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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嘉(001545)

博时裕嘉: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 月 定期 开 放 债 券型 发 起式证 券 投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明 书 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 本 基 金 不向 个 人 投 资者 销 售 】 基 金管 理人 :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 兴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招募说明书 5-2 【重要 提示】 1 、博时 裕嘉 纯债3 个月 定 期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由 博时 裕嘉 纯债 债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变更 注册 而来 。 自2017 年11月16日 起, 《 博时裕嘉 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合同 》失 效且 《博 时裕嘉 纯债3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同 时生 效, 博时 裕嘉 纯债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正 式变 更为 博时裕嘉 纯债3 个月 定期 开 放债券 型发 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2 、基 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确 、 完整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 中 国证监 会 注册 , 但 中国 证监会 对本 基金募 集的 注册 , 并 不表 明其对 本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 收 益 和 市场 前 景作出 实质 性判 断或 保证 ,也不 表明 投资 于本 基金 没有风 险。 3 、投 资有 风险 ,投 资者 申 购基金 份额 时应 认真 阅读 基金合 同 、本 招募 说明 书 等信息 披 露文件 , 自主 判断基 金的 投资价 值 , 全 面认识 本基 金产品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应充分 考虑 投 资 者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并对申 购基 金的 意愿 、 时 机、 数 量等 投资 行为 作出 独立决 策。 基金 管理人 提醒 投资 者基 金投 资的 “ 买者 自负 ” 原 则, 在 投资者 作出 投资 决策 后 , 基金运 营状 况 与基金 净值 变化 导致 的投 资风险 ,由 投资 者自 行负 担。 4 、本 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 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 场波动 等因 素产 生波 动 , 投资者 在 投资本 基金 前 , 应全 面了 解本基 金的 产品 特性 , 理 性判断 市场 , 并承担 基金 投资中 出 现 的 各 类风险 ,包 括: 因政 治、 经济、 社会 等环 境因 素对 证券价 格产 生影 响而 形成 的系统 性风 险 、 个别证 券特 有的 非系 统性 风险、 基金 管理 人在 基金 管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理 风险 、 本 基金的 特定 风险 等等 。 本基金 投资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是根 据相关 法律 法规 由非 上市 中小企 业 采用非 公开 方式 发行 的债 券。 由 于不 能公 开交 易, 一般情 况下 , 交 易不 活跃 , 潜在 较大 流动 性风险 。 当发 债主体 信用 质量恶 化时 , 受市场 流动 性所限 , 本基 金可能 无法 卖出所 持有 的 中 小企业 私募 债, 由此 可能 给基金 净值 带来 更大 的负 面影响 和损 失。 5 、本 基金 为债券 型 基金 , 预期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高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低 于股 票 型 、 混合 型 基金 ,属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中的 中低 风险/ 收益 品种 。 6 、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 为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 包括 国债 、 金 融债 、 企业债 、 公司债 、 央 行票 据、 中 期 票据、 短期 融资 券、 中 小 企业私 募债 、 资 产支 持证 券、 次 级债、 可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的纯 债部 分 、 债券 回购 、 同 业存 单、 银行存 款等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监 会允 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 相关规 定) 。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不投 资于 股票 、 权 证等权 益类 资产 , 也 不投 资于可 转换 债券 (可 分离 交易可 转 债 的纯债 部分 除外 ) 、 可交 换 债券。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7 、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 本基金 投资 于债 券资 产比 例不低 于基 金资 产 的 80% ,但应 开放 期流 动性 需要 ,为保 护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在 每次开 放期 开始 前 10 个 工 作日、 开放 期及 开放 期结 束后 10 个工 作日的 期间 内 , 基金 投资 不受上 述比 例限 制。 在开 放期内 , 现金 或者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 的 政 府债券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5% ; 在封 闭期 内, 本 基金不 受上 述 5% 的 限制 。 9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 示其未 来表 现 ,基 金管 理 人管理 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构 成 对本基 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10 、 基金 管理 人依 照恪 尽 职守、 诚实 信用 、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但 不保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 最低 收益 。 11、 本基 金单 一投 资者 持 有的基 金份 额或 者构 成一 致行动 人的 多个 投资 者持 有的基 金 份额可 达到 或者 超过50% ,本基 金不 向个 人投 资者 销售。 12、 本招 募说 明书 ( 更新 ) 所载 内容 截止 日为2017 年12 月2 日 , 有 关财 务数 据 和净值 表 现截止 日为2017 年9 月30 日(财 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 厦 29 层 办公地 址: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 厦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光华 成立时 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 本: 2.5 亿元 人民 币 存续期 间: 持续经 营 联系人 :





韩强 联系电 话:


