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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鑫禧混合A(005477)

长安鑫禧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 安 鑫禧 灵 活配 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基 金 份额 发 售公 告 
 
 
 
 
 
基金管理 人:长 安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 中 国 邮政储蓄 银行股 份 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 年一月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一、本次 基金份 额发售 基 本情况 ........................................................................................... 5 二、募集 方式与 相关规 定 ....................................................................................................... 9 三、基金 管理人 直销中 心 办理开户 与认购 的程序 ............................................................. 12 四、基金 管理人 网上交 易 平台办理 开户与 认购的 程 序(仅适 用个人 投资者 ) ............. 17 五、其他 销售机 构办理 开 户与认购 的程序 ......................................................................... 19 六、清算 与交割 ..................................................................................................................... 19 七、基金 的验资 与基金 合 同的生效 ..................................................................................... 19 八、本次 基金份 额发售 当 事人和相 关机构 ......................................................................... 20 本基金直 销机构 及各销 售 机构联 系 方式名 录 ..................................................................... 23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重要提示】 1、长安鑫 禧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以下简 称 “本基 金 ”)的 募集已 获中国 证 监会 2017 年 11 月 29 日 证 监许可 〔2017 〕 2177 号文 注册 。 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 金募集 的注 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价 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 险。中 国证 监会 不对 基金 的投资 价值 及市 场前 景等 作出实 质性 判断 或者 保证 。 2、本 基金 类别 为混 合型 , 运作方 式为 契约 型开 放式 。 3、本 基金 根据 认购/ 申 购 费用和 销售 服务 费收 取方 式的不 同分 为 A 类 基金 份 额和 C 类 基金份 额, 投资 人可 自行 选择认 购的 基金 份额 类别 。 4、 本 基金 的管 理人 和登 记 机构均 为长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 以下 简称 “本 公司 ” 或“ 基 金管理 人 ” ) , 基 金托 管 人为 中 国邮 政储 蓄 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以下 简称 “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 ”或 “基 金托 管人 ”)。 5、本 基金 自 2018 年 1 月 8 日起 至 2018 年 2 月 2 日 通过销 售机 构公 开发 售。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基 金募 集情况 适当 延长 或缩 短本 基金的 募集 期限 并及 时公 告, 但 整 个 募集期 限自 基金 份额 发售 之日起 不超 过三 个月 。 