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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丰纯债3个月发起式(002109)

博时裕丰纯债3个月发起式: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1 
 
 
博 时 裕 丰 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 券型 发
起式证 券 投资 基 金 
更新 招 募 说明 书 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 本 基 金 不向 个 人 投 资者 公 开 销 售】 
 
【重要 提示】 
 
1 、 博时 裕丰 纯 债3 个月 定期 开 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 基金 由博 时裕 丰 纯 债债 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转型 而来 。 基金 转型经 博时 裕丰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
议通过 , 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自表决 通过 之日 起生 效。 自2017 年10月18 日起, 《 博时裕 丰 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失效 且《 博时 裕丰 纯 债3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发 起式证 券投 资
基金 》同 时生 效, 博时 裕 丰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正式 变更 为 博 时裕 丰纯 债3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2 、基 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确 、 完整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 中 国证监 会
注册,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募 集的 注册 , 并 不表 明其对 本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和市场 前景 作出
实质性 判断 或保 证, 也不 表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 有风 险。 
3 、投 资有 风险 ,投 资者 申 购基金 份额 时应 认真 阅读 基金合 同 、本 招募 说明 书 等信息 披
露文件 , 自主 判断基 金的 投资价 值 , 全 面认识 本基 金产品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应充分 考虑 投 资
者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并对申 购基 金的 意愿 、 时 机、 数 量等 投资 行为 作出 独立决 策。 基金 
2 
 
管理人 提醒 投资 者基 金投 资的 “ 买者 自负 ” 原 则, 在 投资者 作出 投资 决策 后, 基金运 营状 况
与基金 净值 变化 导致 的投 资风险 ,由 投资 者自 行负 担。 
4 、本 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 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 场波动 等因 素产 生波 动 , 投资者 在
投资本 基金 前 , 应全 面了 解本基 金的 产品 特性 , 理 性判断 市场 , 并承担 基金 投资中 出现 的 各
类风险 ,包括 :因政 治、 经济、 社会等 环境因 素对 证券价 格产生 影响而 形成 的系统 性风险 、
个别证 券特 有的 非系 统性 风险、 基金 管理 人在 基金 管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理 风险 、 本
基金的 特定 风险 等等 。 
本基金投 资中 小企业 私募 债,中小 企业 私募债 是根 据相关法 律法 规由非 上市 中小企 业
采用非 公开 方式 发行 的债 券。 由 于不 能公 开交 易, 一般情 况下 , 交 易不 活跃 , 潜在 较大 流动
性风险 。 当发 债主体 信用 质量恶 化时 , 受市场 流动 性所限 , 本基 金可能 无法 卖出所 持有 的 中
小企业 私募 债, 由此 可能 给基金 净值 带来 更大 的负 面影响 和损 失。 
5 、 本基 金为 债券 型基 金, 预期 收 益和 预期 风险 高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 但 低于 混合 型基金 、
股票型 基金 ,属 于 中 低预 期风险/ 收益 的产 品。 
6 、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 为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 包括 国债 、 金 融债 、 企业债 、
公司债 、 央 行票 据、 中 期 票据、 短期 融资 券、 中 小 企业私 募债 、 资 产支 持证 券、 次 级债、 可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的纯 债部 分、 债券 回购 、 银 行存 款 、 同业存 单 等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监 会允 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 相关规 定) 。 
本基金 不投 资于 股票 、 权 证等权 益类 资产 , 也 不投 资于可 转换 债券 (可 分离 交易可 转 债
的纯债 部分 除外 ) 、 可交 换 债券。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7 、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 本 基金 投资 于债 券资 产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80% ,但 应
开 放 期流 动性 需要 ,为 保护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在 每 次开 放期 开始 前10 个工 作 日、 开放
期 及 开放 期结 束后10个 工作 日 的期 间内 ,基 金投 资不 受 上述 比例 限制 。开 放期 内 现金 或者
到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5% , 在封 闭期 内, 本基 金不受 上述5%
的限制 。 
8 、 本 基金 初始 募集 面值 为 人民币1.00 元 。 在 市场波 动因素 影响 下 , 本 基金 净 值可能 低
于 初始 面值 ,本 基金 投资 者有可 能出 现亏 损。 
9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 示其未 来表 现 ,基 金管 理 人管理 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构 成
对本基 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3 10 、 基金 管理 人依 照 恪尽职 守 、诚 实信 用 、谨 慎勤勉 的 原则 管理 和 运用 基金财 产 ,但 不保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证 最低 收益 。 11 、 本基 金单 一投 资 者持有 的 基金 份额 或 者构 成一致 行 动人 的多 个 投资 者持有 的 基金 份额可 达到 或者 超过50% , 基金不 向个 人投 资者 销售。 法律法规 或 监管 机构 另有 规定的 除 外 。 12、 本招 募说 明书 ( 更新 )所 载内 容截 止日 为2017 年11 月25 日 ,有关 财务 数 据和净 值 表现截 止日为2017 年9 月30 日(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


4 第一 部 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29 层 办公地 址: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29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光华 成立时 间: 1998 年7 月13 日 注册资 本: 2.5 亿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经 营 联系人 :





韩强 联系电 话:


