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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瑞选I(001443)

易方达瑞选: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1月)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 金 管 理 人 : 易方 达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有 限 公 司 
 
二〇一 八 年 一 月 
I 
重要提 示 
本基金根据 2015 年 5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 准予易方 达瑞选 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1020 号) 进行募集。 本 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5 年12 月2 日正式生效。 
本 摘 要 根 据基 金 合 同和 基金 招 募 说 明书 编 写 ,并 经中 国 证 监 会核 准 。 基金 合同 是 约 定
基 金 当 事 人之 间 权利 、 义务 的 法 律 文件 。 基金 投 资人 自 依 基 金合 同 取得 基 金份 额 , 即 成为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和本 基 金合 同 的 当 事人 , 其持 有 基金 份 额 的 行为 本 身即 表 明其 对 基 金 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并 按照 《 基金法》 、 《运作办 法》 、 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 有权利、 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 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 《招 募说 明书》 的内容真实 、 准确、 完整。 本 基金经中国 证监 会 注册,
但 中 国 证 监会 对 本基 金 募集 的 注册,并 不 表明 其 对本 基 金 的 投资 价 值、 市 场前 景 和 收 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 风险。 
基 金 管 理 人依 照 恪 尽职 守、 诚 实 信 用、 谨 慎 勤勉 的原 则 管 理 和运 用 基 金财 产, 但 不 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 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 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市场 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有风险,
投 资 者 在 投资 本 基金 前 ,请 认 真 阅 读本 基 金的 招 募说 明 书 和 基金 合 同等 信 息披 露 文 件 ,全
面 认 识 本 基金 产 品的 风 险收 益 特 征 和产 品 特性 , 充分 考 虑 自 身的 风 险承 受 能力 , 理 性 判断
市场, 自 主判 断 基金 的 投资 价 值 , 对认 购 (或 申 购) 基 金 的 意愿 、 时机 、 数量 等 投 资 行为
作 出 独 立 决策 , 承担 基 金投 资 中 出 现的 各 类风 险 。投 资 本 基 金可 能 遇到 的 风险 包 括 : 证券
市 场 整 体 环境 引 发的 系 统性 风 险 ; 个别 证 券特 有 的非 系 统 性 风险 ; 大量 赎 回或 暴 跌 导 致的
流 动 性 风 险; 基 金投 资 过程 中 产 生 的操 作 风险 ; 因交 收 违 约 和投 资 债券 引 发的 信 用 风 险;
基 金 投 资 回报 可 能低 于 业绩 比 较 基 准的 风 险; 本 基金 的 投 资 范围 包 括股 指 期货 等 金 融 衍生
品 、 证 券 公司 短 期公 司 债券 、 中 小 企业 私 募债 等 品种 , 可 能 给本 基 金带 来 额外 风 险 等 。 本
基 金 的 具 体运 作 特点 详 见基 金 合 同 和招 募 说明 书 的约 定 。 本 基金 的 一般 风 险及 特 有 风 险详
见 本 招募说明书的 “ 风险 揭示 ”部分。 
本 基 金 为 混合 型 基 金, 理论 上 其 预期 风 险 收 益水 平低 于 股 票 型基 金 , 高于 债券 型 基 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 金 管 理 人提 醒 投 资者 基金 投 资 的 “买 者 自 负” 原则 , 在 投 资者 作 出 投资 决策 后 , 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此外 ,本 基金以 1 元初
始面值进行募集,在 市场 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存 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 初始面值的风
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 与债 券, 基金 投资人有可能获 得较高的收益, 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
投 资 有 风 险, 投 资人 在 进行 投 资 决 策前 , 请仔 细 阅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说 明 书》 及 《 基 金合
同》 。


II 基 金 的 过 往业 绩 并 不预 示其 未 来 表 现 , 基 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 其 他基 金 的 业绩 并不 构 成 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 本 招 募 说 明书 已 经 本基 金托 管 人 复 核。 除 非 另有 说明 , 本 招 募说 明 书 所载 内容 截 止 日 为 2017 年 12 月2 日, 有 关财务数据截止日 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净值 表现截 止日为 2017 年6 月30 日。 (本报告中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基 本情 况 1、 基 金管 理人 :易 方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设立日 期:2001 年4 月 17 日 法定代 表人 :刘 晓艳 联系电 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 :贺 晋 注册资 本:12,000 万元 人 民币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文号 : 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 证监基 金字[2001]4 号 经营范 围: 基金 募集 、基 金销售 ;资 产管 理; 经中 国证监 会批 准的 其他 业务 2、 股 权结 构: 股东名 称 出资比 例 广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 1/4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4 盈峰投 资控 股集 团有 限公 司 1/4 广东省 广晟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1/6 广州市 广永 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公 司 1/12 总


