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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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投 瑞 银 景 气 行 业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 告 送 出 日 期 : 二 〇 一 八 年 一 月 二 十 日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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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重 要 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2
基 金 产 品 概 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 121002
交易代码 121002(前端) 128002(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4 月 2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77,383,350.17 份
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是 “ 积 极 投 资 、 追 求 适 度 风 险 收
益 ” , 即 采 取 积 极 混 合 型 投 资 策 略 , 把 握 景 气 行 业
先锋股票的投资机会,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
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本 基 金 股 票 、 固 定 收 益 证 券 和 现 金 的 基 准 配 置 比 例
分别为 75% 、20% 和 5% ,但股票和固定收益证券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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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 大 类 盈 利 性 资 产 可 依 据 市 场 风 险 收 益 状 态 进 行
调 整 , 许 可 变 动 范 围 分 别 为 75% ~20% 和 20% ~
75% 。
2、股票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市场系统风险的基础上, 遵循行业优化
配置和行业内部股票优化配置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以行业和个股相对投资价值评估为核心, 遵循合理
价值或相对低估值原则建 构 股 票 组 合 。 依 据 持 续 的
行 业 和 个 股 投 资 价 值 评 分 结 果 调 整 行 业 与 个 股 的
配 置 权 重 , 在 保 障 流 动 性 的 前 提 下 , 适 度 集 中 投 资
于有较高投资价值的景气行业先锋股票。
3、债券投资策略
采取主动投资管理策略, 通过利率预期、 收益曲线
变 动 趋 势 研 判 , 在 有 效 控 制 系 统 风 险 的 基 础 上 , 合
理 进 行 无 风 险 或 低 风 险 套 利 , 最 大 化 短 期 投 资 收
益。
4、权证投资策略
合理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
场价格间的差幅即" 估值差价(Value Price )" 以及
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 结合标的股票
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业绩比较基准
5%× 同业存款利率+20%× 中 债 综 合 指 数 收 益 率
+7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采取积极型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于景气行业
先 锋 股 票 , 具 有 适 度 风 险 回 报 特 征 , 其 风 险 收 益 高
于平衡型基金,低于纯股票基金。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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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 年 10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658,899.12
2.本期利润 -23,334,120.9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0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96,993,603.6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072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
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
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的 比 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个
月
-3.17% 0.74% 3.58% 0.60% -6.75% 0.14%
注:1 、 本 基 金 属 于 积 极 型 股 票- 债 券 混 合 基 金 。 在 实 际 投 资 运 作 中 ,本 基 金
的股票投资在基金资产中的占比将以75% 为 基 准 , 根 据 股 市 、 债 市 等类 别 资 产 的
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的综合比较与判断进行调整。 为此, 综合基金资产配置与市
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 本基金选用同业存款利率及市场代表性较好的中债综合指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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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和沪深300指数进行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具体业绩比较基准
为 “ 5 % ×同业存款利率+20%×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5%× 沪深300 指 数收 益 率 ” 。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 比 较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 年 4 月 29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注 : 本 基 金 建 仓 期 为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的 六 个 月 。 截 至 建 仓 期 结 束 , 本 基
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伍智
勇
本基
金基
2015-05-23 - 6
中 国 籍 , 硕 士 , 具 有 基
金从业资格。2011 年 3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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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经
理
月 加 入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部 。 曾
任 国 投 瑞 银 融 华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现 任 国 投 瑞 银 景
气 行 业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綦缚
鹏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6-03-01 - 14
中 国 籍 , 硕 士 , 具 有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曾 任 华 林
证 券 研 究 员 、 中 国 建 银
投 资 证 券 高 级 研 究 员 、
泰 信 基 金 高 级 研 究 员 和
基金经理助理。2009 年
4 月加入国投瑞银。 曾任
国 投 瑞 银 核 心 企 业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国 投
瑞 银 新 丝 路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基 金 经 理 。 现 任 国
投 瑞 银 成 长 优 选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国 投 瑞
