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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增长A(163803)

中银增长: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 银持 续增 长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分红 公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8 年 1 月 12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持续增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增长 混合 
基金主代码 16380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3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公 开 募 集 证券投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元 ) 
0.4505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 人民币元 ) 
266,269,347.04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159,761,608.22


本次分红方案 (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0.3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8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1 、在 符合有 关基 金分红 条件 的前提 下, 本基金 每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少 一次,最多为六次,每次收益分配时,分配比例不低于当时可分配收益的 60% 。 2 、 本基金 于 2007 年 7 月 27 日实施基金份额拆分操作(拆分比例 1: 2.545214074), 基金份额 面值重新计算后符合基金分红 条件。 3、 本基金 2017 年度可供分配收益 为 266,269,347.04 元, 本次分红符合基金 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 分红相 关的 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16 日 除息日


2018 年 1 月 17 日( 场内) 2018 年 1 月 16 日( 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 月 19 日( 场内) 2018 年 1 月 18 日( 场外) 分红对象 权 益 登 记 日 在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基 金 全 体 基 金 份 额持有人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场 外 投 资 者 所 转 换 的 基 金 份 额 将 以 2018 年 1 月 16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








额, 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直接 划入其基金账户。2018 年 1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 回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法规, 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权 益登 记日当 天有 效申购 或转 入基金 份额 不享有 本次 分红权 益, 权益登 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 管于 证券登 记结 算系统 (即 场内) 的基 金份额 的分 红方式 只能 是现金 分红。 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 (即场外) 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 红利再投资方式,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红利再投资部分以场 外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持 有场 外基金 份额 的投资 者可 以在基 金开 放日的 交易 时间内 到销 售网点 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 (不含 2018 年 1 月 16 日)最后一 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 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与相关 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 以 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 请 务必 在 2018 年 1 月 15 日 15:00 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 权益分派期间 (2018 年 1 月 12 日至 1 月 16 日) 暂 停本基金的跨系统转 登记业务。 5、本 基金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及 希望 了解本 基金 其他有 关信 息的投 资者 ,可以 登 录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http://www.bocim.com/ )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5566/021-38834788 )咨询相关事宜。 6、本 基金 管理人 承诺 以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因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基 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