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1 号
基 金 管理 人 :建 信 基金 管 理有 限 责任 公 司
基 金 托管 人 : 中 国 农业 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 司
二 〇 一八 年 一月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重要 提示】
本 基 金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013 年 11 月 11 日 证 监 许 可[2013]
1434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年12 月10 日正式生效。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本 摘 要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和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编 写 ,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 但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募 集 的 注 册 , 并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基 金 的 价 值 和 收 益 做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保 证 , 也 不 表 明 投 资 于 本 基 金 没 有
风险。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 券 市 场 , 基 金 净 值 会 因 为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 产 生 波 动 , 投 资 人
在 投 资 本 基 金 前 , 需 充 分 了 解 本 基 金 的 产 品 特 性 , 并 承 担 基 金 投 资 中 出 现 的 各 类 风
险 , 包 括 : 因 整 体 政 治 、 经 济 、 社 会 等 环 境 因 素 对 证 券 价 格 产 生 影 响 而 形 成 的 系 统 性
风 险 , 个 别 证 券 特 有 的 非 系 统 性 风 险 , 由 于 基 金 投 资 人 连 续 大 量 赎 回 基 金 产 生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基 金 管 理 实 施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基 金 管 理 风 险 , 本 基 金 的 特 定 风
险 , 等 等 。 本 基 金 是 债 券 型 基 金 , 风 险 低 于 股 票 型 基 金 、 混 合 型 基 金 ,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属 于 较 低 风 险 、 较 低 收 益 的 品 种 。 投 资 人 在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前 , 请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的 《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合同》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
的 、 投 资 期 限 、 投 资 经 验 、 资 产 状 况 等 判 断 本 基 金 是 否 和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相 适
应。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预 示 其 未 来 表 现 。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 绩 不 构 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 金 合 同 是 约 定 基 金 当 事 人 之 间 权 利 、 义 务 的 法 律 文 件 。 基 金 投 资 人 自 依 基 金 合
同 取 得 基 金 份 额 , 即 成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和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当 事 人 , 其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基金
合 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享 有 权 利 、 承 担 义 务 。 基 金 投 资 人 欲 了 解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权 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 年12 月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日为2017 年 9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一 、基 金管 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设立日期:2005 年 9 月19 日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 号文批准设立。
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 下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5% ; 美 国 信 安 金 融 服 务 公 司 ,
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完 善 , 经 营 运 作 规 范 , 能 够 切 实 维 护 基 金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 股 东 会 为 公 司 权 力 机 构 , 由 全 体 股 东 组 成 ,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以 及 选 举 和 更 换
董 事 、 监 事 等 事 宜 。 公 司 章 程 中 明 确 公 司 股 东 通 过 股 东 会 依 法 行 使 权 利 , 不 以 任 何 形
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 公司的 决策机 构,对股 东会负 责,并 向股东会 汇报。 公司董 事会由 9 名
董事组成,其中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 使 《公司法》 规定的
有 关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权 、 对 公 司 基 本 制 度 的 制 定 权 和 对 总 裁 等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的 监 督 和
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
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许 会 斌 先 生 , 董 事 长 , 高 级 经 济 师 , 享 受 国 务 院 特 殊 津 贴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突 出 贡
献 奖 、 河 南 省 五 一 劳 动 奖 章 获 得 者 。1983 年 毕 业 于 辽 宁 财 经 学 院 基 建 财 务 与 信 用 专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业 , 获 学 士 学 位 。 历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筹 资 储 备 部 副 主 任 , 零 售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个 人
银 行 部 副 总 经 理 , 营 业 部 主 要 负 责 人 、 总 经 理 , 个 人 银 行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 个 人 银 行 业
务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 个 人 金 融 部 总 经 理 ,2006 年 5 月 起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河 南 省 分 行 行
长,2011 年 3 月出任 中国建设银行批发业务总监,2015 年 3 月起 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
孙志晨先 生,董 事,现 任建信基 金管理 有限责 任公司总 裁。1985 年 获东北财 经大
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 年获得长江商学院 EMBA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
