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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稳怡债券(004486)

嘉实稳怡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稳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年第1号) 
基 金管 理人: 嘉实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重要提 示 
嘉实稳怡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经中 国证 监会2016 年9 月30日 证
监许可[2016]2254 号 《 关于 准予嘉 实稳 怡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注 册的 批复 》 注 册募集 。 本基
金基金 合同 于2017 年6 月21 日正 式生 效, 自该 日起 本 基金管 理人 开始 管理 本基 金。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 申购 本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招 募说明 书。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 金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并按 照《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 运作办 法》 、 基金合 同及其 他有关 规定 享有权 利、 承
担义务 。基 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务 ,应 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本招募说明书 已经本基 金 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 明 书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2017 年12月21
日 ( 特别 事项 注明 除外 ) , 有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现 截止日 为2017 年9 月30 日 (未 经审 计 )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基 本情 况 1、基 本信 息 名称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 上海 ) 自 由贸 易试 验区世 纪大 道 8 号上 海国 金中心 二 期 53 层09-11 单元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建国 门北 大 街 8 号 华润大 厦 8 层 法定代 表人 赵学军 成立日 期 1999 年 3 月25 日 注册资 本 1.5 亿元 股权结 构 中诚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 40% , 德 意志 资产 管理 ( 亚洲 ) 有限 公司30% , 立信 投资有 限责 任公 司 30%。 存续期 间 持续经 营 电话 (010 )65215588 传真 (010 )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1999]5 号 文批 准, 于1999 年 3 月 25 日成 立 , 是中 国 第一 批 基金 管理 公 司之 一 ,是 中 外合 资基 金 管理 公 司。 公 司注 册地 上 海, 总 部设 在北京 并设深圳 、 成都 、杭 州 、青 岛 、南 京 、福 州 、广州 分 公 司。 公 司获 得首 批 全国 社 保基 金、企 业年 金投 资管 理人 、QDII 资格 和 特定 资产 管 理业务 资格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监 事 、总经 理及 其他 高级 管理 人员基 本情 况 牛 成 立 先生 , 联席 董 事长, 经 济 学硕 士 ,中 共 党员。 曾 任 中国 人 民银 行 非银行 金 融 机构 监管司 副处 长 、处 长; 中 国银行 厦门 分行 党委 委员 、副 行长 (挂 职) ; 中国 银 行业监 督管 理委 员 会 (下 称 银监 会 )非 银行 金 融机 构 监管 部 处长 ;银 监 会新 疆 监管 局 党委 委员 、 副局 长 ;银 监 会 银行 监 管四 部 副主 任; 银 监会 黑 龙江 监 管局 党委 书 记、 局 长; 银 监会 融资 性 担保 业 务工 作 部 (融 资 性担 保 业务 监管 部 际联 席 会议 办 公室 )主 任 ;中 诚 信托 有 限责 任公 司 党委 委 员、 总 裁 。现 任 中诚 信 托有 限责 任 公司 党 委书 记 、董 事长 , 兼任 中 国信 托 业保 障基 金 有限 责 任公 司董事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赵 学 军 先生 , 董事 长 ,党委 书 记 ,代 任 公司 总 经理, 经 济 学博 士 。曾 就 职于天 津 通 信广 播 公 司电 视 设计 所 、外 经贸 部 中国 仪 器进 出 口总 公司 、 北京 商 品交 易 所、 天津 纺 织原 材 料交 易所、 商鼎 期货 经纪 有限 公司、 北京 证券 有限 公司 、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0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 嘉实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总经 理。 朱 蕾 女 士, 董 事, 硕 士研究 生 , 中共 党 员。 曾 任保监 会 财 会部 资 金运 用 处主任 科 员 ;国 都 证 券有 限 责任 公 司研 究部 高 级经 理 ;中 欧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董秘 兼 发展 战略 官 ;现 任 中诚 信 托 有限 责 任公 司 总裁 助理 兼 国际 业 务部 总 经理 ;兼 任 中诚 国 际资 本 有限 公司 总 经理 、 深圳 前海 中 诚股 权投 资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总经 理。 高 峰 先 生, 董 事, 美 国籍, 美 国 纽约 州 立大 学 石溪分 校 博 士。 曾 任所 罗 门兄弟 公 司 利息 衍生品 副总 裁, 美国 友邦 金融产 品集 团结 构产 品部 副总裁 。 自 1996 年 加入 德 意志银 行以 来 , 曾任德 意志 银行 ( 纽约 、 香港 、 新 加坡 ) 董事 、 全 球市场 部中 国区 主管 、 上 海分行 行长 ,2008 年至今 任德 意志 银行 (中 国)有 限公 司行 长、 德意 志银行 集团 中国 区总 经理 。 Jonathan Paul Eilbeck 先生 , 董 事 , 英 国籍 , 南安 普顿 大学学 士学 位 。 曾 任 Sena Consulting 公司咨 询顾 问 , JP Morgan 固定收 益亚 太 区 CFO 、 COO , JP Morgan Chase 固定 收 益亚太 区 CFO 、 COO ,德 意志 银行 资产 与 财富管 理全 球首 席运 营官 。