(0755 )8316 9999 博时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经中 国证监会 证监基 字[1998]26 号文 批 准设立。 目前 公司股 东为 招商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持有股 份 49% ;中国 长城 资产管理 公司, 持有股 份 25% ; 天津 港( 集团) 有限 公司 ,持 有股 份 6% ;上 海汇 华实 业有 限公司 ,持 有股 份12 %; 上 海盛 业股 权投 资基金 有限 公司 , 持 有股 份 6% ; 广 厦建 设集 团有 限 责任公 司, 持 有股 份2% 。注 册资 本为 2.5 亿元 人民 币。 公司设 立了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负责 指导基 金资 产的 运作 、 确 定基本 的投 资策略 和投 资组 合的 原则 。 公司下 设两 大总 部和 二十 八个直 属部 门 , 分别 是 : 权益投 资总 部 、 固定 收益 总部以 及宏 观策略 部、交 易部、 指数 与量化 投资部 、特定 资产 管理部 、多元 资产管 理部 、年金 投资部 、 产品规 划部、 营销服 务部 、客户 服务中 心、市 场部 、养老 金业务 中心、 战略 客户部 、机构- 上海、 机构- 南方、 券商 业 务部、 零售- 北京、 零售- 上海、 零售- 南方、 央企 业 务部、 互联 网 金融部 、 董 事会 办公 室、 办公室 、 人 力资 源部、 财 务部、 信息 技术 部、 基 金 运作部 、 风 险管 理部和 监察 法律 部。 权益投 资总 部负 责公 司所 管理资 产的 权益 投资 管理 及相关 工作 。 权益 投资 总部 下设股 票 投资部 (含 各投 资风 格小 组) 、 研究 部。 股 票投 资 部负责 进行 股 票 选择 和组 合管理 。 研 究部 负责完 成对 宏观 经济 、 投 资策略 、 行业 上市公 司及 市场的 研究 。 固定收 益总 部负责 公司 所 管 理资产 的固 定收 益投 资管 理及相 关工 作 。 固定 收益 总部下 设现 金管 理组 、 公 募基金 组 、 专 户 组、国 际组 和研 究组 ,分 别负责 各类 固定 收益 资产 的研究 和投 资工 作。 市场部 负责 公司 市场 和销 售管理 、 销售 组织 、 目 标 和费用 管理 、 销售督 导与 营销培 训管 理、 公司 零售 渠道银 行总 行管理 与维 护 、 推动 金融 同业业 务合 作与 拓展 、 国 际业务 的推 动 与 协作等 工作 。 战略 客户 部负 责北方 地区 由国 资委 和财 政部直 接管 辖企 业以 及该 区域机 构客 户 5 的销售 与服 务工 作。 机构- 上海和 机构-南 方分 别主 要 负责华 东地 区、 华南 地区 以及其 他指 定 区域的 机构 客户 销售 与服 务工作 。 养老 金业务 中心 负责公 司社 保基 金、 企业 年金 、 基 本养 老 金及职 业年 金的 客户 拓展 、 销 售与 服务 、 养 老金 研 究与政 策咨 询 、 养老 金销 售支持 与中 台运 作协调 、相关 信息服 务等 工作。 券商业 务部 负 责券 商渠道 的开拓 和销售 服务 。 零售- 北京 、 零售- 上海、 零售-南 方负 责公司 全国 范围 内零 售客 户的渠 道销 售和 服务 。 央 企业务 部负 责招 商局集 团签 约机 构客 户、 重要中 央企 业及 其财 务公 司等客 户的 拓展 、 合 作业 务落地 与服 务等 工作。 营销 服务 部负 责营 销策划 、销 售支 持、 品牌 传播、 对外 媒 体 宣传 等工 作。 宏观策 略部 负责 为投 委会 审定资 产配 置计 划提 供宏 观研究 和策 略研 究支 持 。 交 易部负 责 执行基 金经 理的 交易 指令 并进行 交易 分析 和交 易监 督。 指数 与量 化投 资部 负责 公司各 类指 数 与量化 投资 产品 的研 究和 投资管 理工 作 。 特 定资 产管 理部负 责公 司权 益类 特定 资产专 户和 权 益类社 保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管理及 相关 工作 。 多元 资产 管理部 负责 公司 的基 金中 基金投 资产 品 的研究 和投 资管 理工 作 。 年 金投资 部负 责公 司所 管理 企业年 金等 养老 金资 产的 投资管 理及 相 关工作 。 产 品规 划部 负责 新产品 设计 、 新 产品 报批 、 主管 部门 沟通 维护 、 产 品维护 以及 年金 方案设 计等 工作 。 互 联 网 金融部 负责 公司 互联 网金 融战略 规划 的设 计和 实施 , 公司 互联 网金 融的平 台建 设 、 业务 拓展 和客户 运营 , 推动公 司相 关业务 在互 联网 平台 的整 合与创 新 。 客 户 服务中 心负 责零 售客 户的 服务和 咨询 工作 。 董事会办 公室 专门负 责股 东会、董 事会 、监事 会及 董事会各 专业 委员会 各项 会务工作 ; 股东关 系管理 与董、 监事 的联络 、沟通 及服务 ;基 金行业 政策、 公司治 理、 战略发 展研究 、 公司文 化建 设 ; 与公 司治 理及发 展战 略等 相关 的重 大信息 披露 管理 ; 政 府公 共关系 管理 ; 党 务工作 ; 博时 慈善基 金会 的管理 及运 营等 。 办 公室 负责公 司的 行政 后勤 支持 、 会 议及 文件 管 理、外 事活动 管理 、 档案 管理及 工会工 作等。 人力 资源部 负责公 司的人 员招 聘、培 训发展 、 薪酬福 利、 绩效 评估 、 员 工沟通 、 人 力资 源信 息管 理工作 。 财 务部 负责 公司 预算管 理、 财务 核 算 、 成 本 控制 、 财 务 分析 等 工 作 。 信息 技 术 部 负责 信 息 系 统 开发 、 网 络 运行 及 维 护 、IT 系统安 全及 数据 备份 等工 作。 基 金运 作部 负责 基金 会计和 基金 注册 登记 等业 务。 风 险管 理部 负责建 立和 完善 公司 投资 风险管 理制 度与 流程 , 组织 实施公 司投 资风 险管 理与 绩效分 析工 作 , 确保公 司各类 投资风 险得 到良好 监督与 控制。 监察 法律部 负责对 公司投 资决 策、基 金运作 、 内部管 理、 制度 执行 等方 面进行 监察 , 并 向公 司管 理 层和 有关 机构 提供 独立 、 客观 、 公 正的 意见和 建议 。 另设北 京分 公司 、 上 海分 公司、 沈阳 分公 司、 郑州 分公司 和成 都分 公司 , 分 别负责 对驻 京、 沪 、 沈 阳、 郑 州和 成 都人员 日常 行政 管理 和对 赴京、 沪、 沈阳 和郑 州处 理公务 人员 给予 协助。 此外, 还设有 全资 子公司 博时资 本管理 有限 公司, 以及境 外子公 司博 时基金 (国际 ) 有限公 司。 截止 到2017 年9 月30 日 , 公司 总人 数为526 人, 其中研 究员 和基 金经 理超 过 86% 拥有 6 硕士及 以上 学位 。 公司已 经建 立健 全投 资管 理制度 、 风 险控 制制 度、 内部监 察制 度、 财务 管理 制度、 人事 管理制 度、 信息 披露 制度 和员工 行为 准则 等 公 司管 理制度 体系 。 二、主要成员情况 1 、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成 员 张光华 先生 ,1957 年 生, 中共党 员, 西南 财经 大学 经济学 博士 ,高 级经 济师 。1986 年 至 1992 年, 任国 家外 汇管 理局政 研室 副主 任、 计划 处处长 ;1992 年至 2002 年,任 中国 人 民银行 海南 省分 行行 长助 理、 中国 人民 银行 海南 省分 行副行 长兼 国家 外汇 管理 局海南 分局 副 局长、 中国 人民 银行 广州 分行副 行长 ;2002 年 9 月至 2007 年 4 月 ,任 广东 发 展银行 行长 ; 2007 年4 月至2015 年 7 月, 历任 招商 银行 执行 董 事、 副行 长 、 副 董事 长, 期间兼 任永 隆银 行副董 事长 、 招商信 诺人 寿保 险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招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招 银国 际 金融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招 银金融 租赁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2015 年 7 月 起, 任博 时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第六 届董 事会 董事 长。 江 向 阳 先 生 , 董 事 。 中 共 党 员 , 南 开 大 学 国 际 金 融 博 士 , 清 华 大 学 金 融 媒 体 EMBA 。 1986-1990 年就 读于 北京 师范大 学信 息与 情报 学系 ,获学 士学 位;1994-1997 年就 读于 中国 政法大 学研 究生 院 , 获 法 学硕士 学位 ;2003-2006 年, 就读 于南 开大 学国 际 经济研 究所 , 获 国际金 融博 士学 位。 历任 中国证 监会 办公 厅、 党办 副主任 兼新 闻办 (网 信办 ) 主任 ; 中 国证 监会办 公 厅 副巡 视员 ; 中国 证监会 深圳 专员 办处 长 、 副 专员 ; 中 国证 监会 期货 监管 部副处 长、 处长; 中国 农业 工程 研究 设计院 情报 室干 部。2015 年 1 月至 7 月, 任招 商局 金融集 团副 总 经理、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党 委副 书记 ;2015 年 7 月起 ,任 博时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总经 理、第 六届 董事 会董 事。 彭磊女 士 , 分 别于 1994 年 7 月及 2010 年 7 月获 得西南 财经 大学 企业 管理 专业经 济 学学士 学位 , 以 及北 京大 学金融 学专 业经 济学 硕士 学位。 曾在 不同 证券 和金 融类公 司担 任管 理或行政 职位 ,拥有 相关 管理和从 业经 验。于 2002 年 5 月至 2003 年 10 月兼任友 联资 产管理公 司执 行董事 。于 2002 年 5 月 加入招 商局 金融集团 有限 公司, 历任 综合管理 部副 总经理 、 审 计稽 核部 总经 理、 中 国业 务部 总经 理、 证券部 总经 理、 总经 理助 理。 自 2011 年 6 月起担 任长 城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 ;自 2015 年 3 月 起担任 摩根士 丹利 华鑫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自 2016 年 4 月起 担任 招商 局金 融 集团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王金宝 先生 , 1964 年 生, 硕 士。 1981 年至 1985 年 在复 旦大学 数学 系学 习, 获学 士 学位。 1985 年至1988 年 在复 旦 大学数 理统 计系 学习 ,获 硕士学 位。1988 年 7 月至1995 年4 月在 上海同 济大 学数 学系 工作 ,任教 师。1995 年 4 月进 入招商 证券 ,1996 年 5 月 任招商 证券 上 海澳门 路营 业部 总经 理 ;2001 年9 月 任招 商证 券上 海地区 总部 副总 经理 ( 主 持工作 ) ;2002 年 10 月 任招 商证 券投 资部 总经理 ; 2005 年 1 月任 招商证 券投 资部 总经 理兼 固定收 益部 总 7 经理;2005 年 8 月任 招商 证券股 票销 售交 易部 总经 理(现 更名 为机 构业 务总 部);2008 年 4 月任 招商 证券 机构 客户 业务董 事总 经理 ; 2012 年4 月任 招商 证券 股票 销售 交易部 联席 总经 理(现 更名 为机 构业 务总 部);2012 年 9 月任 招商 证券股 票销 售交 易部 总经 理(现 更名 为 机构业 务总 部) ;2017 年 8 月任 招商 证券 机构 业 务总部 总经 理兼 任机 构业 务一部 总经 理。 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第 二届 、第 三届 监事 会监事 ;2008 年7 月 起,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第四 届至 第六 届董事 会董 事。 陈克庆先 生, 北京大 学工 商管理硕 士。2001 年起历 任世纪证 券投 资银行 北京 总部副 总 经理, 国信 证券 投行 业务 部副总 经理 , 华 西证 券投 资银行 总部 副总 经理 、 董 事总经 理。2014 年加入 中国 长城 资产 管理 公司, 现任 投资 投行 事业 部副总 经理 。2016 年 1 月 起,任 博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第六 届董 事会董 事。 张灏先 生,1978 年生 ,学 士。2000 年 毕业 于美 国麻 省理工 学院 ,获 得数 学学 士学位 和 经济学学 士学 位。2000 年 起,任职 于瑞 士信贷 (CSFB )纽约 办公室 并加入 企业 并购部门 担 任经理, 负责 全球电 讯及 消费零售 行业 的并购 项目 ;2005 年, 加入摩 根 大通 (JP Morgan ) 香港办公 室担 任副总 裁, 负责大中 华区 的企业 并购 项目;2008 年,加 入著名 基金公司 德劭 集团(DE Shaw& Co. )之 大中华区 私募 股权投 资部 门担任执 行董 事。2013 年 至今,加 入上 海信利 股权 投资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担 任董 事及 上海 汇华实 业有 限公 司担 任投 资总监 , 并负 责 股权投 资项 目管 理。 顾立基 先生 ,1948 年 生, 硕士 。1982 年毕 业于 清华 大学 , 获 学士 学位 ;1996 年毕业 于 中国科 技大 学, 获工 学硕 士学位 。1968 年至 1978 年 就职于 上海 印染 机械 修配 厂, 任 共青 团 总支书记 ;1983 年 起,先 后任招商 局蛇 口工业 区管 理委员会 办公 室秘书 、主 任;招商 局蛇 口工业 区免 税品 有限 公司 董事总 经理 ; 中 国国 际海 运集装 箱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副总 经理 、 总 经理; 招商局 蛇口工 业区 有限公 司副总 经理、 国际 招商局 贸易投 资有限 公司 董事副 总经理 ; 蛇口招 商港 务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总经 理; 招商 局蛇 口工业 区有 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香港 海通 有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招 商局科 技集 团有 限公 司董 事总经 理。2008 年 2 月至 今,任 清华 大 学深圳 研究 生院 兼职 教授 ;2009 年 6 月至 今, 兼任 中国平 安保 险( 集团 )股 份有限 公司 外 部监事 、监 事会 主席 ;2011 年3 月至 今, 兼任 湘电 集团有 限公 司外 部 董 事;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 ,兼 任德 华安 顾人寿 保险 有限 公司 (ECNL )董 事;2013 年 6 月至 今,兼 任深 圳 市昌红 科技 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2014 年11 月起 ,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第六 届董 事 会独立 董事 。 姜立军 先生 ,1955 年 生, 会计师 ,工 商管 理硕 士(MBA )。1974 年 12 月参 加 工作, 历 任中国 远洋运 输总公 司财 务处科 员、中 国-坦 桑尼亚 联合海 运服务 公司财 务部 经理、 日本中 铃海运 服务 公司 财务 部经 理、 中 远 (英 国) 公 司财 务 部经理 、 香 港益 丰船 务公 司 财务部 经理 、 香港-佛 罗伦租 箱公 司(香 港上市 公司) 副总经 理、 中远太 平 洋有 限公司 (香 港上市 公司) 8 副总经 理、 中远 日本 公司 财务部 长和 营业 副本 部长 、 中远 集装 箱运 输有 限公 司副总 会计 师等 职。2002.8-2008.7 , 任 中 远 航 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A 股 上 市 公 司 ) 首 席 执 行 官 、 董 事 。 2008.8-2011.12 , 任中 远 投资 (新 加坡 ) 有 限公 司 ( 新加坡 上市 公司 ) 总裁 、 董 事会副 主席 、 中远控股 (新加 坡)有 限 公司总裁 ;并任 新加 坡中 资企业协 会会长 。2011.11-2015.12,任 中国远 洋控 股股 份有 限公 司执行 (A+H 上市 公司 ) 执 行董事 、 总经 理 。2012.2-2015.12,兼 任中国 上市 公司 协会 副监 事长 、 天 津 上 市公司 协会 副会长 ;2014.9-2015.12 , 兼 任中 国上 市 公司协 会监 事会 专业 委员 会副主 任委 员。 赵如冰先 生,1956 年生, 教授级高 级工 程师, 国际 金融专业 经济 学硕士 研究 生。历 任 葛洲坝 水力发 电厂工 作助 理工程 师、工 程师、 高级 工程师 、葛洲 坝二江 电厂 电气分 厂主任 、 书记;1989.09 —1991.10 任葛洲 坝至 上海 正 负 50 万伏超 高压 直流 输电 换流 站书记 兼站 长, 主持参加 了我国 第一 条亚 洲最大的 直流输 电工 程的 安装调试 和运行 ;1991.10 —1995.12 任 厂办公 室主 任兼 外事 办公 室主任 ;1995.12 —1999.12 , 任 华能 南方 开发 公司 党 组书记 、 总经 理, 兼任 中国 华能 集团 董 事、 深圳 南山 热电 股份 有 限公司 ( 上市 公司 代码0037 ) 副 董事 长、 长城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副 董事长、 深圳华 能电 讯有 限公司董 事长;2000.01-2004.07 ,华 能 南方公 司被 国家 电力 公司 重组后 , 任 华能 房地 产开 发公司 副总 经理 , 长 城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副 董 事 长 、 董 事 ;2004.07-2009.03 , 任 华 能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党 组 书 记 、 总 经 理 ; 2009.12-2016.8, 任 景顺 长 城基金 管理 公司 董事 长、 景 顺长城 资产 管理 (深 圳) 公 司董事 长; 2016.8-至今 ,任阳 光资 产 管理股份 有限 公司副 董事 长;兼任 西南 证券、 百隆 东方、威 华股 份独立 董事 。 2 、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车晓昕女 士, 硕士, 监事。1983 年起 历任郑 州航空 工业管理 学院 助教、 讲师 、珠海 证 券有限 公司 经理 、 招 商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投资 银行 总部总 经理 。 现 任招 商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财务管 理董 事总 经理 。2008 年7 月起 ,任 博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第 四至 六届 监事会 监事 。 陈良生 先生 , 中 央党 校经 济学硕 士。1980 年至2000 年就职 于中 国农 业银 行巢 湖市支 行 及安徽 省分 行。 2000 年起 就职于 中国 长城 资产 管理 公司, 历 任合 肥办 事处 综合 管理部 部长 、 福州办 事处 党委 委员 、总 经理、 福建 省分 公司 党委 书记、 总经 理。2017 年 4 月至今 任中 国 长城资 产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机构 协同 部专 职董 监事。2017 年 6 月起 任博 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监事 。 赵兴利 先生 , 硕士 , 监 事 。1987 年至1995 年就 职于 天津港 务局 计财 处 。1995 年至 2012 年5 月 先后 任天 津港 贸易 公司财 务科 科长 、 天 津港 货运公 司会 计主 管、 华夏 人寿保 险股 份有 限公司 财务 部总 经理 、 天 津港财 务有 限公 司常 务副 总经理 。2012 年5 月筹 备 天津港 ( 集团 ) 有限公 司金 融事 业部 , 2011 年 11 月 至今 任天 津港 ( 集团 ) 有 限公 司金 融事 业 部副部 长 。 2013 年3 月 起,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第五 至六 届监 事会监 事。


