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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盛通纯债A(004528)

长盛盛通纯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1月)查看PDF公告

长 盛盛 通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 2016 年 11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 〔2016〕 2705 号文 注册募集。 基金管 理人 保证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准确 、完整 。本 招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监 会注册 ,但 中国 证监会 对本基 金募 集的 注册, 并不表 明其 对本 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 投资 于证券 市场 ,基金 净值 会因为 证券 市场波 动而 波动, 投资 者根 据所持 有的基 金份 额享 受基金 收益, 同时 承担 相应的 投资风 险。 投资 本基金的 风险包 括:因 政治 、经 济、社 会等环 境因 素对 证券市 场价格 产生 影响 而形成的 系统性 风险, 个别 证券 特有的 非系统 性风 险, 基金管 理人在 基金 管理 实施过程 中产生 的积极 管理 风险 ,由于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连续大 量赎回 基金 产生 的流动性 风险,和由于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80% 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 投资范 围包括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是 根据相 关法 律法 规由非上 市中小 企业采 用非 公开 方式发 行的债 券。 中小 企业私 募债券 的风 险主 要包括信 用风险 、流动 性风 险、 市场风 险等。 信用 风险 指发债 主体违 约的 风险 ,是中小 企业私 募债券 最大 的风 险。流 动性风 险是 由于 中小企 业私募 债券 交投 不活跃导 致的投 资者被 迫持 有到 期的风 险。市 场风 险是 未来市 场价格 (利 率、 汇率、股 票价格 、商品 价格 等) 的不确 定性带 来的 风险 ,它影 响债券 的实 际收 益率。这 些风险 可能会 给基 金净 值带来 一定的 负面 影响 和损失 。本基 金为 债券 型基金, 属证券 投资基 金中 的 较 低风险 品种, 其长 期平 均预期 风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于股 票型基 金和混 合型 基金 ,高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投资有 风险, 投资 者在 投资本基金之前 ,请仔 细阅 读本 基金的 招募说 明书 和基 金合同 ,全面 认识 本基 金的风险 收益特 征 和产 品特 性, 并充分 考虑自 身的 风险 承受能 力,理 性判 断市 场,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 理人 依照恪 尽职 守、诚 实信 用、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财 产,但 不保证 投资 本基 金一定 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 金管 理人 管理的其 他基金 的业绩 并不 构成 对本基 金业绩 表现 的保 证。 基 金管理 人提 醒投 资人基金 投资的 “买者 自负 ”原 则,在 投资人 作出 投资 决策后 ,基金 运营 状况 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11 月23 日。 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7 年9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 金合同 生效 的日期 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生效。 二 、基 金管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A 座21 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010)8201998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叶金松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6 号文件批准,于 1999 年 3 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00 万元。截至 目前,本 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 为:国 元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占 注册资 本的 41% ;新加 坡星展 银行 有限 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 安徽省 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 安 徽省投资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 占注册资本的 13%。 截至2017 年11 月23 日, 基金管理人共管 理七十四只开放式基金和六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 同时管理专户理财产品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副主任科 员、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内地融资部副经理、香港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企业财 务部经理、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海南华银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托管组负责人)、北京朝阳门大街证券营业 部总经理。2004 年 10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总 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 事长。 蔡咏先生, 董事, 学士, 高级经济师。 曾任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讲师、 会计教研室主任 ,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美国 分公司财务经理 ,安徽省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深圳证券部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 ,香 港黄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裁、 党 委副书记 。 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 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安元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董事长 。 葛甘牛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所罗门兄弟公司、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 美林集团、 德意志银行、 荷兰银行、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现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 行政总裁。 陈健元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高盛(亚洲)有限责 任公司、巴克莱银行。现任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北亚洲区 私人银行业务主管。 钱力先 生, 董事, 博士 。 曾任 安徽 省政府 办公 厅综合 调研 室干部 、科 员、 副主任 科员、 秘书 一室 主任科 员、副 调研 员、 副主任 (副处 、正 处级 );安徽 省政府 金融工 作办 公室 综合处 处长、 副主 任、 党组成 员;淮 南市 政府 副市长、 党组成员;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 陈翔先生, 董事, 博士 。 曾任安徽省六安行署办 公室秘书、 副科长、 科长、 副主任 ,安徽 省政 府办 公厅综 合调研 室助 理调 研员、 副主任 、调 研员 ,安徽省 政府办 公厅一 处处 长、 助理巡 视员兼 秘书 一室 主任、 副主任 、党 组成 员,安徽 省政府 副秘书 长、 安徽 省政府 办公厅 党组 成员 ,安徽 省委统 战部 副部 长、安徽 省工商 联党组 书记 、第 一副主 席、安 徽省 委非 公有制 经济和 社会 组织 工作委员 会副书记。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林培富 先生 ,董事 ,硕 士,高 级经 济师。 曾任 安徽省 信托 投资公 司国 际业 务部科 长、副 经理 、投 资银行 总部副 经理 、经 理,国 元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基金 公司筹备组负责人。2005 年1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公司人力资 源部总 监、总 经理 助理 、副总 经理, 长盛 创富 资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执行 董事。现 任长盛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经 理,兼 任长 盛基 金(香 港)有 限公 司董 事、长盛 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伟强 先生 ,独立 董事 ,美国 加州 大学洛 杉矶 分校工 商管 理硕士 ,美 国宾 州州立 大学政 府管 理硕 士和法 国文学 硕士 。曾 任摩根 士丹利 纽约 、新 加坡、香 港等地 投资顾 问、 副总 裁,花 旗环球 金融 亚洲 有限公 司高级 副总 裁, 香港国际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香港骏程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 张仁良 先生 ,独立 董事 ,博士 ,公 共政策 讲座 教授。 曾任 香港消 费者 委员 会有关银行界调查的项目协调人、 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 (PECC ) 属下公司管 制研究 小组主 席、 上海 交通大 学管理 学院 兼职 教授、 上海复 旦大 学顾 问教授、 香港城 市大学 讲座 教授 、香港 浸会大 学工 商管 理学院 院长。 现任 香港 教育大学 校长、香港金融管理局 ABF 香港 创富债券 指数基金监督委员会主席。