计 100%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董 事、 监事 及高 级管 理 人员 詹余引 先生 , 工 商管 理博 士, 董 事长 。 曾 任中 国平 安 保险公 司证 券部 研究 咨询 室总经 理 助理; 平安 证券 有限责 任 公司研 究咨 询部 副总经 理 (主持 工作) 、国 债部 副总 经理( 主持 工 作) 、 资产管 理部 副总 经理 、总经 理; 中国 平安保 险 股份有 限公 司投 资管理 部 副总经 理( 主 持工作 ) ;全 国社 会保 障基 金理事 会投 资部 资产配 置 处处长 、投 资部 副主任 、 境外投 资部 主 任、 投资 部主 任 、 证 券投 资部主 任 。 现 任易 方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 易方达 国际 控股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刘晓艳 女士 , 经济 学博 士 , 董事 、 总 裁 。 曾 任广 发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投 资理 财部 副经理 、 基金经 理, 基金 投资 理 财 部副总 经理 、 基 金资 产管 理部总 经理 ;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督 察员、 监察 部总 经理 、 市 场部总 经理 、 总 裁助 理、 公司副 总裁 、 常 务副 总裁 。 现任 易方 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总裁 ; 易 方达资 产管 理 (香 港 ) 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 易 方达 国 际控股 有限 公司 董事。