9 郑波先生 ,博 士,监 事。2001 年 起先后 在中国 平安 保险公司 总公 司 、博 时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工作 。现 任博 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人力 资源 部总经 理。2008 年 7 月起 ,任博 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第 四至 六届 监事会 监事 。 黄健斌先 生, 工商管 理硕 士。1995 年 起先后 在广发 证券有限 公司 、广发 基金 管理有 限 责任公司 投资 管理部 、中 银国际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管理 部工 作。2005 年 加入博时 基金 管理公 司 , 历 任固定 收益 部基金 经理 、 博时平 衡配 置混合 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固定收 益部 副 总 经理 、 社 保组 合投资 经理 、 固 定收 益部 总经理 。 现 任公司 总经 理助 理兼 固定 收益总 部董 事总 经理、 年金 投资 部总 经理 、 社保 组合 投资 经理 、 高 级投资 经理 、 兼 任博 时资 本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2016 年3 月 18 日 至今担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监事 会员 工监 事。 严斌先 生, 硕士 ,监 事。1997 年 7 月起 先后 在华 侨 城集团 公司 、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 司工作 。现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财务 部总 经理 。2015 年 5 月起 ,任 博时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第 六届 监事 会监 事。 3 、高 级管 理人 员 张光华 先生 ,简 历同 上。 江向阳 先生 ,简 历同 上。 王德英先 生, 硕士, 副总 经理。1995 年起先 后在北 京清华计 算机 公司任 开发 部经理 、 清华紫 光股 份公 司 CAD 与 信息事 业部 任总 工程 师。2000 年加 入博 时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历 任行政 管理 部副 经理 , 电 脑部副 经理 、 信 息技 术部 总经理 、 公 司代 总经 理。 现任公 司副 总经 理,主 管 IT、 运作 、指数 与量化 投资等 工作, 博时 基金(国际) 有 限公司 及博 时资本 管理有 限公司 董事 。 董良泓先 生,CFA ,MBA , 副总经理 。1993 年 起先后 在中国技 术进 出口总 公司 、中技 上 海投资 公司 、 融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长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从事 投资 管理 工作 。2005 年2 月加入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 任社 保股票 基金 经理 , 特 定资 产高级 投资 经理 , 研 究部 总 经理兼 特定 资产 高级 投资 经理 、 社 保股 票基金 经理 、 特 定资 产管 理部总 经理 、 博 时资 本管 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现任 公司 副总经 理兼 高级 投资 经理 、 社保 组合 投资 经理 , 兼 任博时 基金 (国 际)有 限公 司董 事。 邵凯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副总经 理。1997 年至1999 年在河 北省 经济 开发 投资 公司从 事 投资管 理工 作。2000 年 8 月加入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 债券 组合 经理 助理、 债券 组 合经理 、 社保 债券基 金基 金经理 、 固定 收益部 副总 经理兼 社保 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 固 定收 益 部总经 理、 固定 收益 投资 总监、 社保 组合 投资 经理 。 现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 兼 任博时 基金 (国 际)有 限公 司董 事、 博时 资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10 徐卫先生 ,硕 士,副 总经 理。1993 年 起先后 在深圳 市证券管 理办 公室、 中国 证监会 、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工作 。2015 年 6 月加 入博 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现 任公 司副总 经理 兼 博时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博 时基 金( 国际) 有限 公司董 事。


