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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A(003814)

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 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银华 上证 10 年期 国 债指 数 证券 投 资基 金 
 
更新招募 说 明书 摘要 
(2017 年第 2 号) 
 
 
 
 
 
基 金管 理人 :银 华基 金 管 理股 份有 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 国 工商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1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11 月8 日证监许可【2016】255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16 年12 月5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保 证 , 也 不 表 明 投 资 于 本 基 金 没 有 风 险 。 中 国 证 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 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 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当充 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 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 式 。 但 是 定 期 定 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 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 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收益风险。 一般来说, 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 投资人承担的 收益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 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 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 标的指数所代表 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 发售面值 1.00 元发售, 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 发售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2 险、基金运作风险、其他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 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 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人将 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 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 投 资 人 赎 回 时 , 所 得 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 回基金, 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以及 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 明书 (更新 ) 所载内容 截止 日为2017 年12月5 日,有 关净 值 表现截 止日为2017 年9月30 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7年第3季度的数据 (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一 、基 金管理 人 概 况和主 要人 员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3 法定代表 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 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 文号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金 字 [2001]7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2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5 月28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证 监基金字[2001]7 号文) 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2.222 亿 元人民币 ,公 司的股 权 结构为西 南证 券股份 有 限公司( 出资比 例 44.10% )、第 一创业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出资 比例 26.10% )、东北 证券 股份有 限 公司(出资 比例18.90% ) 、山西 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 0.90%) 、杭州银华聚义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出资比例 3.57% ) 、杭州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 (有 限合伙) (出资比例 3.20% ) 及杭州银华汇玥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出资比 例3.22% )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 称已于2016 年8 月 9 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 战 略 委 员 会 ” 、 “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 、 “ 薪 酬 与 提 名 委 员 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 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 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 会由 4 位监 事组成, 主要 负责检 查 公司的财 务以 及对公 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 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养老金投资 部、FOF 投 资 管 理 部 、 研 究 部 、 市 场 营 销 部 、 机 构 业 务 部 、 养 老 金 业 务 部 、 交 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 部 、 运 作 保 障 部 、 信 息 技 术 部 、 互 联 网 金 融 部、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行政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4 财务部、深圳管理部、内部审计部等 25 个职 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 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 高决策机 构,同 时下设 “主动型 A 股投 资决 策、固定 收益投 资决策 、量化和境 外投资决策、养老金投资决策及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 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王 珠 林 先 生 : 董 事 长 , 经 济 学 博 士 。 曾 任 甘 肃 省 职 工 财 经 学 院 财 会 系 讲 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 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 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市公司 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 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 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并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 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 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 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 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5 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 事 长 , 重 庆 银 海 融 资 租 赁 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 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 央党校研 究生部 、中国 社会科学 院研究 生部、 长江商学 院 EMBA。 先 后就职于中 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 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 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 有 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 长、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 副主编、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 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 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 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 任 、 院 长 助 理 、 副 院 长 。 