(0755 )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文批 准设立 。 目 前公 司股 东为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持有股 份 49% ; 中国 长城 资产管 理公 司, 持有股 份 25% ;天 津港 ( 集团) 有限 公司 ,持 有股 份 6 %; 上海 汇华 实业 有 限公司 ,持 有 股份 12 % ; 上海 盛业 股权 投资基 金有 限公 司 , 持 有 股份 6 % ; 广 厦建 设集 团 有限责 任公 司, 持有股 份 2% 。 注册 资本 为 2.5 亿元 人民 币。 公司设 立了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负责 指导基 金资 产的 运作 、 确 定基本 的投 资策略 和投 资组 合的 原则 。 公司下 设两 大总 部和 二十 八个直 属部 门 , 分别 是 : 权益投 资总 部 、 固定 收益 总部以 及宏 观策略 部、 交易 部、 指数 与量化 投资 部、 特定 资产 管理部 、多 元资 产管 理部 、年金 投资 部 、 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 上海、机构- 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 北京、零售- 上海、零售- 南方、央企业务部、互联网 金融部 、 董 事会 办公 室、 办公室 、 人 力资 源部、 财 务部、 信息 技术 部、 基 金 运作部 、 风 险管 理部和 监察 法律 部。 权益投 资总 部负 责公 司所 管理资 产的 权益 投资 管理 及相关 工作 。 权益 投资 总部 下设股 票 投资部 (含 各投 资风 格小 组) 、 研究 部。 股 票投 资 部负责 进行 股票 选择 和组 合管理 。 研 究部 负责完 成对 宏观 经济 、 投 资策略 、 行业 上市公 司及 市场的 研究 。 固定收 益总 部负责 公司 所 管 理资产 的固 定收 益投 资管 理及相 关工 作 。 固定 收益 总部下 设现 金管 理组 、 公 募基金 组 、 专 户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组、国 际组 和研 究组 ,分 别负责 各类 固定 收益 资产 的研究 和投 资工 作。 市场部 负责 公司 市场 和销 售管理 、 销售 组织 、 目 标 和费用 管理 、 销售督 导与 营销培 训管 理、 公司 零售 渠道银 行总 行管理 与维 护 、 推动 金融 同业业 务合 作与 拓展 、 国 际业务 的推 动 与 协作等 工作 。 战略 客户 部负 责北方 地区 由国 资委 和财 政部直 接管 辖企 业以 及该 区域机 构客 户 的销售 与服 务工 作。 机构- 上海和 机构- 南方 分别 主要 负责华 东地 区、 华南 地区 以及其 他指 定 区域的 机构 客户 销售 与服 务工作 。 养老 金业务 中心 负责公 司社 保基 金、 企业 年金 、 基 本养 老 金及职 业年 金的 客户 拓展 、 销 售与 服务 、 养 老金 研 究与政 策咨 询 、 养老 金销 售支持 与中 台运 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 北京、 零售- 上 海、 零售- 南方 负责 公司全 国范 围内 零售 客户 的渠道 销售 和服 务。 央企 业务部 负责 招 商局集 团签 约机 构客 户、 重要中 央企 业及 其财 务公 司等客 户的 拓展 、 合 作业 务落地 与服 务等 工作。 营销 服务 部负 责营 销策划 、销 售支 持、 品牌 传播、 对外 媒体 宣传 等工 作。 宏观策 略部 负责 为投 委会 审定资 产配 置计 划提 供宏 观研究 和策 略研 究支 持 。 交 易部负 责 执行基 金经 理的 交易 指令 并进行 交易 分析 和交 易监 督。 指数 与量 化投 资部 负责 公司各 类指 数 与量化 投资 产品 的研 究和 投资管 理工 作 。 特 定资 产管 理部负 责公 司权 益类 特定 资产专 户和 权 益类社 保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管理及 相关 工作 。 多元 资产 管理部 负责 公司 的基 金中 基金投 资产 品 的研究 和投 资管 理工 作 。 年 金投资 部负 责公 司所 管理 企业年 金等 养老 金资 产的 投资管 理及 相 关工作 。 产 品规 划部 负责 新产品 设计 、 新 产品 报批 、 主管 部门 沟通 维护 、 产 品维护 以及 年金 方案设 计等 工作 。 互 联网 金融部 负责 公司 互联 网金 融战略 规划 的设 计和 实施 , 公司 互联 网金 融的平 台建 设 、 业务 拓展 和客户 运营 , 推动公 司相 关业务 在互 联网 平台 的整 合与创 新 。 客 户 服务中 心负 责零 售客 户的 服务和 咨询 工作 。 董事会 办公 室专 门负 责股 东会、 董事 会、 监事 会及 董事会 各专 业委 员会 各项 会务工 作 ; 股东关 系管 理与 董、 监事 的联络 、沟 通及 服务 ;基 金行业 政策 、公 司治 理、 战略发 展研 究 、 公司文 化建 设 ; 与公 司 治 理及发 展战 略等 相关 的重 大信息 披露 管理 ; 政 府公 共关系 管理 ; 党 务工作 ; 博时 慈善基 金会 的管理 及运 营等 。 办 公室 负责公 司的 行政 后勤 支持 、 会 议及 文件 管 理、外 事活 动管 理、 档案 管理及 工会 工作 等。 人力 资源部 负责 公司 的人 员招 聘、培 训发 展 、 薪酬福 利、 绩效 评估 、 员 工沟通 、 人 力资 源信 息管 理工作 。 财 务部 负责 公司 预算管 理、 财务 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 系统安 全及 数据 备份 等工 作。 基 金运 作部 负责 基金 会计和 基金 注册 登记 等业 务。 风 险管 理部 负 责 建 立 和 完善 公 司 投 资风 险 管 理 制 度与 流 程 , 组织 实 施 公 司 投资 风 险 管 理与 绩 效 分 析工 作, 确保 公司 各类投 资风 险得到 良好 监督 与控 制。 监察法 律部 负责 对公 司投 资决策 、 基金 运 作、 内 部管 理、 制度 执行 等方面 进行 监察 , 并 向公 司管理 层和 有关 机构 提供 独立、 客观 、 公 正的意 见和 建议 。 另设北 京分 公司 、 上 海分 公司、 沈阳 分公 司、 郑州 分公司 和成 都分 公司 , 分 别负责 对驻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京、 沪 、 沈 阳、 郑 州和 成 都人员 日常 行政 管理 和对 赴京、 沪、 沈阳 和郑 州处 理公务 人员 给予 协助。 此外 ,还 设有 全资 子公司 博时 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以及 境外 子公 司博 时基金 (国 际 ) 有限公 司。 截止 到 2017 年 9 月 30 日 , 公 司总 人数 为 526 人, 其中研 究员 和基 金经 理超 过 86% 拥 有硕士 及以 上学 位。 公司已 经建 立健 全投 资管 理制度 、 风 险控 制制 度、 内部监 察制 度、 财务 管理 制度、 人事 管理制 度、 信息 披露 制度 和员工 行为 准则 等公 司管 理制度 体系 。 二、主 要成 员情 况 1 、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成 员 张光华 先生 ,1957 年生 , 中共党 员, 西南 财经 大学 经济学 博士 , 高 级经 济师 。1986 年 至 1992 年, 任国 家外 汇管 理局政 研室 副主 任 、 计 划 处处长 ;1992 年至 2002 年, 任中 国人 民银行 海南 省分 行行 长助 理、 中国 人民 银行 海南 省分 行副行 长兼 国家 外汇 管理 局海南 分局 副 局长、 中国 人民 银行广 州 分行副 行长 ;2002 年 9 月至 2007 年 4 月, 任 广东 发 展银行 行长 ; 2007 年 4 月至 2015 年 7 月,历 任招 商银 行执 行董 事、副 行长 、副 董事 长, 期间兼 任永 隆 银行副 董事 长 、 招商 信诺 人寿保 险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招 商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招银 国 际金融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招银金 融租 赁有 限公 司董 事长;2015 年 7 月起 ,任 博时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第 六届 董事 会董 事长。 江向阳先生,董 事。中共党员,南开大学 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 金融媒 体 EMBA 。 1986-1990 年就 读于 北京 师范大 学信 息与 情报 学系 ,获学 士学 位;1994-1997 年就 读于 中 国政法 大学 研究 生院 ,获 法学硕 士学 位;2003-2006 年, 就读 于南 开大 学国 际经济 研究 所, 获国际 金融 博士 学位 。 历 任中国 证监 会办 公厅 、 党 办副主 任兼 新闻 办 ( 网信 办) 主 任; 中国 证监会 办公 厅副 巡视 员; 中国证 监会 深圳 专员 办处 长、 副专 员; 中国 证监 会 期货监 管部 副处 长、 处 长; 中 国农 业工 程 研究设 计院 情报 室干 部。2015 年 1 月至 7 月 , 任招 商局金 融集 团 副总经 理、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党 委副 书记 ;2015 年 7 月 起, 任博 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总经理 、第 六届 董事 会董 事。 彭磊女 士, 分别 于 1994 年 7 月及 2010 年 7 月获 得西 南财 经大 学企 业管 理专业 经 济学学 士学 位, 以及 北京 大学金 融学 专业 经济 学硕 士学位 。 曾 在不 同证 券和 金融类 公司 担任 管 理 或行 政职 位 ,拥 有相关 管 理和 从业 经 验。 于 2002 年 5 月至 2003 年 10 月 兼 任友 联资产 管理 公司 执行 董事 。 于 2002 年 5 月加入招 商局金 融集 团有 限公 司, 历任综 合管 理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部副总 经理、 审计 稽核 部 总经理、 中国 业务 部总 经 理、 证券 部总 经理、 总经 理 助理。 自 2011 年 6 月起担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5 年 3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自 2016 年 4 月起 担任 招商 局 金融集 团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王金宝 先生 ,1964 年生, 硕士。1981 年至 1985 年 在复旦 大学 数学 系学 习, 获学士 学 位。1985 年至 1988 年 在 复旦大 学数 理统 计系 学习 ,获硕 士学 位。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4 月在 上海 同济 大学 数学 系工作 , 任教 师。1995 年 4 月进 入招 商证 券 ,1996 年 5 月任 招商 证券上 海澳 门路 营业 部总 经理 ; 2001 年 9 月任 招商 证券上 海地 区总 部副 总经 理 ( 主持 工作 ) ; 2002 年 10 月 任招 商证 券 投资部 总经 理; 2005 年 1 月任 招商 证券 投资 部总 经理兼 固定 收 益部总 经理 ;2005 年 8 月 任招商 证券 股票 销 售 交易 部总经 理( 现更 名为 机构 业务总 部) ; 2008 年 4 月任 招商 证券 机构客 户业 务董 事总 经理 ;2012 年 4 月 任招 商证 券股票 销售 交易 部联席 总经 理( 现更 名为 机构业 务总 部) ;2012 年 9 月 任招 商证 券股 票销 售交易 部总 经理 (现更 名为 机构 业务 总部 );2017 年 8 月 任招 商证 券机构 业务 总部 总经 理兼 任机构 业务 一 部总经 理 。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7 月, 任博 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第二 届 、 第三届 监事 会 监事;2008 年 7 月起, 任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第 四届至 第六 届董 事会 董事 。 陈克庆 先生 ,北 京大 学工 商管理 硕士 。2001 年 起历 任世纪 证券 投资 银 行 北京 总部副 总 经理, 国信 证券 投行 业务 部副总 经理 , 华 西证 券投 资银行 总部 副总 经理 、 董 事总经 理。 2014 年加入 中国 长城 资产 管理 公司, 现任 投资 投行 事业 部副总 经理 。2016 年 1 月 起,任 博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第六 届董 事会董 事。 张灏先 生,1978 年 生, 学 士。