处 副 处 长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筹 资 部 、 零 售 业 务 部 证 券 处 处 长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个
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曹伟先生 ,董事 ,现任 中国建设 银行个 人存款 与投资部 副总经 理。1990 年获北京
师 范 大 学 中 文 系 硕 士 学 位 。 历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储 蓄 证 券 部 副 总 经 理 、 北 京 分
行 安 华 支 行 副 行 长 、 北 京 分 行 西 四 支 行 副 行 长 、 北 京 分 行 朝 阳 支 行 行 长 、 北 京 分 行 个
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 与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张维义先 生,董 事,现 任信安北 亚地区 总裁。1990 年毕业 于伦敦 政 治经济学 院,
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2 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EMBA 工商管 理学硕士。历任新
加 坡 公 共 服 务 委 员 会 副 处 长 , 新 加 坡 电 信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总 监 , 信 诚 基 金 公 司
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 (马来西亚) 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
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 (台湾) 首 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信安北亚地区副总
裁。
郑树明先 生,董 事,现 任信安国 际(亚洲)有 限 公司北亚 地区首 席营运 官。1989 年
毕 业 于 新 加 坡 国 立 大 学 。 历 任 新 加 坡 普 华 永 道 高 级 审 计 经 理 , 新 加 坡 法 兴 资 产 管 理 董
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监。
华 淑 蕊 女 士 , 董 事 , 现 任 中 国 华 电 集 团 资 本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毕 业 于 吉
林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 《长春日报》 新闻中心农村工作部记者,湖南卫视 《听
我非常道》 财经节目组运营总监,锦辉控股集团公司副总裁、锦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
经 理 , 吉 林 省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业 务 七 部 副 总 经 理 、 理 财 中 心 总 经 理 、 财 富 管 理 总 监
兼理财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MD)。
李全先生 ,独立 董事, 现任新华 资 产管 理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总 经理。1985 年毕业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于中国人 民大学 财政金 融学院,1988 年毕 业 于中国人 民银行 研究生 部。历任 中国人民
银行总行 和中国农 村信 托投资公 司职员、 正大 国际财务 有限公司 总经 理助理/资 金部总
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 建 国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曾 任 大 新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首 席 行 政 员 , 中 银 保 诚 退 休
金 信 托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英 国 保 诚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首 席 行 政 员 , 美 国 国 际 保 险 集 团 亚
太区资深 副总裁 ,美国 友邦保险 (加拿 大)有 限公司总 裁兼首 席行政 员等。1989 年获
Pacific South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伏 军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法 学 博 士 , 现 任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法 学 院 教 授 , 兼 任 中 国
法 学 会 国 际 经 济 法 学 研 究 会 常 务 理 事 、 副 秘 书 长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法 专 业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2 、监事会成员
张 军 红 先 生 , 监 事 会 主 席 。 毕 业 于 国 家 行 政 学 院 行 政 管 理 专 业 , 获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位 。 历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筹 资 部 储 蓄 业 务 处 科 员 、 副 主 任 科 员 、 主 任 科 员 ; 零 售 业 务 部
主 任 科 员 ; 个 人 银 行 业 务 部 个 人 存 款 处 副 经 理 、 高 级 副 经 理 ; 行 长 办 公 室 秘 书 一 处 高
级 副 经 理 级 秘 书 、 秘 书 、 高 级 经 理 ; 投 资 托 管 服 务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副 总 经 理 ; 投 资 托
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2017 年3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 (亚洲) 有 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曾任英国保
诚 集 团 新 市 场 发 展 区 域 总 监 和 美 国 国 际 集 团 全 球 意 外 及 健 康 保 险 副 总 裁 等 职 务 。 方 女
士 1990 年获新加坡国 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
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 亦 军 女 士 , 监 事 , 高 级 会 计 师 , 现 任 中 国 华 电 集 团 资 本 控 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机 构
与战略研究部总经理。1992 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2009 年获中央财经
大 学 会 计 专 业 硕 士 。 历 任 北 京 北 奥 有 限 公 司 , 中 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中 瑞 华 恒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中 国 华 电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计 划 财 务 部 经 理 助 理 、 副 经 理 , 中 国 华 电 集 团 资
本控股 (华电财务公司) 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
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
严冰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3
年 7 月毕 业于中国 人 民大学行 政管理专 业, 获硕士学 位。曾任 安永 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专员。2005 年 8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管理专
员、主管、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 监 事 , 现 任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内 控 合 规 部 副 总 经 理 兼 内
控合规部 审计部 (二级 部)总经 理,英 国特许 公认会计 师公会 (ACCA )资深会 员。1997
年毕业于 中国人 民大学 会计系, 获学士 学位;2010 年毕业 于香港 中 文大学, 获工商管
理 硕 士 学 位 。 曾 任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高 级 审 计 师 、 华 夏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运营部高级经理。2006 年12 月至今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合规部。