2 秦力先 生 , 经 济学 博士 , 董事 。 曾 任广 发证 券投 资 银行部 常务 副总 经理 、 投 资理财 部总 经理 、 资 金营 运部 总经 理 、 规 划管 理部 总经 理 、 投 资自营 部总 经理 、 公司 总 经理助 理 、 副 总 经理, 广东 金融 高新 区股 权 交易中 心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现任广 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执行 董事 、 常务副 总经 理; 广发 控股 (香港 )有 限公 司董 事。 陈志辉 先生 , 管理 学硕 士 , 董 事 。 曾 任美 的集 团税 务总监 、 安永 会计 师事 务 所广州 分所 高级审 计员 。现 任盈 峰投 资控股 集团 有限 公司 资财 中心总 经理 。 王海先 生, 经济 学、 工商 管理 ( 国际 ) 硕 士, 董事 。 曾任工 商银 行江 西省 分行 法律顾 问 室科员 ; 工 商银 行珠 海分 行法律 顾问 室办 事员 、 营 业部计 划信 贷部 信贷 员、 办公室 行长 室 秘 书、 信 贷管 理部 业务 主办 、 资产风 险管 理部 经理 助理 兼法律 室副 主任 、 资 产风 险管理 部副 总 经理兼 法律 室主 任、 资产 风险管 理部 总经 理; 招商 银行总 行法 律事 务部 行员 ; 工商 银行 珠 海 分行资 产风 险部 总经 理兼 特殊资 产管 理部 负责 人、 公司业 务部 总经 理、 副行 长; 工 商银 行 广 东省分 行公 司业 务部副 总 经理( 主持 工作) 、总 经理 ;工商 银行 韶关 分行行 长 、党委 书记 。 现任广 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总经 理。 刘韧先 生 , 经 济学 硕士 , 董事 。 曾 任湖 南证 券发 行 部经理 助理 ; 湘财 证券 投 资银行 总部 总经理 助理 ; 财富证 券投 资 银行总 部副 总经 理; 五矿 二 十三冶 建设 集团 副总 经理 、 党委委 员; 深圳市 中金 岭南 有色 金属 股份有 限公 司监 事; 新晟 期货有 限公 司副 董事 长; 广东省 广晟 资 产 经营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资本 运营 部部 长。 现任 东江环 保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朱征夫 先生 ,法学 博士 , 独立董 事。 曾任广 东经 济 贸易律 师事 务所金 融房 地 产部主 任; 广东大 陆律 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广 东省 国土 厅广 东地 产法律 咨询 服务 中心 副主 任。 现 任广 东 东 方昆仑 律师 事务 所主 任。 忻榕女 士 , 工 商行 政管 理 博士 , 独 立董 事 。 曾 任中 科院研 究生 院讲 师 ; 美 国 加州高 温橡 胶公司 市场 部经 理;美 国 加州大 学讲 师; 美国南 加 州大学 助理 教授 ;香港 科 技大学 副教 授; 中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瑞士洛 桑管 理学 院教 授。 现任中 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谭劲松 先生 ,管理 学博 士 (会计 学) , 独立 董事 。曾 任邵阳 市财 会学 校教师 ; 中山大 学 管理学 院助 教、 讲师 、副 教授。 现任 中山 大学 管理 学院教 授。 陈国祥 先生 , 经济 学硕 士 , 监 事会 主席 。 曾任 交通 银行广 州分 行江 南西 营业 部经理 ; 广 东粤财 信托 投资 公司 证券 部副总 经理 、 基 金部 总经 理;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市 场拓 展 部 总经理 、总 裁助 理、 市场 总监。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事 会主 席。 李舫金 先生 , 经济 学硕 士 , 监 事 。 曾 任华 南师 范大 学外语 系党 总支 书记 ; 中 国证监 会广 州证管 办处 长; 广州 市广 永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广 州股 权交 易中 心有限 公司 董 事 长; 广州 立根 小额 再贷 款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银行 副董 事长 ; 广州 中 盈 ( 三明 )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汽车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 现任 广州 金融 控股集 团有 限 公 司党委 书记 及董 事长; 万 联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董 事 长;广 州金 控资 本管理 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广金期 货有 限公 司董 事; 立根融 资租 赁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广州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董 3 事;广 州股 权投 资行 业协 会法人 代表 。 廖智先 生 , 经 济学 硕士 , 监事 。 曾 任广 东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基 金部 主管 ;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综合 管理 部副 总经理 、 人 力资 源部 副总 经理、 市场 部总 经理 、 互 联 网金融 部总 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总 裁助 理; 广东 粤财互 联网 金融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 张优造 先生 ,工商 管理 硕 士(MBA) ,常 务副 总裁 。曾 任南方 证券 交易中 心业 务 发展部 经 理; 广东 证券 公司 发行 上 市部经 理 ; 深 圳证 券业 务 部总经 理 、 基 金部 总经 理 ; 易 方达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副 总裁 。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常 务副 总裁 ; 易 方达 国际控 股有 限 公司董 事;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香 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 陈彤先 生, 经济 学博 士, 副 总裁。 曾任 中国 经济 开发 信托投 资公 司成 都营 业部 研发部 副 经理 、 交 易部 经理 、 研发 部经理 、 证券 总部 研究 部 行业研 究员 ;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市 场拓展 部主 管 、 基 金科 瑞 基金经 理 、 市 场部 华东 区 大区销 售经 理 、 市 场部 总 经理助 理 、 南 京 分公司 总经 理 、 成 都分 公 司总经 理 、 上 海分 公司 总 经理 、 总 裁助 理 、 市 场总 监。 现任 易方 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马骏先 生, 高级管 理人 员 工商管 理硕 士(EMBA ) ,副 总裁。 曾任 君安证 券有 限 公司营 业 部职员 ; 深 圳众 大投 资有 限公司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广发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研 究员; 易方 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收 益 部总经 理、 现金 管理部 总 经理、 固定 收益 总部总 经 理、总 裁助 理、 固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固定 收益首 席投 资官 、基 金科 讯基金 经理 、易 方 达 5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深证1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基 金 基金经 理。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副总 裁 ; 易 方达 资产 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易方 达 资产管 理 (香 港 ) 有 限公 司董事 、 人民 币 合格境 外投 资者 (RQFII ) 业务负 责人 、 证券 交易 负 责人员 (RO) 、 就 证券 提供 意见负 责人 员 (RO ) 、 提供 资产 管理 负责 人员 (RO)、 固定 收益 产 品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委员 ; 中 债资信 评估 有 限责任 公司 独立 董事 。 吴欣荣 先生 , 工学 硕士 , 副总裁 。 曾任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研 究员 、 投 资管理 部经 理、 基金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 研 究部 副总 经理 、 研究 部总经 理 、 基 金投 资部 总 经理 、 公 募基 金 投资部 总经 理 、 权 益投 资 总部总 经理 、 总裁 助理 、 权益投 资总 监 、 基 金科 瑞 基金经 理 、 易 方 达科汇 灵活 配置 混 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 达价值 精选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张南女 士 , 经 济学 博士 , 督察长 。 曾任 广东 省经 济 贸易委 员会 主任 科员 、 副 处长 ; 易 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市场 拓展部 副总 经理 、 监 察部 总经理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督 察长。 范岳先 生, 工商管 理硕 士(MBA) , 首席 产品 官。曾 任 中国工 商银 行深圳 分行 国 际业务 部 科员 ; 深 圳证 券登记 结算 公 司办公 室经 理 、 国际 部经 理 ;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北 京中 心 助理主 任、 上市部 副总 监、 基金 债券 部副总 监、 基金 管理 部总 监。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首 席 产 品 官;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 香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另 类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4 关秀霞 女士 , 财务 硕士 、 工商管 理硕 士 , 首 席国 际 业务官 。 曾任 中国 银行 (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 审计师 ;美 国道富 银行 波 士顿及 亚洲 总部大 中华 地 区高级 副总 裁、 董事总 经理 、 中 国区 行长 、 亚洲 区 ( 除日 本外 ) 副 总裁、 机构 服务 主管 、 美 国共同 基金 业 务 风险经 理、 公司 内部 审计 部高级 审计 师。 现任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首席 国际业 务官 。 高松凡 先生 ,高级 管理 人 员工商 管理 硕士(EMBA ) , 首席养 老金 业务官 。曾 任 招商银 行 总行人 事部 高级 经理 、 企 业年金 中心 副主 任, 浦东 发展银 行总 行企 业年 金部 总经理 , 长 江 养 老保险 公司 首席 市场 总监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养老 金业 务总 监。 现任 易方达 基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首 席养 老金 业务 官。 2、基 金经 理 张清华 先生 , 物理 学硕 士 。 曾 任晨 星资 讯 (深 圳) 有限公 司数 量分 析师 , 中 信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研 究员 , 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投 资经 理。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固 定 收 益基金 投资 部总 经理 、易 方达安 心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3 年 12 月 23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 裕丰 回 报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2014 年 1 月 9 日起任 职) 、 易方达 裕如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5 年4 月2 日起 任 职) 、 易方 达新 收益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2015 年 4 月 17 日起 任职) 、 易方达 安心 回 馈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 2015 年 5 月 29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瑞选 灵活配 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5 年12 月 9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裕祥 回报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自2016 年1 月22 日 起任 职) 、易 方达新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经理 (自2016 年3 月 15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新鑫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自2016 年3 月15 日起 任职) 、 易方 达新 享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2016 年3 月29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瑞 景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6 年 8 月 6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 裕鑫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 9 月 5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丰 和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自2016 年11 月 23 日 起任 职) 、 易方 达瑞通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 2016 年12 月7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瑞程 灵活配 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12 月 15 日 起 任职) 、 易 方达 瑞弘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7 年1 月11 日起 任职) 、 易方达 安盈 回报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 自2017 年2 月16 日起 任职 ) 。 林森先 生 , 经 济学 硕士 、 工商管 理硕 士 。 曾 任道 富 银行风 险管 理部 风险 管理 经理 、 外 汇 利率交 易部 利率 交易 员, 太平洋 资产 管理 公司 基金 管理部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 司投资 经理 、 易 方达 安心 回馈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助 理、 易方 达瑞 通灵活 配置 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易方 达裕 祥回 报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理 、 易 方 达 新收益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 易方达 瑞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助理 。 现 任易 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易方 达安心 回馈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 (自2015 年 11 月28 日 起任职 ) 、 易方 达新 益灵 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 自 5 2016 年 3 月15 日起 任职 ) 、 易方 达瑞 程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2017 年 1 月 26 日起 任职 ) 、 易方 达瑞通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 2017 年 3 月 7 日起任 职) 、 易方 达瑞 弘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自2017 年3 月7 日 起任 职) 、 易方达 裕祥 回报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7 年 7 月28 日 起任 职) 、易方 达新 收 益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7 年12 月30 日起 任职 ) 、 易 方达瑞 选灵 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 自 2017 年 12 月30 日起 任职) 、 易 方达 裕景添 利 6 个月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方 达 高等级 信用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理助 理, 兼任 易方 达资 产管理 (香 港) 有限 公司 基金经 理。 本基金 历任 基金 经理 情况 :廖振 华先 生, 管理 时间 为 2015 年 12 月 2 日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 3、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本公司 固定 收益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成员 包括 : 马骏 先 生、 王晓 晨女 士 、 张 清华 先生 、 袁 方 女士、 胡剑 先生 。 马骏先 生, 同上 。 王晓晨 女士 , 经 济学 硕士 。 曾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集 中交 易室 债券 交易 员、 债 券 交易主 管、 固定 收益 总部 总经理 助理 、 易 方达 货币 市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保证 金收 益 货 币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现 任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固定 收益 基金 投资 部副 总经理 、 易 方 达 增强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投 资 级信用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易方达 中债 新综 合债券 指 数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保 本一号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双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纯 债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中 债 3-5 年期 国债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中 债 7-10 年期国 开行 债券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方达 恒益 定期开 放债 券 型发起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兼 易 方达资 产管 理 (香 港 ) 有 限公司 基金 经理 、 就证 券 提供意 见负 责人 员(RO ) 、 提供 资产 管理 负 责人员 (RO ) , 易方 达资 产 管理( 香港 )有 限公 司 RQFII/QFII 产 品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张清华 先生 ,同 上。 袁方女 士 , 工 学硕 士 。 曾 任中慧 会计 师事 务所 审计 师、 资产 评估 师 , 湘 财证 券有限 责 任 公司投 资经 理, 泰康 人寿 保险公 司投 资经 理,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经 理、 固 定收 益 总 监, 泰 康资 产管 理有 限责 任公司 年金 投资 部高 级投 资经理 、 执 行总 监, 易方 达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固 定收 益投 资部总 经 理助理 、固 定收 益总部 总 经理助 理、 固定 收益机 构 投资部 总经 理。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专 户投 资部 总经理 、投 资经 理。 胡剑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曾 任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固定 收益 部债 券研 究员 、 基金 经 理助理 兼债 券研 究员 、 固 定收益 研究 部负 责人 、 固 定收益 总部 总经 理助 理、 易 方达 中债 新 综 合债券 指数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 经理 、 易方达 纯 债 1 年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 6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永旭添 利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纯债 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固定 收益 研究 部总 经理、 易方 达 稳 健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信用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 达 裕惠回 报定 期开 放式 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达 瑞财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裕景 添 利 6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 达 高等级 信用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丰惠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瑞 富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瑞 智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瑞 兴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4、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二 、基金 托管人 名称: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太平 桥大 街25 号 、甲25 号 中国 光大 中心 成立日 期:1992 年6 月 18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和 批准 设立 文号: 国务 院、 国函[1992]7 号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466.79095 亿 元人民 币 法定代 表人 :唐 双宁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2002 】75 号 投资与 托管 业务 部总 经理 :曾闻 学 电话: (010 ) 63636363 传真: (010 ) 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三 、相关 服务机 构 (一) 基金 份额 销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 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 : 李 红枫


