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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瑞利定开债券(004459)

鑫元瑞利债券: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鑫 元 瑞 利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7 年第4 季度报告 
 
2017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 出日期:2018 年 1 月19 日 鑫元瑞利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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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 确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 连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2018 年 1 月 17 日复 核了 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 表现和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 容,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者 重大 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 者在 作出 投资 决策 前应仔 细阅 读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10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2 基金产 品概况 基金简 称 鑫元瑞 利 交易代 码 00445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3 月13 日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190,476,076.08 份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将宏 观分 析和 信用 分析相 结合 , 积 极配 置优 质 债券, 并合 理安 排组 合期 限, 在 保证 资产 安全 性的 基 础上力 争获 取稳 定的 超额 收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趋 势、 金 融货 币政 策、 供求 因 素、 估 值因 素、 市 场行 为 因素等 进行 评估 分析 , 对 债 券资产 和货 币资 产等 的预 期收益 进行 动态 跟踪 , 从 而 决定其 配置 比例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全 债指 数收 益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 险品种 ,其 预期 风险 与预 期收益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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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财 务指标 单位: 人民 币元 主要财 务指 标 报告期 ( 2017 年10 月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1.本期 已实 现收 益 2,994,961.25 2.本期 利润 907,735.84 3.加权 平均 基金 份额 本期 利润 0.0027 4.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2,200,481,274.09 5.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 1.0046 注: (1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基金 本期 利息 收入 、投 资收益 、其 他收 入( 不含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2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计入 费用 后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列 数字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本 报告 期基金 份额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68% 0.03% -0.69% 0.05% 1.37%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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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注:1. 本 基金 的合 同生 效 日为 2017 年 3 月13 日 ,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不 满一年 。 根据 基金 合 同约定 ,本 基金 建仓 期 为6 个月 ,建 仓期 结束 时本 基金各 项资 产配 置比 例符 合基金 合同 约定 。


2. 基 金管 理人 以通 讯开 会 方式召 开了 鑫元 瑞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大 会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 表决 通 过了《 关于 变更 注册 鑫元 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议案 》 , 本次 大会 决议自 该日 起生 效。 本次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生效后 ,本 基金 的选 择期 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 在选择 期期 间, 由于 鑫元 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需应对 赎回 等情 况 , 基金份额持有 人已同意 在 选择期豁免《 鑫元瑞利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 同》中约定 的投资组 合比例 限制 以及 单一 份额 持有人 占比 限制 等条 款。 详 情请见 基金 管理 人 于 2017 年 12 月23 日在 指 定媒介 上披 露的 相关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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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赵慧 鑫 元 货 币 市场基 金 、 鑫 元 兴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汇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双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裕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得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招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广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2017 年 3 月 13 日 - 7 年 学历:经济学专业, 硕士。 相关 业务 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格 。 从 业 经 历 :2010 年 7 月任职 于北 京汇 致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任 交易 员。 2011 年 4 月起在 南京 银行 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 部和南京银行金融市 场部投资交易中心担 任债券交易员,有丰 富的银行间市场交易 经验。2014 年 6 月加 入鑫元基金,担任基 金经理 助理 。2014 年 7 月 15 日起 担任 鑫元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鑫元 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鑫元鸿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助理 ,2014 年 10 月20 日起 担任 鑫元 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2014 年 12 月2 日起担任鑫元半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2014 年 12 月 16 日起担任鑫元合丰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原鑫元合丰分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2015 年7 月15 日 起担鑫元瑞利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6 页 共 16 页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鑫 元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稳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鸿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合 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半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合 丰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鑫 元 鑫 新 收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员 任鑫元鑫新收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2016 年1 月13 日 起担任鑫元兴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6 年 3 月 2 日起担任鑫元货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6 年 3 月 9 日 起担任鑫元汇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6 年 6 月 3 日起担任鑫元双债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7 月13 日 起担 任鑫元裕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6 年8 月17 日 起担任鑫元得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 2016 年10 月 27 日起 担任 鑫元 聚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 12 月22 日起 担任 鑫元 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7 年3 月13 日 起担 任鑫元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7 年3 月17 日 起担任鑫元添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 2017 年12 月 13 日起 担任 鑫元 广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同时兼任基 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 颜昕 鑫 元 安 鑫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2017 年 3 月 13 日 - 8 年 学历:工商管理,硕 士。相关业务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鑫元瑞利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7 页 共 16 页