安 晔 先 生 , 职 工 监 事 , 现 任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信 息 技 术 总 监 兼 信 息 技 术
部总经理 。1995 年 毕 业于北京 工业大 学计算 机应用系 ,获得 学士学 位。 历任 中国建设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信 息 技 术 部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信 息 技 术 管 理 部 北 京 开 发 中 心 项 目 经 理 、 代
处 长 ,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基 金 运 营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副 总 经 理 , 信 息 技 术 部 执 行 总 经
理、总经理。
3 、公司高管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硕士。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审计部科
员 、 副 主 任 科 员 、 团 委 主 任 科 员 、 重 组 改 制 办 公 室 高 级 副 经 理 、 行 长 办 公 室 高 级 副 经
理;2005 年 9 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投
资管理部副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和首席战略官;2013 年8 月至2015 年7 月,任我公
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我公司
副总裁,2015 年8 月至2017 年11 月30 日 专任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
理,2017 年 11 月30 日起兼任建信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1997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从事个
人零售业务,2001 年 1 月 加 入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个 人 金 融 部 , 从 事 证 券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 任 高 级 副 经 理 ;2005 年 9 月 加 入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一 直 从 事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工
作,历任 市场营 销部副 总监(主 持工作 ) 、总 监、公司 首席市 场官等 职务。2015 年 8
月6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1992 年7 月至1996 年8 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司
工作;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构部、机构业务部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从 事 信 贷 业 务 和 证 券 业 务 , 历 任 科 员 、 副 主 任 科 员 、 主 任 科 员 、 机 构 业 务 部 高 级 副 经
理等职;2006 年 3 月加入我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8 月6 日起任我公司督察长,2016 年12 月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1996 年7 月至1998 年9 月在福建省东海经贸股份有
限公司工作;2001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副主任科员、业务
经 理 、 高 级 经 理 助 理 ;2005 年 9 月 加 入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历 任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监 助
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任
我公司副总裁。
4 、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本基金基金经理
朱 建 华 先 生 , 硕 士 。 曾 任 大 连 博 达 系 统 工 程 公 司 职 员 、 中 诚 信 国 际 信 用 评 级 公 司
项目组长 ,2007 年 10 月起任 中诚信 证券评 估有限公 司公司 评级部 总经理助 理,2008
年 8 月起任 国泰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研究员。朱建华于 2011 年 6 月加 入本公司,历任高
级债券研究员、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2 年8 月28 日至2015 年8 月11 日
任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4 年 3
月6 日任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 年12 月20 日至2014 年3 月
27 日任建信月盈安心理 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5 月14 日起任建信
安心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12 月 10 日起任建信稳定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6 年3 月14 日起任建信 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4 月28 日起任建信安心保本六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基金经 理,2016 年 6 月 1 日任 建 信转债增 强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
理,2016 年 11 月1 日起任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
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
钟敬棣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固定收益投资官。
李菁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许杰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托 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是中 国金融 体系的 重要组成 部分, 总行设 在北京。 经国
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 依 法 成 立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继 原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全 部 资 产 、 负 债 、 业
务 、 机 构 网 点 和 员 工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网 点 遍 布 中 国 城 乡 , 成 为 国 内 网 点 最 多 、 业 务 辐
射 范 围 最 广 , 服 务 领 域 最 广 , 服 务 对 象 最 多 , 业 务 功 能 齐 全 的 大 型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之
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
世界 500 强 企 业 之 列 。 作 为 一 家 城 乡 并 举 、 联 通 国 际 、 功 能 齐 备 的 大 型 国 有 商 业 银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一 贯 秉 承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的 经 营 理 念 , 坚 持 审 慎 稳 健 经 营 、 可 持 续 发
展 , 立 足 县 域 和 城 市 两 大 市 场 , 实 施 差 异 化 竞 争 策 略 , 着 力 打 造 “ 伴 你 成 长 ” 服 务 品
牌 , 依 托 覆 盖 全 国 的 分 支 机 构 、 庞 大 的 电 子 化 网 络 和 多 元 化 的 金 融 产 品 , 致 力 为 广 大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
质,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