2000 年毕 业于 美国 麻 省理工 学院 , 获 得数 学学 士学位 和 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 年起,任职于瑞士信贷(CSFB )纽约 办公室并加 入企业并购部门 担任经 理, 负责 全球 电讯 及 消费零 售行 业的 并购 项目 ; 2005 年, 加入 摩根 大通 (JP Morgan ) 香港办 公室 担任 副总 裁, 负责大 中华 区的 企 业 并购 项目;2008 年, 加入 著名 基金公 司德 劭 集团(DE Shaw& Co. ) 之大中 华区 私募 股权 投资 部门担 任执 行董 事。2013 年至今 ,加 入 上海信 利股 权投 资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担任 董事 及上 海汇华 实业 有限 公司 担任 投资总 监 , 并 负 责股权 投资 项目 管理 。 顾立基 先生 ,1948 年 生, 硕士。1982 年毕 业于 清华 大学, 获学 士学 位;1996 年毕业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于中国 科技 大学 ,获 工学 硕士学 位。1968 年至 1978 年就 职于 上海 印染 机械 修配厂 ,任 共 青团总 支书 记;1983 年起 ,先后 任招 商局 蛇口 工业 区管理 委员 会办 公室 秘书 、主任 ;招 商 局 蛇 口 工 业 区免 税 品 有 限公 司 董 事 总 经理 ; 中 国 国际 海 运 集 装 箱股 份 有 限 公司 董 事 副 总经 理、 总经 理; 招商 局蛇 口 工业区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 国 际招 商局 贸易投 资有 限公司 董事 副总 经理 ; 蛇 口招 商港务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 招 商局蛇 口工 业区 有限 公司 董事总 经理 ; 香 港海通 有限 公司 董事 总经 理;招 商局 科技 集团 有限 公司董 事总 经理 。2008 年 2 月 至今 ,任 清华大 学深 圳研 究生 院兼 职教授 ;2009 年 6 月 至今 ,兼任 中国 平安 保险 (集 团)股 份有 限 公司外 部监事 、监事 会主 席;2011 年 3 月至今 , 兼任湘 电集团 有限公 司外 部董事 ;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 兼 任德华 安顾 人寿 保险 有限 公司( ECNL ) 董 事 ; 2013 年 6 月至 今, 兼任深 圳市 昌红 科技 股份 有限公 司独 立董 事。2014 年 11 月起 ,任 博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第六届 董事 会独 立董 事。 姜立军 先生 ,1955 年生 , 会计师 ,工 商管 理硕 士(MBA )。1974 年 12 月参 加工作 , 历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 坦桑尼 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 中铃海 运服 务公 司财 务部 经理、 中远 (英 国) 公 司财 务部经 理、 香港 益丰 船务 公司财 务部 经 理、香港- 佛罗伦租箱公司 (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 司) 副总 经理 、 中 远日 本 公司财 务部 长和 营业 副 本 部长 、 中 远集 装箱运 输有 限公司 副总 会计 师等职 。2002.8-2008.7 , 任中远 航运 股份 有限 公司 (A 股上 市公 司)首 席执 行官、 董事 。 2008.8-2011.12 , 任中 远 投资 ( 新加 坡) 有限 公司 ( 新加坡 上市 公司 ) 总 裁、 董 事会副 主席 、 中远控 股 (新 加坡 )有 限 公司总 裁 ;并 任新 加坡 中 资企业 协会 会长 。2011.11-2015.12,任 中国远洋控 股股份 有限公 司执行(A+H 上市公 司) 执行董事、 总经理 。2012.2-2015.12 , 兼任中 国上 市公 司协 会副 监事长 、 天津 上市 公司 协 会副会 长 ; 2014.9-2015.12 , 兼任 中国 上 市公 司 协会 监事 会专 业委 员会副 主任 委员 。 赵如冰 先生 ,1956 年 生, 教授级 高级 工程 师, 国际 金融专 业经 济学 硕士 研究 生。历 任 葛洲坝 水力 发电 厂工 作助 理工程 师、 工程 师、 高级 工程师 、葛 洲坝 二江 电厂 电气分 厂主 任 、 书记 ;1989.09 —1991.10 任葛洲 坝至 上海 正 负 50 万 伏超高 压直 流输 电换 流站 书记兼 站长 , 主持参 加了 我国 第一 条亚 洲最大 的直 流输 电工 程的 安装调 试和 运行 ;1991.10 —1995.12 任 厂 办公室 主任 兼外事 办公室 主任;1995.12 —1999.12 ,任华 能南方 开发公 司党 组书记 、总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经理, 兼任 中国 华能 集团 董事、 深圳 南山 热电 股份 有限公 司( 上市 公司 代 码 0037 )副 董事 长、长 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副董 事长 、深 圳华 能电 讯有限 公司 董事 长;2000.01-2004.07 , 华能南 方公 司被 国家 电力 公司重 组后 , 任 华能 房地 产开发 公司 副总 经理 , 长 城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 董 事 ;2004.07-2009.03 , 任 华 能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党 组 书 记 、 总 经 理 ; 2009.12-2016.8, 任 景顺 长 城基金 管理 公司 董事 长、 景顺长 城资 产管 理 ( 深圳 ) 公司 董事 长; 2016.8- 至今,任阳光 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兼任西南证券、百隆 东方、威华股 份独立 董事 。 2 、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车晓昕 女士 ,硕 士, 监事 。1983 年起 历任 郑州 航空 工业管 理学 院助 教、 讲师 、珠海 证 券有限 公司 经理 、 招 商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投资 银行 总部总 经理 。 现 任招 商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财务管 理董 事总 经理 。2008 年 7 月 起, 任博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第 四至 六届 监事会 监事 。 陈良生 先生 ,中 央党 校经 济学硕 士。1980 年至 2000 年就 职于 中国 农业 银行 巢湖市 支 行及安 徽省 分行 。2000 年 起就职 于中 国长 城资 产管 理公司 ,历 任合 肥办 事处 综合管 理部 部 长、福 州办 事处 党委 委员 、总经 理、 福建 省分 公司 党委书 记、 总经 理。2017 年 4 月 至今 任 中国长 城资 产管 理股 份有 限公司 机构 协同 部专 职董 监事。2017 年 6 月起 任博 时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监事 。 赵兴利 先生 , 硕 士, 监事 。 1987 年至 1995 年 就职 于天 津港务 局计 财处 。 1995 年至 2012 年 5 月 先后 任天 津港 贸易 公司财 务科 科长 、天 津港 货运公 司会 计主 管、 华夏 人寿保 险股 份 有限公 司财 务部 总经 理、 天津港 财务 有限 公司 常务 副总经 理。2012 年 5 月筹 备天津 港( 集 团)有 限公 司金 融事 业部 ,2011 年 11 月 至今 任天 津港( 集团 )有 限公 司金 融事业 部副 部 长。2013 年 3 月 起,任 博 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第五 至六届 监事 会监 事。 郑波先 生, 博士 ,监 事。2001 年起 先后 在中 国平 安 保险公 司总 公司 、博 时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工作 。现 任博 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人力 资源 部总经 理。2008 年 7 月起 ,任博 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第 四至 六届 监事会 监事 。 黄健斌 先生 ,工 商管 理硕 士。1995 年 起先 后在 广发 证券有 限公 司、 广发 基金 管理有 限 责任公 司投 资管 理部 、中 银国际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部 工作 。2005 年 加入博 时基 金 管理公 司 , 历 任固定 收益 部基金 经理 、 博时平 衡配 置混合 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固定收 益部 副 总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经理 、 社 保组 合投资 经理 、 固 定收 益部 总经理 。 现 任公司 总经 理助 理兼 固定 收益总 部董 事总 经理、 年金 投资 部总 经理 、 社保 组合 投资 经理 、 高 级投资 经理 、 兼 任博 时资 本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2016 年 3 月 18 日 至今担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监事 会员 工监 事。 严斌先 生, 硕士 ,监 事。1997 年 7 月起 先后 在华 侨 城集团 公司 、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 司工作 。现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财务 部总 经理 。2015 年 5 月起 ,任 博时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第 六届 监事 会监 事。 3 、高 级管 理人 员 张光华 先生 ,简 历同 上。 江向阳 先生 ,简 历同 上。 王德英 先生 ,硕 士, 副总 经理。1995 年起 先后 在北 京清华 计算 机公 司任 开发 部经理 、 清华紫 光股 份公司 CAD 与信息 事业 部任 总工 程师 。2000 年加 入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历任行 政管 理部 副经 理, 电脑部 副经 理、 信息 技术 部总经 理、 公司 代总 经理 。 现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主 管 IT 、 运作、 指 数与量 化投 资等 工作, 博 时基金( 国际) 有限 公司 及博 时资本 管理 有 限公司 董事 。 董良泓 先生 ,CFA ,MBA , 副总 经理。1993 年 起先 后在中 国技 术进 出口 总公 司、 中 技 上 海投资公 司、融 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长 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从事 投资管理 工作。2005 年 2 月 加入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历任 社保 股票 基金经 理, 特定 资产 高级 投资经 理, 研 究部总 经理 兼特 定资 产高 级投资 经理 、 社保股 票基 金经理 、 特定 资产管 理 部 总经理 、 博时 资 本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现 任公司 副总 经理 兼高 级投 资经理 、 社保 组合投 资经 理, 兼任 博时 基 金(国 际) 有限 公司 董事 。 邵凯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副总经 理。1997 年至 1999 年在 河北 省经 济开 发投 资公司 从 事投资 管理 工作 。2000 年 8 月 加入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历任 债券 组合 经理助 理、 债券 组合经 理 、 社 保债券 基金 基金经 理 、 固 定收益 部副 总经理 兼社 保债 券基 金基 金经理 、 固定 收 益部总 经理 、 固定 收益 投 资总监 、 社保 组合 投资 经 理。 现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 兼 任博时 基金 ( 国 际)有 限公 司董 事、 博时 资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徐卫先 生, 硕士 ,副 总 经 理。1993 年 起先 后在 深圳 市证券 管理 办公 室、 中国 证监会 、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工作 。2015 年 6 月加 入博 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现 任公 司副总 经理 兼 博时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博 时基 金(国际) 有 限公 司董事 。