2008 年 至今 任德 意志 银 行资产 管理 全球 首席运 营官 。 韩家乐 先生 , 董事 。1990 年毕业 于清 华大 学经 济管 理学院 , 硕士 研究 生。1990 年 2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 海问 证券 投 资咨询 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1994 年 至今 , 任北 京德 恒 有限责 任公 司总 经理;2001 年 11 月至 今 ,任立 信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董事 长。 王 巍 先 生, 独 立董 事 ,美国 福 特 姆大 学 文理 学 院国际 金 融 专业 博 士。 曾 任职于 中 国 建设 银 行 辽宁 分 行。 曾 任中 国 银 行 总行 国 际金 融 研究 所助 理 研究 员 ,美 国 化学 银行 分 析师 , 美国 世界银 行顾 问, 中国 南方 证券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万 盟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2004 至今任 万盟并 购集 团董 事长 。 汤 欣 先 生, 独 立董 事 ,中共 党 员 ,法 学 博士 , 清华大 学 法 学院 教 授、 清 华大学 商 法 研究 中心副 主任 、 《 清华 法学 》 副主编 ,汤 姆森 路透 集团 “中国 商法 ”丛 书编 辑咨 询委员 会成 员 。 曾 兼 任中 国 证券 监 督管 理委 员 会第 一 、二 届 并购 重组 审 核委 员 会委 员 ,现 兼任 上 海证 券 交易 所上市 委员 会委 员、 中国 上市公 司协 会独 立董 事委 员会首 任主 任。 王 瑞 华 先生 , 独立 董 事,管 理 学 博士 , 会计 学 教授, 注 册 会计 师 ,中 共 党员。 曾 任 中央 财经大 学财 务会 计教 研室 主任 、 研 究生 部副 主任 。 2012 年 12 月起 担任 中央 财 经大学 商学 院院 长兼 MBA 教 育中 心主 任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张 树 忠 先生 , 监事 长 ,经济 学 博 士, 高 级经 济 师,中 共 党 员。 曾 任华 夏 证券公 司 投 资银 行部总 经理 、 研究 发展 部 总经理 ; 光大 证券 公司 总 裁助理 、 北方 总部 总经 理 、资 产管 理总 监; 光 大 保德 信 基金 管 理公 司董 事 、副 总 经理 ; 大通 证券 股 份有 限 公司 副 总经 理、 总 经理 ; 大成 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董事 长, 中 国人 保 资产 管 理股 份有 限 公司 副 总裁 、 首席 投资 执 行官 ; 中诚 信托有 限 责 任公 司 副董 事长 、 党委 副 书记 。 现任 中诚 信 托有 限 责任 公 司党 委副 书 记、 总 裁, 兼任中 诚资 本管 理( 北京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穆群先 生 , 监 事 , 经 济师 , 硕 士研 究生 。 曾任 西安 电子科 技大 学助 教 , 长 安 信息产 业 (集 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会 秘书 , 北 京德 恒有 限责 任 公司财 务主 管 。2001 年 11 月至今 任立 信投 资有限 公司 财务 总监 。 龚康先 生, 监事 ,中 共党 员,博 士研 究生 。2005 年 9 月至 今就 职于 嘉实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人力 资源 部, 历任 人力 资源高 级经 理、 副总 监、 总监。 曾宪政 先生 , 监 事, 法 学 硕士。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就 职于 首钢 集团,2003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 , 为 国浩 律师集 团 (北 京 ) 事 务所 证券部 律师 。2008 年 7 月 至今 , 就 职于 嘉 实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法律 稽核部 、法 律部 ,现 任法 律部总 监。 宋振茹 女士 ,副 总经 理, 中共党 员, 硕士 研究 生, 经济师 。198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 任职于 中办 警卫 局。1996 年 11 月至 1998 年 7 月 于 中国银 行海 外行 管理 部任 副处长 。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 任博 时 基金管 理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1999 年 3 月 至今 任职 于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历 任督 察员 和公 司副总 经理 。 王 炜 女 士, 督 察长 , 中共党 员 , 法学 硕 士。 曾 就职于 中 国 政法 大 学法 学 院、北 京 市 陆通 联 合 律师 事 务所 、 北京 市智 浩 律师 事 务所 、 新华 保险 股 份有 限 公司 。 曾任 嘉实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司法 律部 总监 。 邵 健 先 生, 副 总经 理 ,硕士 研 究 生。 历 任国 泰 证券行 业 研 究员 , 国泰 君 安证券 行 业 研究 部副经 理,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基 金经 理、 总经 理助理 。 李松林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国元证券深圳证券部信 息总监,南方证券 金 通证券 部总 经理 助理 ,南 方基金 运作 部副 总监 ,嘉 实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总经 理助理 。 2、基 金经 理 (1) 现任 基金 经理 胡 永 青 先生 ,14年 证 券从业 经 历 。曾 任 天安 保 险股份 有 限 公司 固 定收 益 组合经 理 , 信诚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投资 经理 , 国 泰 基金 管 理 有限 公司 固 定 收 益部 总 监 助理 、基 金 经 理 。2011 年12 月5日至2013 年12 月25日任国 泰双 利债 券证 券投 资基金 、 国泰 货币 市场 证 券投资 基金 的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金经理 ,2012 年7月31日至2013年10月25日 任国 泰信 用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经 理 。2013 年11 月加 入嘉 实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固 定收 益部 , 现 任固定 收益 业务 体系 全回 报策略 组组 长 。 硕 士 研 究 生, 具 有基 金从 业资 格 。2016 年4月29 日至2017 年11 月9 日 任嘉 实 稳丰 纯债 债 券 基 金经 理 。