析为 基础 , 结合 经济 变化 趋势 、 货 币 政策及 不 同债券 品种 的收 益率 水平 、流动 性和 信用 风险 等因 素,实 施积 极主 动的 债券 投资管 理。 随着国 内债 券市 场的 深入 发展和 结构 性变 迁, 更多 债 券新品 种和 交易 形式 将增 加债券 投 资盈利 模式 , 本 基金 将密 切跟踪 市场 动态 变化 , 选 择合适 的介 入机 会, 谋求 高于市 场平 均 水 平的投 资回 报。 (2 ) 证券 公司 短期 公司 债 券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根 据内 部的 信用 分析方 法对 可选 的证 券公 司短期 公司 债券 品种 进行 筛选, 确 定 投资决 策。 此外 , 本 基金 将 对拟投 资或 已投 资的 证券 公司短 期公 司债 券进 行流 动性分 析和 监 测, 尽 量选 择流 动性 相对 较好的 品种 进行 投资 , 并 适当控 制债 券投 资组 合整 体的久 期, 保 证 本基金 的流 动性 。 (3 )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投 资 策略 本基金 在控 制信 用风 险的 基础上 , 对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进行 投资 , 主 要采 取分 散化投 资 策 略, 控制 个债 持有 比例 。 同时 , 紧 密跟 踪研 究发 债 企业的 基本 面情 况变 化 , 并据此 调整 投资 组合, 控制 投资 风险 。 4、衍 生产 品投 资策 略 (1 ) 股指 期货 、国 债期 货 投资策略 本基金 将根 据风 险管 理的 原则, 主要 选择 流动 性好 、 交易活 跃的 股指 期货 、 国 债期货 合 约进行 交易, 以对 冲投 资组 合的系 统性 风险 、有效 管 理现金 流量 或降 低建仓 或 调仓过 程中 的 冲击成 本等 。 (2 ) 期权 、权 证投 资策 略 期权、 权证 为本基 金辅 助 性投资 工具 。期权 、权 证 的投资 原则 为有利 于基 金 资产增 值、 控制下 跌风 险、 实现 保值 和锁定 收益 。 (3 )本 基金 将关 注其 他金 融衍生 产品 的推出 情况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构 允 许基金 投 资前述 衍生 工具 , 本 基金 将按届 时有 效的 法律 法规 和监管 机构 的规 定, 制定 与本基 金投 资 目 标相适 应的 投资 策略 和估 值政策 , 在 充分 评估 衍 生 产品的 风险 和收 益的 基础 上, 谨 慎地 进 行 投资。


14 九、基金 的业绩 比较基准 中债新 综合 指数 (财 富) 收益率*75%+沪深 300 指 数 收益率*25% 十、基金 的风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理 论上其 预期 风险 与预 期收 益水平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高于债 券 型 基金和 货币 市场 基金 。 十一、基 金的投 资组合报 告(未 经审计)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平 安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据 本基 金 合同的 规定 ,复核 了本 报 告的内 容,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有关 数据 的期间 为 2017 年7 月 1 日至 2017 年9 月30 日 。 1、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20,179,461.00 3.49 其中: 股票 20,179,461.00 3.49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45,773,450.00 94.48 其中: 债券 545,773,450.00 94.48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982,143.62 0.52


15 7 其他资 产 8,744,916.29 1.51 8 合计 577,679,970.91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1 )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9,923,903.00 2.19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8,809,215.00 1.94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1,446,343.00 0.32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0,179,461.00 4.44 3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600196 复星医 药 154,100 5,268,679.00 1.16 2 601398 工商银 行 757,300 4,543,800.00 1.00 3 601601 中国太 保 115,500 4,265,415.00 0.94