2007 年 被委任为太平绅士。2009 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颁发铜紫荆星章。 荣兆梓 先生 ,独立 董事 ,学士 ,教 授。曾 任安 徽大学 经济 学院副 院长 、院 长。现 任安徽 大学 教授 、博士 生导师 、安 徽大 学经济 与社会 发展 高等 研究院执 行院长 、校学 术委 员会 委员, 安徽省 政府 决策 咨询专 家委员 会委 员, 全国资本 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马经史学会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张良庆 先生 ,独立 董事 ,博士 。曾 任安徽 省政 府办公 厅秘 书室主 任、 副秘 书长, 安徽省 农信 联社 理事长 ,安徽 省财 政厅 研究所 所长, 安徽 省第 十一届、 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安徽省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 2、监事会成员 刘锦峰 女士 ,监事 会主 席,工 学及 经济学 双学 士。曾 任国 元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投 资银行 部副 总经 理、国 元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投 资银行 总部 副总 经理、业 务三部 总经理 兼资 本市 场部总 经理、 国元 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证券 事务 代表。现 任国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 办公室主任、 机构管理 部总经理, 兼任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吴达先生, 监事, 伦敦 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士, 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曾就职于新加坡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星展珊顿全球收益基金经理助理、 星展增 裕基金 经理 ,新 加坡毕 盛高荣 资产 管理 公司亚 太专户 投资 组合 经理、资 产配置 委员会 成员 ,华 夏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国 际策略 分析师 、固 定收 益投资经 理。2007 年8 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长 盛创富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总经 理 。现 任长 盛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国际业 务部 总监 ,长盛 环球景 气行 业大 盘精选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 长盛沪 港深 优势 精选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兼任长盛 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魏斯诺 先生 ,监事 ,英 国雷丁 大学 硕士。 历任 中国人 寿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投资组合经理、 高级组合经理, 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3 年 7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社保业务管理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 经理。 3、管理层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同上。 林培富先生,董事、总经理, 硕士,高级经济师。 同上。 杨思乐先生,英国籍,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 院硕士学位 ,特许另类投资分析师 CAIA。从 1992 年 9 月开始曾先后任职于太 古集团、摩根银行、野村项目融资有限公司、汇丰投资银行亚洲、美亚能源有 限公司、 康联马洪资产管理公司、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新加坡) 。2007 年 8 月 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长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长 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叶金松 先生 ,大学 ,会 计师。曾 任 美菱股 份有 限公司 财会 部经理 ,安 徽省信托投 资公司 财会 部副 经理, 国元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清算中 心主 任、 风险监管 部副经理、经理 。2004 年 10 月起加入长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 长盛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王宁先生,EMBA 。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基金经理助理,兴 业 基金 经理等职务。2005 年 8 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基金经理助理、 长 盛动态 精选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长盛 同庆 可分离 交易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分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 金 经 理、 长 盛 同 智 优势 成 长 混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LOF)基金 经理、 长盛同 德主 题增 长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公 司总 经理 助理等职 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蔡宾先生, 中央财经大学硕士, 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 历任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2006 年 2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 任研究 员、社 保组 合助 理,投 资经理 ,长 盛积 极配置 债券基 金基 金经 理,长盛 同禧信 用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长盛同 鑫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长盛 同鑫 行业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长盛 同鑫二号 保本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长盛 中小 盘精选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 公司总 经理 助理 等职务 。现任 长盛 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副总 经理 ,固定收 益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经理,长盛同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段鹏先生,1982 年12 月出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在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人民币货币市场交易、债券投资及流动性管理等工作。2013 年12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 2014 年4 月10 日起任长盛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 自2014 年10 月24 日起兼任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6 年7 月5 日起兼任长盛盛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自2016 年 8 月4 日起兼任长盛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2016 年8 月 4 日起兼任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5 月23 日起兼任长盛盛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经理 的任职日期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宁先生,副总经理,EMBA。同上。 蔡宾先生,副总经理,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同上。 吴达先生, 监事, 伦敦 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士, 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同上。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同上。 乔培涛先生, 清华大学硕士。 曾任长城证券研究员、 行业研究部经理。2011 年 8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部副总监,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长 盛航 天海工 装备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长 盛国企 改革主 题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长 盛创 新驱 动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长 盛动 态精 选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长盛 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 金托管 人 一、基金 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1987 年12 月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170,411,366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0755) 2219 7701 1、平安银行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深圳 证券交易 所 简 称:平 安 银行,证 券代 码 000001 )。