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 国农业 银 行连续通 过托管 业务国 际内控标 准(ISAE3402 )认证, 表明了独
立 公 正 第 三 方 对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托 管 服 务 运 作 流 程 的 风 险 管 理 、 内 部 控 制 的 健 全 有 效 性
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
“‘金牌 理财’TOP10 颁奖盛典 ”中成 绩突出 ,获“最 佳托管 银行” 奖。2010 年 再次
荣获《首 席财务 官》杂 志颁发的 “最佳 资产托 管奖”。2012 年荣 获 第十届中 国财经风
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 年至2016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
银 行 优 秀 奖 ” 和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授 予 的 “ 优 秀 托 管 机 构 奖 ” 称 号 ;
2015 年、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成立,2014 年 更 名 为 托 管 业 务 部/ 养 老 金 管 理 中 心 , 内 设 综 合 管 理 处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处 、 委 托 资 产 托 管 处 、 境 外 资 产 托 管 处 、 保 险 资 产 托 管 处 、 风 险 管 理 处 、 技 术
保 障 处 、 营 运 中 心 、 市 场 营 销 处 、 内 控 监 管 处 、 账 户 管 理 处 , 拥 有 先 进 的 安 全 防 范 设
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
质,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
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 国农业 银 行连续通 过托管 业务国 际内控标 准(ISAE3402 )认证, 表明了独
立 公 正 第 三 方 对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托 管 服 务 运 作 流 程 的 风 险 管 理 、 内 部 控 制 的 健 全 有 效 性
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
“‘金牌 理财’TOP10 颁奖盛典 ”中成 绩突出 ,获“最 佳托管 银行” 奖。2010 年 再次
荣获《首 席财务 官》杂 志颁发的 “最佳 资产托 管奖”。2012 年荣 获 第十届中 国财经风
云榜“最 佳资产 托管银 行”称号 ;2013 年至 2015 年连续 三年荣 获 上海清算 所授予的
“ 托 管 银 行 优 秀 奖 ” 和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授 予 的 “ 优 秀 托 管 机 构 奖 ” 称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号;2015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成立,2014 年 更 名 为 托 管 业 务 部/ 养 老 金 管 理 中 心 , 内 设 综 合 管 理 处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处 、 委 托 资 产 托 管 处 、 境 外 资 产 托 管 处 、 保 险 资 产 托 管 处 、 风 险 管 理 处 、 技 术
保 障 处 、 营 运 中 心 、 市 场 营 销 处 、 内 控 监 管 处 、 账 户 管 理 处 , 拥 有 先 进 的 安 全 防 范 设
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140 名, 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
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
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三) 截止到 2017 年 6 月 30 日,中国农 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72 只。
三 、相 关服 务机 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 、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5)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1 栋2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 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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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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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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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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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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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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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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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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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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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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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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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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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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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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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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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19 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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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61 号 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热线:400-921-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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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11 楼B 座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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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10 层1006#