2014 年3月28日 至今 任 嘉实信 用债 券 、嘉 实丰 益 策略定 期债 券 、嘉 实增 强 收益定 期债 券基 金经理。2014 年10 月9日 至今 任 嘉 实元 和 基金 经理 。2015 年4 月18 日 至今 任嘉 实稳 固 收 益债 券 基金经 理 。2015 年12 月15日至今 任嘉 实中 证中 期企 业债指 数基 金经 理 。2016 年3 月14 日 至今 任 嘉 实 新 财富 混 合基 金经 理,2016年3 月30日 至 今任 嘉实 新 常 态混 合 基金 经理 。2016 年4 月12 日 至今任 嘉实 新思 路混 合基 金经理 。2016 年4月18日 至 今任嘉 实稳 泰债 券基 金经 理。2016 年5月5 日 至 今任 嘉 实新 起 航混 合、 嘉 实新 优 选混 合 、嘉 实新 趋 势混 合 基金 经 理。2016 年6 月3日至今 任嘉实 稳盛 债券 基金 经理 。2016 年12 月1 日至 今任 嘉 实策略 优选 混合 、 嘉实 主 题增强 混合 基金 经理。2016 年12 月14 日 至今 任 嘉 实价 值 增强 混合 基金 经 理 。2017年6 月2日 至今 任 嘉 实稳 宏债 券 基 金 经理 ,2017 年7月12日 至 今 任嘉 实 稳愉 债券 基金 经 理 ,2017年6 月21日 至今 任 本 基金 基 金经理 。 曲扬女 士 ,硕 士研 究生 ,13 年证 券从 业经 历 ,具 有 基金从 业资 格 。2004年至2007 年 ,任 中信基 金固 定收 益研 究员 、交 易员 ;2007年至2010 年6月 ,任 中国 光大 银行 债 券自营 投资 业务 副主管;2010 年6月 加入 嘉 实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任基 金经理 助理 , 现任 职于 固 定收益 业务 体系 全回报 策略 组 。2011 年11月18日 起至2012 年11 月21 日任嘉 实 稳 固收 益债 券基 金经理 ,2016 年5 月17日至2017 年11月9日 任 嘉实稳 丰纯 债债 券基 金经 理。2011 年11 月18 日至 今 任嘉实 债券 基金 经理,2012 年12 月11 日 至今 任 嘉 实纯 债 债券 基金 经理 , 2014 年4 月18 日至 今任嘉实 稳固 收益 债 券 基 金经 理 ,2013 年5 月21 日至今 任 嘉 实丰 益纯 债定 期 债 券基 金 经理 ,2015 年4 月18日至今 任 嘉实 中证 中期 国债ETF 、 嘉实中 证金 边中 期国 债ETF 联接、嘉实中 证中 期企 业 债指数 (LOF ) 基 金 经 理,2016 年3 月18 日至 今 任 嘉实 稳 瑞纯 债债 券、 嘉 实 稳祥 纯 债债 券基 金经 理 ,2016 年3 月30 日 至今 任嘉 实新 起航 混合 、新 财富 混合 基金 经 理,2016 年4月26日 任嘉 实 新常态 混合 、 嘉 实新 优选 混合 、 嘉 实新 思路 混 合基 金 经理 , 2016 年7 月15 日至 今 任嘉 实稳 鑫 纯债 债 券基 金经 理,2016 年8 月25 日 至今 任嘉 实 安 益混 合 基金 经理 ,2016 年9 月13 日 至今 任嘉 实稳 泽 纯 债债 券 基金经 理 ,2016 年12 月1 日 至今任 嘉实 策略 优选 混合 、嘉 实主 题增 强混 合基 金 经理 ,2016 年12 月14 日 至今 任 嘉 实价 值增 强混合 基金 经理 ,2016 年12 月21 日至 今任 嘉实 新添 瑞 混合基 金经 理, 2017 年2月28 日 至今 任嘉 实 新添程 混合 基金 经理 ,2017 年3月9日 至今 任嘉 实稳 元 纯债债 券基 金 经理,2017 年3月16 日至 今嘉 实 稳 熙纯 债 债券 基金 经理 ,2017 年8 月24 日 至今 任 嘉 实 稳 悦纯 债 债券 基 金经 理 ,2017 年9 月28 日 至 今任 嘉 实新 添辉 定期 混 合 基金 经 理,2017 年6 月21 日 至今 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 王亚洲 先生 , 曾任 国泰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债券 研究 员,2014 年6月 加入 嘉实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 固定 收 益部 任 研究 员。 具 有 基 金 从业 资 格, 中国 国 籍 ,5 年 证券 从业 经 验 。2017年6 月13 日至2018 年1月11 日任 嘉 实 稳康纯 债债 券 基 金经 理 。2015 年7 月9 日至 今任 嘉实 中 证中期 企业 债 指数 (LOF ) 、 嘉实 中证 中 期国债ETF 、嘉 实中 证中 期 国债ETF 联 接基 金经 理,2016 年9 月20 日至 今任嘉 实稳 盛债 券基 金经 理,2016 年11 月4日 至今 任 嘉实稳 祥纯 债债 券 基 金经 理。2016 年12 月 29 日至今任 嘉 实 丰 安6 个 月 定 期 债 券 基 金 经 理 。2017 年3 月28 日 至 今 任 嘉 实 稳 泰 债 券 基 金 经 理。2017 年6 月14 日 至今 任 嘉 实 稳 华纯 债 债券 基金 经理 。2017 年7 月12 日 至今 任 嘉 实 稳 愉债 券 基金经 理。2017 年10 月17 日至今 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2) 历任 基金 经理 无。 3、债 券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本 基 金 采取 集 体投 资 决策制 度 , 债券 投 资决 策 委员会 的 成 员包 括 :公 司 固定收 益 业 务首 席 投 资官 经 雷先 生 、固 定收 益 体系 资 深基 金 经理 王茜 女 士、 万 晓西 先 生、 胡永 青 先生 、 以及 投资经 理王 怀震 先生 、嘉 实国 际 CIO Thomas Kwan 先生。 4、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概 况 1、基 本情 况 名称: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招 商银 行” ) 设立日 期: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注册资 本:252.20 亿元 法定代 表人 :李 建红 行长: 田惠 宇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资产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基 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 —83199084 传真:0755 —83195201 资产托 管部 信息 披露 负责 人:张 燕 2、发 展概 况 招商银 行成 立 于 1987 年 4 月 8 日, 是 我国 第一 家完 全 由企业 法人 持股 的股 份制 商业银 行, 总行设 在深 圳 。自 成立 以 来 , 招商 银行 先后 进行 了 三次增 资扩 股 ,并 于 2002 年 3 月 成功 地发 行了 15 亿 A 股,4 月 9 日 在上交 所挂 牌 (股 票代 码 :600036 ) , 是 国内 第一 家 采用国 际会 计标 准上市 的公 司。2006 年 9 月又成 功发 行了 22 亿 H 股,9 月 22 日在 香港 联交 所挂牌 交易 ( 股 票代码 :3968), 10 月 5 日行 使 H 股 超额 配售 ,共 发行 了 24.2 亿 H 股 。