其 前身 是深圳 发 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6 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 7 月更名为平安银行。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 58% 的股份, 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 截至 2017 年6 月末, 在职员工 31721 人, 通过全国 64 家分行、1081 家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截至 2017 年上半年, 平安银行收入、利润、规模保持稳健发展。营业收入 540.73 亿元、 准备前营业利润 401.84 亿元 (同比增长 11.14%) 、 净利润 125.54 亿元(同比增长 2.13% )、资产总额 30,921.42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4.70%)、 吸收存款余额19,123.33 亿元、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含贴现)15,942.81 亿元 (较上年末增幅8.03% )。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 下设市场拓展处、 创新发展处、 估值核算 处、 资金清算处、 规划发展处、IT 系统支持处、 督察合规处、 基金服务中心 8 个 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 60 人。 2、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男,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 高级经济师、 高级理财规划师、 国 际注册私人银行家, 具备 《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 。 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工 作, 具 有本外币 资金清 算,银 行经营管 理及基 金托管 业务的经 营管理 经验。1985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在武 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教;1993 年 3 月至 1993 年 7 月在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1993 年8 月至 1999 年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 支行任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1999 年 3 月-2000 年 1 月在招 行武汉分行 青山支行任行长助理;2000 年2 月至2001 年 7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部任 副总经理; 2001 年8 月至2003 年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 2003 年3 月至 2005 年4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 任总经理; 2005 年 5 月至2007 年6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2007 年7 月至2008 年1 月在招行武汉 分行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自 2008 年 2 月加 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 理助理、 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 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 全面 掌握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 营销和管理, 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 各项监管 政策 比较熟 悉 。2011 年 12 月任 平 安银行资 产托 管部副 总 经理;2013 年 5 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持工作);2015 年 3 月 5 日起 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 情况 2008 年8 月15 日获得 中国证监会、 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2017 年9 月底, 平安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托 管净 值规模 合 计 6.17 万 亿, 托 管证券 投 资基金 共110 只 , 具 体包 括华富 价值 增长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华 富量子 生命 力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长信 可转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招商 保证 金快线 货币 市场基 金 、 平 安 大华日 增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 新华 鑫益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 吴中 证可转 换债 券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华 财富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红 塔红 土盛 世普 益灵 活配置 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新华 活期添 利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金 、 民 生加 银优 选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新华 阿鑫 一号保 本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新华 增盈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鹏 华安 盈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 平 安大 华新鑫 先锋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新 华万 银多 元策 略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中 海进 取收益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东 吴移 动互 联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 华智慧 中国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金通 用鑫新 灵活 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嘉合 磐石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平 安大华 鑫享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广 发聚 盛 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新华 阿 鑫二 号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鹏华弘 安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裕泰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德邦 增利 货币 市场基 金 、 中 海顺鑫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民 生加银 新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东 方 红睿轩 沪港 深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浙 商汇 金转型 升级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广发 安泽 回报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裕景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 华 惠盈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长城 久源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 华安盈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嘉 实稳 丰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嘉实稳 盛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 信先 锐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华 润元大 现金 通货 币市 场基 金、 平 安大 华鼎 信定 期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平 安大 华鼎 泰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南 方荣 欢定 期开 放混 合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长信 富平 纯债 一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中海 合嘉 增强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鹏华 丰安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富 兰克 林国海 新活 力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南方 颐元 债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鹏 华弘 惠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鹏华 兴 安定期 开放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西 部利 得天添 利货 币市 场基 金、 鹏华弘 腾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安 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安信 