16 4 600062 华润双 鹤 105,100 2,212,355.00 0.49 5 300015 爱尔眼 科 57,100 1,446,343.00 0.32 6 000739 普洛药 业 190,700 1,386,389.00 0.31 7 002179 中航光 电 28,400 1,056,480.00 0.23 4 、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的 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79,618,000.00 17.53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79,618,000.00 17.53 4 企业债 券 137,709,200.00 30.33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40,760,000.00 53.02 6 中期票 据 87,609,000.00 19.29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77,250.00 0.02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45,773,450.00 120.19 5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1 170206 17 国开 06 400,000 39,640,000.00 8.73 2 1480572 14 来 宾工 投债 300,000 30,585,000.00 6.74 3 011751045 17 太钢 SCP001 300,000 30,120,000.00 6.63 4 150207 15 国开 07 300,000 30,066,000.00 6.62 5 041759014 17 义 乌国 资CP001 300,000 30,042,000.00 6.62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17 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股指期 货。 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11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本期没 有 出现被 监管 部门 立案调 查 ,或在 报告 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 (2 )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股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备 选股 票库 。 (3 )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17,389.5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727,526.71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744,916.29 (4 )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十二、基 金的业 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的 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不保 证 18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作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2017 年 6 月 21 日 ,基 金合同 生 效以来 (截 至2017 年 9 月 30 日) 的投资 业绩 及与 同期 基准 的比较 如下 表所 示: 1、易 方达 瑞智 灵活 配置 混 合 I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比 较 表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1 )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2)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3)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4 ) (1)-(3) (2)-(4)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0.90% 0.05% 2.81% 0.15% -1.91% -0.10% 2、易 方达 瑞智 灵活 配置 混 合 E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与同 期 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比 较 表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1 )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2)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3)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4 ) (1)-(3) (2)-(4)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0.80% 0.05% 2.81% 0.15% -2.01% -0.10% 十三、费 用概览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销 售服 务费 ;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 诉讼 费 和 仲裁 费 ; 6、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19 7、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证 券账 户开 户费 用、 银 行账户 维护 费用 ; 10、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60% 年费 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下 : H=E ×0.6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 托管人 发送 基金 管理 费划 付指令,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日 起 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资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管 理人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休息 日或 不可抗 力致 使无 法按 时支 付的, 顺延 至最 近可 支付 日支付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10% 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 管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 下 : H=E ×0.1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 托管人 发送 基金 托管 费划 付指令,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日 起 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资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托 管人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休息 日或 不可抗 力致 使无 法按 时支 付的, 顺延 至最 近可 支付 日支付 。 3、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I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服务 费,E 类基 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20% , 按前一 日E 类 基金 资产 净 值的 0.20% 年费 率计 提。 销售服 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20% ÷ 当年 天数 H 为E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E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销 售服 务费划 付 20 指令, 经基 金托 管人 复核 后 于次月 首日 起 3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资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若 遇法 定 节假日 、休 息日 或不 可抗 力致使 无法 按时 支付 的, 顺延至 最近 可支 付日 支付 。 销售服 务费 可用 于本 基金 市场推 广、 销售 以及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服务 等各 项费 用。 上述 “ ( 一 ) 基 金费 用的 种 类中 第 4-10 项 费用 ”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 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完 全履 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或 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 申 购费 (1 ) 申购 费率 对于I 类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 对通过 本公司 直 销中 心申 购的 特 定投 资群 体 与 除此 之外的 其 他投资 者实 施差 别的 申购 费率。 特定投 资群 体指 全国 社会 保障基 金、 依法 设立 的基 本养老 保险 基金 、 依 法制 定的企 业 年 金计划 筹集 的资 金及 其投 资运营 收益 形成 的企 业补 充养老 保险 基金 (包 括企 业 年金单 一计 划 以及集 合计 划) , 以及 可以 投资基 金的 其他 社会保 险 基金。 如将 来出 现可以 投 资基金 的住 房 公积金 、 享 受税 收优 惠的 个人养 老账 户、 经养 老基 金监管 部门 认可 的新 的养 老基金 类型 , 基 金管理 人可 将其 纳入 特定 投资群 体范 围。 特定投 资群 体可 通过 本公 司直销 中心 申购 本基 金 I 类份额 。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 据 情况变 更 或增减 特定 投资 群体 申购 本基 金 I 类 份额 的销 售机 构,并 按规 定予 以公 告。 通过基 金管 理人 的直 销中 心申购 本基 金 I 类份 额 的 特定投 资群 体 申 购费 率见 下表: 申购金 额M (元 )( 含申 购费) I 类份 额 申 购费 率 M<100 万 0.06% 100 万 ≤M <500 万 0.03% M≥50 0 万 1,000 元/ 笔