孙麒清 女士 ,商 法学 硕士 ,督察 长。 曾供 职于 广东 深港律 师事 务所 。2002 年 加入博 时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监察法 律部 法律 顾问 、 监 察法律 部总 经理 。 现 任公 司督察 长, 兼任 博时基 金( 国际 )有 限公 司董事 、博 时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副董 事长 。 4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鲁邦旺 先生 ,硕 士。2008 年至 2016 年 在平 安保 险 集团公 司工 作, 历任 资金 经理、 固 定收益 投资 经理 。2016 年 加入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曾 任博 时裕 丰纯 债债 券基金 、博 时 裕和纯 债债 券基 金、 博时 裕盈纯 债债 券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现任 博时 岁岁 增利 一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基金 (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今 ) 、 博 时裕 瑞纯 债 债券基 金 (2016 年 12 月 15 日 至今 ) 、 博时裕 恒纯 债债 券基 金(2016 年 12 月 15 日 至今 ) 、博时 裕泰 纯债 债券 基金 (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 今) 、博 时裕 晟 纯债债 券基 金(2016 年 12 月 15 日 至今 )、 博时 裕 荣纯债 债券 基金(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今 )、 博时 裕坤 纯 债 债券基 金(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 今) 、 博时裕 嘉纯 债债 券基 金(2016 年 12 月 15 日 至今 ) 、博时 裕康 纯债 债券 基金 (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 今) 、博 时裕 达 纯债债 券基 金(2016 年 12 月 15 日 至今 )、 博时 天 天增利 货币 基金(2017 年 4 月 26 日 至今) 、博 时保 证金 货 币 ETF 基 金(2017 年 4 月 26 日至 今) 、 博时裕 丰纯 债 3 个 月定 期 开放债 券发 起式 基金 (2017 年 10 月 18 日至 今) 、 博时裕 盈纯 债 3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发 起 式基金 (2017 年 10 月 26 日 至今 )、 博时 安 慧 18 个月定 开债 基 金((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今 )的 基金 经理。5 、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委员: 江向 阳、 邵凯 、黄 健斌、 李权 胜、 欧阳 凡、 魏凤春 、王 俊、 过钧 、白 仲光 江向阳 先生 ,简 历同 上。 邵凯先 生, 简历 同上 。 黄健斌 先生 ,简 历同 上。 李权胜 先生 ,硕 士。2001 年起先 后在 招商 证券 、银 华基金 工作 。2006 年 加入 博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研究 员、 研 究员 兼基 金经 理助 理、 特 定资 产投 资经 理、 特定资 产管 理部 副总经 理 、 博 时医疗 保健 行业股 票基 金基 金经 理、 股票投 资部 副总 经理 、 股 票投资 部成 长 组 投资总 监 。 现 任董事 总经 理兼股 票投 资部 总经 理兼 价值组 投资 总监 、 博 时精 选混合 基金 、 博 时新趋 势混 合基 金的 基 金 经理。 欧阳凡 先生 ,硕 士。2003 年起先 后在 衡阳 市金 杯电 缆厂、 南方 基金 工作 。2011 年加 入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曾任特 定资 产管 理部 副总 经理 、 社 保组 合投资 经理 助理 。 现 任特 定 资产管 理部 总经 理兼 社保 组合投 资经 理。 魏凤春先 生, 经济学 博士 。1993 年起 先后在 山东经 济学院、 江南 证券、 清华 大学、 江 南证券、 中信 建投证 券公 司工作。2011 年加 入博时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 投资经理 、博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时抗通 胀增 强回 报 (QDII-FOF) 基金、 博时 平衡 配置 混合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现 任首席 宏观 策 略分析 师兼 宏观 策略 部总 经理、 多元 资产 管理 部总 经理。 王 俊先 生, 硕士,CFA 。2008 年 从上 海交 通大 学硕 士 研究生 毕业 后加 入博 时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 历 任研 究员 、 金 融地产 与公 用事 业组 组长 、 研究 部副 总经 理、 博时 国企改 革股 票基 金、 博 时丝 路主 题股 票基 金的基 金经 理。 现任 研究 部总经 理兼 博时 主题 行业 混合(LOF) 基金、 博时沪 港深 优质 企业 混合 基金、 博时 沪港 深成 长企 业混合 基金 、 博 时沪 港深 价值优 选混 合基 金、博 时新 兴消 费主 题混 合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过钧先 生 , 硕 士 ,CFA 。1995 年 起先 后在 上海 工艺 品 进出口 公司 、 德国 德累 斯 顿银行 上 海分行、 美国 Lowes 食品 有限公司 、美 国通用 电气 公司、华 夏基 金 固定 收益 部工作。2005 年加入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 任基 金经理 、 博 时稳定 价值 债券 投资 基金 的基金 经理 、 固 定收益 部副 总经 理、 博时 转债增 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博时 亚洲 票息 收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博 时裕 祥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博 时双 债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新财 富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 现 任董 事总 经理 兼固定 收益 总部 公募 基金 组投资 总监 、 博 时信用债 券投 资基金 、博 时稳健回 报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LOF ) 、博 时新收 益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新机遇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 时新 价值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博时 新策 略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鑫 源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博时乐 臻定 期开 放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新起 点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博 时双 债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 时鑫 惠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鑫瑞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鑫润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白仲光 先生 , 博士 。1991 年起先 后在 石家 庄无 线电 九厂 、 石 家庄 经济 学院 、 长盛基 金、 德邦基金 、上 海金珀 资产 管理公司 工作 。2015 年加 入博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现任董 事总 经理兼 年金 投资 部投 资总 监、股 票投 资部 绝对 收益 组投资 总监 。 6 、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第 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兴 业银 行” ) 注册地 址: 福建 省 福 州市 湖东 路 154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江 宁 路 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成立时 间:1988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 本:207.74 亿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2005]74 号 托管部 门联 系人 : 张 小燕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 状况 兴业银 行成 立 于 1988 年 8 月, 是经 国务 院、 中国 人 民银行 批准 成立 的首 批股 份制商 业 银行之 一, 总行 设在 福建 省福州 市,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 在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挂牌上 市 ( 股 票代码 :601166 ) ,注 册 资本 207.74 亿 元。