鑫 元 货 币 市场基 金 、 鑫 元 合 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合 丰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兴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汇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双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裕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得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招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广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格 。 从 业 经 历 :2009 年 8 月,任 职于 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交 易员 。2013 年 9 月加入鑫元基金担 任交易 员,2014 年 2 月至 8 月, 担任 鑫元 基 金 交 易 室 主 管 , 2014 年 9 月 起担 任鑫 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 金经理 助理 ,2015 年 6 月 26 日起 担任 鑫元 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5 年 7 月 15 日起 担任 鑫元 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 年1 月13 日起担任鑫元兴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 理,2016 年 3 月 2 日起担 任鑫 元合 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鑫元合丰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原鑫元合丰分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基 金经 理, 2016 年 3 月 9 日 起担 任鑫 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6 月 3 日 起担 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6 年 7 月 13 日起 担任 鑫元 裕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 8 月 17 日起 担任 鑫元 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10 月 27 日起 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 担任 鑫元 招利鑫元瑞利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8 页 共 16 页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经理;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委员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7 年 3 月 13 日起 担任 鑫元 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3 月17 日 起担 任鑫元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7 年 12 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广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同时兼任基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注:1. 基 金的 首任 基金 经 理,任 职日 期为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离 职日 期为 根据 公司决 议确 定的 解聘 日期; 2. 非 首任 基金 经理 ,任 职 日期和 离任 日期 分别 指根 据公司 决议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解 聘日 期; 3.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 证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在本报 告期 内, 基金 管理 人勤勉 尽责 地为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谋求 利益 ,不 存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本 基金 管理人 遵守 了《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的规 定, 基金 投资 比例 符合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的要求 。 4.3 公 平交 易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 内, 本公 司继 续严 格执行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 意见》 等法 律法 规和公 司内 部关 于公 平交 易流程 的各 项制 度规 范, 进一步 完善 境内 上市 股票 、债券 的一 级市 场申 购和二 级市 场交 易活 动。 本公司 通过 系统 控 制 和人 工控制 等各 种方 式, 确保 本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在授 权、 研究 分析 、投资 决策 、交 易执 行、 业绩评 估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的相关 环节 均得 到公 平对待 。 报告期 内, 公司 整体 公平 交易制 度执 行情 况良 好, 通过对 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 同向交 易和 反向 交易的 交易 价格 和交 易时 机进行 监控 分析 ,未 发现 有违公 平交 易要 求的 情况 。 鑫元瑞利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9 页 共 16 页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公司依 据《 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见 》等 法律 法规 以及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投 资管 理权 限及 授权管 理办 法》 、《 鑫元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公 平交 易管理 制度 》、 《鑫 元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异常 交易监 控管 理办 法》 等公 司制度 ,对 本基 金的 异常 交易行 为进 行监 督检 查。 报告期 内未 发现 本基 金存 在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行为 ,未出 现涉 及本 基金的 交易 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向 交易 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易 量超 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5% 的情 况。


4.4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基金管 理人 以通 讯开 会方 式召开 了鑫 元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 大会 于2017 年12 月21 日表 决 通过了 《 关于 变更 注册 鑫 元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议 案 》 , 本次 大 会决议 自该 日起 生效 。 本 次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决 议生效 后, 本基 金的 选择 期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2018 年1 月19 日。 在选择 期期 间, 由于 鑫元 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需应对 赎回 等情 况,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已同 意在 选择期 豁免 《鑫 元瑞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中 约定 的投 资组 合比例 限制 以及 单一 份额 持有人 占比 限制 等条 款。 由于 本 基金 产品 转型 并于2017 年12 月 22 日 进入 选 择期 , 在组 合操 作上 , 管 理 人进一 步对 组 合持仓 进行 了结 构优 化, 适当降 低了 组合 杠杆 , 从 而较好 地避 免了 季末 资金 面紧张 对组 合的 影 响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在 、利 率债、 信用 债和 同业 存单 等资产 之间 进行 合理 配置 ,并在 资金 面紧 张的时 机合 理安 排流 动性 ,采取 相对 谨慎 的久 期策 略,灵 活把 握波 段机 会, 并密切 排查 组合 债券 的信用 风险 。本 基金 将继 续以流 动性 较好 且可 获得 稳定收 益的 资产 为主 ,合 理安排 流动 性, 将基 金资产 安全 和基 金收 益稳 定的重 要性 置于 首位 ,为 基金持 有人 谋求 长期 、稳 定的回 报。


4.5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份 额净值 为 1.0046 元 ; 本 报 告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0.68% ,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为-0.69% 。 4.6 报 告期 内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说明 本报告 期内 不存 在需 要对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进 行说 明的 情况 。 鑫元瑞利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10 页 共 16 页