截 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本 集团 总资 产 61,692.39 亿元 人民 币, 高级 法下 资 本充足 率 15.01% , 权 重法 下资本 充足 率 12.26% 。 2002 年 8 月, 招商 银行 成 立基金 托管 部 ;2005 年 8 月, 经报 中国 证监 会 同 意 ,更 名为 资 产托管 部, 下设 业务 管理 室、产 品管 理室 、业 务营 运室、 稽核 监察 室、 基金 外包业 务 室 5 个 职能处 室, 现有 员 工 76 人。2002 年 11 月, 经中 国 人民银 行和 中国 证监 会批 准获得 证券 投资 基金托 管业 务资 格, 成为 国内第 一家 获得 该项 业务 资格上 市银 行;2003 年 4 月,正 式办 理 基 金 托 管业 务 。招 商 银行 作为 托 管业 务 资质 最 全的 商业 银 行, 拥 有证 券 投资 基金 托 管、 受 托投 资 管 理托 管、 合格 境外 机构 投 资者 托管 (QFII ) 、 合 格 境 内机 构投 资者 托管 (QDII ) 、 全 国社 会保障 基金 托管 、保 险资 金托管 、企 业年 金基 金托 管等业 务资 格。 招 商 银 行确 立 “因 势 而变、 先 您 所想 ” 的托 管 理念和 “ 财 富所 托 、信 守 承诺” 的 托 管核 心价值 ,独 创“6S 托 管银 行”品 牌体 系, 以“ 保护 您的业 务、 保护 您的 财富 ”为历 史使 命 , 不断创 新托 管系 统 、服 务 和产品 : 在业 内率 先推 出 “网 上托 管银 行系 统” 、 托 管业务 综合 系统 和“6 心 ” 托管 服务 标准 , 首家发 布私 募基 金绩 效分 析报告 , 开办 国内 首个 托 管银行 网站 , 成 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 只 FOF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 私募基 金 、 第 一家 实现 货 币市场 基金 赎回 资 金 T+1 到账 、 第 一只 境外 银 行 QDII 基金、 第 一只 红利 ETF 基金、第 一只 “1+N ” 基金 专户 理财 、第 一家大 小非 解禁 资产 、第 一单 TOT 保管 , 实现从 单一 托管 服务 商向 全面投 资者 服务 机构 的转 变,得 到了 同业 认可 。 招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持 续稳健 发展 , 社会 影响 力 不断提 升, 四度 蝉联 获 《 财 资》 “中 国最 佳托管 专业 银行 ” 。2016 年 6 月 招商 银行 荣膺 《财 资》 “中 国最 佳托 管银 行奖 ” , 成为 国内 唯一 获奖项 国内 托管 银行 ; “托 管通 ” 获 得国 内 《银 行家 》2016 中国 金融 创新 “十 佳金融 产品 创 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奖” ;7 月荣 膺 2016 年 中 国资产 管理 【金 贝奖 】 “ 最 佳资产 托管 银行 ” ;2017 年 6 月 再度 荣 膺《财 资》 “中 国最 佳托 管 银行奖 ”, “全 功能 网上 托管银 行 2.0 ”荣 获《 银 行家》2017 中国 金融创 新 “ 十佳 金融 产品 创新奖 ” ;8 月荣 膺国 际财 经权威 媒体 《亚 洲银 行家》 “中国 年度 托管 银行奖 ” , 进一 步扩 大我 行 托管业 务在 国际 资管 和托 管业界 的影 响力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李建红 先生 ,本 行董 事长 、非执 行董 事,2014 年 7 月起担 任本 行董 事、 董事 长。英 国 东 伦 敦 大学 工 商管 理 硕士 、吉 林 大学 经 济管 理 专业 硕士 , 高级 经 济师 。 招商 局集 团 有限 公 司董 事 长 ,兼 任 招商 局 国际 有限 公 司董 事 会主 席 、招 商局 能 源运 输 股份 有 限公 司董 事 长、 中 国国 际 海 运集 装 箱( 集 团) 股份 有 限公 司 董事 长 、招 商局 华 建公 路 投资 有 限公 司董 事 长和 招 商局 资 本 投资 有 限责 任 公司 董事 长 。曾 任 中国 远 洋运 输( 集 团) 总 公司 总 裁助 理、 总 经济 师 、副 总裁, 招商 局集 团有 限公 司董事 、总 裁。 田惠宇 先生 ,本 行行 长、 执行董 事,2013 年 5 月起 担任本 行行 长、 本行 执行 董事。 美 国 哥伦比 亚大 学公 共管 理硕 士学位 , 高级 经济 师。 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 历任 上海 银 行 副 行长 、 中国 建 设银 行上 海 市分 行 副行 长 、深 圳市 分 行行 长 、中 国 建设 银行 零 售业 务 总监 兼北京 市分 行行 长。 王良先 生 , 本 行副 行长 , 货币银 行学 硕士 , 高级 经 济师 。1991 年至 1995 年 , 在中国 科技 国际信 托投 资公 司工 作;1995 年 6 月至 2001 年 10 月,历 任招 商银 行北 京分 行展览 路支 行、 东三环 支行 行长 助理 、副 行长、 行长 、北 京分 行风 险控制 部总 经理 ;2001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 历任 北京 分行 行长 助理、 副行 长;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 任北 京 分行党 委书 记 、 副行长 ( 主持 工作); 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 , 任北京 分行 行长 、 党委 书 记;2012 年 6 月 至 2013 年 11 月, 任 招商 银行总 行行 长助 理兼 北京 分行行 长、 党委 书记; 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 ,任招 商银 行总 行 行长助 理;2015 年 1 月起 担任本 行副 行长 ;2016 年 11 月起 兼任 本 行董事 会秘 书。 姜 然 女 士, 招 商银 行 资产托 管 部 总经 理 ,大 学 本科毕 业 , 具有 基 金托 管 人高级 管 理 人员 任 职 资格 。 先后 供 职于 中国 农 业银 行 黑龙 江 省分 行, 华 商银 行 ,中 国 农业 银行 深 圳市 分 行, 从事信 贷管 理、 托管 工作 。2002 年 9 月加 盟招 商银 行至今 ,历 任招 商银 行总 行资产 托管 部经 理、 高级 经理 、总 经理 助 理等职 。 是国 内首 家推 出 的网上 托管 银行 的主 要设 计、 开发 者之 一, 具有 20 余 年银 行信 贷及 托 管专业 从业 经验 。 在托 管 产品创 新 、服 务流 程优 化 、市 场营 销及 客 户关系 管理 等领 域具 有深 入的研 究和 丰富 的实 务经 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累 计托 管 316 只开 放式 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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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1)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直销 中心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东城 区建 国门 南大 街7号 万豪 中心D 座12层