银 景 气 行 业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国 投 瑞 银 招 财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原 国 投 瑞 银 招 财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国 投 瑞 银 瑞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 和 国 投 瑞 银
瑞 达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经理。
注 : 任 职 日 期 和 离 任 日 期 均 指 公 司 作 出 决 定 后 正 式 对 外 公 告 之 日 。 证 券 从 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情 况 的 说 明
在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遵 守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及 其 系 列 法 规 和 《 国 投
瑞银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 本着恪守诚信、 审慎
勤 勉 , 忠 实 尽 职 的 原 则 ,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利 益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在 报 告
期 内 , 基 金 的 投 资 决 策 规 范 , 基 金 运 作 合 法 合 规 , 没 有 损 害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的行为。 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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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 平 交 易 专 项 说 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严 格 执 行 了 公 平 交 易 相 关 的 系 列 制 度 , 通 过 工 作
制 度 、 流 程 和 技 术 手 段 保 证 公 平 交 易 原 则 的 实 现 , 以 确 保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旗 下 各 投
资 组 合 在 研 究 、 决 策 、 交 易 执 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 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
的 监 控 、 分 析 评 估 和 信 息 披 露 来 加 强 对 公 平 交 易 过 程 和 结 果 的 监 督 , 形 成 了 有 效
的公平交易体系。 本报告期, 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
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未 出 现 参 与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 的情 况 。
4.4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和 业 绩 表 现 说 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 年 4 季度,市场走势继续延续分化行情,以上证 50、沪深 300 等指数
为代表的大市值股票继续录得正收益,虽然在 11 月有所回调,但整 个季度的表
现仍然领先于全市场; 而以中证 500 、 中 证 1000 、 创 业 板 指 为 代 表 的中 小 盘 股 票
则继续下跌,指数整体下跌幅度均超过 5% 。行业方面,食品饮料、家电等消费
行业涨幅则超过 10% , 延 续 了 过 去 一 年 的 趋 势 ; 而 国 防 军 工 、 计 算 机 、 有 色 等 板
块的跌幅则超过 10% 板块之间的分化依旧严重。
本基金在 4 季度保持了较高水平的股票仓位, 但仓位水平不是决定收 益的主
要 因 素 , 而 在 于 行 业 配 置 。本基金该季度主要配置券商、 医药 、 基础 化工、 传媒
等 行 业 , 其 中 医 药 和 基 础 化 工 行 业 个 股 对 本 基 金 收 益 贡 献 明 显 , 但 因 为 券 商 、 传
媒等在 4 季度表现不佳且占净值比重较高, 导致季度净值表现不如人 意, 落后于
本基金的比较基准。
展望后市,我们认为 2018 年在金融去杠杆的大背景下,股票市场难以出现
像 2015 年那样的大牛市,原因就在于流动性并不会过度宽松,而只会保持适度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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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 紧 的 状 态 。 但 是 , 市 场 对 于 流 动 性 的 预 期 本 来 已 经 较 为 谨 慎 , 加 之 国 债 收 益 率
上行引致的估值中枢整体下移的初始阶段已经结束, 投资者对此已经有部分预期,
因此 2018 年流动性的变化对市场的影响将不如初期来得剧烈。而市场风险偏好
在目前时点已经处于历史极低水平, 我们认为未来这一因素将有望好装, 市场风
险偏好将缓慢提升。 在这一逻辑下, 我们将在全年增加对于计算机、 传 媒、 电子、
券商等行业的配置比重, 并精选这些行业的龙头和有重大基本面变化、 估值合理
偏低的个股作为主要的持仓品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72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3.17%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58% 。
§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00,026,251.73 71.39
其中:股票 500,026,251.73 71.39
2 固定收益投资 169,937,495.58 24.26
其中:债券 169,937,495.58 24.2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228,164.45 1.75
7
其他各项资产 18,178,836.54 2.60 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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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合计 700,370,748.30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2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5.2.1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境 内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08,114,025.96 29.86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23,621,273.00 3.39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208,875.00 0.4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957.94 0.0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8,532,818.79 11.27
J 金融业
135,831,474.52 19.49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323.20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0,667,503.32 7.27
S 综合
- -
合计
500,026,251.73 71.74
5.2.2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港股通 投 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3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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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02258 利尔化学
3,258,741.
00
52,791,604.20 7.57
2 600030 中信证券
2,890,758.
00
52,322,719.80 7.51
3 300033 同花顺
1,040,688.
00
52,013,586.24 7.46
4 601688 华泰证券
1,679,632.
00
28,990,448.32 4.16
5 002050 三花智控
1,577,512.
00
28,931,570.08 4.15
6 600570 恒生电子
570,800.0
0
26,485,120.00 3.80
7 601233 桐昆股份
1,158,639.