法定代表人: 张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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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法定代表人 :袁顾明
客户服务热线:400-928-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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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A 座1504/1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张冠宇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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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2 单元21 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热线:4000-618518400-817-5666010-
网址:danjuanapp.com
(2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咨询电话:0755-8249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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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16 层
电话:400-820-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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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纪峰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地址: 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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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祝献忠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1 至18 层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选 择 其 他 符 合 要 求 的 机 构 代 理 销 售 本 基
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郑文广
电话:010-662288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12 层
负责人: 王丽
联系人: 徐建军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 :010-65232181
经办律师: 徐建军、刘焕志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01
室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四 、基 金的 名称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 的 类型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通 过 积 极 主 动 的 投 资 组 合 管 理 为 投 资 人 创 造 较 高 的 当 期 收 入 和 总 回 报 ,力争实现
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 、基 金的 投资 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
券 、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 股 票 、 权 证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金 融
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 基 金 主 要 投 资 于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上 市 的 国 家 债 券 、 金 融 债 券 、 次 级 债 券 、 中 央 银
行 票 据 、 企 业 债 券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公 司 债 券 、 中 期 票 据 、 短 期 融 资 券 、 质 押 及
买断式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以及协议存款、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本 基 金 可 参 与 一 级 市 场 新 股 申 购 或 增 发 新 股 、 持 有 可 转 债 转 股 所 得 的 股 票 、 因 所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持 股 票 所 派 发 的 权 证 以 及 因 投 资 可 分 离 债 券 而 产 生 的 权 证 , 也 可 在 二 级 市 场 上 投 资 股
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其 他 品 种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为 : 本 基 金 债券 资 产 的 投 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80% ;投
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基金持有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 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八 、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债 券 资 产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80% ; 投 资 于 权 益 类 资 产 的 比 例
不 高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20% 。 本 基 金 将 密 切 关 注 股 票 、 债 券 市 场 的 运 行 状 况 与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通 过 自 上 而 下 的 定 性 分 析 和 定 量 分 析 , 综 合 分 析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 国 家 政 策 、 市 场
流 动 性 和 估 值 水 平 等 因 素 , 判 断 金 融 市 场 运 行 趋 势 和 不 同 资 产 类 别 在 经 济 周 期 的 不 同
阶 段 的 相 对 投 资 价 值 , 对 各 大 类 资 产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进 行 评 估 , 从 而 确 定 固 定 收 益 类
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依据各因素的动态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二)债券投资策略
1 、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 基 金 在 综 合 分 析 宏 观 经 济 、 货 币 政 策 的 基 础 上 , 采 用 久 期 管 理 和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相 结 合 的 投 资 策 略 。 在 债 券 组 合 的 具 体 构 造 和 调 整 上 , 本 基 金 综 合 运 用 久 期 调 整 、 收
益 率 曲 线 形 变 预 测 、 信 用 利 差 和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 回 购 套 利 等 组 合 管 理 手 段 进 行 日 常 管
理。
(1)久期调整
本 基 金 通 过 宏 观 经 济 及 政 策 形 势 分 析 , 对 未 来 利 率 走 势 进 行 判 断 , 进 而 确 定 组 合
整体久期和调整范围。
(2)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
收 益 率 曲 线 形 状 的 变 化 将 直 接 影 响 本 基 金 组 合 中 长 、 中 、 短 期 债 券 的 搭 配 。 本 基