电话 (010 )65215588 传真 (010 )65215577 联系人 赵 佳 (2)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上海 直销 中心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世纪 大道8 号上海 国金 中心 二期53 层09-11 单元 电话 (021 )38789658 传真 (021 )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成都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成都市 高新 区交 子大 道177 号中 海国 际中心A 座2 单元21 层04-05 单元 电话 (028 )86202100 传真 (028 )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4)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深圳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市 福田 区益 田 路 6001 号太平 金融 大 厦 16 层 电话 (0755 )84362200 传真 (0755 )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5)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青岛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青岛市 市南 区山 东 路6 号 华润大厦 3101 室 电话 (0532 )66777997 传真 (0532 )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杭州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杭州市 江干 区四 季青 街道 钱江 路 1366 号 万象 城2 幢1001A 室 电话 (0571 )88061392 传真 (0571 )8802139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联系人 王振 (7)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福州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福州市 鼓楼 区五 四 路 137 号信合 广 场 801A 单元 电话 (0591 )88013670 传真 (0591 )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8)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南京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南京市 白下 区中 山东 路 288 号新 世纪 广场A 座4202 室 电话 (025 )66671118 传真 (025 )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9)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广州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广州市 天河 区珠 江西 路 5 号广州 国际 金融 中 心 50 层05-06A 单元 电话 (020 )88832125 传真 (020 )81552120 联系人 周炜 2、代 销机 构 (1 ) 深圳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住所、 办公 地址 广东省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 东路 3038 号合 作金 融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李光安 联系人 常志勇 电话 0755-25188781 传真 0755-25188785 网址 www.4001961200.com 客服电 话 961200( 深圳) (二) 登记 机构 名称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 中国( 上海 )自 由贸 易试 验区世 纪大 道 8 号 上海 国 金中心 二期 53 层 09-11 单元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建国 门北 大 街 8 号 华润大 厦 8 层 法定代 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彭鑫 电话 (010 )65215588 传真 (010 )6518567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三)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的 律师事 务所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市 源泰 律师 事务 所 住所、 办公 地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浦东 南 路256 号 华夏 银行 大厦14 楼 负责人 廖海 联系人 范佳斐 电话 (021 )51150298 传真 (021 ) 51150398 经 办 律 师 廖海 、 刘佳 名称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住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 星展 银行 大厦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黄浦 区湖 滨 路 202 号企业 天 地 2 号楼 普华 永 道中 心 1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丹 联系人 张勇 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竞、 张勇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 名称 :嘉实 稳 怡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 类型 : 契 约型 、 开 放式 债 券投 资基 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在 严格 控 制风 险 的前 提 下 , 通过 积 极主 动 的投 资 管 理 ,力 争 实现 基 金资 产 的长 期稳健 增值 。 七、基金的投资 范围 本 基 金 投资 于 依法 发 行或上 市 的 股票 、 债券 等 金融工 具 及 法律 法 规或 中 国证监 会 允 许基 金 投 资的 其 他金 融 工具 。具 体 包括 : 股票 ( 包含 中小 板 、创 业 板及 其 他依 法发 行 、上 市 的股 票) , 国债 期货 、权 证, 债 券〔 国债 、金 融债 、企 业 (公 司) 债、 次级 债、 地 方政府 债 、可转 换债券 ( 含分 离交 易可转 债) 、 可交 换公 司债 券、 央 行票据 、 短期 融资 券、 超 短期融 资券 、 中 期票据 、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等〕 、 资产 支持 证券 、债 券 回购 、同 业存 单、 银行 存 款( 包括 协议 存 款、 定期 存款 及其 他银 行 存款) 、现 金, 以及 法律 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相 关规 定) 。 如 法 律 法规 或 监管 机 构以后 允 许 基金 投 资其 他 品种, 基 金 管理 人 在履 行 适当程 序 后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 本基金 对债 券资 产的 投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 每 个交 易 日 日 终, 在 扣除 国 债期 货合 约 需缴 纳 的交 易 保证 金后 , 基金 保 留的 现 金或 者到 期 日在 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净 值的 5% ; 国债 期货 、权证 及其 他金 融工 具的 投资比 例符 合 法 律法规 和监 管机 构的 规定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 大 类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 基 金 将密 切 关注 股 票、债 券 市 场的 运 行状 况 与风险 收 益 特征 , 通过 自 上而下 的 定 性分 析 和 定量 分 析, 综 合分 析宏 观 经济 形 势、 国 家政 策、 市 场流 动 性和 估 值水 平等 因 素, 判 断金 融 市 场运 行 趋势 和 不同 资产 类 别在 经 济周 期 的不 同阶 段 的相 对 投资 价 值, 对各 大 类资 产 的风 险 收 益特 征 进行 评 估, 从而 确 定固 定 收益 类 资产 和权 益 类资 产 的配 置 比例 ,并 依 据各 因 素的 动态变 化进 行及 时调 整。 2、 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 基 金 通过 综 合分 析 国内外 宏 观 经济 态 势、 利 率走势 、 收 益率 曲 线变 化 趋势和 信 用 风险 变 化 等因 素 ,并 结 合各 种固 定 收益 类 资产 在 特定 经济 形 势下 的 估值 水 平、 预期 收 益和 预 期风 险 特 征, 在 符合 本 基金 相关 投 资比 例 规定 的 前提 下, 决 定组 合 的久 期 水平 、期 限 结构 和 类属 配置, 并在 此基 础之 上实 施积极 的债 券投 资组 合管 理,以 获取 较高 的投 资收 益。 (1) 利率 策略 本 基 金 将通 过 对宏 观 经济变 量 和 宏观 经 济政 策 进行分 析 , 积极 主 动的 预 测未来 的 利 率趋 势 。 组合 久 期是 反 映利 率风 险 最重 要 的指 标 ,本 基金 管 理人 将 根据 相 关因 素的 研 判调 整 组合 久 期 。如 果 预期 利 率下 降, 本 基金 将 增加 组 合的 久期 , 以较 多 地获 得 债券 价格 上 升带 来 的收 益; 反之 ,如 果预 期利 率 上升 ,本 基金 将缩 短 组 合 的久期 , 以减 小债 券价 格 下降带 来的 风险 。 (2) 信用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 基 金 通过 承 担适 度 的信用 风 险 来获 取 信用 溢 价,主 要 关 注个 别 债券 的 选择和 行 业 配置 两 方 面。 在 定性 与 定量 分析 结 合的 基 础上 , 通过 自下 而 上的 策 略, 在 信用 类固 定 收益 金 融工 具中进 行个 债的 精选 ,结 合适度 分散 的行 业配 置策 略,构 造和 优化 组合 。 通过采用 “ 嘉 实信 用 分析系 统 ” 的信 用 评级 和 信用分 析 , 包括 宏 观信 用 环境分 析 、 行业 趋 势 分析 、 管理 层 素质 与公 司 治理 分 析、 运 营与 财务 状 况分 析 、债 务 契约 分析 、 特殊 事 项风 险 分 析等 , 依靠 嘉 实信 用分 析 团队 及 嘉实 中 央研 究平 台 的其 他 资源 , 深入 分析 挖 掘发 债 主体 的 经 营状 况 、现 金 流、 发展 趋 势等 情 况, 严 格遵 守嘉 实 信用 分 析流 程 ,执 行嘉 实 信用 投 资纪 律。 1) 个 别债 券选 择 首 先 , 本基 金 依据 “ 嘉实信 用 分 析系 统 ”的 研 究成果 , 执 行 “ 嘉 实投 资 备选库 流 程 ”, 生成或 更新 买入 信用 债券 备选库 ,强 化投 资纪 律, 保护组 合质 量。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其 次 , 本基 金 主要 从 信用债 券 备 选库 中 选择 或 调整个 债 。 本基 金 根据 个 债的类 属 、 信用 评级、 收益 率( 到期 收益 率、票 面利 率、 利息 支付 方式、 利息 税务 处理 ) 、 剩 余期限 、久 期 、 凸 性 、流 动 性( 发 行总 量、 流 通量 、 上市 时 间) 等指 标 ,结 合 组合 管 理层 面的 要 求, 决 定是 否将个 债纳 入组 合及 其投 资数量 。 再 有 , 因信 用 改善 而 支持本 基 金 投资 的 个债 信 用指标 可 以 包括 但 不限 于 :更稳 定 或 增强 的 现 金流 、 通过 自 由现 金流 增 强去 杠 杆的 财 务能 力、 资 产估 值 更利 于 支持 债务 、 更强 大 的公 司 管 理、 更 稳定 或 更高 的市 场 占有 率 、更 易 于获 得资 金 等; 个 债因 信 用恶 化而 支 持本 基 金卖 出 的 指标 可 以包 括 但不 限于 : 发债 企 业出 现 坏于 分析 师 预期 的 情况 、 发债 企业 没 有去 杠 杆的 财 务 能力 、 发债 企 业覆 盖债 务 的资 产 减少 、 发债 企业 市 场竞 争 地位 恶 化、 发债 企 业获 得 资金 的 途 径减 少 、发 债 企业 发生 管 理层 的 重大 变 化、 个债 已 达到 本 基金 对 其设 定的 目 标价 格 、本 基金对 该个 债 评 估的 价格 上行空 间有 限等 。 2)行 业配 置 宏 观 信 用环 境 变化 , 影响同 一 发 债人 的 违约 概 率,影 响 不 同发 债 人间 的 违约相 关 度 ,影 响 既 定信 用 等级 发 债人 在信 用 周期 不 同阶 段 的违 约损 失 率, 影 响不 同 信用 等级 发 债人 的 违约 概 率 。同 时 ,不 同 行业 对宏 观 经济 的 相关 性 差异 显著 , 不同 行 业的 潜 在违 约率 差 异显 著 。本 基 金 借助 “ 嘉实 信 用分 析系 统 ”及 嘉 实中 央 研究 平台 , 基于 深 入的 宏 观信 用环 境 、行 业 发展 趋 势 等基 本 面研 究 ,运 用定 性 定量 模 型, 在 自下 而上 的 个债 精 选策 略 基础 上, 采 取适 度 分散 的行业 配置 策略 ,从 组 合 层面动 态优 化风 险收 益。 3)信 用风 险控 制措 施 本 基 金 实施 谨 慎的 信 用评估 和 市 场 分 析 、个 债 和行业 层 面 的分 散 化投 资 策略, 当 发 债企 业的基 本面 情况 出现 恶化 时,运 用 “ 尽早 出售 (first sale, best sale ) ” 策略, 控制 投资 风险。