孙麒清女 士, 商法学 硕士 ,督察长 。曾 供职于 广东 深港律师 事务 所。2002 年 加入博 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监察法 律部 法律 顾问 、 监 察法律 部总 经理 。 现 任公 司督察 长, 兼任 博时基 金( 国际 )有 限公 司董事 、博 时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副董 事长 。 4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鲁邦旺先生, 硕士。2008 年至2016 年在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工作, 历任资金 经理、固 定收益 投资经 理。2016 年 加入博 时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曾任 博时裕和 纯债债券 基金 的 基金经 理。 现任 博时岁 岁增利 一年定期 开放债 券基金 (2016 年 12 月15 日至今) 、 博时裕盈纯债债券基金 (2016 年12 月15 日至今) 、 博时裕瑞 纯债债券基金(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今) 、 博时裕恒纯债债券基金(2016 年 12 月15 日至今) 、 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基金 (2016 年12 月15 日至今) 、 博时裕晟纯 债债券基金(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今) 、博时 裕丰纯债债券基金(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今) 、博时裕荣纯债债券基金(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今) 、 博时裕坤纯债 债券基金(2016 年 12 月15 日至今) 、 博时裕嘉纯债债券基金 (2016 年12 月15 日至今) 、博时裕康纯债债券基金(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今) 、博时 裕达纯债债 券基金(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今) 、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基金(2017 年 4 月 26 日 至今) 、博时保证金货币 ETF 基金(2017 年 4 月26 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 5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委员: 江向 阳、 邵凯 、黄 健斌、 李权 胜、 欧阳 凡、 魏凤春 、王 俊、 过钧 、白 仲光 江向阳 先生 ,简 历同 上。 邵凯先 生, 简历 同上 。 黄健斌 先生 ,简 历同 上。 李权胜 先生 ,硕 士。2001 年起先 后在 招商 证券 、银 华基金 工作 。2006 年 加入 博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研究 员、 研 究员 兼基 金经 理助 理、 特 定资 产投 资经 理、 特定资 产管 理部 副总经 理 、 博 时医疗 保健 行业股 票基 金基 金经 理、 股票投 资部 副总 经理 、 股 票投资 部成 长 组 投资总 监 。 现 任董事 总经 理兼股 票投 资部 总经 理兼 价值组 投资 总监 、 博 时精 选混合 基金 、 博 时新趋 势混 合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11 欧阳凡 先生 ,硕 士。2003 年起先 后在 衡阳 市金 杯电 缆厂、 南方 基金 工作 。2011 年加 入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曾任特 定资 产管 理部 副总 经理 、 社 保组 合投资 经理 助理 。 现 任特 定 资产管 理部 总经 理兼 社保 组合投 资经 理。 魏凤春先 生, 经济学 博士 。1993 年起 先后在 山东经 济学院、 江南 证券、 清华 大学、 江 南证券、 中信 建投证 券公 司工作。2011 年加 入博时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 投资经理 、博 时抗通 胀增 强回 报 (QDII-FOF) 基金、 博时 平衡 配置 混合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现 任首席 宏观 策 略分析 师兼 宏观 策略 部总 经理、 多元 资产 管理 部总 经理。 王俊先 生, 硕士,CFA 。2008 年 从上 海交 通大 学硕 士 研究生 毕业 后加 入博 时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 历 任研 究员 、 金 融地产 与公 用事 业组 组长 、 研究 部副 总经 理、 博时 国企改 革股 票基 金、 博时 丝 路 主题 股票 基金 的基金 经理 。 现任 研究 部总 经理兼 博时 主题 行业 混合(LOF) 基 金、 博时沪 港深 优质 企业 混合 基金、 博时 沪港 深成 长企 业混合 基金 、 博 时沪 港深 价值优 选混 合基 金、 博 时新 兴消 费主 题混 合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过钧先 生 , 硕 士 ,CFA 。1995 年 起先 后在 上海 工艺 品 进出口 公司 、 德国 德累 斯 顿银行 上 海分行、 美国 Lowes 食品 有限公司 、美 国通用 电气 公司、华 夏基 金固定 收益 部工作。2005 年加入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 任基 金经理 、 博 时稳定 价值 债券 投资 基金 的基金 经理 、 固 定收益 部副 总经 理、 博时 转债增 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博时 亚洲 票息 收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博 时裕 祥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博 时双 债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新财 富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 现 任董 事总 经理 兼固定 收益 总部 公募 基金 组投资 总监 、 博 时信用债 券投 资基金 、博 时稳健回 报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LOF ) 、博 时新收 益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新机遇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 时新 价值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博时新 策略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博时鑫 源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博时乐 臻定 期开 放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新起 点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博 时双 债增强 债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 金、 博 时鑫 惠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鑫瑞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鑫润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的 基金 经理 。 白仲光 先生 , 博士 。1991 年起先 后在 石家 庄无 线电 九厂 、 石 家庄 经济 学院 、 长 盛基金 、 德邦基金 、上 海金珀 资产 管理公司 工作 。2015 年加 入博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现任董 事总 经理兼 年金 投资 部投 资总 监、股 票投 资部 绝对 收益 组投资 总监 。 6 、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第二 部 分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 管人 基本 情况 1 、基 本情 况