6、本基金 发售对象 为个人 投资者、 机构投资 者、合 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 和人民 币合格 境 外机构 投资 者 以 及法 律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投资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其他 投资 人 。 个 人投 资 者 指依据 有关 法律 法规 规定 可投资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自然人 ; 机 构投 资者 指依 法 可以投 资证 券 投资基 金的 、 在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境 内合 法登 记并 存续 或经有 关 政 府部 门批 准设 立并存 续的 企 业法人 、 事业 法人 、 社 会 团体或 其他 组织 ; 合格 境 外机构 投资 者指 指符 合现 实有效 的相 关法 律法规 规定 可以 投资 于在 中国境 内依 法募 集的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中国 境外 的机 构投资 者 ; 人 民 币合格 境外 机构 投资 者指 按照 《人 民币 合格 境外 机 构投资 者境 内证 券投 资试 点办法 》 (包 括 颁布机 关对 其不 时做 出的 修订 ) 及 相关 法律 法规 规 定, 运用 来自 境外 的人 民 币资金 进行 境内 证券投 资的 境外 法人 。 7、 本基 金将 通过 基金 管理 人直销 中心 和网 上交 易平 台 及各 基金 销售 机构 办理 认购 业 务 。 各销售 机构 认购 业务 的办 理网点 、 办理 日期 和时 间 以及开 户 、 认 购等 事项 请 咨询各 销售 机构。 在募集 期间 , 除本 公告 所 列的销 售机 构外 , 如本 基 金增加 其他 销售 机构 的 , 本公司 将及 时公告 , 敬请 投资 人留 意 相关公 告信 息或 拨打 本公 司客户 服务 电 话 400-820-9688 进 行查 询 。 8、投资人 欲认购本 基金, 需开立本 公司基金 账户。 已经开立 本公司基 金账户 的,则 不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需要再 次办 理开 户手 续。 除法律 法规 另有 规定 外 , 一位投 资人 只能 开立 和使 用一个 基金 账户 ; 不得 非 法利用 他人 账户或 资金 进行 认购 ,也 不得违 规融 资或 帮助 他人 违规进 行认 购。 9、投资人 应保证用 于认购 本基金的 资金来源 合法, 投资人应 有权自行 支配, 不存在 任 何法律 上、 合约 上或 其他 障碍。 10、本 基金 不设 首次 募集 规模上 限。 11、 在募 集期 内, 除基 金 份额发 售公 告和 其他 相关 公告另 有规 定外 , 投资 人 通过基 金管 理人网 上交 易平 台 (目 前 仅针对 个人 投资 者 ) 和 除 基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 他销 售机构 认购 本基 金份额 ,首 次最 低认 购金 额和追 加认 购单 笔最 低金 额均为 10 元人 民币 (含 认 购费) ,其 他 销售机 构可 根据 自己 的情 况调整 首次 最低 认购 金额 和追加 认购 单笔 最低 金额 限制。 投资 人 在 基金管 理人 直销 中心 (网 上交易 平台 除外 )首 次认 购本基 金份 额, 最低 金额 为 10,000 元人 民币 (含 认购 费 ) , 追 加 认购 单 笔最 低金 额 1,000 元人民 币 (含 认购 费 ) 。 通过本 基金 管理 人 直销 中心 单笔 认购 最低 金额限制 可 由基 金管 理人 酌情调 整。 本基金 募集 期间 对单 个投 资人不 设置 最高 累计 认购 金额限 制。 投资 人在 募集 期 内可多 次 认购基 金份 额, 但认 购申 请一经 销售 机构 受理 ,则 不可以 撤销 。 本基金 单一投资人累计认购金额 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募集 总金额 的 50% ,基金管理 人 接受某笔或 某些认购申请可能导致投 资者变相规避前 述 50% 比例要求的, 基金管理人有 权 拒绝该 等全 部或 部分 认购 申请。 投资人 认购 款项 在募 集期 内产生 的利 息将 折合 成基 金份额 归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所有, 其 中 利息转 份额 的数 额以 基金 登记机 构的 记录 为准 。 12、 基金 销售 机构 对认 购 申请的 受理 并不 代表 该申 请一定 成功 , 而仅 代表 销 售机构 确实 接收到 认购 申请 。 认购 申请 的确 认以 登记 机构 的确 认结果 为准 。 对于 认购 申 请及认 购份 额的 确认情 况, 投资 人应 及时 查询并 妥善 行使 合法 权利 。 