7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 构网 点信 息 : (1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广 州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 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 李 红枫 (2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北 京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19 号富 凯大 厦 B 座 1703 室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刘 蕾 (3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上 海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 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88 号金 茂大 厦 46 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于 楠 (4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网 上交 易系 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2、 非 直销 销售 机构 暂无, 如将 来新 增非 直销 销售机 构, 详见 相关 公告 。 (二) 基金 登记 机构 名称: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 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 :余 贤高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律师事 务所 : 国 浩律 师( 广州)事 务所 地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 东路 28 号 越秀 金融 大厦38 层 负责人 :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8 传真:020-38799345-200 经办律 师: 黄贞 、 周 姗姗 联系人 :黄贞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本基金 的法 定验 资机 构为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 会计师 事务 所: 安永 华明 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主要经 营场 所: 北京 市东 城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永 大 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 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昌 华、 熊姝英 联系人 :许 建辉 本基金 的年 度财务 报表 及 其他规 定事 项的审 计机 构 为普华 永道 中天会 计师 事 务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 会计师 事务 所: 普华 永道 中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 通合伙) 住所: 上海 市湖 滨 路 202 号普华 永道 中 心11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心11 楼 首席合 伙人 :李丹 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竞 、 周祎 联系人 :周祎 四、基金 的名称 易方达 瑞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五、基金 的类型 契约型 开放 式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六、基金 的投资 目标 本基金 在控 制风 险的 前提 下,追 求基 金资 产的 稳健 增值。