12 名称: 恒丰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山东 省烟 台市 芝罘 区南大 街248 号 法定代 表人 :蔡 国华 成立时 间:2003 年2 月27 日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许 可[2014]204 号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16.9 亿元 人民 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经营范围 :吸 收人民 币存 款;发放 短期 、中期 、长 期贷款; 办理 结算; 办理 票据贴现 ; 发行金 融债 券、 代 理发 行 、 代理 兑付、 承销政 府债 券; 买卖 政府 债券; 同业 拆借; 提 供信 用 征用服 务及 担保; 代理 收 付款项 ; 提供 保管 服务; 外汇存 款; 外 汇贷 款; 外 汇汇款; 外币 兑 换; 国际 结算 ; 同 业外 汇拆 借; 外汇 票据 的承 兑与 贴 现; 外汇 借款 ; 外 汇担 保; 结汇 、 售 汇; 发行和 代理 发行 股票 以外 的外币 有价 证券 ; 买 卖和 代理买 卖股 票以 外的 外币 有价证 券; 自营 外汇买 卖; 代客 外汇 买卖 ;资信 调查 、咨 询、 见证 业务。 2 、发 展概 况及 财务 状况 恒 丰银行 于2003 年 经中国人 民银行 批准 , 经过整 体股 份制改 造,成 为一家 全国 性股份 制商业 银行 ,总 部设 在山 东省烟 台市 。 恒丰银 行力 于创 建中 国最 佳管理 、 最高 回报 的全 国性 股份制 商业 银行 , 建立 以股 东大会 、 董事会 、 监事 会、 高级 管 理层等 机构 为主 体的 组织 架构和 保证 各机 构独 立运 作、 有效 制衡 的 制度, 以及 建立 科学、 高 效的决 策、 激励 和约 束机 制。 确 立以 “ 不求 最大、 但求最 好, 努力 打造一 流现代 股份制 商业 银行” 为经营 管理境 界, 坚持“ 以卓越 的服务 创卓 越的品 牌” , 按 照现代 商业 银行 人力 资源 管理要 求 , 不 断提升 全行 的整体 素质 ; 按照市 场发 展需求 , 不断 推 出新的 金融 服务 产品 ; 按 照追求 利润 最大 化 原 则, 充分借 鉴先 进商 业银 行的 成功经 验 , 进 行 有效的 业务 重组 , 再 造银 行的业 务流 程和 运作 方式 , 进 一步 完善 银行的 服务 功能 , 提 高市 场 竞争力 ,实 现银 行的 永恒 发展。 3 、主 要人 员情 况 恒丰股 份有 限公 司总 行设 资产托 管部 ,部 门现 有员 工 29 人,100% 员工 拥有 大学本 科 以上学 历 , 高 管人 员均 拥 有研究 生以 上学 历或 高级 技术职 称 , 100% 员 工拥 有 基金从 业资 格。 员工的 学历 层次 较高 , 专 业 分布合 理, 职业 技能 优良, 职业道 德素 质过 硬, 是一 支 诚实勤 勉、 积极进 取、 开拓 创新 、奋 发向上 的资 产托 管从 业人 员队伍 。