本 基 金 使用 各 信用 级 别持仓 量 、 行业 分 散度 、 组合持 仓 分 布、 各 项重 要 偿债指 标 范 围等 描述性 统计 指标 ,还 运 用 VaR、Credit Metrics 、Credit Portfolio Views 等 模型, 估计 组 合 在 给定 置 信水 平 和事 件期 限 内可 能 遭受 的 最大 损失 , 以便 有 效评 估 和控 制组 合 信用 风 险暴 露。


(3) 期限 结构 配置 策略 本 基 金 对同 一 类属 收 益率曲 线 形 态和 期 限结 构 变动进 行 分 析, 在 给定 组 合久期 以 及 其他 组 合 约束 条 件的 情 形下 ,通 过 嘉实 债 券组 合 优化 数量 模 型, 确 定最 优 的期 限结 构 。本 基 金期 限结构 调整 的配 置方 式包 括子弹 策略 、哑 铃策 略和 梯形策 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4) 骑乘 策略 本 基 金 将采 用 骑乘 策 略增强 组 合 的持 有 期收 益 。当债 券 收 益率 曲 线比 较 陡峭时 , 也 即相 邻 期 限利 差 较大 时 ,可 以买 入 期限 位 于收 益 率曲 线陡 峭 处的 债 券, 也 即收 益率 水 平处 于 相对 高 位 的债 券 ,随 着 持有 期限 的 延长 , 债券 的 剩余 期限 将 会缩 短 ,债 券 的收 益率 水 平将 会 较投 资 期 初有 所 下降 , 对应 的将 是 债券 价 格的 走 高, 而这 一 期间 债 券的 涨 幅将 会高 于 其他 期 间, 这样就 可以 获得 丰厚 的价 差收益 即 资 本利 得收 入。 (5) 息差 策略 本基金 将利 用回 购利 率低 于债券 收益 率的 情形 , 通 过正回 购将 所获 得的 资金 投资于 债券 , 利用杠 杆放 大债 券投 资的 收益。 (6)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投 资 策略 本 基 金 将通 过 对中 小 企业私 募 债 券进 行 信用 评 级控制 , 通 过对 投 资单 只 中小企 业 私 募债 券 的 比例 限 制, 严 格控 制风 险 ,对 投 资单 只 中小 企业 私 募债 券 而引 起 组合 整体 的 利率 风 险敞 口 和 信用 风 险敞 口 变化 进行 风 险评 估 ,并 充 分考 虑单 只 中小 企 业私 募 债券 对基 金 资产 流 动性 造成的 影响 ,通 过信 用研 究和流 动性 管理 后, 决定 投资品 种。 基 金 投 资中 小 企业 私 募债券 , 基 金管 理 人将 根 据审慎 原 则 ,制 定 严格 的 投资决 策 流 程、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信用 风险 、流 动性 风险 处置 预案 , 以防范 信用 风险 、 流动 性 风险等 各种 风险 。 3、 股 票投 资策 略 在 严 格 控制 风 险、 保 持资产 流 动 性的 前 提 下 , 本基金 将 适 度参 与 股票 、 权证等 权 益 类资 产的投 资, 以增 加基 金收 益。 本 基 金 将依 据 自上 而 下的动 态 研 究, 发 挥时 机 选择能 力 , 通过 流 动性 较 高的分 散 化 组合 投资, 控制 流动 性风 险和 非系统 性风 险。 本 基 金 运用 嘉 实研 究 平台, 配 置 行业 和 个股 , 优化组 合 , 精选 流 动性 高 、安全 边 际 高、 具有上 涨潜 力的 个股 ,力 求增强 组合 的当 期收 益。 4、 国 债期 货投 资策 略 (1) 有效 控制 投资 组合 杠 杆水平 ,做 多利 率债 品种 本 基 金 将在 深 入研 究 宏观经 济 形 势和 影 响利 率 水平各 项 指 标的 基 础上 , 预判利 率 债 品种 的 后 期表 现 ,在 有 效控 制组 合 杠杆 水 平的 基 础上 ,充 分 利用 国 债期 货 保 证 金交 易 特点 , 灵活 调整组 合国 债期 货多 头仓 位。 (2) 国债 期货 的套 期保 值 本 基 金 在综 合 分析 经 济基本 面 、 资金 面 和政 策 面的基 础 上 ,结 合 组合 内 各利率 债 持 仓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构 的 基础 上 ,按 照 “利 率风 险 评估 —— 套 期 保值 比例 计 算 ——保证 金 、期 现价 格 变化 等 风险 控制” 的流 程, 构建 并实 时调整 利率 债的 套期 保值 组合。 (3) 信用 利差 交易 利率风 险是 信用 债的 重要 风险组 成 。本 基金 将在 基 于经济 形势 和信 用风 险预 期的基 础上 , 利 用 国债 期 货, 对 于信 用债 的 利率 风 险部 分 进行 一定 程 度的 套 期保 值 ,实 现信 用 利差 交 易, 即 在 预期 信 用利 差 缩窄 的情 况 下, 做 空国 债 期货 ,做 多 信用 债 ,在 预 期信 用利 差 变宽 的 情况 下,做 多国 债期 货, 做空 信用债 。 5、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 基 金 将在 国 内资 产 证券化 产 品 具体 政 策框 架 下,通 过 宏 观经 济 、提 前 偿还率 、 资 产池 结 构 及资 产 池资 产 所在 行业 景 气变 化 等因 素 的研 究, 对 个券 进 行风 险 分析 和价 值 评估 后 选择 风 险 调整 后 收益 高 的品 种进 行 投资 。 本基 金 将严 格控 制 资产 支 持证 券 的总 体投 资 规模 并 进行 分散投 资, 以降 低流 动性 风险。 6、 权 证投 资策 略 权 证 为 本基 金 辅助 性 投资工 具 , 本基 金 可以 主 动投资 于 权 证, 其 投资 原 则为有 利 于 加强 基 金 风险 控 制, 有 利于 基金 资 产增 值 。本 基 金将 利用 权 证达 到 控制 下 跌风 险、 增 加收 益 的目 的 ; 同时 , 充分 发 掘权 证与 标 的证 券 之间 可 能的 套利 机 会, 实 现基 金 资产 的增 值 。在 权 证投 资中 ,本 基金 将对 权证 标 的证券 的基 本面 进行 研究 ,综 合考 虑权 证定 价模 型 、市 场供 求关 系、 交易制 度等 多种 因素 ,对 权证进 行 定 价。 7、 投 资决 策依 据和 决策 程 序