现 任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美 国 研 究 所 党委书记、所长,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 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 障研究所兼职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 (教育) 工 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 会对外学术交 流 专 业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教 育 分 会 前 任 会 长 , 中 国 管 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6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 中心( 后 更 名 为 信 利 律 师 事 务 所) , 并 历 任 北 京 市 共 和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 现 任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 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 所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 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 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委员、第 29 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现任普华永道高级顾 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2000 年至2004 年任大鹏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2004 年10 月起历任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首席律师、 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兼任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 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 担 任 重 庆 市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统 计 评 价 处( 企 业 监 管 三 处) 副 处 长 、 企 业 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 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 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运作保障 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 店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 理。 周 毅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硕 士 学 位 , 曾 任 美 国 普 华 永 道 金 融 服 务 部 部 门 经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7 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 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及银华 抗通胀主 题证券 投资基 金(LOF) 基金经 理和 公司总经 理助理 职务。 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 兼 任 公 司 量 化 投 资 总 监 、 量 化 投 资 部 总 监 以 及 境 外 投 资 部 总 监 、 银 华 国际资本 管理有 限公司 总经理, 并同时 兼任银 华深证 100 指数分 级 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中证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1 年 起 任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督 察 长 。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杨 文 辉 先 生 , 督 察 长 , 法 学 博 士 。 曾 任 职 于 北 京 市 水 利 经 济 发 展 有 限 公 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财富资本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葛鹤军 先生: 博士 学位 。2008 年至 2011 年 就职于 中诚信 证券 评估 有限公 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11 年11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10 月 8 日起担任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 自 2014 年 10 月 8 日 至2017 年11 月4 日兼任 银华中证中票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 经理 ,自2014 年10 月8 日至2016 年4 月25 日兼任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 30/7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15 年4 月24 日起兼任银华泰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5 月 6 日起兼任银华恒 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 年6 月17 日起兼任银华信 用双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6 年 8 月 5 日 起兼任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16 年12 月5 日起 兼任 本基金及银华上证5 年期国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7 年 4 月 17 日起兼任银华中债-5 年期国债 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10 年 期 国 债 期 货 期 限 匹 配 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兼任银华 中证 5 年期 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7 年 6 月 16 日起兼 任 银华中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7 年 6 月 21 日起兼任银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8 华中债AAA 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倪明、董岚枫、肖侃宁、周可彦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10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筹) ,先后在研究 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 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 A 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 年至2005 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 年 9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 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 投资总监及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 有限公 司董事。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平安证券 兴华营业部总经理;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都邦保险股权投资部总经理; 金元 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3 年 1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总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 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9 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 年 4 月加盟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领先策 略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银 华 战 略 新 兴 灵 活 配 置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 岚 枫 先 生 , 博 士 学 位 ; 曾 任 五 矿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高 级 业 务 员 。 2010 年 10 月 加盟 银 华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 历任研究 部助 理研究 员 、行业研究 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 侃 宁 先 生 , 硕 士 研 究 生 , 曾 在 南 方 证 券 武 汉 总 部 任 投 资 理 财 部 投 资 经 理,天同 (万家)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 180 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 货币基金基金 经 理 , 太 平 养 老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任 投 资 经 理 管 理 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 年 8 月加入银华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周可彦先生,硕士学位。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申万巴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曾担任嘉实泰和价值封闭式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曾担 任天弘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3 年 8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托管 人概况 ( 一) 基金托 管人 基本情 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1 月1 日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10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 二) 主 要人 员情 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8 人,平均年龄 30 岁,95% 以 上 员 工 拥 有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 高 管 人 员 均 拥 有 研 究 生 以 上 学 历 或高级技术职称。 ( 三) 基金托 管业 务经营 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 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 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 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 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 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商业 银行信 贷资产 证券化、 基金公 司特定 客户资产 管理、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 齐全 的 托管产品 体系 ,同时 在 国内率先 开展 绩效评 估 、风险管理 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7 年 6 月,中国 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745 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 港 《亚洲货币》 、英国 《全球托管人》 、香港 《财资》 、美国 《环球金融》 、内 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54 项最佳托管 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 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11 (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 办公楼15 层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 “银华生利 宝”手机APP 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 4006783333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 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 办公楼 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人 伍军辉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282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联系人 陈颖华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 分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 公楼8 层10 室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12 法定代表人 崔劲 联系人 于亚楠 电话 010-85207381 传真 010-85181218 经办注册会计师 文启斯、杨丽 四 、基 金的名 称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 金的类 型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 金的投 资目 标 本 基 金 采 用 被 动 式 指 数 化 投 资 , 通 过 抽 样 复 制 法 选 择 合 适 的 债 券 进 行 投 资,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七 、基 金的投资 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的 成份券和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固定 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其 投 资 比 例 遵 循 届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其中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13 八 、基 金的 投 资策 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法,主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构 成为基础,综合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险等因素构成组合,并根据本基金资产 规模、日常申赎情况、市场流动性以及债券特性、交易惯例等情况,选择合适 的债券构建投资组合,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当预期成份券发生调整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 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市场流动性不足时,或因债券交 易 特 性 及 交 易 惯例等因素影响跟踪标的指数效果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 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构建替代组合。由 于本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购赎回情况、市场流动性、债券交易特性及交易惯 例等因素的影响,本基金组合中个券权重和券种与标的指数成份券权重和券种 间将存在差异。 建仓期结束后,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实现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 绩比较基 准之间 的日均 跟踪偏离 度的绝 对值不 超过 0.2%, 年化跟 踪 误差不超过 2% 。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 述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资产配置策略 为了实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投标目标,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现 金 或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5% 。 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以标的指数成份券为基础,综合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 险、投资可行性等因素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购赎回情 况、市场流动性以及债券市场交易特性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调整,选 择合适的债券 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抽样复制法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 前提下,本基金可以采取适当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调整,降低交易成本,以期 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14 (1 )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上证 10 年期 国债 指数各成份券构成,并综合考 虑本基金资产规模、市场流动性和交易成本等因素对其逐步买入。当遇到成份 券流动性不足、价格严重偏离合理估值、单只成份券交易量不符合市场交易惯 例等其他市场因素及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即将调整 或 其 他 影 响 指 数 复 制 的 因 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个券权重和券种进行适当 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 )债券投资组合的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定期根据所跟踪的上证 10 年期国债 指数 对其成份券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2)不定期调整 ①当成份券发行量变动,本基金将根据指数的新构成进行相应调整; ② 本基金处理日常申购赎回时,资金量可能无法按照标的指数构成交易相 应成份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交易规模、交易惯例和成份券的流动性等因素, 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③ 若成份券遇到退市、流动性不足、法规限制或组合优化需要等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跟踪误差最小化和投资人利益,决定部分持有现金或买入 相关的替代性组合; ④ 本基金将以一定仓位参与一二级市场套利交易、回购套利交易、个券套 利交易和放大交易,以期减小基金运作的有关费用对指数跟踪的影响。 (3 )债券投资组合的优化 为更好地跟踪指数走势,本基金将采取适当方法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整体 优化调整 ,如“久期匹配”、“比例匹配”等。 1)久期匹配 “久期匹配”策略是指投资组合久期与标的指数久期基本一致,即满足: index Duration Duration portfolio ? 其中, portfolio Duration 为 组 合 的 加 权 平 均 久 期 , index Duration 为 指 数 组 合 的加权平均久期。通过久期匹配,在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的情况下,债券投资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15 组合和标的指数的走势基本一致。 2)比例匹配 “比例匹配” 主要考虑到不同类型债券和不同期限债券收益率波动情况的不 一致。 考虑各类型债券权重, 力争基金组合各类型 债券权重与标的指数分布相匹 配, 减少类型错配的跟踪误差; 考虑各个期限的债券权重, 力争基金组合各个期 限段权重与标的指数分布相匹配,减少期限利差变动造成的跟踪误差。 九、基 金的 业绩比 较基 准 95% ×上证10 年期 国债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以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为标的指数,原则上将不低于 80%的非现金 基金资产投资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成份券,选用以上业绩比较基准可以有效 评估本基金投资组合业绩,反映本基金的风格特点。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 上证 10 年期国债 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 或 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 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 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 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 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 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 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 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 范 围 和 投 资 策 略 无 实 质 性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 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 更名等事项) ,则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 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并及时公告 。 十 、基 金的 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 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 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 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 一、 投资组 合报 告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16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复 核 了 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 表 现 和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等 内 容 , 保 证 复 核 内 容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 载数据截至2017 年9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46,345,850.00 90.82 其中: 债券