00
26,057,791.11 3.74
8 002773 康弘药业
418,367.0
0
25,804,876.56 3.70
9 002343 慈文传媒
717,292.0
0
25,542,768.12 3.66
10 300133 华策影视
2,317,780.
00
25,124,735.20 3.60
5.4 报 告 期 末 按 债 券 品 种 分 类 的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0.00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69,266,000.00 24.2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69,266,000.00 24.29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 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671,495.58 0.10
8 同业存单 - - 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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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 - -
10 合计 169,937,495.58 24.38
5.5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债 券 投 资 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70401 17 农发 01 300,000 29,994,000.00 4.30
2 160406 16 农发 06 300,000 29,976,000.00 4.30
3 170203 17 国开 03 200,000 19,986,000.00 2.87
4 170204 17 国开 04 200,000 19,960,000.00 2.86
5 150212 15 国开 12 200,000 19,922,000.00 2.86
5.6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5.9.1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指 期 货 持 仓 和 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 基 金 投 资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政 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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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 资 政 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持 仓 和 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 持有 “中信证券 ”市值 52,322,719.80 元 , 占 基
金资产净值 7.51% 。 根 据 中 信 证 券 2017 年 5 月 24 日 公 告 , 该 公 司 因未 按 照 规 定
与客户签订合同,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 ,中国证 监会拟决定
对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61,655,849.78 元,并处以罚款
308,279,248.09 元。
基金管理人认为, 该公司上述被调查事项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 公司当前总
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 事件对该公司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
改变该公司基本面。
此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 “恒生电子 ”市值 26,485,120.00 元,占
基金资产净值 3.80% 。 根 据 恒 生 电 子 2017 年 8 月 26 日公 告 , 该 公 司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杭 州 恒 生 网 络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恒生网络 ” ) 涉 及 行 政 处 罚 事 项 ,
申请执行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证监会 ” ) 向 西 城 法 院 申 请 强 制
执 行 《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 ([2016]123 号 ) ( 以 下 简 称 《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 ) , 截 止 2017 年 8 月 25 日,恒生网络已缴付《行政 处罚决定书》
所涉罚没款人民币 22,650,000 元 , 尚 未 缴 付 人 民 币 416,817,490.68 元。 目 前 恒 生
网络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6,400.36 元 ( 未 经 审 计 ) , 净 资 产 约 为 人 民 币-4.21
亿元(未经 审 计 ) 。
恒生电子已在 2016 年中报中对上述事项进行充分的披露与提示,该公司存在不
确定的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声誉的损失、 潜在的业务监管风险、 潜在的各
项准入资格的限制以及短期再融资受阻的风险、 本次强制执行带来的相关风险等,
受影响的程度视具体情况而定。
该公司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 事件对该公司经营活动未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改变该公司基本面。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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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上 述 情 况 外 ,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本 期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 情况。
5.11.3其他 资 产 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证金 416,803.9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3,340,322.9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395,669.22
5 应收申购款 26,040.4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178,836.54
5.11.4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 转 股 期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11.5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的 其 他 文 字 描 述 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 6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93,880,340.88
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8,317,067.04 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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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4,814,057.75
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77,383,350.17
§ 7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8.1 报 告 期 内 单 一 投 资 者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比 例 达 到 或 超 过20%的情况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关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过高时,可能出现以下风险:
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
也需要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相应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以及赎回时的份额净值的精度问
题均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拟参与银行间市场
交易等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4、基金财产清算(或转型)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 万 元 情 形 的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向 中 国 证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
减而导致本基金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基金合同终止等情形。
5、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表决时可能存在的风险
由于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时,单一机构投资者将拥有高的投票权重。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无 单 一 投 资 者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比 例 达 到 或 超 过20% 的情况。
8.2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 人对旗下基金 调整流通受限股 票估值方法进行 公告,
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1 日。 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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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基金管理 人调整从业人 员在子公司兼职 情况进行公告, 指定媒
体公告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6 日。
3 、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本 基 金 分 红 进 行 公 告 , 指 定 媒 体 公 告 时 间 为 2017
年 12 月 7 日。
§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 关 于 同 意 中 融 景 气 行 业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设 立 的 批 复 》 ( 证 监 基 金 字[2004]28
号)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0-6868
国 投 瑞 银 景 气行 业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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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八 年 一 月 二 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