13、 本公 告仅 对本 基金 募 集的有 关事 项和 规定 予以 说明 。 投 资人 欲了 解本 基 金的详 细情 况,请 认真 阅读 刊登 在 2018 年 1 月 2 日《 中 国证 券 报 》上 的《 长安 鑫禧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以 下 简称 “招 募说 明书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合 同 、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hanganfunds.com ) , 投资 人可 通过本 公司 网站了 解基 金募 集相 关事 宜、 下 载各类 基 金申请 表格 、进 行基 金认 购等。 14、投 资人 如有 任何 问题 ,可拨 打本 公司 的客 户服 务电 话 400-820-9688 咨询。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15、基 金管 理人 可综 合各 种情况 对募 集安 排做 出适 当调整 并及 时公 告。 16、风 险提 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人充 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 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 力,审 慎选 择适 合自 己的 基金产 品。 证券投 资基 金是 一种 长期 投资工 具 , 其 主要 功能 是 分散投 资 , 降 低投 资单 一 证券所 带来 的个别 风险 。本基 金投 资 于证券/ 期 货市 场, 基金份 额净值 会因 为证 券/ 期货市 场波动 等因 素 产生波 动 。 基 金不 同于 银 行储蓄 存款 和债 券等 能够 提供固 定收 益预 期的 金融 工具 , 投 资者 购 买基金 , 既可 能按 其持 有 的基金 份额 分享 基金 投资 所产生 的收 益 , 也 可能 承 担基金 投资 所带 来的损 失。 基金在 投资 运作 过程 中可 能面临 各种 风险 , 包括 市 场风险 、 信用 风险 、 操 作 风险 、 管 理 风险、 估值 风险 、流 动性 风险、 投资 港股 通股 票的 特定风 险及 其他 可能 的风 险。 本基金 可投 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是 根 据相关 法律 法规 由公 司采 用非公 开 方式发 行的 债券 。 由于 不 能公开 交易 , 一般 情况 下 , 交 易不 活跃 , 存在 较大 流动性 风险 。 当 发债主 体信 用质 量恶 化时 , 受市场 流动 性所 限 , 本 基金 可能无 法卖 出所 持有 中小 企业私 募债 , 由此可 能给 基金 净值 带来 更大的 负面 影响 和损 失。 本基金 投资 于港 股通 股票 占基金 股票 资 产 0-50% , 本 基金可 根据 投资 策略 需要 或不同 配 置地市 场环 境的 变化 , 选 择 将部分 基金 资产 投资 于港 股通股 票或 选择 不将 基金 资产投 资于 港 股通股 票 , 基 金资 产并 非 必然投 资港 股 。 本 基金 投 资港股 通股 票 , 会 面临 因 投资环 境 、 投 资 标的 、 市 场制 度以 及交 易 规则等 差异 带来 的特 有风 险, 包括 但不 限于 市场 联 动的风 险 、 汇 率 风险 、 股 价波 动较 大的 风 险、 港股 通额 度限 制的 风 险、 港股 通可 投资 标的 范 围调整 带来 的风 险、 港股 通机 制下 交易 日 不连贯 可能 带来 的风 险 、 交收制 度带 来的 风险 、 港 股通下 对公 司行 为的处 理规 则带 来的 风险 、 香 港联 合交 易所 停牌 、 退市等 制度 性差 异带 来的 风险 、 港 股通 规 则变动 带来 的风 险、 其他 可能的 风险 等。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预 期风险 和预 期收 益高 于债 券型基 金和 货币 市场 基金 , 低 于股 票 型基金 。 本基金 在募 集期 内 按 1.00 元面值 发售 并不 改变 基金 的风险 收益 特征 。投 资者 按 1.00 元 面值购 买基 金份 额以 后, 有可能 面临 基金 份额 净值 跌破 1.0000 元 、从 而遭 受 损失的 风险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不 保 证最低 收益 。 基金 的过 往 业绩并 不预 示其 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并不 构成对 本基 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者在 投 资本基 金前 , 需充 分了 解 本基金 的产 品特 性并 认真 阅读本 招募 说明书 和基 金合 同等 信息 披露文 件 , 根 据自 身的 投 资目的 、 风险 承受 能力 、 投资期 限 、 投 资 经验 、 资 产状 况等 , 自主 判断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 自 主做出 投资 决策 , 自行 承 担投资 风险 。 