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汇利:圆信永丰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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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 信 永丰 汇 利混 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LOF )
开 放 日常 申 购、 赎 回业 务 公告
公告送 出日期:2018 年1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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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 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圆信永丰 汇利混 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简称
圆信汇利
基金主代 码
501051
基金运作 方式
上市契约 型开放 式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017 年11 月30 日
基金管理 人名称
圆信永丰 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名称
兴业证券 股份有 限 公司
基金注册 登记机 构 名称
中国证券 登记结 算 有限责任 公司
公告依据
《圆信永 丰汇利 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
(LOF ) 基金合 同》 、 《圆信永丰 汇利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LOF) 招募 说明
书》及相 关法律 法 规等
申购起始 日
2018 年1 月31 日
赎回起始 日
2018 年1 月31 日
2 日 常申购、赎回业务的 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 日 常申购、 赎回的 开放 日为上海 证券交 易 所和深圳 证
券交易所 交易日 ( 基金管理 人公告 暂 停申购、 赎 回时除 外) 。 由于 各
基金销售 机构系 统 及业务安 排等原 因, 开放日的 具体交 易 时间可能 有第 3 页,共 14 页
所不同, 投资者 应 参照各基 金销售 机 构的具体 规定。
3 日 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 限制
投资者在 基金管 理 人网上直 销平台 和 其他销售 机构网 点 申购本
基金基金 份额每 次 申购最低 金额为 人 民币 100.00 元 (含 申购费 ) 。 通
过基金管 理人的 直 销柜台申 购本基 金 基金份额 每次申 购 最低金额 为
人民币1,000.00 元(含申购 费) 。
各销售机 构对上 述 最低申购 限 额、 交 易级差有 其他规 定 的, 以各
销售机构 的业务 规 定为准, 但不得 低 于上述下 限。
对于场内 申购及 持 有场内基 金份额 的 数量限制 ,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和中国证 券登记 结 算有限责 任公司 的 相关业务 规则另 有 规定的, 从其
最新规定 办理。
基金管理 人可在 法 律法规允 许的情 况 下, 调整 上述规 定申 购金额
的数量限 制。 基金 管理人必 须在调 整 实施前依 照 《证券 投资基金 信息
披露管理 办法》 有 关规定在 指定媒 介 上公告并 报中国 证 监会备案 。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 购费用 由 投资人承 担, 不列 入基金财 产, 主要 用于本基
金的市场 推广、 销 售、登 记等 各 项费用 。 本 基金 具 体申购 费 率 如下 :
(1 )本基金 场外申 购费率如 下:
申购金额 (M ) 申购费率
M <100 万 1.50% 第 4 页,共 14 页
100 万元≤M <200 万 1.20%
200 万元≤M <500 万 0.80%
M ≥5 0 0 万 1000 元/ 笔
注:M 为申购金 额 ,单位为 人民币 元
投资人重 复申购 , 须按每次 申购所 对 应的费率 档次分 别 计费。
(2 )本基金 的场内 申购费率 参照场 外 申购费率 执行。
3.3 其他与申 购相关的事 项
基金管理 人可以 在 基金合同 约定的 范 围内调整 申购费 率 或收费
方式, 并最 迟应于 新的申购 费率或 收 费方式实 施日前 依 照 《证券投 资
基金信息 披露管 理 办法》的 有关规 定 在指定媒 介上公 告 。
办理基金 份额的 场 内申购业 务应遵 守 上海证券 交易所 及 中国证
券登记结 算有限 责 任公司的 有关业 务 规则。 若相 关法律 法规、 中国 证
监会、 上 海证券 交易 所或中国 证券登 记 结算有限 责任公 司 对场内申 购
业务规则 有新的 规 定,基 金合 同 相应予 以 修 改, 并 按照新 规 定 执行 ,
且此项修 改无须 召 开基金份 额持有 人 大会。
基金管理 人可以 在 不违反法 律法规 规 定及基金 合同约 定 的情形
下根据市 场情况 制 定 基金促 销计划 , 定 期或不定 期地开 展 基金促销 活
动。 在基 金促销 活 动期间, 按相关 监 管部门要 求履行 必 要手续后 , 基
金管理人 可以适 当 调低基金 申购费 率 并另行公 告。
4 日 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 限制 第 5 页,共 14 页
投资人赎 回本基 金 份额时, 可申请 将其 持有的部 分或全 部 基金份
额赎回; 每 次单笔 赎回申请 不得低于 100 份 (如该交 易账 户的基金 余
额不足100 份,则 必须一次 性赎回 基 金全部份 额) ;账户 最低余额 为
100 份基金份额 , 若 某笔赎回 业务将 导 致投资人 在销售 机 构托管的 本
基金份额 余额不足 100 份时, 基金管 理 人有权将 投资者 该 交易账户 的
剩余基金 份额一 次 性全部赎 回。
各销售机 构对上 述 交易级差、 最低赎 回份额有 其他规 定 的, 以各
销售机构 的业务 规 定为准, 但不得 低 于上述下 限。
对于场内 赎回及 持 有场内基 金份额 的 数量限制 ,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和中国证 券登记 结 算有限责 任公司 的 相关业务 规则另 有 规定的, 从其
最新规定 办理。
基金管理 人可在 法 律法规允 许的情 况 下, 调整 上述规 定赎 回份额
的数量限 制。 基金 管理人必 须在调 整 实施前依 照 《证券 投资基金 信息
披露管理 办法》 有 关规定在 指定媒 介 上公告并 报中国 证 监会备案 。
4.2 赎回费率
(1 ) 本基金 场外赎 回费率如 下:
持有期限 (Y ) 赎回费率
Y <7 日 1.50%
7 日≤Y <30 日 0.75%
30 日≤Y <6 个月 0.50%
Y ≥ 6 个月 0% 第 6 页,共 14 页
注:Y 为基金份 额持 有期限;1 个月 为 30 日
赎回费用 由赎回 基 金份额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承 担。 对 持续 持有期
少于7 日的投资 人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对持续 持 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 人收取 不 低于 0.75% 的赎回费 , 并将上 述赎回 费 全额计入 基
金财产; 对持续 持 有期少于 3 个月 的 投资人收 取不低于 0.5% 的赎回
费, 并将 不低于 赎 回费总额的 75%计入 基金财产 ; 对持 续 持有期长 于
3 个月但少于6 个月 的投资人 收取不 低 于 0.5% 的赎回费 , 并将不低 于
赎回费总 额的50% 计入基金财 产; 对持续 持有期长 于6 个月 的投资人 ,
应当将不 低于赎 回 费总额的 25%计入基 金财产。
(2 ) 本基金 的场内 赎回费率 参照场 外 赎回费率 执行。
4.3 其他与赎 回相关的事 项
基金管理 人 可以 在基 金 合 同约 定 的范围 内 调 整费 率 或收费 方 式,
并最迟应 于新的 费 率或收费 方式实 施 日前依照 《证券 投资 基金信息 披
露管理办 法》的 有 关规定在 指定媒 介 上公告。
办理基金 份额的 场 内赎回业 务应遵 守 上海证券 交易所 及 中国证
券登记结 算有限 责 任公司的 有关业 务 规则。 若相 关法律 法规、 中国 证
监会、 上 海证券 交易 所或中国 证券登 记 结算有限 责任公 司 对场内赎 回
业务规则 有新的 规 定,基 金合 同 相应予 以 修 改, 并 按照新 规 定 执行 ,
且此项修 改无须 召 开基金份 额持有 人 大会。
基金管理 人可以 在 不违反法 律法规 规 定及基金 合同约 定 的情形
下根据市 场情况 制 定基金促 销计划 , 定 期或不定 期地开 展 基金促销 活
动。 在基 金促销 活 动期间, 按相关 监 管部门要 求履行 必 要手续后 , 基第 7 页,共 14 页
金管理人 可以适 当 调低基金 赎回费 率 并另行公 告。
5 基 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 销机构
1 、圆信永丰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直销 中 心
上海直销 中心办 公 地址:上 海市浦 东 新区世纪 大道 1528 号陆家
嘴基金大厦19 楼
电话:021-60366073
传真:021-60366001
厦门直销 中心办 公 地址:厦 门市思 明 区展鸿路 82 号金融 中心大
厦21 楼2102 室
电话:0592-3016513
传真:0592-3016501
网址:www.gtsfund.com.cn
2 、电子直销
(1 ) 名称: 圆信永 丰基金管 理有限 公 司电子直 销
网站:www.gts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607-0088 ;021-60366818
(2 )名称: 圆信永 丰基金管 理有限 公 司电子直 销系统 之 微信交
易端口
圆信永丰 基金微 信 公众号:gtsfund4006070088
客服电话 :400-607-0088 ;021-60366818 第 8 页,共 14 页
5.1.2
场外非 直销机构
(1 )兴业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福 建省福 州 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 人:兰 荣
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 )中国工 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北 京市西 城 区复兴门 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 人:易 会 满
办公地址 :北京 市 西城区复 兴门内 大 街 55 号
电话:95588
联系人: 刘秀宇
网址:www.icbc.com.cn
(3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福 州市湖 东 路 154 号
法定代表 人:高 建 平
办公地址 :上海 市 江宁路 168 号
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4 )蚂蚁( 杭州) 基金销售 有限公 司
住所:杭 州市余 杭 区仓前街 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202 室
法定代表 人:陈 柏 青 第 9 页,共 14 页
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 ) 上海天 天基金 销售有限 公司住 所: 上海市徐 汇区龙 田 路 190
号2 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 人:其 实
办公地址 :上海 市 徐汇区龙 田路 190 号2 号楼二层
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 )华福证 券有限 责任公司
住所:福 建省福 州 市鼓楼区 温泉街 道 五四路 157 号 7 -8 层
法定代表 人 :黄 金 琳
办公地址 :福建 省 福州市鼓 楼区温 泉 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10 层
电话:40088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7 )诺亚正 行(上 海)基金 销售投 资 顾问有限 公司
住所:上 海市虹 口 区飞虹路 360 弄9 号3724 室
法定代表 人:汪 静 波
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8 )上海陆 金所资 产管理有 限公司
住所:中 国(上 海 )自由贸 易试验 区 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09 单元 第 10 页,共 14 页
法定代表 人:胡 学 勤
办公地址 :上海 市 浦东新区 陆家嘴 环 路 1333 号 14 楼
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9 )中国银 河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北 京市西 城 区金融大街 35 号2-6 层
法定代表 人:陈 共 炎