§5 投资组 合报告 5.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573,449,000.00 70.18 其中: 债券


1,573,449,000.00 70.18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00,103,820.16 26.77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4,319,912.91 2.42 8 其他资 产


14,072,182.74 0.63 9 合计





2,241,944,915.81





100.00


5.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5.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5.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港 股通 投资 股票 。





5.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5.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09,628,000.00 4.9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09,628,000.00 4.98 鑫元瑞利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16 页


4 企业债 券 142,936,000.00 6.5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162,701,000.00 7.39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1,158,184,000.00 52.63 9 其他 - - 10 合计 1,573,449,000.00 71.50


5.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111715496 17 民 生银 行CD496 2,000,000 197,440,000.00 8.97 2 111719376 17 恒 丰银 行CD376 2,000,000 190,000,000.00 8.63 3 111789295 17 哈 尔滨 银行 CD219 1,000,000 96,150,000.00 4.37 4 111789258 17 锦 州银 行CD354 1,000,000 94,920,000.00 4.31 5 111789280 17 吉 林银 行CD229 1,000,000 94,870,000.00 4.31





5.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 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5.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5.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5.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5.9.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国 债期 货。 鑫元瑞利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16 页


5.9.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5.9.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国 债期 货。 5.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5.10.1 基 金投 资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被监 管部 门立案 调查 或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投资决 策程 序说明 :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没有 被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5.10.2 基 金投 资前十 名股 票中投 资于 超出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股票库 之外 的投资 决策 程 序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股 票不 存在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备选 股票 库的 情况。 5.10.3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4,072,182.74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072,182.74 5.10.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5.10.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鑫元瑞利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16 页


§6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报告期 期初 基金 份额 总额 200,032,799.65 报告期 期间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1,990,444,866.93 减: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 1,590.50 报告期 期间 基金 拆分 变动 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报告期 期末 基金 份额 总额 2,190,476,076.08


§7 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 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管理人 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基 金。 截止 本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管理 人未 持有本 基金 。 §8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8.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71001-20171231 199,999,000.00 1,990,444,864.65 0.00 2,190,443,864.65 100.00% 个 人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鑫元瑞利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16 页


本基金已 有单一 投资者 所 持基金份 额达到 或超过 本 基金总份 额的 20% ,中小 投资者在 投资本 基金时 可 能面 临以下风 险: (一)赎 回申请 延期办 理 或暂停赎 回的风 险 单一投资 者大额 赎回时 易 触发本基 金巨额 赎回的 条 件, 因此当 发生巨 额赎回 时, 中小投 资者可 能面临 小额 赎回申请 也需要 按同比 例 部分延期 办理、 延缓支 付 或暂停赎 回的风 险。 (二)基 金净值 大幅波 动 的风险 单一投资 者大额 赎回时, 基金管理 人进行 基金财 产 大量变现 , 会对基 金资产 净值产生 影响; 且 如遇大 额赎 回费用归 入基金 资产、 基 金份额净 值保留 位数四 舍 五入等问 题,都 可能会 造 成基金资 产净值 的较大 波 动。 (三)基 金投资 目标偏 离 的风险 单一投资 者大额 赎回后, 很可能导 致基金 规模骤 然 缩小, 基 金将面临 投资银 行间债券 、 交易所 债券时 交易 困难的情 形,从 而使得 实 现基金投 资目标 存在一 定 的不确定 性。 (四)基 金合同 提前终 止 或其它相 关风险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连 续 20 个工作 日出现 基金 份额持有 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 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的, 基 金管 理人应 当 在定期报 告中予 以披露 ; 连续 60 个 工作日 出现前 述情况的 ,基金 管理人 应 当向 中国证监 会报告 并提出 解 决方案, 如转换运 作方式 、 与其他 基金合并 或者终 止基金合 同等, 并 召开基 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进 行表决 。 因此, 在 极端情 况下, 当 单一投资 者大量 赎回本 基 金后, 可 能造成 基金资 产 净值 大幅缩减 ,对本 基金的 继 续存续产 生决定 性影响 。 注: 目 前系 统仅 能保留 四 位小数 。 报 告期 末机构 投 资者 1 持有 基金 份额 占总 份额比 例实 际 为 99.9985% 。 8.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1. 根 据 《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 总局关 于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的通 知》 ( 财税[2016]36 号) 、 《关于 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改 增试 点金 融业 有关 政策的 通知 》 ( 财税[2016]46 号 ) 、 《关 于 金 融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 政策的 补充 通知 》( 财税[2016]70 号 )、 《财 政部 国家税 务总 局关 于 明确金 融房 地产 开发 教育 辅助服 务等 增值 税政 策的 通知 》 (财 税[2016]140 号 ) 、 《财 政部 税务 总局关 于资 管产 品增 值税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 财税[2017]56 号 )、 《财 政部 国家税 务总 局关 于 租入固 定资 产进 项税 额抵 扣等增 值税 政策 的通 知》 (财税[2017]90 号 )等 相 关法律 法规 的要 求, 自2018 年1 月1 日 起, 公 开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 以 下简称 “ 基金 ” ) 及 特定 客 户资产 管理 计划 ( 以 下简称 “ 专户 ” ) 运营 过 程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 税行 为, 暂适 用简 易计 税方 法 , 按 照 3% 的征 收率 缴 纳增值 税, 并按 照应 纳增 值税额 的一 定比 例缴 纳相 关附加 税费 。 根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等相 关法 律法规 的规 定, 基金 及专 户财产 投资 的相 关税收 ,由 持有 人承 担, 增值税 及相 关附 加税 费将 从基金 或专 户财 产中 列支 ,管理 人或 者其 他扣 缴义务 人按 照国 家有 关税 收征收 的规 定代 扣代 缴。 基金及 专户 的投 资运 作收 益水平 可能 受到 一定 影响, 敬请 投资 者关 注上 述涉税 变化 及相 关影 响。 如资管 产品 增值 税相 关的 法律法 规和 税收 政策 发生 变化, 基金 管理 人 将 根据 法律法 规和 国家 有关部 门的 最新 规定 执行 。 详情请 见基 金管 理人 于 2017 年 12 月30 日在 指定 媒 介上披 露的 相关 公告 。 鑫元瑞利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15 页 共 16 页