开业二 十多 年来 , 兴 业银 行始终 坚持 “真 诚服 务, 相伴成 长” 的经 营理 念, 致力于 为客 户提供 全面 、 优质 、 高 效 的金融 服务 。 根据 2016 年年报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兴 业 银行资 产总 额 达 6.09 万亿 元, 实现 营业 收入 1570.60 亿元 , 全年 实现 归属 于 母公司 股东 的 净利 润 538.50 亿元 。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 置及 员工情况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总 行设资 产托 管部 , 下 设综 合处、 运营 管理 处、 稽核 监察处 、 科 技支持 处、 市场 处、 委托 资产管 理处 、企 业年 金中 心等处 室, 共有 员 工 100 余人, 业务 岗 位人员 均具 有基 金从 业资 格。 四、基金托管业务经 营情 况 兴业银 行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取 得基 金托 管资 格。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基 金 字〔2005 〕74 号 。截 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兴 业 银行已 托管 开放 式基 金 183 只 ,托管 基 金财产 规 模 5741.64 亿元 。 第 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 销机 构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北 京分公 司及 北京 直销 中心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北 京分公 司及 北京 直销 中心 地址:








北京市 建国 门内 大 街 18 号 恒基中 心 1 座 23 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 、010-65187592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 : 尚继源 博时一 线通 : 95105568 ( 免长 途话 费)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选 择其 他符合 要求 的机 构代 理销 售本基 金 , 并及时 公告 。 2 、代 销机 构 (1)上海天 天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2) 蚂蚁 (杭州) 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3) 上海 陆金所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4) 珠海 盈米财富 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 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 肖雯 联系人: 吴煜浩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0-80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 行大 厦 29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建国 门内 大 街 18 号 恒基中 心 1 座 23 层 法定代 表人 : 张 光华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





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 的律 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市 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 :安冬 经办律 师: 安冬 、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 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 星展 银 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湖滨 路 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 心 11 楼 首席合 伙人 :李丹 联系电 话: (021 )23238888 传真电 话: (021 )23238800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张振波 联系人 : 张 振波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16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 革 博时裕 嘉纯 债 3 个月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由博 时裕 嘉纯 债债 券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变 更注 册 而 来。 博时裕嘉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经中 国证监 会证 监许可[2015]1251 号文注 册,基 金 管理人 为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兴 业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博时裕 嘉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 开募 集, 募集 结束 后 基金管 理 人向中 国证监 会办理 备案 手续。 经中国 证监会 书面 确认, 《 博时裕 嘉纯 债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 生效 。 博时裕嘉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经中 国证监 会证 监许可[2017]1265 号文准 予变更 注 册。 2017 年 9 月 5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 博时 裕嘉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以通 讯方 式召 开, 大 会审 议并 通过 了 《博 时裕嘉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转型 有 关事项 的议案》 ,内 容包括 博时裕 嘉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变更 名称、 运作 方式和 修订基 金合同 等事 项。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自表 决通 过之日 起生 效。 自 2017 年 11 月 16 日 起, 《博时 裕嘉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失 效且《 博 时裕嘉 纯 债 3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同时 生效 ,博时 裕嘉 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正 式变更 为博 时裕 嘉纯债 3 个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 五部分