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上海万得 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住所:中 国(上 海 )自由贸 易试验 区 福山路 33 号11 楼 B 座
法定代表 人:王 廷 富
办公地址 :上海 市 浦东新区 福山路 33 号8 楼
电话:4008210203
(11)浙江同花 顺 基金销售 有限公 司
住所:杭 州市文 二 西路 1 号903 室
法定代表 人:凌 顺 平
办公地址 :杭州 市 余杭区五 常街道 同 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 楼
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2)中信证券 ( 山东)有 限责任 公 司
住所:青 岛市崂 山 区深圳路 222 号1 号楼2001 第 11 页,共 14 页
法定代表 人:杨 宝 林
办公地址 :青岛 市 市南区东 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 场东座 5 层
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13)中信证券 股 份有限公 司
住所:广 东省深 圳 市福 田 区中 心 三 路 8 号 卓 越 时 代 广场 (二 期 )
北座
法定代表 人:张 佑 君
办公地址 :北京 市 朝阳区亮 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 券大厦
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4)中信期货 有 限公司
住所:广 东省深 圳 市福 田 区中 心 三 路 8 号 卓 越 时 代 广场 (二 期 )
北座13 层 1301-1305 、14 层
法定代表 人:张 皓
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5)海通证券 股 份有限公 司
住所:上 海市广 东 路 689 号
法定代表 人:周 杰
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第 12 页,共 14 页
(16)浙商证券 股 份有限公 司
住所:杭 州市杭 大 路 1 号
法定代表 人:吴 承 根
办公地址 : 浙 江省杭 州市西湖 区杭大 路1 号黄龙世 纪广 场A 座6 、
7 楼
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17)平安证券 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 福田中心 区金田 路 4036 号荣超 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 人:詹 露 阳
客服电话 :4000-188-288
网址:stock.pingan.com
(18)上海挖财 金 融信息服 务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中国 ( 上海)自 由贸易 试 验区杨高 南路 799 号5 层
01 、02、03 室
法定代表 人:胡 燕 亮
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9) 华泰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 市 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 人:周易 第 13 页,共 14 页
办公地址 :南京 市 建邺区江 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 场
电话: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20) 国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 罗湖区红 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 厦十 六层
至二十六 层
法定代表 人:何 如
电话: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21) 中信建 投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 朝阳区安 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 市 东城区朝 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 人:王 常 青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 :95587
4008-888-108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办 理场内 申 购和赎回 业务的 销 售机构为 具有基 金 销售
业务资格 并经上 海 证券交易 所和中 国 证券登记 结算有 限 责任公司 认
可的上海 证券交 易 所会员单 位。 具 体会 员单位名 单可在 上 海证券交 易
所网站查 询。
6
基金份额 净值公告/ 基金收益 公告的披露安 排
在开始办 理本基 金 份额申购、 赎回之 后, 基金管 理人将 通过中国第 14 页,共 14 页
证监会指 定的信 息 披露媒介、 基金管 理人网站 及客户 服 务电话、 基 金
份额发售 网点等 公 布本基金 的基金 份 额净值, 敬请投 资 者注意。
7
其他需要 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司将 根据具 体情况确 定本公 司 旗下其他 的开放 式 基金是
否开放申 购、赎 回 业务,届 时将另 行 公告。
2 、本公告仅 对本基 金上述业 务的有 关 事项予以 说明。 投 资者欲
了解本基 金的详 细 情况, 请仔 细阅读 《 圆信永丰 汇利混 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LOF)招募说 明书》等 相关法 律 文件,亦 可以到 本 公司网站
(www.gtsfund.com.cn )等处查 询。
3 、未开设销 售网点 地区的投 资者及 希 望了解本 基金其 他 有关信
息的投资 者, 可 拨 打本公司 的客户 服 务电话 (400-607-0088 ) 垂询相
关事宜。
4 、风险提示 :本公 司承诺以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原 则 管理和
运用基金 资产, 但 不保证基 金一定 盈 利, 也不 保证最 低 收益。 投 资者
投资于本 基金前 应 认真阅读 本基金 的 基金合同、 招募说 明书。 敬请 投
资者注意 投资风 险 。
特此公告 。
圆信永丰 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
2018 年1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