2.基金 管理 人以 通讯 开会 方式召 开了 鑫元 瑞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大 会于 2017 年12 月 21 日 表决 通 过了 《 关于 变更 注册 鑫元 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议案 》 , 本次 大会 决议自 该日 起生 效。 本基 金自大 会决 议生 效之 日起 不向个 人投 资者 销售 ,同 时豁免 本基 金单 一投 资者持 有本 基金 份额 不能 达到或 者超 过50% 的 比例 限制。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部 门另有 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本次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生 效后 ,本 基金 的选 择期 为 2017 年12 月 22 日至 2018 年1 月 19 日。 选择期 内鑫 元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可 以将 其持 有的 部 分 基金份 额或 全部 基金份 额赎 回; 在选 择期 内未申 请赎 回的 鑫元 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基 金份额 将 在 2018 年1 月20 日起 自动 变更 为鑫 元 瑞利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基 金份 额。 选择期 内投 资者 可申 购鑫 元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份额 ,单 一投 资者 可以持 有本 基金 超50% 的份 额, 前述 份额 将在 2018 年1 月 20 日起 自动变 更为 鑫元 瑞利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 。为 维护投 资者 利益 ,选 择期 内不接 受个 人投 资者 申购 。 在选择 期期 间, 由于 鑫元 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需应对 赎回 等情 况,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已同 意在选 择期 豁免 《鑫 元瑞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同 》中 约定 的投 资组 合比例 限制 以及 单一 份额持 有人 占比 限制 等条 款。 在选择 期期 间, 投资 者申 购、赎 回本 基金 的, 申购 、赎回 费率 及相 关业 务规 则按照 《鑫 元瑞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明 书》 的约 定执 行, 但单一 份额 持有 人占 比可 能超 过 50% 。本 基金 不向个 人投 资者 销售 。 发 起资金 提供 方持 有本 基金 的总金 额不 少 于1000 万 人 民币, 且持 有期 限不 少于3 年, 发起 资金 持有 期限自 新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计 算, 法律 法规 和监 管机构 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详情请 见基 金管 理人 于 2017 年 12 月23 日在 指定 媒 介上披 露的 相关 公告 。 §9 备查文 件目录 9.1 备 查文 件目录 1 、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鑫元 瑞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设 立的文 件; 2 、《 鑫元 瑞利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鑫元瑞利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第 16 页 共 16 页


3 、《 鑫元 瑞利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托 管协 议》 ; 4 、基 金管 理人 业务 资格 批 复、营 业执 照; 5 、基 金托 管人 业务 资格 批 复、营 业执 照。 9.2 存 放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或基 金托 管人 处。 9.3 查 阅方 式 投资者 可在 营业 时间 免费 查阅, 也可 按工 本费 购买 复印件 。 鑫 元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8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