21 其他投 资者 申购 本基 金 I 类份额 的申 购费 率见 下表 : 申购金 额M (元 )( 含申 购费) I 类份 额 申 购费 率 M<100 万 0.6% 100 万 ≤M <500 万 0.3% M≥50 0 万 1,000 元/ 笔 本基 金E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申购 费用 。 (2) 申购 费的 收取 方式 和 用途 在申购 费按 金额 分档 的情 况下, 如果 投资 者多 次申 购, 申 购费 适用 单笔 申购 金额所 对 应 的费率 。 本基 金I 类 基金 份额 的 申 购费用 由 申 购基 金份 额的 投资人 承担 , 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主 要 用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售、 注册 登记 等各 项费 用。 (3) 申购 份额 的计 算方 式 1)若 投资 人选 择 I 类基 金 份额, 则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公式如 下: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1+ 申购 费率 )


(注 : 对 于500 万 ( 含 ) 以 上适用 固定 金额 申购 费的 申购 , 净 申购 金额 =申 购 金额- 固 定申购 费金 额)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申 购金额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 T 日I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2)若 投资 人选 择 E 类基 金 份额, 则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公式如 下: 申购份 额= 申购 金额/ T 日E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本基金 分 为 I 类和 E 类 两 类基金 份额 ,两 类基 金份 额单独 设置 基金 代码 ,分 别计算 和 公告基 金份 额净 值。 申购 涉及金 额、 份额 的计 算结 果保留 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小数点 后两 位 以 后的部 分四 舍五 入, 由此 产生的 误差 计入 基金 财产 。 2、赎 回费 (1 ) 赎回 费率 1)本 基金I 类 份额 赎回 费 率见下 表: 持有时 间( 天) I 类份 额 赎 回费 率


0-6 1.5% 7-29 0.75%


22 30-89 0.5% 90-179 0.5% 180 及 以上 0% 2)本 基金E 类 基金 份额 赎 回费率 见下 表: 持有时 间( 天)


E 类份 额赎 回费 率


0-29 0.5% 30 及 以上 0%


(2 ) 赎回 费的 收取 和用 途 投资者 可将 其持 有的 全部 或部 分 I 类 基金 份额 赎回 。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 额持有 人承 担, 在基 金份 额持有 人赎 回基 金份 额时 收取。 对持 有期 少 于 30 天 (不含 ) 的 I 类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收取 赎回费 用全 额计 入基 金财 产;对 持有 期 在 30 天以 上 (含) 且少 于 90 天 ( 不含 ) 的I 类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所收 取赎 回费 用总额 的 75%计入 基 金财 产; 对 持有 期 在 90 天 以上 (含 )且 少 于 180 天 (不 含) 的 I 类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所收 取赎 回费 用总额 的 50% 计入 基 金财 产 ; 其 余用 于 支付市 场推 广 、 注 册登 记 费和其 他手 续费 。 对持 有 期少 于 30 天 (不 含) 的E 类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收 取赎 回费 用全 额计 入基金 财产 。 (3 ) 赎回 金额 的计 算 赎回金 额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


赎回费 用= 赎回 份额 ×T 日 该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 该类 份额 赎 回费 率


