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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鼎泰(165532)

信诚鼎泰: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 
 
 
信诚 鼎泰 多策 略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开放 日常 申购 、赎 回 
和定 期定 额投 资 业务 公告 
 
 
公告送出日 期:2018 年 1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简称 信诚鼎泰策略 (LOF ) ( 场内简称: 信诚 鼎泰) 
基金主代码 1655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 
公告依据 
《 信 诚 鼎 泰 多 策 略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基金 合同 》 、 《 信诚 鼎泰 多 策略 灵活 配 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1 月 19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1 月 19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 年 1 月 19 日 
 
 
2 日常 申购 、赎 回(、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的办 理时 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 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 期货 交易 市场 、 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 殊情 况, 基金 管理 人将 视情 况对 前述 开放 日及 开放 时间 进行 相应 的调 整, 但应 在实 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
换。 投资 人在 基金 合同 约定 之外 的日 期和 时间 提出 申购 、 赎回 或转 换申 请且 登记 机构 确认 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份额场内申购时, 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含 申购 费) 人民
币。 投资 人办 理基 金份 额场 外申 购时 , 单笔 最低 金额 为 10 元人 民币 (含 申购 费) , 追加 申购
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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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申购 费) , 追加 申购 最低 金额 为 100 元人 民币 (含 申购 费) 。 已有 认购 本基 金记 录的 投资
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
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 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申购最低金额为单
笔 10 元( 含申 购费 ) 。本 基金 直销 中心 单笔 申购 最低 金额 可由 基金 管理 人酌 情调 整。 
其他 销售 机构 销售 网点 的 投资 人欲 转 入直 销网 点进 行交 易 要受 直销 网 点最 低金 额的 限
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 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3.2 申购费率 
1 、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 、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 < 100 万 1.50% 
100 万 ≤ M < 200 万 1.20% 
200 万 ≤ M < 500 万 0.80% 
M ≥ 500 万 1000 元/ 笔 
(注:M :申购金额;单位:元) 
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3.3 其他 与申 购相 关的 事项 
本基金 采用“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 份额 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且通过场内单笔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必须是整数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 (网点)
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每 个开 放 式基 金账 户 的最 低份 额余 额为 10 份。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因 赎
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开放式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 10 份时,登记结算系统
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4.2 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持续持有期 (Y ) 赎回费率 Y<7 天 1.50% 7 天≤Y<1 年 0.50% 1 年≤Y<2 年 0.25% 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3 Y≥2 年 0 注:1 年指 365 天;2 年指 730 天 基金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赎回 费率 为 1.50% , 其余 赎回 费 率为固定值 0.50% 。 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基金份额, 从场外赎回时, 其持有期限从注册 登记机构登记的原 场内份额登记确认日开始计算。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 对于 持有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者收取的赎回费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 赎回费应按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归入 基金 财产 , 其余 用于 支付 登记 费和 其他 必要 的手 续 费。 4.3 其他 与赎 回相 关的 事项 本基金采用 “未 知价 ” 原则 , 即赎 回价 格以 申请 当日 收市 后计 算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基 准 进行计算; 5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1、投资者可以与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或 其他销售机构 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 2、投资者通过 中信保诚基金 网上直销系统对本基金进行定期定额申购, 根据支付渠道 不同有如下费率优惠: (1)招商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 %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 于 0.6 %,则按 0.6 %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银联通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 率低于 0.6 %,则按 0.6 %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 、 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渠道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 申 购费 ) 。