基金合同的存 续 本基金 为发 起式 基金 , 本 基金的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三年 后的 对应 日, 若基 金资产 净值 低于两 亿元 的, 本基 金将 根据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进行 基金财 产清 算并 终止 , 无 需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审议 , 且 不得 通过召 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的 方式 延续 。 若 届时 的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监 会规 定发 生变 化, 上述终 止规 定被 取消 、 更 改或补 充时 , 则本基 金可 以参照 届时 有 效 的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规定执 行。 本 基 金在 基金 合 同生 效三年 后 继续 存续 的 ,基 金存续 期 内, 连续20 个 工 作日出 现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数量 不满200 人 或者基 金资 产净 值低 于5000 万元 情形 的, 基金 管理 人 应当在 定期 报告中 予以 披露 。 本 基 金在 基金 合 同生 效三年 后 继续 存续 的 ,基 金存续 期 内, 连续60 个 工 作日出 现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数量 不满200 人 或者基 金资 产净 值低 于5000 万元 情形 的, 本基 金将 根 据基金 合同 的约定 进行 基金 财产 清算 并终止 , 且 无需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大会 , 同 时基 金管理 人应 履行 相关的 监管 报告 和信 息披 露程序 。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有 规定时 ,从 其规 定。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 一定 程度 上 控 制组 合净 值波动 率的 前提 下 , 力 争长 期内实 现超 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投 资 回报 。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为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 金 融工 具 , 包 括国 债、 金融 债、 企 业债、 公 司债、 央行 票据、 中期 票 据、 短 期融 资券、 中小 企 业私募 债 、 资产 支持 证券 、 次级 债、 可分 离交易 可转 债的 纯债 部分 、 债 券回 购、 同业 存单 、 银 行存款 等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 金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但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定 ) 。 本基金 不投 资于 股票 、 权 证等权 益类 资产 , 也 不投 资于可 转换 债券 (可 分离 交易可 转 债 的纯债 部分 除外 ) 、 可交 换 债券。 本基金 投资 于债 券资 产比 例不低 于基 金资 产的80% , 但应 开放 期流 动性 需要, 为保护 基 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 在每次 开放期 开 始前10 个工 作日 、开放期 及开放期 结束后10 个工作 日 的期间 内, 基金 投资 不受 上述比 例限 制。 开放 期内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5% , 在封闭 期内 ,本 基金 不受 上述5% 的限 制。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品 种,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序 后 ,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 封闭 期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自上 而下 和自 下而上 相结 合、 定性 分析 和定量 分析 相补 充的 方法 , 确定 资产 在非信 用类 固定 收益 类证 券和信 用类 固定 收益 类证 券之间 的配 置比 例 。 充 分发 挥基金 管理 人 长期积 累的 信用 研究 成果 , 利用自 主开 发的 信用 分析 系统 , 深 入挖 掘价 值被 低估 的标的 券种 , 以获取 最大 化的 信用 溢价 。 本基 金采 用的 投资 策略 包括: 期限 结构 策略 、 信 用策略 、 互 换策 略、息 差策 略等 。在 谨慎 投资的 前提 下, 力争 获取 高于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资 收益。 在以上 战略 性资 产配 置的 基础上 , 本 基金 通过 自上 而下和 自下 而上 相结 合、 定性分 析和 定量分 析相 补充 的方 法, 进 行前瞻 性的 决策 。 一 方 面, 本基金 将分 析众 多的 宏观 经济变 量 ( 包 括GDP 增 长率 、 CPI 走 势、 M2 的绝 对水 平和 增长 率、 利率水 平与 走势 等) , 并关 注国家 财政 、 税收、 货币 、 汇 率政 策和 其它证 券市 场政 策等 。 另 一方面 , 本 基金 将对 债券 市场整 体收 益率 曲线变 化进 行深 入细 致分 析, 从而 对市 场走势 和波 动特征 进行 判断 。 在 此基 础上 , 确 定资 产 在非信 用类 固定 收益 类证 券 (现 金、 国家 债券、 中央 银行票 据等 ) 和 信用 类固 定收益 类证 券 之间的 配置 比例 。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灵活应 用各 种期 限结 构策 略、 信 用策 略、 互换 策略、 息差策 略, 在合 理管 理并 控制组 合 风险的 前提 下, 最大 化组 合收益 。


1 、期 限结 构策 略 。 通过 预 测收益 率曲 线的 形状 和变 化趋势 , 对各 类型 债券 进 行久期 配 置; 当收 益率 曲线走 势难 以判断 时 , 参 考基准 指数 的样本 券久 期构 建组 合久 期, 确保 组合 收 益超过 基准 收益 。 具 体来 看, 又 分为 跟踪 收益 率曲 线的骑 乘策 略和 基于 收益 率曲线 变化 的子 弹策略 、杠 铃策 略及 梯式 策略。 1 )骑 乘策 略是 当收 益率 曲 线比较 陡峭 时 ,也 即相 邻 期限利 差较 大时 , 买入 期 限位于 收 益率曲 线陡 峭处 的债 券, 通过债 券的 收益 率的 下滑 ,进而 获得 资本 利得 收益 。


2 )子 弹策 略是 使投 资组 合 中债券 久期 集中 于收 益率 曲线的 一点 , 适用 于收 益 率曲线 较 陡时; 杠铃 策略 是使 投资 组合中 债券 的久 期 集 中在 收益率 曲线 的两 端, 适用 于收益 率曲 线两 头下降 较中 间下 降更 多的 蝶式变 动 ; 梯 式策 略是 使投 资组合 中的 债券 久期 均匀 分布于 收益 率 曲线, 适用 于收 益率 曲线 水平移 动。


2 、信 用策 略 。信用 债收 益 率等于 基准 收益 率加 信用 利差 ,信 用利 差收 益主 要 受两个 方 面的影 响, 一是 该信 用债 对应信 用水 平的 市场 平均 信用利 差曲 线走 势; 二是 该信用 债本 身的 信用变 化。 基于 这两 方面 的因素 ,分 别采 用以 下的 分析策 略:


1 )基 于信 用利 差曲 线变 化 策略 :一 是分 析经 济周 期 和相关 市场 变化 对信 用利 差曲线 的 影响, 二是 分析 信用 债市 场容量 、 结 构、 流动 性等 变化趋 势对 信用 利差 曲 线 的影响 , 最 后综 合各种 因素 ,分 析信 用利 差曲线 整体 及分 行业 走势 ,确定 信用 债券 总的 及分 行业投 资 比 例 。


2 )基 于信 用债 信用 变化 策 略: 发行 人信 用发 生变 化 后, 将采 用变 化后 债券 信 用级别 所 对应的 信用 利差 曲线 对公 司债 、 企 业债 定价 。 影 响 信用债 信用 风险 的因 素分 为行业 风险 、 公 司风险 、 现金 流风险 、 资 产负债 风险 和其 他风 险等 五个方 面 。 主 要依靠 内部 评级系 统分 析信 用债的 相对 信用 水平 、违 约风险 及理 论信 用利 差。 3 、互 换策 略。 不同 券种 在 利息 、违 约风 险、 久期 、 流动性 、 税收 和衍生 条款 等方面 存 在差别 , 投 资管 理人 可以 同时买 入和 卖出 具有 相近 特性的 两个 或两 个以 上券 种, 赚 取收 益级 差。互 换策 略分 为两 种:


1 )替 代互 换。 判断 未来 利 差曲线 走势 , 比较 期限 相 近的债 券的 利差 水平 , 选 择利差 较 高的品 种 , 进 行价值 置换 。 由 于利 差水 平受流 动性 和信用 水平 的影 响, 因此 该策略 也可 扩 展 到新老 券置 换 、 流动 性和 信用的 置换 , 即在相 同收 益率下 买入 近期 发行 的债 券, 或是 流动 性 更好的 债券 ,或 在相 同外 部信用 级别 和收 益率 下, 买入内 部信 用评 级更 高的 债券。


2 )市 场间 利差 互换 。一 般 在公司 信用 债和 国家 信用 债之间 进行 。 如果 预期 信 用利差 扩 大, 则用 国家 信用债 替换 公司信 用债 ; 如果预 期信 用利差 缩小 , 则用公 司信 用债替 换国 家 信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用债。