(1) 投资 决策 依据


?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 基金的投资将严格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 金的有 关规 定。


? 宏观经 济和 上市 公司 的基 本面数 据。


? 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 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 金将在承受适度风险的 范围内 ,选 择预 期收 益大 于预期 风险 的品 种进 行投 资。 (2) 投资 决策 程序


? 公司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 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 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 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 理 提供决 策依 据。


?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 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本基 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判断决定本计划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 大 投资决 定。


? 在既定的投资目标与原则 下,根据分析师基本面研 究成果以及定量 投资模 型,由 基金 经理 选择 符合 投资策 略的 品种 进行 投资 。


? 独立的交易执行:本基金 管理人通过严格的交易制 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 能,保 证基 金经 理的 投资 指令在 合法 、合 规的 前提 下得到 高效 地执 行。


? 动态的组合管理:基金经 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 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 本基金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 态 的调整 ,使 之不 断得 到优 化。 风 险 管 理部 根 据市 场 变化对 本 基 金投 资 组合 进 行风险 评 估 与监 控 ,并 授 权风险 控 制 小组 进行日 常跟 踪, 出具 风险 分析报 告。 监察 稽核 部对 本基金 投资 过程 进行 日常 监督。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中 债总全 价指 数收 益率 中 债 总 全价 指 数是 中 央国债 登 记 结算 有 限责 任 公司编 制 的 综合 反 映银 行 间债券 市 场 、上 海 证 券交 易 所债 券 市场 、深 圳 证券 交 易所 债 券市 场和 柜 台债 券 市场 的 跨市 场债 券 指数 。 该指 数样本 券涵 盖央 票、 国债 和政策 性金 融债 ,能 较好 地反映 债券 市场 的整 体收 益情况 。 采用该 比较 基准 主要 基于 如下考 虑: 1、中 债总 全价 指数 由中 央 国债登 记结 算有限 责任 公 司编制 并公 开发 布 ,具 有 较强的 权威 性和市 场影 响力 ;


2、在 中债 指数 体系 中 ,中 债总全 价指 数所 代表 的债 券市场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与 本基金 较 为 贴近 。 因此 ,中 债总 全价 指数比 较适 合作 为本 基金 的比较 基准 。 如 果 中 央国 债 登记 结 算 有限 责 任 公司 停 止计 算 编制该 指 数 或更 改 指数 名 称 、相 关 法 律法 规 发 生变 化 ,或 者 有更 权威 的 、更 能 为市 场 普遍 接受 的 业绩 比 较基 准 推出 , 经 与 基金 托 管人 协 商 一致 , 本基 金 可以 在报 中 国证 监 会备 案 后变 更业 绩 比较 基 准并 及 时公 告 , 而 无须 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本 基 金 为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 风险 与 收益 高 于货币 市 场 基金 , 低于 股 票型基 金 、 混合 型基金 。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 报告 基 金 管 理人 的 董事 会 及董事 保 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 料不存 在 虚 假记 载 、误 导 性陈述 或 重 大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 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2017 年 10 月 20 日复 核了 本 报 告 中的 财 务指 标 、净 值表 现 和投 资 组合 报 告等 内容 , 保证 复 核内 容 不存 在虚 假 记载 、 误导 性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 报告 期末 ” ), 本报 告所 列财务 数 据 未经审 计 。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6,539,797.20 5.01 其中: 债券


6,539,797.20 5.01 资产支 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19,595,094.99 91.56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买 入返 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金 合计


4,393,676.38 3.36 8


其他资 产


95,432.62 0.07 9


合计


130,624,001.19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股票。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 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6,539,797.20 5.01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539,797.20 5.01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19522


15 国债 22


65,720 6,539,797.20 5.01 注: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仅 持有上 述 1 支债 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 贵金属投资 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 五 名权证投资明 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参与 股指期 货交 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 未 参与 国债期 货交 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 告 期 内本 基 金投 资 的前十 名 证 券的 发 行主 体 未被监 管 部 门立 案 调查 , 在本报 告 编 制日 前一年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未受 到公开 谴责 、处 罚。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 (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中,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 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1,838.6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93,346.99 5