基 金管理 人提 醒投 资者 注意 基金投 资的 “买 者自 负 ” 原则 , 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后 , 基金运 营状 况 与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 的投 资风险 ,由 投资 者自 行承 担。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一 、本 次基金 份额 发售基 本情 况 (一)基金名称 长安鑫 禧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二)基金类别 混合型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四)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 根据 认购/ 申购 费用 和销售 服务 费等 收取 方式 的不同 ,将 基金 份额 分为 A 类基 金 份额 和 C 类基 金份 额, 投 资人可 自行 选择 认购/ 申购 的基金 份额 类别 ,不 同类 别基金 份额 之 间不得 互相 转换 。 (五)基金简称及基 金代 码 A 类 基金 份额 C 类 基金 份额 基金简 称 长安鑫 禧混 合 A 长安鑫 禧混 合 C 基金代 码 005477 005478 (六)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基金份额发售 面值 (认购价格) 每份基 金份 额发 售面 值为 人民 币 1.00 元 (八)投资目标 通过个 股精 选和 资产 配置 , 在 严格 控制 风险 和保 持 流动性 的前 提下 , 追求 基 金资产 的长 期稳健 增值 。 (九)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 (包括 中小 板、 创业 板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的 股票 ) 、 港股 通股 票 、 衍生 工具 (包 括权证 、 股 指期 货、 国 债 期货等 ) 、 债 券 (包 括国 债、 地 方政 府债、 政府 支 持机构 债、 金融 债、 企 业债、 公司 债、 次 级债、 可转 换债 券 (含 分 离交易 可转 债) 、 可交 换 公司债 券、 央行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票据 、 中 期票 据、 短期 融 资券 、 超 短期 融资 券、 中 小企业 私募 债等 ) 、 资 产 支持证 券 、 债 券 回购 、 银 行存 款、 同业 存 单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工 具 (但 须 符合中 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 如法律 法 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本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 例为 : 股票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的 比例 为 0-95% , 其中 投资 于国内 依 法 发行上 市的 股票 占基 金资 产的 0-95% , 投资 于港 股 通股票 占股 票资 产 的 0-50% ; 每 个交 易日 日终在 扣除 股指 期货 合约 、 国 债期 货合 约需 缴纳 的 交易保 证金 后 , 保 持不 低 于基金 资产 净值 5% 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 应收申 购款 等。 其他 金融 工具的 投资 比例 符合 法律 法规和 监管 机构 的规 定。 如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变更 投 资品 种的 比例 限制 的, 基 金管 理人 可依 据相 关 规定履 行 适当程 序后 调整 本基 金的 投资比 例规 定。 (十)募集对象 符合法 律法 规规 定的 可投 资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个人 投资者 、 机构 投资 者 、 合 格 境外机 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 资人 。 (十一)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基金 管理 人直 销中 心 机构名 称: 长安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芳甸 路 1088 号紫 竹国 际 大厦 16 楼 直销电 话:021-2032 9866 直销传 真:021-2032 9899 客服电 话:400-820-9688 (2) 基金 管理 人网 上交 易 平台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 上交易平台和微信公众号 “ 长安基金微理财 ” 办 理基 金 的 认 购、 申购 、 赎 回、 定期 投资 等业务 , 具体 业务 办理 情 况及业 务规 则请 登录 本公 司 官方 网站 查 询。本 公司 官方 网址 :www.changanfunds.com 。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基金份 额发 售期 间, 客户 可 以通过 本公 司客 户服 务中 心电话 进行 本基 金募 集相 关事宜 的 咨询及 投诉 等。 2 、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 售机 构的 联系 方式 请见本 公告 的附 件: 本基 金 直销机 构及 各销 售机 构联 系方式 名 录。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 管理办 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 和 《 长安鑫 禧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合同 》 等的 规定 , 选 择 其他符 合要 求的 机构 销售 本基金 , 并及 时履 行公 告 义务 。 在 基金 募 集期间 如调 整销 售机 构, 基金管 理人 将另 行发 布调 整销售 机构 的公 告。 (十二)基金的最低 募集 份额总额和金额 基金募 集份 额总 额不 少 于 2 亿份 , 基 金募集 金额 不少 于 2 亿 元人 民币 且基 金认 购人数 不 少于 200 人。 (十三)募集时间安 排与 基金合同生效 1、本 基金 的募 集期 限为 2018 年 1 月 8 日至 2018 年 2 月 2 日。基 金管 理人 可 根据认 购 的情况 , 依据 法律 法规 和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适当 延长 或缩短 募集 期 , 但 整个 募 集期限 自基 金份 额发售 之日 起不 超过 三个 月。 2、本 基金 自基 金份 额发 售 之日 起 3 个月 内, 在基 金 募集份 额总 额不 少 于 2 亿 份,基 金 募集金 额不 少 于 2 亿 元人 民币且 基金 认购 人数 不少 于 200 人的 条件 下, 基金 管 理人依 据法 律 法规及 招募 说明 书可 以决 定停止 基金 发售 ,并 在 10 日内聘 请法 定验 资机 构验 资,自 收到 验 资报告 之日 起 10 日 内, 向 中国证 监会 办理 基金 备案 手续。 自基金 管理 人办 理完 毕基 金备案 手续 并取 得中 国证 监会书 面确 认之 日起 ,《 基金合 同 》 生效 ; 否 则 《基 金合 同》 不生效 。 基金 管理 人在 收 到中国 证监 会确 认文 件的 次日对 《 基金 合 同》生 效事 宜予 以公 告。 3、基金募 集期间募 集的资 金应当存 入专门账 户,在 基金募集 行为结束 前,任 何人不 得 动用。 有效 认购 款项 在募 集期间 产生 的利 息将 折算 为基金 份额 归基 金份 额持 有人所 有。 4、如 果募 集期 限届 满, 未 满足基 金备 案条 件, 本基 金管理 人应 当承 担下 列责 任: (1) 以其 固有 财产 承担 因 募集行 为而 产生 的债 务和 费用; (2 ) 在 基金 募集 期限 届满 后 30 日内 返还 投资 人已 交 纳 的款 项 , 并 加计 银行 同 期活期 存 款利息 。 其中 , 银行 同期 活 期存款 利息 指按 照同 期中 国人民 银行 公布 并执 行的 金融机 构人 民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币活期 存款 基准 利率 计算 的利息 。 (3)如基 金募集失 败,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及 销售机构 不得请求 报酬。 基金管 理 人、基 金托 管人 和销 售机 构为基 金募 集支 付之 一切 费用应 由各 方各 自承 担。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二 、募 集方式 与相 关规定 募集期间,投资人可通过 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网上 交易平台及其他销售机构 认购本基 金。 (一)认购价格 本基金 份额 发售 面值 和认 购价格 为人 民 币 1.00 元。 (二)认购方式 本基金 采用 金额 认购 的方 式,投 资人 需按 销 售 机构 规定的 方式 全额 缴款 。 (三)认购的最低金 额限 制 在募集 期内 , 投资 人通 过 基金管 理人 网上 交易 平台 (目 前仅 针对 个人 投资 者 ) 和 除基 金 管理人 之外 的其 他销 售机 构认购 本基 金份 额, 首次 认购和 追加 认购 单笔 最低 金额均 为 10 元 人民币 ( 含认 购费 ) , 其 他 销售机 构可 根据 自己 的情 况调整 首次 认购 和追 加认 购最低 金额 限 制。 