9 七、基金 的投资 方向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国 内依法 发行 、 上 市的 股票 ( 包括创 业板 、 中 小板 以及 其他经 中 国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股 票) 、债券 (包 括国 债、央 行 票据、 地方 政府 债、金 融 债、企 业债 、 公司债 、 证 券公 司短 期公 司债、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次级债 、 中 期票 据、 短期 融资券 、 可 转 换 债券、 可交 换债 券等) 、资 产支持 证券 、债 券回购 、 银行存 款、 权证 、股指 期 货及法 律法 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本基 金可 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围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 股票 资产占 基金 资 产的比 例为 0%-95% , 扣除 股指 期 货合 约需缴 纳的 交 易保证 金 后,现 金或 到期 日在一 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于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5% ,权 证、 股指期 货及 其 他金融 工具 的投 资比 例依 照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的 规定执 行。 八、基金 的投资 策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基于 定量 与定 性相 结合的 宏观 及市 场因 素、 估 值及流 动性 因素 、 政 策因 素 等分析 , 确定组 合中 股票 、债 券、 货币市 场工 具等 资产 类别 的配置 比例 。 在资产 配置 中 , 本 基金 主 要考虑 : (1 ) 宏 观经 济走 势, 主要 通过 对GDP 增 速 、 工 业增 加 值、 物 价水 平、 市场 利率 水 平等宏 观经 济指 标的 分析 , 判断 实体 经济 在经 济周 期中所 处的 阶 段; (2 ) 市 场 估 值与 流动 性, 紧密 跟踪 国内 外市 场 整体估 值变 化 , 货 币供 应 量增速 变化 及其 对市场 整体 资金 供求 的可 能影响 ; (3 ) 政 策因 素, 密 切关注 国家 宏观 经济 与产 业经济 层面 相 关政策 的政 策导 向及 其变 化对市 场和 相关 产业 的影 响。 2、股 票投 资策 略 (1 ) 行业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将通 过分 析以 下因 素, 对 各行 业的 投资 价值 进行综 合评 估, 从而 确定 并动态 调 整 行业配 置比 例。 1)行 业景 气度 本基金 将密 切关 注国 家相 关产业 政策 、 规 划动 态, 并 结合行 业数 据持 续跟 踪、 上下游 产 业链深 入进 行调 研等 方法 , 根据 相关 行业 盈利 水平 的横向 与纵 向比 较, 适时 对各行 业景 气 度 周期与 行业 未来 盈利 趋势 进行研 判, 重点 投资 于景 气度较 高且 具有 可持 续性 的行业 。 2)行 业竞 争格 局 本基金 主要 通过 密切 跟踪 行业进 入者 的数 量、 行业 内 各公司 的竞 争策 略及 各公 司产品 或 服务的 市场 份额 来判 断公 司所处 行业 竞争 格局 的变 化, 重 点投 资于 行业 竞争 格 局良好 的 行 业 。 (2 ) 个股 投资 策略