13 4 、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2014 年2 月10 日, 恒丰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经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和中 国银 行业监 督 管理委 员会 联合 批准 , 获 得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资格 。 恒丰 银行 秉承" 恒 久发 展 、 安心 托付" 的 宗旨, 致力 于打 造资 产托 管业务 品牌 , 强 化受 托责 任, 集 中技 术和 人才 优势 , 安全 保管 受托 资产 。 恒 丰银 行配备 了高 效的资 金清 算网 络、 先进 的托管 业务 综合 处理 系统 、 完 善的 内控 风 险控制 制度 以及 专业 的托 管运作 团队 , 为 客户 提供 全方位 的综 合托 管服 务。 目前已 开展 证券 投资基金 托管、银行理财托管、基 金公司专户产品托管、基 金子公司专户/ 专项产品托 管、 证券公 司定 向/ 集 合资 产管 理计划 托管 、信 托计 划托 管、私 募基 金托 管等 多项 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 部控 制制度 1 、内 部控 制目 标 严格遵 守国 家有 关托 管业 务的法 律法 规 、 行 业监 管规 章和行 内有 关管 理规 定 , 守 法经营 、 规范运 作、 严格 监察 , 确 保业务 的稳 健运 行, 保证 基金财 产的 安全 完整 , 确 保有关 信息 的真 实、准 确、 完整 、及 时, 保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合 法权益 。 2 、内 部控 制组 织结 构 资产托 管部 内设 风险 监督 中心 , 该 中心 作为内 部控 制的监 督 、 评 价中心 , 组 织督促 各相 关中心 建立 健全 内控 机制 , 并对 各项 业务 及其 操作 提出内 部控 制建 议。 中心 配备专 职内 控稽 核人员 ,依 照有 关法 律、 法规和 规章 制度 ,对 内部 控制独 立行 使稽 核监 察职 权。 3 、内 部控 制原 则 (1 ) 全面性 原则 。 内部控 制应 当渗透 到资 产托 管业 务的 决策 、 执 行、 监督 的全 过 程 和各个 操作 环节 , 覆 盖所 有的业 务中 心和 岗位 并由 全体人 员参 与, 任何 决策 或操作 应当 有案 可查; (2 ) 重要性 原则 。 资 产托 管业 务的内 部控 制制 度应 当在 全面控 制的 基础 上, 关注 资 产托管 业务 运作 的重 要业 务事项 和高 风险 领域 ; (3 ) 制衡性原 则。内 部业 务中 心和岗位 的设置 应权 责分 明、相对 独立、 相互 制衡, 通过切 实可 行的 措施 来消 除内部 控制 的盲 点 。 风 险监 督中心 作为 内部 控制 的监 督和评 价部 门 , 应独立 于内 部控 制的 建设 和执行 部门 ; 负责 内部 控制 监督与 评价 的内 控稽 核岗 的工作 具有 独 立性, 不得 兼任 其他 岗位 的工作 ; (4 ) 适应性 原则 。 内部控 制体 系应同 资产 托管 业务 规模 、 业 务范 围、 竞争 状况 和 风 险水平 及业 务其 他环 境相 适应 , 内 部控 制制 度的 制订 应当具 有前 瞻性 , 并应 当根 据国家 政策 、 14 法律及 经营 管理 的需 要, 适时进 行相 应修 改和 完善 ; 内 部控 制应 当具有 高度 的权威 性 , 任 何 人不得 拥有 超 出 内部 控制 约束的 权力 ,内 部控 制存 在的问 题应 当得 到及 时反 馈和纠 正; (5 ) 审慎性 原则 。 内部风 险管 理必须 以防 范风 险、 审慎 经营 、 保 证托 管资产 的 安 全 与完整 为出 发点 ; 托 管业 务经营 管理 必须 按照 “内 部制度 优先 ” 的 原则 , 在 新设机 构或 新增 业务时 ,做 到先 期完 成相 关制度 建设 ; (6 ) 成本效 益原 则。 内部 控制 应当权 衡实 施成 本与 预期 效益, 以合 理的 成本 实现 既 定的内 控目 标; (7 ) 责任追 究原 则。 各业 务环 节都应 有明 确的 责任 人, 并按规 定对 违反 制度 的直 接 责任人 以及 对负 有领 导责 任的负 责人 进行 问责 。 4 、内 部控 制制 度及 措施 (1 ) 制度 建设 :建 立了 明 确的岗 位职 责 、科 学的业 务流程 、 详细 的操 作手册 、严 格的 人员行 为规 范等 一系 列规 章制度 。 (2 ) 建立 健全 的组 织管 理 结构: 前后 台分 离, 不同 部门、 岗位 相互 牵制 。 (3 ) 风险 识别 与评 估: 风 险监督 中心 指导 业务 处室 进行风 险识 别 、评 估, 制 定并实 施 风险控 制措 施。 (4 ) 相对 独立 的业 务操 作 空间: 业务 操作 区相 对独 立,实 施门 禁管 理和 音像 监控。 (5 ) 人 员管 理 :进 行 定期 的 业 务与 职 业道 德 培训, 使 员 工树 立 风险 防 范与控 制 理 念, 并签订 承诺 书。 (6 ) 应急 预案: 制定 完备 的 《应 急预 案》 , 并组 织员 工定期 演练 ; 建 立异 地灾 备中心 , 保 证业 务不 中断 。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 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 和程 序 基金托 管人 负有 对基 金管 理人的 投资 运作 行使 监督 权的职 责 。 根 据 《 基金 法》 、 《运 作办 法》 、基 金合同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托管人 对基金 的投 资对象 和范围 、投资 组合 比例、 投资限 制、费 用的计 提和支 付方 式、基 金会计 核算、 基金 资产估 值和基 金净值 的计 算、收 益分配 、 申购赎 回以 及其 他有 关基 金投资 和运 作的 事项 ,对 基金管 理人 进行 业务 监督 、核查 。 基金托管 人发 现基金 管理 人有违反 《基 金法》 、 《运 作办法》 、基金 合同和 有关 法律法 规 规定的 行为 , 应 及时 以书 面形式 通知 基金 管理 人限 期纠正 , 基 金 管 理人 收到 通知后 应及 时核 对并以 书面 形式 对基 金托 管人发 出回 函。 在限 期内, 基金托 管人 有权 随时 对通 知事项 进行 复 查,督 促基金 管理人 改正 。基金 管理人 对基金 托管 人通知 的违规 事项未 能在 限期内 纠正的 , 基金托 管人 应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15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重 大违 规行 为, 立即 报告中 国证 监会 , 同 时 , 通知基 金管 理人限 期纠 正 , 并 将纠 正结 果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 基 金托 管人发 现基 金管 理人 的指 令违反 法律 、 行政法 规和 其他 有关 规定 , 或者违 反基 金合 同约 定的 , 应当拒 绝执 行 , 立 即通 知基 金管理 人, 并及时 向中 国证 监会 报告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依据 交易 程序 已经 生效 的投资 指令 违反 法律 、 行政 法规和 其 他有关 规定 , 或者违 反基 金合同 约定 的 , 应当 立即 通知基 金管 理人 , 并 及时 向中国 证监 会 报 告。


16 第 三部 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 构 1 、直 销机 构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北 京直销 中心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北 京直销 中心 地址:








北京市 建国 门内 大 街 18 号 恒基中 心 1 座 23 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 、010-65187592 联系人 : 韩明亮 博时一 线通 : 95105568 ( 免长 途话 费) 2 、代 销机构 (1)上海天 天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2) 蚂蚁( 杭州)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变 更、 增减 发售 本基金 的销 售机 构, 并及 时公告 。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17 住所: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 厦 29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建国 门内 大 街 18 号 恒基中 心 1 座 23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光华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 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 的律 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源泰 律师 事务 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14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14 楼 负责人 :廖海 电话: 021- 51150298 传真: 021- 51150398 联系人 :刘佳 经办律 师: 廖海 、刘 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 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 星展 银 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湖滨 路 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 心 11 楼 首席合 伙人 :李丹 联系电 话: (021 )23238888 传真电 话: (021 )23238800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张振波 联系人 : 张 振波