赎回金 额= 赎回 份额 ×T 日 该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赎回 费 用


赎回费 用、 赎回 金额 的单 位为人 民币 元, 计算 结果 保留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 小 数点后 两 位 以后的 部分 四舍 五入 ,由 此产生 的误 差计 入基 金财 产。 3、 基金 转换 费由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承担 , 由 转出 基金 赎 回费用 及基 金申 购补 差费 用构成 , 其中赎 回费 用按 照各 基金 的基金 合同 、 更 新的 招募 说 明书及 最新 的相 关公 告约 定的比 例归 入 基金财 产, 其余 部分 用于 支付注 册登 记费 等相 关手 续费, 具体 实施 办法 和转 换费率 详见 相 关 公告。 转换 费用 以人 民币 元为单 位, 计算 结果 按照 四舍五 入方 法, 保留 小数 点后两 位。 4、 投资 者通 过本 公司 网上 交易系 统 (www.efunds.com.cn ) 进 行申 购 、 赎 回和 转换的 交 易费率 ,请 具体 参照 我公 司网站 上的 相关 说明 。 5、基金 管理 人可 以在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范围内 调整 上 述费率 或变 更收 费方式 , 调整后 的 费率或 变更 的收 费方式 在 更新的 《招 募说 明书》 中 列示。 上述 费率 或收费 方 式如发 生变 更, 基金管 理人 最迟 应于 新的 费率或 收费 方式 实施 前依 照 《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有 关 规定在 指定 媒 介上公 告。


23 基 金 管 理 人 可以 在 不 违 反法 律 法 规 规 定及 基 金 合 同约 定 的 情 况 下根 据 市 场 情况 制 定基 金促销 计划 , 针 对基 金投 资者定 期和 不定 期地 开展 基金促 销活 动。 在基 金促 销活动 期间 ,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适 当调 低基 金销售 费率 , 或 针对 特定 渠道、 特定 投资 群体 开展 有差别 的费 率 优 惠活动 。 (五) 费用 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 按照 基金 发展情 况, 并根 据法 律法 规规定 和 基 金合同 约定 针对 全部 或部 分份额 类别 调整 基金 管理 费率、 基金 托管 费率 、 销 售 服务费 率等 相 关费率 。 降低 基金 管理 费 率、 基金 托管 费率 、 销售 服务费 , 无须 召开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审 议。基 金管 理人 必须 依照 有关规 定于 新的 费率 实施 日前在 指定 媒介 上刊 登公 告 十四、对 招募说 明书更新 部分的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管 理 办 法》等 有关 法律 法规及 《 易方达 瑞智 灵活 配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结合 本基 金 管理人 对本 基金 实施 的投 资管理 活动 , 对2017 年 6 月 13 日 刊 登的 本基 金招 募 说明书 进行 了 更新, 主要 更新 的内 容如 下: 1、在 “三 、基 金管 理人 ” 部分, 更新 了部 分内 容。 2、在 “四 、基 金托 管人 ” 部分, 根据 最新 资料 进行 了更新 。 3、在 “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部分 ,更 新了 基金 份额 销售机 构信 息。 4、 将 “ 六、 基金 的募 集安 排” 改为 “六 、 基金 的募 集” , 更新 了部 分内 容 , 并 概述了 基 金的募 集情 况。 5、更 新了 “七 、基 金合 同 的生效 ”部 分内 容, 概述 了基金 合同 生效 的情 况。 6、在 “八 、基 金份 额的 申 购、赎 回” 部分 ,更 新了 部分内 容。 7、在 “九 、基 金转 换和 定 期定额 投资 计划 ”部 分, 更新了 部分 内容 。 8、 在 “ 十一 、 基 金的 投资 ” 部分, 补充 了本 基金2017 年第 3 季度 投资 组合 报告 的内容 。 9、增加 了“ 十二 、基 金的 业绩” 部分 ,补充 了基 金 合同生 效以 来的 投资业 绩 数据, 并 相应调 整其 他部 分的 序号 。 10、在 “十 六、 基 金的 费 用与税 收” 部分 ,更 新了 部分内 容。 11、在 “二 十四 、其 他应 披露事 项” 部分 ,根 据相 关公告 的内 容进 行了 补充 。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8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