10 1)公 司基 本面 分析 在行业 配置 的基 础上 , 本 基金将 重点 投资 于满 足基 金管理 人以 下分 析标 准的 公司: 公 司 经营稳 健, 盈利 能力 较强 或具有 较好 的盈 利预 期; 财务状 况运 行良 好, 资产 负债结 构相 对 合 理, 财务 风险 较小 ; 公司 治理结 构合 理 、 管 理团 队 相对稳 定 、 管 理规 范 、 具 有清晰 的长 期愿 景与企 业文 化、 信息 透明 。 2)估 值水 平分 析 本基金 将根 据上 市公 司的 行业特 性及 公司 本身 的特 点, 选 择合 适的 股票 估值 方法。 可 供 选择的 估值 方法 包括 市盈 率法 (P/E) 、 市 净率 法 (P/B ) 、 市盈 率- 长期 成长 法 (PEG ) 、 企 业 价值/ 销售 收入(EV/SALES) 、 企业 价值/息 税折 旧摊 销 前利润 法 (EV/EBITDA ) 、 自 由现金 流贴 现模型 (FCFF ,FCFE ) 或 股利贴 现模 型(DDM ) 等。 通过估 值水 平分析 ,基 金 管理人 力争 发 掘出价 值被 低估 或估 值合 理的股 票。 (3 ) 股票 组合 的构 建与 调 整 本基金 在行 业分析 、公 司 基本面 分析 及估值 水平 分 析的基 础上 ,进行 股票 组 合的构 建。 当行业 、 公 司的 基本 面、 股 票的估 值水 平出 现较 大变 化时, 本基 金将 对股 票组 合适时 进行 动 态调整 。 3、债 券投 资策 略 (1 ) 在 债券 投资 方面 , 本 基 金将主 要通 过类 属配 置与 券种选 择两 个层 次进 行投 资管理 。 在类属 配置 层次 , 本基 金 结合对 宏观 经济 、 市场 利 率、 供求 变化 等因 素的 综 合分析 , 根据 交 易所市 场与 银行 间市 场类 属资产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定 期对投 资组 合类 属资 产进 行优化 配置 和 调整, 确定 类属 资产 的最 优权重 。 在券种 选择 上, 本基 金以 长期利 率趋 势分 析为 基础 , 结合 经济 变化 趋势 、 货 币 政策及 不 同债券 品种 的收 益率 水平 、流动 性和 信用 风险 等因 素,实 施积 极主 动的 债券 投资管 理。 (2 ) 证券 公司 短期 公司 债 券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根 据内 部的 信用 分析方 法对 证券 公司 短期 公司债 券品 种进 行筛 选。 此外, 本 基 金将对 证券 公司 短期 公司 债券进 行流 动性 分析 和监 测, 尽 量选 择流 动性 相对 较 好的品 种进 行 投资。 (3 )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投 资 策略 本基金 将在 控制 信用 风险 的基础 上, 对中 小企 业私 募债进 行投 资; 同时 , 紧 密 跟踪发 债 企业的 基本 面情 况变 化, 并据此 调整 投资 组合 ,控 制投资 风险。 (4 )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 可在 综合 考虑 预期 收益率 、 信 用风 险、 流动 性 等因素 的基 础上 , 选 择投 资价值 较 高的资 产支 持证 券进 行投 资。 随着国 内债 券市 场的 深入 发展和 结构 性变 迁, 更多 债 券新品 种和 交易 形式 将增 加债券 投 资盈利 模式 , 本 基金 将密 切跟踪 市场 动态 变化 , 选 择合适 的介 入机 会, 谋求 高于市 场平 均 水 11 平的投 资回 报。 4、衍 生产 品投 资策 略 (1 ) 股指 期货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根 据风 险管 理的 原则, 主要 选择 流动 性好、 交易活 跃的 股指 期货 合约 进行交 易, 以对冲 投资 组合 的系 统性 风险、 有效 管理 现金 流量 或降低 建仓 或调 仓过 程中 的冲击 成本 等 。 (2 ) 权证 投资 策略 权证为 本基 金辅 助性 投资 工具。 权证 的投 资原 则为 有 利于基 金资 产增 值、 控制 下 跌风险 、 实现保 值和 锁定 收益 。 (3 )本 基金 将关 注国 内其 他金融 衍生 产品的 推出 情 况,如 法律 法规 或监管 机 构允许 基 金投资 该衍 生工 具, 本基 金可制 定与 本基 金投 资目 标相适 应的 投资 策略 , 在 充分评 估衍 生 产 品的风 险和 收益 的基 础上 ,谨慎 地进 行投 资。 5、未来 ,随 着市 场的 发展 和基金 管理 运作的 需要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在不改 变 投资目 标 的前提 下, 遵循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相 应调 整或 更新 投资策 略, 并在 招募 说明 书更新 中公 告。 九、基金 的业绩 比较基准 一年期 人民 币定 期存 款利 率(税 后)+2% 本基金 力争 为投 资者 获得 稳健投 资回 报, 其中 , 一 年 期人民 币定 期存 款利 率系 中国人 民 银行公 布并 执行 的金 融机 构一年 期人 民币 整存 整取 定期存 款利 率。 十、基金 的风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基 金, 理论 上其预 期风 险与 预期 收益 水平低 于股 票基 金, 高于 债券基 金 和 货币市 场基 金。 十一、基 金的投 资组合报 告(未 经审计)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 复 核了 本 报告的 内 容,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大 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有关 数据 的期间 为 2017 年7 月 1 日至 2017 年9 月30 日 。 1、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2 1 权益投 资 172,163,641.73 15.66 其中: 股票 172,163,641.73 15.66 2 固定收 益投 资 906,990,837.36 82.51 其中: 债券 906,990,837.36 82.51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279,977.75 0.21 7 其他资 产 17,785,954.20 1.62 8 合计 1,099,220,411.04 100.00 2、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1 )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39,793.60 0.00 C 制造业 142,273,491.63 14.12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31,093.44 0.00 E 建筑业 2,985,049.26 0.30 F 批发和 零售 业 26,385.45 0.00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22,626,172.83 2.25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17,468.03 0.00 J 金融业 2,545,520.00 0.25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13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115,299.99 0.01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1,503,367.50 0.15 S 综合 - - 合计 172,163,641.73 17.09 3、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002008 大族激 光 674,461 29,406,499.60 2.92 2 000651 格力电 器 666,000 25,241,400.00 2.51 3 601012 隆基股 份 839,914 24,752,265.58 2.46 4 002456 欧菲光 1,025,742 21,735,472.98 2.16 5 601021 春秋航 空 497,880 16,634,170.80 1.65 6 002572 索菲亚 279,004 10,546,351.20 1.05 7 600745 闻泰科 技 270,900 7,330,554.00 0.73 8 600009 上海机 场 157,094 5,966,430.12 0.59 9 601717 郑煤机 499,926 3,874,426.50 0.38 10 601799 星宇股 份 67,700 3,373,491.00 0.33 4、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60,045,000.00 5.96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60,045,000.00 5.96 4 企业债 券 351,736,452.90 34.9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70,158,000.00 6.96 6 中期票 据 423,754,000.00 42.07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1,297,384.46 0.13


14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06,990,837.36 90.04 5、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101460040 14 天业 MTN002 400,000 40,536,000.00 4.02 2 101782002 17 中 铝业MTN001 400,000 40,484,000.00 4.02 3 041773002 17 马 鞍钢 铁CP001 400,000 40,176,000.00 3.99 4 150207 15 国开 07 400,000 40,088,000.00 3.98 5 101354023 13 青 国投MTN002 300,000 35,316,000.00 3.51 6、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股指期 货。 10、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11、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本 期没 有 出现被 监管 部门 立案调 查 ,或在 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 情形 。 (2 )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股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备 选股 票库 。 (3 )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45,562.5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2,130.69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7,698,260.96