金 将 结 合 收 益 率 曲 线 变 化 的 预 测, 适 时 采 用 子 弹 、 杠 铃 或 梯 形 策 略 构 造 组 合 , 并 进 行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动态调整。
(3)信用利差和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利差管理 策 略 决 定 本 基 金 资 产 在 不 同 类 属 债 券 资 产 间 的 配 置 策 略 。 本 基 金 将
结 合 不 同 信 用 等 级 债 券 在 不 同 市 场 时 期 的 利 差 变 化 及 收 益 率 曲 线 变 化 调 整 公 司 债 、 企
业债、金融债、政府债之间的配置比例。
本 基 金 还 将 综 合 评 估 不 同 行 业 以 及 单 个 企 业 的 公 司 债 或 短 期 融 资 券 在 不 同 经 济 周
期收益率及违约率变化情况,以决定不同行业公司债或短期融资券的投资比例。
(4)回购套利
本 基 金 将 适 时 运 用 多 种 回 购 交 易 套 利 策 略 以 增 强 静 态 组 合 的 收 益 率 。 比 如 运 用 跨
市 场 套 利 、 回 购 与 现 券 的 套 利 、 不 同 回 购 期 限 之 间 的 套 利 进 行 相 对 低 风 险 套 利 操 作
等。
2 、个券选择策略
在 个 券 选 择 上 , 本 基 金 综 合 运 用 利 率 预 期 、 收 益 率 曲 线 估 值 、 信 用 风 险 分 析 、 隐
含期权价值评估、流动性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
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基金重点关注的对象:
(1)利率预期策略下符合久期设定范围的债券;
(2)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较大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3)在信用评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高债息的债券;
(4)在 剩余期 限和信 用等级等 因素基 本一致 的前提下 ,运用 收益率 曲线模型 或其
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5)公 司基本 面良好 ,具备良 好的成 长空间 与潜力, 转股溢 价率和 投资溢价 率合
理、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6)在 合理估 值模型 下,预期 能获得 较高风 险-收益 补偿且 流动性 较好的资 产支
持证券。
(三)股票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的 股 票 投 资 以 一 级 市 场 新 股 申 购 和 增 发 新 股 为 主 , 对 股 票 二 级 市 场 投 资 将
以审慎参与、风险控制为原则。
1 、新股申购策略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本 产 品 主 要 从 上 市 公 司 基 本 面 、 估 值 水 平 、 市 场 环 境 三 方 面 确 定 参 与 标 的 、 参 与
规 模 和 退 出 时 机 , 并 综 合 考 虑 新 股 中 签 率 、 股 价 估 值 水 平 等 因 素 , 在 有 效 识 别 和 防 范
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申购收益。
2 、股票二 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将 采 取 “ 自 下 而 上 ” 的 方 式 精 选 个 股 。 本 基 金 将 全 面 考 察 上 市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产 业 竞 争 格 局 、 业 务 发 展 模 式 、 盈 利 增 长 模 式 、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等 基 本 面 特 征 , 同
时综合利 用市盈 率(P/E )、市 净率(P/B )和 折现现金 流(DCF )等 估值方法 对公司的
投 资 价 值 进 行 分 析 和 比 较 , 挖 掘 具 备 中 长 期 持 续 增 长 的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库 , 以 获 得 较 高
投资回报。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的 权 证 投 资 以 权 证 的 市 场 价 值 分 析 为 基 础 , 配 以 权 证 定 价 模 型 寻 求 其 合 理
估 值 水 平 , 以 主 动 式 的 科 学 投 资 管 理 为 手 段 , 充 分 考 虑 权 证 资 产 的 收 益 性 、 流 动 性 及
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此 外 , 在 严 格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本 基 金 将 适 度 参 与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回 购 交 易 等
投资,以增加收益。
未 来 , 随 着 证 券 市 场 投 资 工 具 的 发 展 和 丰 富 , 本 基 金 可 相 应 调 整 和 更 新 相 关 投 资
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 、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1 、本基金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
如 果 今 后 法 律 法 规 发 生 变 化 , 或 指 数 编 制 单 位 停 止 编 制 该 指 数 、 更 改 指 数 名 称 ,
或 有 更 权 威 的 、 更 能 为 市 场 普 遍 接 受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推 出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经 与 基 金 托
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2 、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中债综合全价 (总值) 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
券 全 市 场 整 体 价 格 和 投 资 回 报 情 况 。 该 指 数 涵 盖 了 银 行 间 市 场 和 交 易 所 市 场 , 成 份 券
种 包 括 除 资 产 支 持 债 券 和 部 分 在 交 易 所 发 行 上 市 的 债 券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债 券 , 具 有 广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 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十 、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 基 金 为 债 券 型 基 金 , 其 风 险 和 预 期 收 益 水 平 低于 股 票 型 基 金 、 混 合 型 基 金 , 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 一、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 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 复 核 了 本 报 告 中 的 财 务 指 标 、 净 值 表 现 和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等 内 容 , 保 证 复 核 内 容 不 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 截至2017 年9 月30 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24,327,000.00 16.44
其中:股票 24,327,000.00 16.44
2 固定收益投资 118,321,476.20 79.94
其中:债券 118,321,476.20 79.9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082,682.86 2.08
7 其他各项资产 2,279,995.33 1.54
8 合计 148,011,154.39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9,652,400.00 15.2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1,494,000.00 1.16
J 金融业 2,065,200.00 1.61
K 房地产业 1,115,400.00 0.8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4,327,000.00 18.93
注:以上 行业分 类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 中国证 监会行业 分类标 准为依 据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300232 洲明科技 300,000 4,539,000.00 3.53
