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同丰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停牌提示性公告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以 下简 称 “本基金 ” )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长盛同丰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 合同 有关 事项 的议 案》 (以 下简 称 “ 《议 案》 ” ) 。
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具体安排详见 2017 年 12 月 15 日在《 上海证券
报 》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zse.cn ) 和 长 盛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csfunds.com.cn )发布的《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 本基金 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 日(2018 年 1 月 15 日 )停牌。
风险提示:
1 、 如果 本次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表 决通 过上 述 《议 案》 , 则 本基金将根据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及《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合同》中
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在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
基金财产清算组, 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具体时间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在
此情 况下 , 本基 金自 2018 年 1 月 15 日起 停牌 后, 不再 复牌 。 请投 资者 注意 流动
性风险。
2 、 如果 本次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未 能通 过上 述 《议 案》 , 则本 基金 的复 牌事
宜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