投资 人在 基金 管理 人 直销中 心 (网 上交 易平 台 除外 ) 首 次认 购本 基金 份 额, 最低 金额 为 10,000 元人 民币 ( 含认 购 费) , 追加 认购 每笔 最低 金额 1,000 元人 民币 ( 含 认购费 ) 。 本基 金直销 中心 单笔 认购 最低 金额可 由基 金管 理人 酌情 调整。 (四)认购费用 (1 ) 投 资人 在认 购本 基金 A 类 基金 份额 时支 付认 购 费用 , 认 购 C 类 基金 份额 不支付 认 购费用 。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的 认 购费率 随认 购金 额的 增加 而递减 ,如 下所 示: 认购金额(M ) 认购费率 M <100 万元 1.00% 100 万 ≤M <300 万元 0.60% 300 万 ≤M <500 万元 0.40% M ≥500 万元 1000 元/ 笔 募集期 内投 资人 可多 次认 购本基 金, 认购 费按 照每 笔认购 申请 单独 计算 。 基金认 购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 主 要用 于基 金的 市 场推广 、 销售 、 登 记等 募 集期间 发生 的各项 费用 。 认购申 请一 经受 理不 得撤 销。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2)在基 金募集期 间,销 售机构如 对认购费 率实行 优惠,请 投资人参 见其届 时公告 或 咨询本 公司 和销 售机 构。 (五)认购份额的计 算 认购份 额的 计算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 2 位 , 小数 点 2 位 以后的 部分 舍去 , 由此 误 差产生 的收 益由基 金财 产享 有。 有效认 购款 项在 募集 期间 产生的 利息 将折 算成 基金 份额归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有, 其 中 利 息转份 额的 数额 以基 金登 记机构 的记 录为 准。 登记机 构根 据单 笔认 购的 实际确 认金 额确 定每 笔认 购所适 用的 费率 并分 别计 算认购 费 , 具体计 算公 式如 下: 1、A 类 基金 份额 认购 份额 的计算 A 类 基金 份额 的认 购金 额 包括认 购费 用和 净认 购金 额。 (1) 当认 购费 用适 用比 例 费率时 ,认 购份 额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1+认 购费 率) 认购费 用= 认购 金额 -净 认购金 额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资金 利息 )/ 基 金份 额发售 面值 (2) 当认 购费 用为 固定 金 额时, 认购 份额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认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净认购 金额= 认购 金额 -认 购费用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资 金利 息)/ 基金 份额 发售面 值 认购份 额的 计算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 2 位 , 小数 点 2 位 以后的 部分 舍去 , 由此 误 差产生 的收 益由基 金财 产享 有。 例:某 投资 人认 购 A 类基 金份 额 10,000 元, 认购 费 率为 1.00% ,假 设认 购期 间 产生 的 利息 为 1.00 元 ,则 可认 购 基金份 额为 : 净认购 金额 =10,000/ (1+1.00%)=9,900.99 元 认购费 用=10,000-9,900.99 =99.01 元 认购份 额= (9,900.99 +1.00 )/1.00=9,901.99 份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即: 投 资人 投 资 10,000 元 认购本 基金 的 A 类基金 份 额, 假 设认 购期 间产 生的 利 息为 1.00 元,则 其可 得 到 9,901.99 份 A 类 基金 份额 。 2、C 类基 金份 额认 购份 额 的计算 C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认 购 费,认 购份 额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认购份 额= (认 购金 额+ 认购资 金利 息)/ 基金 份额 发售面 值 认购份 额的 计算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 2 位 , 小数 点 2 位 以后的 部分 舍去 , 由此 误 差产生 的收 益由基 金财 产享 有。 