15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785,954.20 (4 )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127003 海印转 债 435,797.28 0.04 (5 )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流通受 限情 况说明 1 601717 郑煤机 3,874,426.50 0.38 重大事 项停 牌 十二、基 金的业 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的 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作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2015 年 12 月2 日 ,基 金合同 生 效以来 (截 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 的投资 业绩 及与 同期 基准 的比较 如下 表所 示: 1、 易 方达 瑞选 混合I 类 基 金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比较 表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基金合 同生 效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0.30% 0.04% 0.29% 0.01% 0.01% 0.03%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3.89% 0.12% 3.56% 0.01% 0.33% 0.11%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5.85% 0.16% 1.76% 0.01% 4.09% 0.15%


16 基金合 同生 效至 2017 年6 月30 日 10.30% 0.13% 5.61% 0.01% 4.69% 0.12% 2、 易 方达 瑞选 混合E 类 基 金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比较 表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基金合 同生 效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0.30% 0.04% 0.29% 0.01% 0.01% 0.03%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3.09% 0.11% 3.56% 0.01% -0.47% 0.10%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5.71% 0.17% 1.76% 0.01% 3.95% 0.16% 基金合 同生 效至 2017 年6 月30 日 9.30% 0.13% 5.61% 0.01% 3.69% 0.12% 十三、费 用概览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销 售服 务费 ;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 诉讼 费 和 仲裁 费 ; 6、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证 券账 户开 户费 用、 银 行账户 维护 费用 ; 10、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6%年 费 率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 0.6%÷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17 管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 计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 人发送 基 金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支 付给 基 金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12%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 管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 下 : H= E× 0.12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托管 费划 款指 令,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取。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 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3、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I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服务 费,E 类基 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20% , 按前一 日E 类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20% 年费 率计 提。 销售服 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20% ÷ 当年 天数 H 为E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E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托管 费划 款指 令,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取。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 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销售服 务费 可用 于本 基金 市场推 广、 销售 以及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服务 等各 项费 用。 上述 “ ( 一 ) 基 金费 用的 种 类中 第 4-10 项 费用 ”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 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完 全履 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或 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申 购费 (1 ) 申购 费率


18 对于I 类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 对通过 直销 中心 申购 的 特 定投资 群体 与除 此之 外的 其他投 资 者实施 差别 的申 购费 率。 特定投 资群 体指 全国 社会 保障基 金、 依法 设立 的基 本养老 保险 基金 、 依 法制 定的企 业 年 金计划 筹集 的资 金及 其投 资运营 收益 形成 的企 业补 充养老 保险 基金 (包 括企 业 年金单 一计 划 以及集 合计 划) , 以及 可以 投资基 金的 其他 社会保 险 基金。 如将 来出 现可以 投 资基金 的住 房 公积金 、 享 受税 收优 惠的 个人养 老账 户、 经养 老基 金监管 部门 认可 的新 的养 老基金 类型 , 基 金管理 人可 将其 纳入 特定 投资群 体范 围。 特定投 资群 体可 通过 本公司 直销 中心 申购 本基 金 I 类份额 。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 据 情况变 更 或增减 特定 投资 群体 申购 本基 金 I 类 份额 的销 售机 构,并 按规 定予 以公 告。 通过基 金管 理人 的直 销中 心申购 本基 金 I 类份 额 的 特定投 资群 体 申 购费 率见 下表: 申购金 额M (元 )( 含申 购费) I 类份 额 申 购费 率 M<100 万 0.06% 100 万 ≤M <500 万 0.03% M≥50 0 万 1,000 元/ 笔 其他投 资者 申购 本基 金 I 类份额 的申 购费 率见 下表 : 申购金 额M (元 )( 含申 购费) I 类份 额 申 购费 率 M<100 万 0.6% 100 万 ≤M <500 万 0.3% M≥50 0 万 1,000 元/ 笔 本基 金E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申购 费用 。 (2 ) 申购 费的 收取 方式 和 用途 在申购 费按 金额 分档 的情 况下, 如果 投资 者多 次申 购, 申 购费 适用 单笔 申购 金额所 对 应 的费率 。 本基 金I 类 基金 份额 的 申 购费用 由 申 购基 金份 额的 投资人 承担 , 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主 要 用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售、 注册 登记 等各 项费 用。 (3 ) 申购 份额 的计 算 1)若 投资 人选 择 I 类基 金 份额, 则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公式如 下: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1+ 申购 费率 )


(注 : 对 于500 万 ( 含 ) 以 上适用 固定 金额 申购 费的 申购 , 净 申购 金额 =申 购 金额- 固 定申购 费金 额)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申 购金额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 T 日I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2)若 投资 人选 择 E 类基 金 份额, 则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公式如 下:


19 申购份 额= 申购 金额/ T 日E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3) 本基 金分 为I 类和 E 类 两类基 金份 额, 分别 计算 和公告 基金 份额 净值 。 申 购涉及 金 额、 份 额的 计算 结果 保留 到小数 点后 两位 , 小 数点 后两位 以后 的部 分四 舍五 入, 由 此产 生 的 误差计 入基 金财 产。 2、赎 回费 (1 ) 赎回 费率 及赎 回费 的 收取方 式和 用途 1)本 基金I 类 份额 赎回 费 率见下 表: 持有时 间( 天) I 类份 额 赎 回费 率