46,345,850.00 90.82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7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4,347,291.24 8.52 8 其他资 产


339,978.29 0.67 9 合计





51,033,119.53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港 股通 股票 投资 。 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 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 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17 1 国家债 券 46,345,850.00 91.09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6,345,850.00 91.09


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70018 17 附 息国 债18 400,000 39,924,000.00 78.47 2 010303 03 国债 ⑶ 35,000 3,427,550.00 6.74 3 019557 17 国债 03 30,000 2,994,300.00 5.89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仅 持有上 述债 券。 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 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18 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0.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不存在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 在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10.2 本 基金 本报告 期末 未持有 股票 ,因此 本基 金不存 在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超 出 基金 合同 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之外的 情形 。 10.3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1,308.4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38,669.80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39,978.29


10.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10.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10.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各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项之 间可 能存在 尾差 。 十 二、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19 2016 .12.5 (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6.12.31 0.23% 0.01% -0.29% 0.29% 0.52% -0.28% 2017.1.1 至 2017.6.30 -0.66% 0.18% -1.83% 0.14% 1.17% 0.04% 2017.7.1 至 2017.9.30 0.18% 0.11% 0.25% 0.08% -0.07% 0.03% 2016 .12.5 (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7.9.30 -0.25% 0.15% -1.87% 0.15% 1.62% 0.00% (二)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 .12.5 (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6.12.31 0.03% 0.01% -0.29% 0.29% 0.32% -0.28% 2017.1.1 至 2017.6.30 -1.08% 0.18% -1.83% 0.14% 0.75% 0.04% 2017.7.1 至 2017.9.30 0.09% 0.11% 0.25% 0.08% -0.16% 0.03% 2016 .12.5 (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7.9.30 -0.96% 0.15% -1.87% 0.15% 0.91% 0.00% 十 三、 基金的 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销售服务费; 4、基金的 标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 合同生 效后与 基金相关 的 会计 师费、 审计费、 律师费 和诉讼 费、仲 裁费等法律费用;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 8、 基金 的证券 交易结算 费用( 包括但 不限于 经手费、 印花税 、证管 费、过 户费、手续费、经 纪商佣金、证券账户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 基金相关账户开户 和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6%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26%÷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 人核对 一致后 ,由基金 托管人 于次月 首日起 2-5 个工作 日 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在支付首期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 人应向基金托 管 人 出 具 正 式 函 件 指 定 基 金 管 理 费 的 收 款 账 户 。 基 金 管 理 人 如 需 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 知。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08%÷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 管人核 对一致 后,由基 金托管 人于次 月首日起 2-5 个工 作 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21 3、销售 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20% 。 在通常情况下,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 净值的 0.2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 =E ×0.20% ÷当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由登记机构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 费、促销活动费 、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4、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 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 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 标的指数许 可使用费为许可使用基点费。 如指数编制机构作为使用许可方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变更费率的,本项指数许可使用费将相应调整。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计费时间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 标的指数 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标准为本基金的资产净值的 0.015%/ 年,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 每季人民币 2.5 万元 (即 不足 2.5 万元按照 2.5 万元收取) 。 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 以实际天数占当季度天数的比例乘以 2.5 万元和实际累 计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孰高为当季应付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本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基点费按照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 0.015% 的年费 率计提。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01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 计算, 逐日累计, 按季支付。 基金管理人与基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22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 的前十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一 次 性 支 付 上 一 季 度 的 标 的 指 数 许 可 使用基点费。 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及支付方式另 有约定的,从其最新约定。 上述“( 一) 基金费用 的种类 ”中第5-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 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四)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此 项调整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 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 四、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银华上证10 年 期 国 债 指 数 证券投资基金 招 募 说 明 书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 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 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 重要提 示”部 分,修改 了 招募 说明书 内容的截 止日期 及相关 财务数 据的截止日期。 2、在“ 三、基 金管理 人”部分 ,对基 金管理 人的概况 及主要 人员情 况进行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23 了更新。 3、 在“四、基金托管人 ”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5、 在“ 九、基 金的投 资”部分 , 添加 了投资 组合报告 章节并 更新了 最近一 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 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 基金投资 业绩。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