除 网上 直销 渠道 以外 的 其他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的 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具体扣 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 、有关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业务规则请查询 2008 年 10 月 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 券报 》 、 《证 券时 报》 及本 公司 网站 的 《信 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 下基 金定 期定 额投资业务规则的公告》 。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 销售 机构 6.1.1 直销 机构 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直销柜台: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 楼 9 层, 邮编 200120, 直销传真:021-50120895, 客服热线:400-666-0066 。 (2) 网上直销平台: 交易网址 www.xcfunds.com (3) 关于 网上 直销 平台 实行的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 中信保诚基金 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根据支付渠道不同有如下费率优 惠: 1) 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借记卡投资本基金即可享受标准申购费率的 4 折优惠,但最低 不得低于 0.6%, 原申购 费率等于、低于 0.6% 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4 2) 银联通三方支付: 原申购费率高于 0.6 %的 , 享受 费率 4 折优 惠, 若优 惠折 扣后 费 率低于 0.6 %, 则按 0.6%执 行; 原申 购费 率等 于或 低于 0.6 %的 , 则按 原费 率执 行。 6.1.2 场外 非直 销机 构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珠海 盈米 财富 管理 有限 公司 、 北京 钱景 财富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 利得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海 云湾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 北京 晟视 天下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 乾道 金融 信息 服务 (北 京) 有限 公司 、 北京广源达 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北京 新浪 仓石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海 基煜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北京 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市 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司 、 申万 宏源 西部 证券 有限 公 司、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安信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泰 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一路财富信息科技有 限公 司、 北京 恒天 明 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等基金 销售 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 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6.2 场内 销售 机构 具有 基金 代销 资格 的深 圳 证券 交易 所 会员 单位 。下 列会 员 单位 已具 有 基金 申购 赎回 权 限: 爱建 证券 、 安信 证券 、 渤海 证券 、 财达 证券 、 财富 证券 、 财富里昂 、 财通 证券 、 长城 证 券、 长江 证券 、 网信 证券 、 川财 证券 、 大通 证券 、 大同 证券 、 德邦 证券 、 第一 创业 、 东北 证 券、 东方 证券 、 东海 证券 、 东莞 证券 、 东吴 证券 、 东兴 证券 、 高华 证券 、 方正 证券 、 光大 证 券、 广发 证券 、 广州 证券 、 国都 证券 、 国海 证券 、 国金 证券 、 国开 证券 、 国联 证券 、 国盛 证 券、 国泰 君安 、 国信 证券 、 国元 证券 、 海通 证券 、 恒泰 长财 、 恒泰 证券 、 红塔 证券 、 申万 宏 源西 部证 券、 宏信 证券 、 华安 证券 、 华宝 证券 、 华创 证券 、 华福 证券 、 华金 证券 、 华林 证券 、 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 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国融证券、 瑞银 证券 、 山西 证券 、 上海 证券 、 申万 宏源 证券 、 世纪 证券 、 首创 证券 、 太平 洋证 券、 天风 证券 、 九州 证券 、 万和 证券 、 开源证券 、 万联 证券 、 五矿 证券 、 西部 证券 、 西藏 东方 财富 证 券、 西南 证券 、 长城 国瑞 、 湘财 证券 、 新时 代证 券、 信达 证券 、 兴 业证 券、 银河 证券 、 银泰 证券 、 英大 证券 、 招商 证券 、 浙商 证券 、 中航 证券 、 中金 公司 、 中 山证 券、 中投 证券 、 中天 证券 、 中信 建投 、 中信 浙江 、 中信 山东 、 中信 证券 、 中银 证券 、 中 邮证 券、 中原 证券 (排 名 不分先后) 7 基金 份额 净值 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5 自 2017 年 12 月 14 日起 , 基金管理人 已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证券交易所、基金销售 网点以及其他媒介,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披露 本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 上公告。 (2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 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 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3 ) 有关 本基 金开 放申 购、 赎回 、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 本公司将另 行公告。 (4 )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 , 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销售机构查阅 《 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合同》和《 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xcfunds.com 进行查询。 (5 ) 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收到对账单, 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如需补充或更改, 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6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 投资 人应 当认 真阅 读 《基 金合 同》 、 《招 募说 明书 》 等基 金法 律文 件, 了解 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并根 据自 身的 投资 目的 、 投资 期限 、 投资 经验 、 资 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