0-6 1.5% 7-29 0.75% 30-89 0.5% 90-179 0.5% 180-364 0.05% 365 及 以上 0 投资者 可将 其持 有的 全部 或部 分 I 类 基金 份额 赎回 。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 额持有 人承 担, 在基 金份 额持有 人赎 回基 金份 额时 收取。 对持 有期 少 于 30 天 (不含 ) 的 I 类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收取 赎回费 用全 额计 入基 金财 产;对 持有 期 在 30 天以 上 (含) 且少 于 90 天 ( 不含 ) 的I 类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所收 取赎 回费 用总额 的 75%计入 基 金财 产; 对 持有 期 在 90 天 以上 (含 )且 少 于 180 天 (不 含) 的 I 类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所收 取赎 回费 用总额 的 50% 计入 基 金财 产; 对持 续持 有 期180 天 以上 (含 ) 的I 类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所 收取 赎回费 用总 额 的25% 计入 基金 财产 ;其 余用于 支付 市场 推广 、注 册登记 费和 其他 手续 费。 2)本 基金E 类 基金 份额 赎 回费率 见下 表: 持有时 间( 天) E 类份 额赎 回费 率


0-29 0.5% 30 及 以上 0%


投资者 可将 其持 有的 全部 或部 分 E 类 基金 份额 赎回 。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 额持有 人承 担, 在基 金份 额持有 人赎 回基 金份 额时 收取。 对持 有期 少 于 30 天 (不含 ) 的 E 类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收取 赎回费 用全 额计 入基 金财 产。 (2 ) 赎回 金额 的计 算 赎回金 额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


赎回费 用= 赎回 份额 ×T 日 该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 该类 份额 赎 回费 率


赎回金 额= 赎回 份额 ×T 日 该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赎回 费 用


赎回费 用、 赎回 金额 的单 位为人 民币 元, 计算 结果 保留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 小 数点后 两 位 20 以后的 部分 四舍 五入 ,由 此产生 的误 差计 入基 金财 产。 3、 基金 转换 费由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承担 , 由 转出 基金 赎 回费用 及基 金申 购补 差费 用构成 , 其中赎 回费 用按 照 各 基金 的 基金 合同 、 更 新的 招募 说 明书及 最新 的相 关公 告约 定的比 例归 入 基金财 产, 其余 部分 用于 支付注 册登 记费 等相 关手 续费, 具体 实施 办法 和转 换费率 详见 相 关 公告。 转换 费用 以人 民币 元为单 位, 计算 结果 按照 四舍五 入方 法, 保 留 小数 点后两 位。 4、 投资 者通 过本 公司 网上 交易系 统 (www.efunds.com.cn ) 进 行申 购 、 赎 回和 转换的 交 易费率 ,请 具体 参照 本公 司网站 上的 相关 说明 。 5、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在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范围 内调 整申 购费率 、 赎 回费 率或 变更 收 费方式 。 上 述 费 率 或收 费 方式 如 发生 变 更 , 基金 管 理人 最 迟应 于 新 的 费率 或 收费 方 式实 施 日 前 依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 有关 规定在 指定 媒体 上公 告。 基 金 管 理 人 可以 在 不 违 反法 律 法 规 规 定及 基 金 合 同约 定 的 情 况 下根 据 市 场 情况 制 定基 金促销 计划 , 针 对基 金投 资者定 期和 不定 期地 开展 基金促 销活 动。 在基 金促 销活动 期间 ,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适 当调 低基 金销售 费率 , 或 针对 特定 渠道、 特定 投资 群体 开展 有差别 的费 率 优 惠活动 。 (五) 费用 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 按照 基金 发展情 况, 并根 据法 律法 规规定 和 基 金合同 约定 针对 全部 或部 分份额 类别 调整 基金 管理 费率、 基金 托管 费率 、 销 售 服务费 率等 相 关费率 。 十四、对 招募说 明书更新 部分的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管 理 办 法》等 有关 法律 法规及 《 易方达 瑞选 灵活 配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结合 本基 金 管理人 对本 基金 实施 的投 资管理 活动 , 对2017 年 7 月 15 日 刊 登的 本基 金更新 的 招募 说明 书 进行了 更新 ,主 要更 新的 内容如 下: 1. 在“三 、基 金管 理人 ”部 分,更 新了 部分 内容 。 2. 在“四 、基 金托 管人 ”部 分,根 据最 新资 料进 行了 更新。 3. 在 “ 五 、 相 关服 务机 构 ” 部 分, 更新 了基 金份 额销 售 机构信 息和 经办 注册 会计 师信 息。 4. 在“八 、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赎回 ”部 分, 更新 了部 分内容 。 5. 在“九 、基 金转 换和 定期 定额投 资计 划” 部分 ,更 新了部 分内 容。 6. 在“十 一、 基金 的投 资” 部分, 补充 了本 基金 2017 年第 3 季度 投资 组合 报告 的内 容。 7. 在“十 二、 基金 的业 绩” 部分, 更新 了基 金合 同生 效以来 的投 资业 绩数 据。


21 8. 在“二 十二 、基 金托 管协 议的内 容摘 要” 部分 ,更 新了托 管协 议当 事人 信息 。 9. 在 “二十四、 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 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补充。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8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