2 002444 巨星科技 250,000 3,757,500.00 2.92
3 000858 五粮液 50,000 2,864,000.00 2.23
4 002475 立讯精密 90,000 1,859,400.00 1.45
5 300415 伊之密 130,000 1,812,200.00 1.41
6 601127 小康股份 70,000 1,568,700.00 1.22
7 300315 掌趣科技 200,000 1,494,000.00 1.16
8 000799 酒鬼酒 50,000 1,418,000.00 1.10
9 601398 工商银行 200,000 1,200,000.00 0.93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0 000063 中兴通讯 40,000 1,132,000.00 0.88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9,251,000.00 61.6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9,251,000.00 61.65
4 企业债券 25,586,138.60 19.9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9,949,000.00 7.74
7 可转债 3,535,337.60 2.7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18,321,476.20 92.05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50216 15 国开16 500,000 49,350,000.00 38.39
2 150209 15 国开09 200,000 19,934,000.00 15.51
3 124610 14 云铁投 100,000 10,326,000.00 8.03
4 170410 17 农发10 100,000 9,967,000.00 7.75
5 1382189
13 辽方大
MTN1
100,000 9,949,000.00 7.74
6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10 、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 基金该 报告期 内投资前 十名证 券的发 行主体均 无被监 管部门 立案调查 和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6,755.1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115,559.76
5 应收申购款 127,680.4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279,995.3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的净值比例(%)
1 110033 国贸转债 1,225,100.00 0.95
2 113011 光大转债 1,114,200.00 0.87
3 132002 15 天集EB 943,796.00 0.73
4 113010 江南转债 197,621.60 0.15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十 二、 基金 的业 绩
基金业绩截至日为 2017 年9 月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作 出 投 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建信稳定添利债券A :
阶 段
基金净值
收益率①
基金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 年12 月10
日-2013 年12
月 31 日
0.3%
0.04%
-0.43%
0.08%
0.73%
-0.04%
2014 年1 月1 日
-2014 年12 月
31 日
22.11%
0.35%
6.54%
0.11%
15.57%
0.24%
2015 年1 月1 日
-2015 年12 月
31 日
18.67%
0.52%
4.19%
0.08%
14.48%
0.44%
2016 年1 月1 日
-2016 年12 月31
日
-1.82% 0.24% -1.63% 0.09% -0.19% 0.15%
2017 年1 月1 日
—2017 年9 月30
日
3.61%
0.20%
-2.26%
0.07%
5.87%
0.13%
2013 年12 月10
日-2017 年9 月
30 日
47.86%
0.36%
6.26%
0.09%
41.60%
0.27%
2、建信稳定添利债券C :
阶 段
基金净值
收益率①
基金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 2014 年9 月1
日-2014 年12
月 31 日
11.81% 0.55% 2.49% 0.40% 9.32% 0.15%
2015 年1 月1 日
-2015 年12 月
17.83%
0.52%
4.19%
0.08%
13.64%
0.44%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1 日
2016 年1 月1 日
-2016 年12 月31
日
-2.19% 0.25% -1.63% 0.09% -0.56% 0.16%
2017 年1 月1 日
—2017 年9 月30
日
3.19%
0.21%
-2.26%
0.07%
5.45%
0.14%
自 2014 年9 月1
日-2017 年9 月
30 日
32.96%
0.39%
2.67%
0.09%
30.29%
0.30%
十 三、 基金 的费 用概 览
( 一) 申购费与赎回费
1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投资人在 申购本 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时 ,收取 申购费用 ,申购 费率随 申购金额 增加
而 递 减 ; 投 资 人 可 以 多 次 申 购 本 基 金 , 申 购 费用 按 每 日 累 计 申 购 金 额 确 定 申 购 费 率 ,
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情形 申购费 率
M<100 万元
0.6%
100 万 元≤M<300 万元
0.4%
300 万 元≤M<500 万元
0.2%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注:M 为申购金额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用 应 在 投 资 者 申 购 基 金 份 额 时 收 取 , 不 列 入 基 金 财 产 , 主 要 用 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 、赎回费
(1)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 的赎回费 率按照 持有时 间递减, 即相关 基金份 额持有时 间越
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持有期 限 赎回费 率
持有期<7 日 1.5%
7 日≤ 持有 期<30 日 0.7%
30 日 ≤持 有期<1 年 0.1%
持有期 ≥1 年 0%
注:1 年指365 天。
赎 回 费 用 由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担 , 并 按 照 持 有 期 限 的 不 同 将 赎 回
费 按 照 不 同 比 例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 赎 回 费 用 的 其 余 部 分 用 于 支 付 注 册 登 记 费 和 其 他 必 要
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 ,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期长于 30 天但少于 1 年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期长于1 年的投 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可
以按照 《基金合同》 的 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或者调低赎回费率,基金管
理人最迟 应于新的 费率 或收费方 式实施日 前 2 个工作 日在至少 一家 中 国证监 会指定媒
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本基金 C 类收费模式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标准如下:
C 类赎 回费 率
N<30 天 0.5%
N≥30 天 0
注: N 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 年指365 天。
赎 回 费 用 由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担 , 并 按 照 持 有 期 限 的 不 同 将 赎 回
费 按 照 不 同 比 例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 赎 回 费 用 的 其 余 部 分 用 于 支 付 注 册 登 记 费 和 其 他 必 要