活期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 广 发鑫 源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华 惠享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广 发安悦 回报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 华惠融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广 发沪 港深新 起点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平 安大 华惠 金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平 安大 华量 化成长 多策 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博 时丰 达纯 债 6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发 起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英 大睿 鑫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西 部利 得新 动力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天 弘安 盈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平 安大华 惠利 纯债 债 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广发鑫 盛 18 个月 定期 开放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长 盛盛丰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鹏华丰 盈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平安 大华 惠隆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广 发新常 态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平安大 华金 管家 货币 市场 基金、 平安 大华 鑫利 定期 开放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博 时泰 安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新 华鑫盛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国联安 睿智 定期 开放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华 泰柏 瑞享利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广 发汇平 一年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华 安新 安平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平安 大华量 化灵 活 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平 安大 华中 证沪港 深高 股息 精选 指数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前海 开源 聚财宝 货币 市场基 金 、 招 商招弘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招 商稳阳 定期 开 放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长盛 盛瑞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前 海开源 沪港 深隆 鑫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平 安大 华惠 益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金鹰添 荣纯 债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西部 利得汇 享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鹏 华丰 玉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华 安睿安 定期 开放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西 部利 得久 安回报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广 发汇安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 投 摩根岁 岁金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平 安大 华转 型创 新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天 弘天 盈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南方 和元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长 盛盛通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华 添益 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 华惠元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中 金丰 沃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兴 银消 费新 趋势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南方 高元 债券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易方 达瑞 智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中 金丰颐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中 金丰鸿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平 安大 华惠 泽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南 方智 造未 来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万家安 弘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嘉实稳 悦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四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座 20 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82019799、82019795 传真:(010)82255981、82255982


联系人:吕雪飞、张晓丽 2、代销机构 (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楼 办公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姗姗 联系电话:010-65980380 传真:010-659804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11 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11 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3 )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楼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楼 法定代表人:卜勇 联系人:贾伟刚 电话:0411-39027828 传真:0411-39027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4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王哲宇 电话: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3390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010)8201998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龚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阳路 112 号 2 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69 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 A 座 15 层 负责人: 张诚 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张兰 经办律师:张 兰、梁丽金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贺耀 联系人:贺耀 五 、基 金的名 称 本基金名称:长盛盛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 金的类 型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七 、基 金的投 资目 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 的基础上,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并 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八 、基 金的投 资范 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 金融工具 ,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国 债、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央行票据、 地 方政府债、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同业存单、 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 分、 中小企业私募债、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国债期货 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也不参与新股申购。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 债券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九 、基 金的投 资策 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周期、 市场资金供需状况、 大类资产估值水平 对比的基础上, 结合 政策分析, 确定不同投资期限内的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和债券 类属配置。 