18 第四部分 基金的 名称 博时裕 丰纯 债3 个月 定期 开 放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 开放 式 第 六部 分基金的投资 目标 在有效 控制 投资 组合 风险 的前提 下, 力争 长期 内实 现超越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投 资回报 第 七部分 基金 的投资 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为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 金 融工 具 , 包 括国 债、 金融 债、 企 业债、 公 司债、 央行 票据、 中期 票 据、 短 期融 资券、 中小 企 业私募 债、 资产 支持 证券 、 次级 债、 可 分 离交易 可转 债的 纯债 部分 、 债 券回 购、 银行 存款 、 同 业存单 等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 金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但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定 )。 本基金 不投 资于 股票 、 权 证等权 益类 资产 , 也 不投 资于可 转换 债券 (可 分离 交易可 转 债 的纯债 部分 除外 )、 可交 换债券 。 本基金投 资于 债券资 产比 例不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但应开 放期 流动性 需要 ,为保 护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在 每次开 放期 开始 前 10 个 工作日 、开 放期 及开 放期 结束后 10 个工 作日的 期间 内, 基金 投资 不受上 述比 例限 制。 开放 期内现 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5% , 在封闭 期内 ,本 基金 不受上 述 5% 的 限制 。 如法律法 规或 监管机 构以 后允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品 种,基金 管理 人在履 行适 当程序后 ,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第 八部分 基金 的投资 策略 (一) 封闭 期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自上 而下 和自 下而上 相结 合、 定性 分析 和定量 分析 相补 充的 方法 , 确定 资产 在非信 用类 固定 收益 类证 券和信 用类 固定 收益 类证 券之间 的配 置比 例 。 充 分发 挥基金 管理 人 长期积 累的 信用 研究 成果 , 利用自 主开 发的 信用 分析 系统 , 深 入挖 掘价 值被 低估 的标的 券种 , 以获取 最大 化的 信用 溢价 。 本基 金采 用的 投资 策略 包括: 期限 结构 策略 、 信 用策略 、 互 换策 略、息 差策 略等 。在 谨慎 投资的 前提 下, 力争 获取 高于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资 收益。 在以上 战略 性资 产配 置的 基础上 , 本 基金 通过 自上 而下和 自下 而上 相结 合、 定性分 析和 定量分 析相 补充 的方 法, 进 行前瞻 性的 决策 。 一 方面, 本基金 将分 析众 多的 宏观 经济变 量 ( 包 括 GDP 增 长率 、CPI 走势 、M2 的 绝对 水平 和增 长率 、利率 水平 与走 势等 ), 并关注 国家 财 政、 税 收、 货币、 汇率 政 策和其 它证 券市 场政 策等 。 另一 方面 , 本 基金 将对 债券市 场整 体收 19 益率曲 线变 化进 行深 入细 致分析 , 从而 对市场 走势 和波动 特征 进行 判断 。 在 此基础 上 , 确 定 资产在 非信 用类 固定 收益 类证券 (现 金、 国家 债券、 中央银 行票 据等 ) 和 信用 类固定 收益 类 证券之 间的 配置 比例 。 灵活应 用 各 种期 限结 构策 略、 信 用策 略、 互换 策略、 息差策 略, 在合 理管 理并 控制组 合 风险的 前提 下, 最大 化组 合收益 。 1 、期 限结构 策略 。通过 预 测收益 率曲线 的形状 和变 化趋势 ,对各 类型债 券进 行久期 配 置; 当收 益率 曲线走 势难 以判断 时 , 参 考基准 指数 的样本 券久 期构 建组 合久 期, 确保 组合 收 益超过 基准 收益 。 具 体来 看, 又 分为 跟踪 收益 率曲 线的骑 乘策 略和 基于 收益 率曲线 变化 的子 弹策略 、杠 铃策 略及 梯式 策略。 1 )骑 乘策略 是当 收益率 曲 线比较 陡峭时 ,也即 相邻 期限利 差较大 时,买 入期 限位于 收 益率曲 线陡 峭处 的债 券, 通过债 券的 收益 率的 下滑 ,进而 获得 资本 利得 收益 。 2 )子 弹策略 是使 投资组 合 中债券 久期集 中于收 益率 曲线的 一点, 适用于 收益 率曲线 较 陡时; 杠铃 策略 是使 投资 组合中 债券 的久 期集 中在 收益率 曲线 的两 端, 适用 于收益 率曲 线两 头下降 较中 间下 降更 多的 蝶式变 动 ; 梯 式策 略是 使投 资组合 中的 债券 久期 均匀 分布于 收益 率 曲线, 适用 于收 益率 曲线 水平移 动。 2 、信 用策略 。信 用债收 益 率等于 基准收 益率加 信用 利差, 信用利 差收益 主要 受两个 方 面的影 响, 一是 该信 用债 对应信 用水 平的 市场 平均 信用利 差曲 线走 势; 二是 该信用 债本 身的 信用变 化。 基于 这两 方面 的因素 ,我 们分 别采 用以 下的分 析策 略: 1 )基 于信用 利差 曲线变 化 策 略: 一是分 析经济 周期 和相关 市场变 化对信 用利 差曲线 的 影响, 二是 分析 信用 债市 场容量 、 结 构、 流动 性等 变化趋 势对 信用 利差 曲线 的影响 , 最 后综 合各种 因素 ,分 析信 用利 差曲线 整体 及分 行业 走势 ,确定 信用 债券 总的 及分 行业投 资比例 。 2 )基 于信用 债信 用变化 策 略:发 行人信 用发生 变化 后,我 们将采 用变化 后债 券信用 级 别所对 应的 信用 利差 曲线 对公司 债 、 企 业债 定价 。 影 响信用 债信 用风 险的 因素 分为行 业风 险、 公司风 险 、 现 金流风 险 、 资产负 债风 险和 其他 风险 等五个 方面 。 我们主 要依 靠内部 评级 系统 分析信 用债 的相 对信 用水 平、违 约风 险及 理论 信用 利差。 3 、互 换策 略 。不 同券种 在 利息、 违约风 险、久 期、 流动性 、税收 和衍生 条款 等方面 存 在差别 , 投 资管 理人 可以 同时买 入和 卖出 具有 相近 特性的 两个 或两 个以 上券 种, 赚 取收 益级 差。互 换策 略分 为两 种: 1 )替 代互换 。判 断未来 利 差曲线 走势, 比较期 限相 近的债 券的利 差水平 ,选 择利差 较 高的品 种 , 进 行价值 置换 。 由 于利 差水 平受流 动性 和信用 水平 的影 响, 因此 该策略 也可 扩 展 到新老 券置 换 、 流动 性和 信用的 置换 , 即在相 同收 益率下 买入 近期 发行 的债 券, 或是 流动 性 更好的 债券 ,或 在相 同外 部信用 级别 和收 益率 下, 买入内 部信 用评 级更 高的 债券。


20 2 )市 场间利 差互 换。一 般 在公司 信 用债 和国家 信用 债之间 进行。 如果预 期信 用利差 扩 大, 则用 国家 信用债 替换 公司信 用债 ; 如果预 期信 用利差 缩小 , 则用公 司信 用债替 换国 家 信 用债。 4 、息 差策略 。通 过正回 购 ,融资 买入收 益率高 于回 购成本 的债券 ,从而 获得 杠杆放 大 收益。 本组合 将采 取低 杠杆 、 高 流动性 策略 , 适当运 用杠 杆息差 方式 来获 取主 动管 理回报 , 选 取具有 较好 流动 性的 债券 作为杠 杆买 入品 种, 灵活 控制杠 杆组 合仓 位, 降低 组合波 动率 。 5 、个 券挖掘 策略 。本部 分 策略强 调公司 价值挖 掘的 重要性 ,在行 业周期 特征 、公司 基 本面风 险特 征基 础上 制定 绝对收 益率 目标 策略 , 甄 别具有 估值 优势 、 基 本面 改善的 公司 , 采 取高度 分散 策略 ,重 点布 局优势 债券 ,争 取提 高组 合超额 收益 空间 。 6 、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策略 。 本基金 将通 过对 资产 支持 证券基 础资 产及 结构 设计 的研究 , 结 合多 种定 价模 型, 根 据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适度 进行 资产支 持证 券的 投资 。 7 、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投资 策略。 针对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 本基金 以持 有到 期, 获得 本金和 票息 收入 为主 要投 资策略 , 同 时, 密 切关 注债 券的 信用 风险变 化, 力争 在控 制风 险的前 提下 , 获 得较 高收 益。 本 基金 投资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 基 金管 理人将 根据 审慎 原则 , 制 定严格 的投 资决 策流 程、 风险控 制制 度 和 信用风 险、 流动 性风 险处 置预案 , 并 经董 事会 批准 , 以防 范信 用风 险、 流动 性风险 等各 种风 险。 (二) 开放 期投 资策 略 开放期 内 , 本 基金为 保持 较高的 组合 流动 性, 方便 投资人 安排 投资 , 在 遵守 本基金 有 关 投资限 制与 投资 比例 的前 提下, 将主 要投 资于 高流 动性的 投资 品种 。 第九部 分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 指数收益率×90%+1 年期 定期存款 利率( 税后 )×10% 。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 比较 基准的原因为本基金 是通 过债券资产的配置和 个券 的选择来 增强债 券投 资的 收益 。 中 债综合 财富 (总 值) 指数 由中央 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 公司编 制, 该指 数旨在 综合 反映 债券 全市 场整体 价格 和投 资回 报情 况。 指数 涵盖 了银 行间 市场 和交易 所市 场 , 具有广 泛的 市场 代表 性, 适合作 为市 场债 券投 资收 益的衡 量标 准; 由于 本基 金投资 于债 券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 (开放 期开始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 间 内除外)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 (封闭 期 内除外 ) , 采用 90% 作 为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 债券 投资 所代表 的权 重,10% 作为 现金资 产所 对应 的权重 可以 较好 的反 映本 基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