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 、 本 基 金 的 A 类 基 金 份 额 在 申 购 时 收 取 申 购 费 , 赎 回 时 根 据 持 有 期 限 收 取 赎 回
费;C 类 基 金 份 额 从 该 类 别 基 金 资 产 中 计 提 销 售 服 务 费 , 不 收 取 申 购 费 、 赎 回 时 根 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4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范 围 内 调 低 申 购 费 率 和 赎 回 费
率。费率 如发生变 更, 基金管理 人应在调 整实 施 2 日前 在至少一 种 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
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 、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 ,投资者的
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 购 份 额 计 算 结 果 按 照 四 舍 五 入 方 法 ,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由 此 产 生 的 误 差 计
入基金财产 。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A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1.05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 (1+0.6%)=49701.79 元
申购费用=50000-49701.79=298.21 元
申购份额=49701.79/1.05=47335.04 份
即:投资人投资5 万元 申购本基金的A 类基金 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 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1.05 元,则其可得到 47335.04 份A 类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5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1.05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 (1+0%)=50000 元
申购费用=50000-50000=0 元
申购份额=50000/1.05=47619.05 份
即:投资人投资5 万元 申购本基金的C 类基金 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 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1.05 元,则其可得到 47619.05 份C 类基金份额。
2 、赎回金额的计算
(1)基金赎回金额计算方法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 回 金 额 保 留 至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以 下 舍 去 , 舍 去 部 分 所 代 表 的 资 产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A 类基 金份额,赎回适用费率为 0.1%,假设
赎回当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 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 ×1.148=11480 元
赎回费用=11480×0.1%=11.48 元
净赎回金额=11480 -11.48=11468.52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 份A 类基金份额 ,假设赎回当日A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148 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68.52 元。
例二: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C 类基金 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 30 天,则赎
回适用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 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
为:
赎回总金额=10000 ×1.148=11480 元
赎回费用=11480×0%=0 元
净赎回金额=11480 -0=11480.00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 份C 类基金份额 ,假设赎回当日C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148 元,持有期大于 30 天,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80.00 元。
3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计 算 结 果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三 位 , 小 数 点 后 第 四 位
四舍五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会同 意,可以 适当 延迟计算 或公告。 其计 算公式为 :计算日 基金 份额净值= 计算日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基金总份额。
(三)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 管理费 按前一 日基金资 产净值 的 0.7%年费率 计提。 管理费 的计算方 法如
下:
H =E×0.7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 费划 款指令, 基金托管 人复 核后于次 月前 5 个 工 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 托管费 按前一 日基金资 产净值 的 0.2% 的年费 率计提 。托管 费的计算 方法
如下:
H =E×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人发送 基金托管 费划 款指令, 基金托管 人复 核 后于次 月前 5 个 工 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对 C 类基金份 额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率。销 售服务费 将专 门用于建 信稳定添 利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
与 C 类基 金份额持 有 人服务, 基金管理 人将 在基金年 度报告中 对该 项费用的 列支情况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作专项说明。
计算方法如下:
H =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费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销 售
服务费划 付指令, 经基 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 次月 首日起 3 个工作日 内 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 管 理 人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分 别 支 付 给 各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 种类中第 4-8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基 金财
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 四、 对招 募说 明书 更新 部分 的说 明
1 、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2 、在“ 第五部 分:相 关服务机 构”中 ,更新 了相关代 销机构 的信息 ;更新了 基金
份额登记机构的信息。
3 、更新 了“第 九部分 :基金的 投资” ,更新 了基金投 资组合 报告, 并经基金 托管
人复核。
4 、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5 、更新 了“第 二十二 部分:其 他应披 露事项 ”,添加 了期间 涉及本 基金和基 金管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理人的相关临时公告。
建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二 〇一 八年 一月 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