同时通过严格风险评估, 及时调整资产组合比例, 保持资产配置风险、 收益平衡,以稳健提升投资组合回报。 (二)债券组合管理策略 1、利率策略 利率策略主要是从组合久期及组合期限结构两个方向制定针对市场利率因 素的投资策略。 通过全面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 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 预测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 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变化趋势及结构, 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 以及金融市场收 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 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 预期, 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 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 降低组合的久 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利用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可以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 例如: 子 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2、类属配置策略 债券类属策略主要是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 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 供求关系, 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 分析国债、 金融债、 企业债券等不同债 券种类的利差水平, 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 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 券类属之间配置比 例。 3、信用策略 信用品种的选择采取以利率研究和发行人偿债能力研究为核心的分析方式, 在对宏观经济、 利率走势、 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结合信用 品种的发行条款,建立信用债备选库,并以此为基础拟定信用品种的投资方法。 (1 )宏观环境和行业分析 主要关注宏观经济状况和经济增长速度、 宏观经济政策及法律制度对企业信 用级别的影响; 行业分析主要关注企业所处的行业类型 (成长型、 周期型、 防御 型) 、 产业链结构及行业在产业链中的位置、 行业的竞争程度和行业政策对企业 信用级别的影响。 (2 )发债主体基本面分析 主要包括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个方面: 定性分析主要包括对企业性质和内部治理情况、 企业财务管理的风格、 企业 的盈利模式、 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位置、 产品竞争力和核心优势的分析, 以及企业 的股东背景、 政府对企业的支持、 银企关系、 企业对国家或地方的重要程度等企 业的外部支持分析。 定量分析主要包括资本结构分析、 现金获取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分析以及偿 债能力分析四部分, 定量分析的重点是选取适当的财务指标并挖掘其中蕴含的深 层含义及互动关系,定量地实现企业信用水平的区分和预测。 (3 )内部信用评级定量分析体系。 经过广泛的调研, 基于我国目前实 际情况, 考虑到国内外评级、 以及专业的 发行评级与投资评级的差异, 从投资角度建立内部的公司债评级体系, 其分析过 程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1)行业 内财务 数据指 标筛选。 基于可 比原则 ,采用因 子分析 对行业 内各公 司多个具有信息冗余的财务数据指标 (相关性较高) 进行筛选, 选择能够反映公 司总体财务信息的财务数据指标。 2)行业 内公司 综合评 价。基于 可比原 则,利 用筛选指 标对行 业内公 司进行 整体的综合评级,得到反映公司行业内所处相对位置的信用分数。 3)行业内信用等级的切分。根据信用分数的统计分布进行类别划分。 4)系统 校验与 跟踪分 析。根 据 财务数 据指标 等信息的 变化适 时对信 用等级 进行调整,并建立与信用利差相应的跟踪。 5)信用 利差分 析与定 价。基于 实际研 究,通 过寻找信 用利差 异动所 带来的 定价偏差,获取与承担风险相适宜的收益。 4、相对价值策略 本基金认为市场存在着失效的现象, 短期因素的影响被过分夸大。 债券市场 的参与者众多, 投资行为、 风险偏好、 财务与税收处理等各不相同, 发掘存在于 这些不同因素之间的相对价值, 也是本基金发现投资机会的重要方面。 本基金密 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 制度的变动, 通过深入分析市场参与者的立场和观点, 充 分利用因市场分割、 市场投资者不同 风险偏好或者税收待遇等因素导致的市场失 衡机会,形成相对价值投资策略,为本基金的投资带来增加价值。 5、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 结合其信用等 级、 流动性、 选择权条款、 税赋特点等因素, 确定其投资价值, 选择那些定价合 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严密的投资决策流程、 投资授 权审批机制、 集中交易制度等保障审慎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并通过组合管 理、 分散化投资、 合理谨慎地评估、 预测和控制相关风险, 实现投资收益 的最大 化。 本基金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持续跟踪研究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等情况, 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作出及时反应。 内部信用评级以深入的企业基 本面分析为基础, 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 注重对企业未来偿债能力的分析评估对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分类,以便准确地评估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程 度,并及时跟踪其信用风险的变化。 7、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ABS ) 、 住房抵 押贷款支持证券 (MBS ) 等在 内的资产支持证券, 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 包括市场利率、 发行条款、 支持资 产的构成及质量、 提前偿 还率等。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 并辅助采 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 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 的, 采用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通过对债券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 趋势的研究, 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与现货资产进行 匹配, 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 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 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风险、 对冲 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如大额申购赎回等; 利用 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 以 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七)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对 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2 )每 个交易 日日终 ,在扣除 国债期 货合约 需缴纳的 交易保 证金后 ,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3 )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 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 )本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全部 基金持 有一家 公司发行 的证券 ,不超 过该证 券的 10 %; (5 )本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始权 益人的 各类资 产支持证 券的比 例,不 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6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全 部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其 市 值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20 %; (7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指 同 一 信 用 级 别)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比 例 , 不 得 超 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8 )本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全部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始权 益人的 各类资 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 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 (11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15% ;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 市值和买入、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 (轧差计算) 应 当符合基金 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在任何 交易日交易 (不包括平仓) 的国债期 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 (12)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 (13 )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四十; (1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9) 项外, 因证券期货 市场 波动、 上市公司 合并、 基金规 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 规定。 