21 若未来 法律 法规 发生 变化 , 或者有 更权 威的 、 更能 为市 场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推出 , 或者市 场发 生变 化导 致本 业绩比 较基 准不 再适 用或 本业绩 比较 基准 停止 发布 , 本基金 管理 人 可以依 据维 护投 资者 合法 权益的 原则 , 在 与基 金托 管人协 商一 致并 报中 国证 监会备 案后 , 适 当调整 业绩 比较 基准 并及 时公告 ,而 无需 召开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 第十部 分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预 期收益 和预 期风 险高 于货 币市场 基金 , 但低于 混合 型基金 、 股 票型基 金, 属于 较低 风险/ 收益的 产品 。 第十一 部分基金投资组合 报告 博时基 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事 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或 重 大遗漏 ,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别 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管 人根 据本基 金合 同规定, 复核 了本报 告中 的净值表 现和 投资组 合报 告等内容 ,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计 。 1 报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 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 票 - - 2 固定收益 投资 778,954,000.00 94.57 其中:债 券 778,954,000.00 94.57 资产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投 资 - - 4 金融衍生 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 金融资 产 22,400,000.00 2.72 其中: 买 断式回 购的 买入返售 金融资 产 - - 6 银行存款 和结算 备 付金合计 4,304,723.62 0.52 7 其他各项 资产 18,040,910.39 2.19 8 合计 823,699,634.01 100.00 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2.1 报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3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4 报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22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864,000.00 12.13 其中: 政 策性金 融债 99,864,000.00 12.13 4 企业债券 258,282,000.00 31.38 5 企业短期 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04,225,000.00 12.66 7 可转债( 可交换 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316,583,000.00 38.46 10 合计 778,954,000.00 94.63 5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 1 170408 17 农发 08 900,000 89,838,000.00 10.91 2 1421004 14 天津农商二级 700,000 72,198,000.00 8.77 3 1580016 15 新郑债 01 700,000 71,834,000.00 8.73 4 1580011 15 盘锦双台债 700,000 71,778,000.00 8.72 5 1428015 14 泰隆二级 700,000 71,477,000.00 8.68 6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9.1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股指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9.2 本基金 投资 股指 期货 的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 指期货 。 若 本基 金投 资股 指期货 , 本 基金 将根 据风 险管理 的原 则, 以 套期 保值 为主 要目 的 , 有 选择 地投 资于 股指 期货。 套期 保值 将主 要采 用流动 性好 、 交 易活跃 的期 货合 约。 本基金 在进 行股 指期 货投 资时, 将通 过对 证券 市场 和期货 市场 运行 趋势 的研 究, 并 结合 股指期 货的 定价 模型 寻求 其合理 的估 值水 平。


23 本基金 管理 人将 充分 考虑 股指期 货的 收益 性、 流动 性及风 险特 征 , 通过 资产 配置 、 品 种 选择, 谨慎 进行 投资 ,以 降低投 资组 合的 整体 风险 。 法律法 规对 于基 金投 资股 指期货 的投 资策 略另 有规 定的 , 本 基金 将按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执 行。 10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10.1 本期国 债期 货投 资政 策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本 基金不 能投 资于 国债 期货 。 10.2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11 投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1.1 报告期 内基金投资 的 前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 没 有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 , 或在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 11.2 报告期 内基金投资 的 前十名股票中 ,没有投 资 超出基金合同 规定备选 股 票库之外 的股票 。 11.3 其他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证 金 - 2 应收证券 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8,040,910.39 5 应收申购 款 - 6 其他应收 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040,910.39 11.4 报告期 末持 有的 处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未持 有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 11.5 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前十 名股 票中不 存在 流通 受限 的情 况。 11.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24 第十二 部分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开始 ,基 金份额 净值 增长 率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净值 增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5.11.25-2015.12.31 0.20% 0.03% 0.27% 0.01% -0.07% 0.02% 2016.1.1-2016.12.31 1.81% 0.09% 2.70% 0.01% -0.89% 0.08% 2017.1.1-2017.9.30 1.39% 0.07% 2.02% 0.01% -0.63% 0.06% 2015.11.25-2017.9.30 3.43% 0.08% 4.99% 0.01% -1.56% 0.07%


25 第十 三 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诉讼 费和 仲裁 费; 5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7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 、基 金的 账户 开户 费用 、 账户维 护费 用; 9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 基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 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0.30% 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 法如下 : H =E ×0.30%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核 对一致 后, 基金 托管 人按 照与基 金管 理人 协商 一致 的方式 在月 初 3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财 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或 不可 抗力 等, 支付 日期顺 延。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托 管费的计算方法 如 下: H =E ×0.10%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26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核 对一致 后, 基金 托管 人按 照与基 金管 理人 协商 一致 的方式 于月 初 3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财 产 中一次 性支 取。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或不 可抗 力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上述 “一 、 基 金费 用的 种 类” 中第 3 -9 项费 用,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3 、证 券账 户开 户费 用: 证 券账户 开户 费经 基金 管理 人与基 金托 管人 核对 无误 后, 自产 品成立 一个 月内 由基 金托 管人从 基金 财产 中划 付, 如基金 财产 余额 不足 支付 该开户 费用 , 由 基金管 理人 于产 品成 立一 个月后 的 5 个工 作日 内进 行垫付 ,基 金托 管人 不承 担垫付 开户 费 用义务 。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 完全 履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博时 裕丰 纯债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合 同》 生效前 的相 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27 第 十四 部分对招募说明书 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它 有关 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对本 基金 管理人 于 2017 年10 月18 日刊登 的本 基金 原招 募说 明书 ( 《博 时裕 丰纯 债 3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进 行了 更新, 并根据 本基 金 管理人 对本 基金 实施 的投 资经营 活动 进行 了内 容补 充和更 新, 主要 补充 和 更 新 的内容 如下 : 1 、在 “三 、基 金管 理人 ” 中,对 基金 管理 人的 基本 情况进 行了 更新 ; 2 、在 “四 、基 金托 管人 ” 中,对 基金 托管 人的 基本 情况进 行了 更新 ; 3 、在“ 五 、相 关服务 机构 ”中 ,更 新了 相关服 务机 构的内容 ,各 新增代 销机 构均在 指 定媒体 上公 告列 示 ; 4 、 在“ 九 、 基 金的 投资 ” 中, 更新 了 “ ( 九 ) 基金 投 资组合 报告 ” 的内 容 , 数 据内容 截 止时间 为2017 年9 月 30 日; 5、在“ 十、 基金 的业 绩” 中, 更 新了 基金 业绩 的内 容, 数 据内 容截 止时 间为2017 年 9 月30 日; 6 、在 “二 十 三 、其 它应 披 露的事 项” 中根 据最 新情 况对相 关应 披露 事项 进行 了更新 : ( 一) 、 2017 年 10 月 31 日, 我 公司 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上海 证券 报、 证券 时报上 公告 了《关 于部 分代 销渠 道暂 停代理 博时 裕丰 纯 债 3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销售业 务的 公告 》; ( 二) 、 2017 年 10 月 18 日, 我 公司 分别 在中 国证 券报、 上海 证券 报、 证券 时报上 公告 了《博 时裕 丰纯 债 3 个月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关闭 定期 定额 投资业 务的 公 告》 、 《博 时裕 丰纯 债 3 个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协议 》 、《 博时 裕 丰纯 债 3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博时 裕丰 纯债 3 个月 定 期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8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