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1 页 共 3 页
南 方积 极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分 红公 告
公告送出日 期:2018 年1 月12 日
南方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2 页 共 3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积极配置混合(LOF)
基金主代码 16010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10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南 方 积极 配 置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基
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收益分 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单
位:人民币元)
1.1184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人民币元)
96,671,142.32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配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
18,288,670.7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23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1 次分红
注: 《南方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约定: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 次,
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50% 。2017 年度已实现收益 36,577,341.46 元,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 18,288,670.73 元。
2. 与分 红相 关的 其 他信 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16 日
除息日 2018 年 1 月 17 日(场内) 2018 年 1 月 16 日 (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 月 1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18 年1 月 16 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将于 2018 年1 月 17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
通知各销售机构。2018 年 1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
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的相 关规 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
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南方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3 页 共 3 页
3. 其他 需要 提示 的 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
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 本基 金默 认的 分红 方式 为现 金分 红。 本基 金注 册登 记机 构不 接受 账户 类分 红方 式的 修改 ,
投资者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
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 以在基金
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
之前(截至 2018 年1 月 15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
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
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8 年 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 -8899 )咨询相关情况。
南 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