应收申 购款


247.0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5,432.62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 转股 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 明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 金 管 理人 依 照恪 尽 职守、 诚 实 信用 、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 管 理和 运 用基 金 财产, 但 不 保证 基 金 一定 盈 利, 也 不保 证最 低 收益 。 基金 的 过往 业绩 并 不代 表 其未 来 表现 。投 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1. 本报告 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2017 年6 月 21 日 ( 基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至2017 年 9 月 30 日 -0.15% 0.04% -0.41% 0.06% 0.26% -0.02% 2.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来基 金累计 净值 增长 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变 动的 比较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 图: 嘉 实稳 怡债 券基金 份 额累计 净值 增长 率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历 史走势 对比 图 (2017 年6 月 21 日至 2017 年9 月 30 日)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报 告期末 未满 1 年。 按基 金 合同和 招募 说明书 的约 定, 本基 金自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6 个月 内为建 仓期 ,本 报告 期处 于建仓 期内 。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 税收 ( 一 ) 与基金 运 作有 关的 费用 1、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会 计师 费、 律师费 和诉 讼 或 仲裁 费; (5)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6) 基金 的证 券 、 期货 交 易费用 ; (7) 基金 的银 行汇 划费 用 ; (8) 证券 账户 开户 费、 账 户维护 费。 (9)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2、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6% 年 费 率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0.6%÷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 金 管 理费 每 日计 算 ,逐日 累 计 至每 月 月末 , 按月支 付 , 经基 金 管理 人 和基金 托 管 人双 方核对 后, 由基 金托 管人 根据与 基金 管理 人核 对一 致的数 据, 自动 于次 月 前 3 个工 作 日内 从 基 金 财产 中 一次 性 支付 给基 金 管理 人 。 若 遇 法定 节假 日 、 休 息 日或 不 可抗 力致 使 无法 按 时支 付的, 顺延 至最 近可 支付 日支付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1% 的 年 费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0.1%÷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 金 托 管费 每 日计 算 ,逐日 累 计 至每 月 月末 , 按月支 付 , 经基 金 管理 人 和基金 托 管 人双 方核对 后, 由基 金托 管人 根据与 基金 管理 人核 对一 致的数 据, 自动 于次 月 前 3 个 工作 日内 从 基 金 财产 中 一次 性 支取 。 若 遇 法定 节 假日 、 休息 日或 不 可抗 力 致使 无 法按 时支 付 的, 顺 延至 最近可 支付 日支 付 。 上述“1、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中第 (3) -(8 )项 费用 ”,根 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规 定 , 按费用 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费 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 二)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 申 购费 本基金 基金 份额 前端 申购 费率按 照申 购金 额递 减, 即申购 金额 越大, 所适 用 的申购 费率 越 低。投 资者 在一 天之 内如 果有多 笔申 购, 适用 费率 按单笔 分别 计算 。具 体如 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 100 万 元≤M <300 万元 0.5% 300 万 元≤M<500 万元 0.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M≥500 万元 按笔收 取, 单 笔 1000 元 个人投 资者 通过 本基 金管 理人直 销网 上交 易系 统申 购本基 金业 务实 行申 购费 率优惠 ,其 申购费 率不 按申 购金 额分 档, 统一 优惠 为申 购金 额 的 0.6 %, 但中 国银 行长 城 借记卡 、 中国 农 业银行 借记 卡持 卡人 ,申 购本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优惠 按照相 关公 告规 定的 费率 执行; 机构 投资 者通过 本基 金管 理人 直销 网上交 易系 统申 购本 基金 ,其申 购费 率不 按申 购金 额分档 ,统 一优 惠为申 购金 额 的 0.6 %。 优 惠后费 率如 果低 于 0.6 % , 则按 0.6 % 执行 。基 金招 募 说明书 及相 关 公告规 定的 相应 申购 费率 低于 0.6% 时 ,按 实际 费率 收取申 购费 。个 人投 资者 于本公 司网 上直 销系统 通过 汇款 方式 申购 本基金 的, 前端 申购 费率 按照相 关公 告规 定的 优惠 费率执 行。 注:2014 年 9 月 2 日, 本基金 管理人 发布了 《嘉 实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关 于增加 开通后 端收费 基 金产品 的公告》 , 自 2017 年 7 月 24 日 起, 增加 开通本 基金在 本公司 基金网 上直销 系统的 后端收 费 模式 ( 包括申 购、 定 期定额 投资、 基金转 换等业 务) 、 并对通 过本公 司基金 网上直 销系统 交易的 后 端收费 进行费 率优惠 ,本基 金优惠 后的费 率见下 表: 持有期限(T ) 基金网上直销 后端申购优惠费率 0

25 基 金 销 售机 构 可以 在 不违反 法 律 法规 规 定及 基 金合同 约 定 的情 形 下根 据 市场情 况 制 定基 金促销 计划 ,定 期或 不定 期地开 展基 金促 销活 动。 (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 完全 履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 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 四) 基金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基 金 财 产投 资 的相 关 税收, 由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 承担, 基 金 管理 人 或者 其 他扣缴 义 务 人按 照国家 有关 税收 征收 的规 定代扣 代缴 。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 招 募 说明 书 依据 《 中 华人 民 共 和国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公开 募 集证 券 投资基 金 运 作管 理办法 》 、 《证 券 投资 基金销 售 管理 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 金信 息披 露 管理 办法》 及 其它 有关 法 律 法 规的 要 求, 结 合本 基金 管 理人 在 本基 金 合同 生效 后 对本 基 金实 施 的投 资经 营 情况 , 对本 基金原 招募 说明 书进 行了 更新 。 主要 更新 内容 如下 : 1. 在“ 重要 提示 ” 部分 : 增加 了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明确了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内 容的截 止 日 期及有 关财 务数 据的 截止 日期。 2. 在“ 三、 基金 管理 人 ” 部 分 :更新 了基 金管 理人 的相 关信息 。 3. 在“ 四、 基金 托管 人 ” 部 分 :更新 了基金 托 管人 的相 关信息 。 4. 在“ 五、 相关 服务 机构 ” 部 分: 将本 基金 基金 份额 发 售公告 中 “代 销机 构” 以 及发 售 公告 披露日 起 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 止新 增的 代销 机构 , 列示在 本招 募说 明书 , 并 更新 经 办注 册会 计师信息 。 5. 在“ 六、 基金 的募 集 ”部分: 增加 了募 集期 限。 6. 在“ 七 、 基金 合同 的生 效 ” 部分: 增加了基 金合同 生效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7. 在“ 八 、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 、 赎回 ” 部分: 根据 相关 公 告, 更 新了 申购 、 赎 回费 的相关 信息 。 8. 在“ 九、 基金 的投 资 ” 部 分 :补充 了本 基金 最近 一期 投资组 合报 告内 容。 9. 增加“十、 基 金的 业绩 ” : 基金业 绩更 新 至 2017 年 第三季 度末 。 10. 在“ 二 十二 、 其 他应 披 露事项 ” 部分 : 列 示了 本基 金 自 2017 年 3 月 25 日首 次披露 本基 金招募 说明 书 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 相关 临时 公告 事 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8 年2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