4 、息 差策 略。 通过 正回 购 ,融 资买 入收 益率 高于 回 购成本 的债 券 ,从 而获 得 杠杆放 大 收益。 5 、个 券挖 掘策 略。 本部 分 策略强 调公 司价 值挖 掘的 重要性 , 在行 业周 期特 征 、公 司基 本面风 险特 征基 础上 制定 绝对收 益率 目标 策略 , 甄 别具有 估值 优势 、 基 本面 改善的 公司 , 采 取高度 分散 策略 ,重 点布 局优势 债券 ,争 取提 高组 合超额 收益 空间 。 6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投 资 策略 针对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 本基金 以持 有到 期, 获得 本金和 票息 收入 为主 要投 资策略 , 同 时,密 切关 注债 券的 信用 风险变 化, 力争 在控 制风 险的前 提下 ,获 得较 高收 益。 7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通 过对 资产 支持 证券基 础资 产及 结构 设计 的研究 , 结 合多 种定 价模 型, 根 据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适度 进行 资产支 持证 券的 投资 。 (二) 开放 期投 资策 略 开放期 内 , 本 基金为 保持 较高的 组合 流动 性, 方便 投资人 安排 投资 , 在 遵守 本基金 有 关 投资限 制与 投资 比例 的前 提下, 将主 要投 资于 高流 动性的 投资 品种 。 四、投资决策流程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是本 基金 的最高 决策 机构 , 定期 或遇 重大事 件时 就投 资管 理业 务的重 大 问题进 行讨 论, 并对 本基 金投资 做方 向性 指导 。 基 金经理 、 研 究员 、 交 易员 等各司 其责 , 相 互制衡 。具 体的 投资 流程 为: (1 )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定 期 召开会 议, 确定 本基 金的 总投资 思路 和投 资原 则; (2 ) 宏观 策略 部基 于自 上 而下的 研究 为本 基金 提供 建议 ;固 定收 益 总 部数 量 及信用 分 析员为 固定 收益 类投 资决 策提供 依据 ; (3 ) 固定 收益 总 部 定期 召 开投资 例会 , 根据 投资 决 策委员 会的 决定 , 结合 市 场和个 券 的变化 ,制 定具 体的 投资 策略; (4 ) 基金 经理 依据 投委 会 的决定 , 参考 研究 员的 投 资建议 , 结合 风险 控制 和 业绩评 估 的反馈 意见 ,根 据市 场情 况,制 定并 实施 具体 的投 资组合 方案 ; (5 ) 基金 经理 向交 易员 下 达指令 ,交 易员 执行 后向 基金经 理反 馈; (6 ) 监察 法律 部对 投资 的 全过程 进 行 合规 风险 监控 ; (7 ) 风 险管 理部通 过行 使 风险管 理职 能 , 测 算、 分 析和监 控投 资风 险, 根 据风 险限额 管 理政策 防范 超预 期风 险;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 ) 风险 管理 部对 基金 投 资进行 风险 调整 业绩 评估 ,定 期与 基金 经理 讨论 收 益和风 险 预算。 五、投资限制 1 、组 合限 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 本 基金 投资 于债 券资 产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 的 80% , 但 应开 放期 流动 性 需要 , 为 保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在每 次开 放期 开始 前 10 个 工作 日、 开放 期及 开 放期结 束 后 10 个工作 日的 期间 内, 基金 投资不 受上 述比 例限 制; (2 ) 在开 放期 内 ,本 基金 持有现 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投 资比 例不低 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5% ;在 封 闭期内 ,本 基金 不受 上 述 5% 的 限制; (3 ) 本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 发行 的 证券 ,其 市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4 )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发 行的证 券, 不超 过该 证券 的 10 %; (5 )本 基金 进入 全国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进行 债券 回购 的资金 余额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40% ;在 全国 银行 间同 业市场 中的 债券 回购 最长 期限 为 1 年, 债券 回购 到 期后不 展期 ; (6 ) 本基 金投 资于 同一 原 始权益 人的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的 比例 , 不得 超过 基 金 资产 净 值的 10 %; (7 )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 产支持 证券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20 %; (8 )本基 金持有 的同一( 指 同一信用 级别) 资产 支持证 券的比例 ,不得超 过该资 产支持 证券规 模 的 10 %; (9 )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投 资于 同一 原始 权益人 的各 类资 产支 持证 券, 不得 超过其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规 模 的 10 %; (10 )本 基金 应投 资于 信 用级别 评级 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 资产 支持 证券 。 基金持 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期 间 , 如 果 其信用 等级 下降 、 不再 符 合投资 标准 , 应在 评级 报 告发布 之日 起 3 个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 (11 )本 基金 投资 于中 小 企业私 募债 券比 例合 计不 高于基 金资 产 的 10% ; (12 )开 放期 内, 本基 金 资产总 值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140% ; 封闭 期 内,本 基 金资产 总值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200% ;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 )法 律法 规及 中国 证 监会规 定的 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 他投 资限 制。 因证券市 场波 动、 证 券发 行人 合并 、基 金规模 变动 等基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因素 致使基 金 投资比 例不 符合 上述 规定 投资比 例的 ,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 在 10 个交 易日 内进 行 调整, 但中 国 证监会 规定 的特 殊情 形除 外。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有规 定的 ,从 其规 定。 基金管 理人 应当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之日 起 6 个月 内使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约定 。 在 上述 期间 内,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 投资策 略应 当符 合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基金 托管人 对基 金的 投资 的监 督与检 查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开始 。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或调整 上述 限制 , 如 适用 于本基 金,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适 当程 序后,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 受相关 限制 或按 调整 后的 规定执 行。 2 、禁 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 承销 证券 ; (2 )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5 )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 法律 、行 政法 规和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财产 买卖基 金管 理人 、 基 金托 管人及 其控 股股 东、 实际 控制人 或者 与其有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司 发行 的证 券或 者 承 销期内 承销 的证 券 , 或 者从 事其他 重大 关 联交易 的 , 应 当符合 基金 的投资 目标 和投 资策 略, 遵循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优先的 原则 , 防 范利益 冲突 , 建立健 全内 部审批 机制 和评 估机 制, 按照市 场公 平合 理价 格 执 行。 相关 交易 必 须事先 得到 基金 托管 人的 同意, 并按 法律 法规 予以 披露。 重大 关联 交易 应提 交基金 管理 人董 事会审 议, 并经 过三 分之 二以上 的独 立董 事通 过。 基金管 理人 董事 会应 至少 每半年 对关 联交 易事项 进行 审查 。 法律 、 行 政法 规或监 管部 门取消 或变 更 上 述禁 止性 规定 , 如 适用 于本基 金 , 基金管 理人 在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则本 基金投 资不 再受 相关 限制 或按变 更后 的规 定执 行。 第 九部分


基金的 业绩比 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债 综合 财富 (总 值) 指数收 益率 ×90%+1 年期 定期存 款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利率( 税后 )×10% 。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 比较 基准的原因为本基金 是通 过债券资产的配置和 个券 的选择来 增强债 券投 资的 收益 。 中 债综合 财富 (总 值) 指数 由中央 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 公司编 制, 该指 数 旨 在 综 合 反映 债 券 全 市场 整 体 价 格 和投 资 回 报 情况 。 指 数 涵 盖了 银 行 间 市场 和 交 易 所市 场, 具有 广泛 的市场 代表 性, 适合 作为 市场债 券投 资收益 的衡 量标 准; 由于 本基金 投资 于 债 券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开 放期 开始 前 10 个工 作日 、开 放期 及开 放期结 束后 10 个工作 日的期 间内除 外) , 持有现 金或者 到期日 在一 年以内 的政府 债券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值 的 5% ( 封闭 期内 除外) , 采用 90% 作为 业绩 比较 基 准中债 券投 资所 代表 的权 重,10%作为 现金资 产所 对应 的权 重可 以较好 的反 映本 基金 的风 险收益 特征 。 若未来 法律 法规 发生 变化 , 或者有 更权 威的 、 更能 为市 场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推出 , 或者市 场发 生变 化导 致本 业绩比 较基 准不 再适 用 或 本业绩 比较 基准 停止 发布 , 本基金 管理 人 可以依 据维 护投 资者 合法 权益的 原则 , 在 与基 金托 管人协 商一 致并 报中 国证 监会备 案后 , 适 当调整 业绩 比较 基准 并及 时公告 。 第 十部分