基金管理 人应 当自 基 金 合同生效 之日 起 6 个 月内使基 金的 投资组 合 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 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 但须提前公告 。 如本基金增加投资品种, 投资限制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为准 。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 (2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 法规和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 禁止性规定 ,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 3、运用 基金财 产买卖 基金管理 人、基 金托管 人及其控 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 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证券, 或者从事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持有人利益优 先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 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 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十 、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中债综合指数 (全价)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 该指 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涵盖了主要交 易市场 (银行间市场、 交易所市场 等) 、 不同发行主体 (政府、 企业等) 和期限 (长期、 中期、 短期等) 。 中债综 合指数能够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数 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可以变更本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一、 基金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 较低风险品种, 其长期平均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 二、 基金的 投资 组合报 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长盛盛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78,733,000.00 98.47 其中: 债券 78,733,000.00 98.47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32,237.76 0.42 8 其他资 产 893,027.22 1.12 9 合计 79,958,264.98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 报告 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大小排序 的前十 名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9,925,000.00 16.32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68,808,000.00 113.12 9 其他 - - 10 合计 78,733,000.00 129.43 5、 报告 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大小排序 的前五 名债券 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79938 17 贴 现国 债38 100,000 9,925,000.00 16.32 2 111710410 17 兴 业银 行CD410 100,000 9,890,000.00 16.26 3 111717179 17 光 大银 行CD179 100,000 9,890,000.00 16.26 4 111720179 17 广 发银 行CD179 100,000 9,890,000.00 16.26 5 111716179 17 上 海银 行CD179 100,000 9,889,000.00 16.26 6 111782447 17 宁 波银 行CD150 100,000 9,889,000.00 16.26 6、 报告 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大小排序 的前十 名资产 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声 明本基 金投资 的前十名 证券的 发行主 体本期是 否出现 被监管 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无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62,381.78 5 应收申 购款 30,645.44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93,027.22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 、 基金的 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长盛盛通纯债 A 项目 基金份 额 净值增 长率 同期业 绩比 较 基准收 益率 超额 收益率 2017 年5 月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7 年9 月30 日 1.42% 0.85% 0.57% 长盛盛通纯债 C 项目 基金份 额 净值增 长率 同期业 绩比 较 基准收 益率 超额 收益率 2017 年5 月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7 年9 月30 日 37.67% 0.85% 36.82%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赢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 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 四、 基金费 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 金合同 》生效 后与基金 相关的 会计师 费、律师 费 、诉 讼费 和 仲裁费 用 ;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3%÷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 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 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1%÷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 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 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 或不可抗力 等,支付日期顺延。 3、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 0.2% 。本 基金销 售 服务费将 专门用 于本基 金的销售 与基金 份额持 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 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 管人核 对一致 后,由基 金托管 人于次 月前 5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 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 用: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四、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 十 五、 对招 募说明 书更 新部 分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 在 “重要提示 ” 中, 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 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 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情况。 (三)、 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情况。 (四) 、 在 “第五部分 、 相关服务机构” 中, 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 息。


(五)、 在“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六)、 在“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七)、 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八)、 新增“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九)、 新增“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十 六、 签署 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 2017 年12 月 27 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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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1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