基金的 风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预 期收益 和预 期风 险高 于货 币市场 基金 , 但低于 混合 型基金 、 股 票型基 金, 属于 中低 风险/ 收益的 产品 。 第十一 部分


基金的 投资 组合报告 博时基 金管 理公 司的 董事 会及董 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导 性陈述 或 重大遗 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个 别及 连带 责任 。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本基 金合 同规定 ,复 核了 本报 告中 的净值 表现 和投 资组 合报 告等内 容 ,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7 年9 月30 日,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计 。 1 报告 期末 基金资 产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 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 票 - - 2 固定收益 投资 179,189,000.00 88.91 其中:债 券 179,189,000.00 88.91 资产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投 资 - - 4 金融衍生 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 金融资 产 17,000,000.00 8.44 其中:买 断式回 购的买 入返 售金融资 产 - - 6 银行存款 和结算 备付金 合计 2,225,556.46 1.10 7 其他各项 资产 3,119,778.31 1.55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 合计 201,534,334.77 100.00 2 报告 期末 按行业 分类的 股票 投资组 合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股 票。 3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股 票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股 票。 4 报告 期末 按债券 品种分 类的 债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0,071,000.00 39.80 其中:政 策性金 融债 80,071,000.00 39.8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 融资券 10,024,000.00 4.98 6 中期票据 89,094,000.00 44.28 7 可转债( 可交换 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79,189,000.00 89.06 5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债 券投资 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 1 150401 15 农发 01 400,000 40,028,000.00 19.89 2 150309 15 进出 09 300,000 30,021,000.00 14.92 3 101465008 14 苏 交通 MTN001 100,000 10,215,000.00 5.08 4 101454027 14 大 唐集 MTN001 100,000 10,158,000.00 5.05 5 101752015 17 光明 MTN001 100,000 10,068,000.00 5.00 6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资 产支持 证 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资 产支持证 券。 7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贵 金属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贵 金属。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权 证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权 证。 9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的 股指 期货交 易情 况说明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股 指期货。 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国 债期货。 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1.1 报 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报 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之外的股票。 11.3 其 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证 金 - 2 应收证券 清算款 31,741.0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087,931.31 5 应收申购 款 105.91 6 其他应收 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119,778.31 11.4 报 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处 于转股期 的可转 换债券 。 11.5 报 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持 有股 票。 11.6 投 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 五入的 原因, 分项 之和与合 计项之 间可能 存在 尾差。 第十二 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开始 ,基 金份额 净值 增长 率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5.12.2-2015.12.31 0.20% 0.03% 1.35% 0.05% -1.15% -0.02% 2016.1.1-2016.12.31 1.48% 0.03% 1.81% 0.08% -0.33% -0.05% 2017.1.1-2017.9.30 2.01% 0.02% 0.72% 0.06% 1.29% -0.04% 2015.12.2-2017.9.30 3.74% 0.03% 3.93% 0.07% -0.20% -0.05%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十三 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 诉讼 费 和 仲裁 费 ; 5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7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 、基 金的 账户 开户 费用 、 账户维 护费 用; 9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 基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 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30% 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 H =E ×0.30%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付指 令 ,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前 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中 一次 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节 假日 、公 休假 或不 可抗力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托 管费的计算方法 如 下: H =E ×0.10%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托管 费划 付指 令,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前 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中 一次 性 支取。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假 或不 可抗 力等 ,支 付日期 顺延 。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第 3 -9 项费 用”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 完全 履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它 有关 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对本 基金 管理人 于2017年7月17 日 刊 登的本 基金 原招 募说 明书 (<博时 裕嘉 纯 债债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招募 说明 书> ) 进 行了 更新,并 根 据本 基 金管 理人 对 本基 金 实施 的 投 资经营 活动 进行 了内 容补 充和更 新, 主要 补充 和 更 新 的内容 如下 : 1 、在 “三 、基 金管 理人 ” 中,对 基金 管理 人的 基本 情况进 行了 更新 ; 2 、在 “四 、基 金托 管人 ” 中,对 基金 托管 人的 基本 情况进 行了 更新 ; 3 、在 “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更 新了 代销 机构 的信 息。 4 、在 “ 八 、基 金的 投资 ” 中,更 新 了 “( 九 ) 基金 投资组 合报 告” 的内 容, 数据内 容 截止时 间 为2017 年9 月30 日; 6、在 “九 、 基金 的业 绩” 中, 更 新了 “ 自基 金合 同 生效开 始,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率 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的 数据 及列 表内容 ,数 据内 容截 止时 间为 2017 年 9 月30 日; 7 、 新 增 “二 十 二 、 其 它应 披露的 事项 ” 中 根据 最新 情况对 相关 应披 露事 项进 行了更 新 : ( 一) 、 2017 年 11 月 21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关于 部分 代销 渠道 暂停代 理博 时裕 嘉纯 债 3 个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 业务 的公告 》; ( 二) 、 2017 年 11 月 16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裕嘉 纯 债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关 闭定 期定 额投资 业务 的公 告》 ; ( 三) 、 2017 年 11 月 16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 博时 裕嘉 纯债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 四) 、 2017 年 11 月 16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 博时 裕嘉 纯债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托 管协 议》 ; ( 五) 、 2017 年 11 月 16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裕嘉 纯 债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 书》; ( 六) 、 2017 年 11 月 03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裕嘉 纯债 债券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分红公 告》 ; ( 七) 、 2017 年 10 月 27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裕嘉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7 年第 3 季度 报告 》; ( 八) 、 2017 年 10 月 14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裕嘉 纯债 债券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分红公 告》 ; ( 九) 、 2017 年 10 月 12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关 于博 时裕 嘉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表 决结 果暨 决议生 效的 公告 》;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十) 、 2017 年 09 月 06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裕嘉 纯债 债券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分红公 告》 ; ( 十一) 、 2017 年 09 月 05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关 于以 通讯 方式 召开 博时裕 嘉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的 第二 次提 示性 公告 》; ( 十二) 、 2017 年 09 月 04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关 于以 通讯 方式 召开 博时裕 嘉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的 第一 次提 示性 公告 》; ( 十三) 、 2017 年 09 月 02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关 于以 通讯 方式 召开 博时裕 嘉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的 公告 》; ( 十四) 、 2017 年 08 月 24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裕嘉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7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 要) 》; ( 十五) 、 2017 年 08 月 24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裕嘉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7 年 半年度 报告 》; ( 十六) 、 2017 年 08 月 24 日, 我公 司分 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裕嘉 纯债 债券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分红公 告》 ; ( 十七) 、 2017 年 07 月 19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裕嘉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7 年第 2 季度 报告 》; ( 十八) 、 2017 年 07 月 17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裕嘉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 2017 年 2 号( 正 文)》 ; ( 十九) 、 2017 年 07 月 17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裕嘉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 2017 年 2 号( 摘 要)》 ; ( 二十) 、 2017 年 07 月 06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裕嘉 纯债 债券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分红公 告》 ; ( 二十一) 、 2017 年 06 月 03 日, 我公 司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上公 告了《 博时 裕嘉 纯债 债券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分红公 告》 ;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8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