例: 某投 资人 认 购 C 类基 金份 额 10,000 元, 假 设 认 购期 间 产生 的利 息 为 1.00 元, 则可 认购基 金份 额为 : 认购份 额= (10,000 +1.00 )/1.00=10,001.00 份 即: 投 资人 投资 10,000 元 认购本 基金 的 C 类 基金 份 额, 假 设认 购期 间产 生的利 息为 1.00 元,则 其可 得 到 10,001.00 份 C 类基 金份 额。 (六)认购的确认 当日 (T 日) 在规 定时 间内 提交的 认购 申请 , 投 资人 通常应 在 T+2 日 (包 括该 日) 到 原销售 机构 查询 认购 申请 的受理 情况 。 基 金销 售机 构 对认购 申请 的受 理并 不代 表该申 请 一 定成功 , 而仅 代表 销售 机 构确实 接收 到认 购申 请 。 认购申请 的 确认 以登 记机 构的确 认结 果 为准 。 对 于认 购申 请及 认 购份额 的确 认情 况 , 投 资 人应及 时查 询并 妥善 行使 合法权 利 , 否 则,由 此产 生的 任何 损失 由投资 人自 行承 担; 若投资 人的 认购 申请 被确 认为无 效,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 将投资 人已 支付 的认 购金 额本 金 退还投 资人 (无 需支 付相 关利息 )。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三 、基 金管理 人直 销中心 办理 开 户与 认购 的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 集期 内的 周一 至周 五 9 :00~17:00( 法定 节假日 不受 理)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 (1 )开立基金账户 开立基 金账 户手 续须 提供 下列材 料: 1)填 妥的 经本 人签 名确 认 的《开 放式 基金 账户 业务 申请表 》; 2)出示本 人有 效身份 证明 文件(居 民身份 证、户 口 本、中国 护照、 军官证 、 士兵证 、 军队文 职干 部证 、武 警警 官证等 )原 件并 提供 正反 面复印 件; 3)由 本人 签名 的银 行开 户 证明或 储蓄 存折 复印 件; 4)填 妥的 《个 人投 资者 风 险承受 能力 调查 问卷 》; 5)其 他材 料。 (2 )缴付认购资金 投资人 应在 提出 认购 申请 当日 17:00 之前 将足 额认 购资金 以银 行转 账方 式汇 入本 公 司 指定的 基金 直销 资金 专户 。 本公司 指定 的直 销资 金专 户如下 : 户名: 长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账号:1001244319025805159 开户银 行: 中国 工商 银行 上海市 分行 营业 部 大额支 付号 :102290024433 投资人 若因 未正 确、 按时 向上述 指定 账户 足额 划付 认购资 金, 造成 其认 购申 请无 效 的 , 本公司 将不 承担 任何 责任 。 (3 )提出认购申请 办理基 金认 购申请 须 提供 下列材 料: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1)填 妥的 经本 人签 名确 认 的《开 放式 基金 交易 业务 申请表 》; 2)出 示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明 文件原 件, 并提 供正 反面 复印件 。 3、注意事项: (1 )开立 基金 账户和 提出 认购申请 可以同 时办理 , 也可以分 开办理 ;缴付 认 购资金 可 以在提 出认 购申 请前 办理 , 也 可以 在提 出认 购申 请 后办理 , 最晚 不能 迟于 提 出认购 申请 当日 本公司 业务 办理 截至 时间 ; (2 )在缴 付认 购资金 时, 投资人应 在 “汇 款人 ” 栏 中填写其 在基金 直销机 构 开户时 登 记的姓 名全 称 , 在 “ 汇款 用途 ” 栏 中注 明 “认 购长 安鑫禧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字 样; (3 ) 投资 人应 在认 购申 请 当日 17 : 00 之 前将 足额 资 金划入 本公 司指 定的 基金 直销资 金 专户。 若认 购资 金在 投资 人 提出认 购申 请当 日本 公司 业务办 理截 至时 间前 未到 达本公 司指 定 基金直 销资 金专 户, 则该 笔认购 申请 无效 ; (4 ) 以下 情况 将被 认定 为 无效认 购申 请: 1)投 资人 已划 付认 购资 金 ,但未 办理 开户 手续 或开 户不成 功的 ; 2)投 资人 已划 付认 购资 金 ,但未 办理 认购 申请 手续 或认购 申请 未被 确认 的; 3)投 资人 已划 付的 认购 资 金少于 其申 请的 认购 金额 的; 4)投 资人 划付 认购 资金 的 时间晚 于其 提交 认购 申请 当日本 公司 业务 办理 截至 时间的 ; 5)本 公司 确认 的其 它导 致 无效认 购的 情况 。 (5 )在基 金募 集期内 ,经 基金登记 机构确 认为无 效 的认购申 请,由 本公司 在 认购申 请 被确认 无效 之日 起 2 个工 作日内 将认 购资 金划 往投 资人指 定银 行账 户。 (二)机构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 集期 内的 周一 至周 五 9 :00~17:00( 法定 节假日 不受 理)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 (1 )开立基金账户 开立基 金账 户须 提供 下列 材料: 1)一 般机 构投 资者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a. 填妥 的 《 开放 式基 金账 户 业务申 请表 》 , 须经 办人 签名并 加盖 公司 公章 及法 定代表 人 私章; b.出示 工商 行政 管理 机关 有效营 业执 照副 本原 件 , 或民政 部门 或其 他主 管部 门颁发 的 有 效注册 登记 证书 副 本 原件 , 以 及有 效组 织机 构代 码 证和税 务登 记证 副本 原件 , 并 同时 提供 上 述文件 的复 印件 (加 盖公 章) c. 出 示 法 定 代 表 人 和 经 办 人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原 件 , 并 提 供 加 盖 公 章 的 正 反 面 复 印 件; d.填妥 的《 开放 式基 金业 务授权 委托 书》 (加 盖公 司公章 、法 定代 表人 签字 或 盖 章 ) ; e. 填妥 的 《 开放 式基 金业 务 客户印 鉴卡 》 ( 加盖 公章 、 法定 代表 人签 字或 盖章 ) , 一 式 三份; f. 出示开 户表 单内 填写 的银 行账户 的 《开 户许 可证 》 或《 开立 银行 账户 申请 表 》原 件 并 提供加 盖公 司公 章的 复印 件,或 提供 加盖 公司 公章 的指定 银行 出具 的开 户证 明复印 件; g.填妥 的《 机构 投资 者风 险承受 能力 调查 问卷 》。 2)银 行、 证券 公司 、信 托 公司等 发行 的理 财产 品或 资管计 划和 保险 公司 的保 险产品 a. 填妥 的 《开 放式 基金 账户 业务申 请表 》 , 须经 办人 签 名并加 盖公 章及 法定 代表 人私 章 ; b.提供 监管 单位 针对 该理 财产品 或资 管计 划及 保险 产品的 批文 或备 案文 件的 复印 件 ( 加 盖公章 ) ; 信 托产 品如 无 批文或 备案 文件 , 须提 供 该信托 产品 的信 托合 同封 面和签 字面 的复 印件; c. 提供 该产 品或 计划 所属 机 构或保 险公 司/ 资 产管 理公 司的有 效企 业营 业执 照、 组 织机构 代码证 、税 务登 记证 复印 件(加 盖公 章) ; d.如保 险资 产管 理公 司办 理保险 产品 的开 户 , 须 提 供保险 公司 与其 签署 的委 托协议 复 印 件;或 提供 保监 会批 准该 资产管 理公 司成 立的 批文 复印件 ,批 文上 有对 其经 营范围 的规 定 ; 或者保险公司授权资 产管 理公司全权负责该保 险公 司保险资金投资运作 管理 事宜的证明文 件复印 件; e. 提供 法定 代表 人有 效身 份 证明文 件正 反面 复印 件( 加盖公 章) ; f. 填妥的 《开 放式 基金 业务 授权委 托书 》( 加盖 公章 、法定 代表 人签 字或 盖章 ); g.出示 经办 人有 效身 份证 明文件 原件 ,并 提供 正反 面复印 件( 加盖 公章 ); h.出示 指定 银行 账户 的银 行 《 开户 许可 证 》 原 件或 指定银 行出 具的 开户 证明 , 并 提 供 加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盖复印 件( 加盖 公章 ); i. 填妥的《 开放 式基金 业务 客户印 鉴卡》 (加 盖公 章 、法定 代表人 签字 或盖 章 ),一 式 三份; j. 填妥的 《机 构投 资者 风险 承受能 力调 查问 卷》 。 (2 )缴付认购资金 投资人 应在 提出 认购 申请 当日 17:00 之前 将足 额认 购资金 以银 行转 账方 式汇 入本 公 司 指定的 基金 直销 资金 专户 。 户名: 长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账号:1001244319025805159 开户银 行: 中国 工商 银行 上海市 分行 营业 部 大额支 付号 :102290024433 投资人 若因 未正 确、 按时 向上述 指定 账户 足额 划付 认购资 金, 造成 其认 购申 请无 效 的 , 本 公司 将不 承担 任何 责任 。 (3 )提出认购申请 办理基 金认 购申请 需 提供 下列材 料: 1)填 妥的 《开 放式 基金 交 易业务 申请 表》 (加 盖预 留印鉴 和授 权经 办人 签字 ); 2)出 示经 办人 身份 证明 文 件原件 ,并 提供 正反 面复 印件。 3、注意事项: (1)开立 基金账户 和提出 认购申请 可以同时 办理, 也可以分 开办理; 缴付认 购资金 可 以在提 出认 购申 请前 办理 , 也 可以 在提 出认 购申 请 后办理 , 最晚 不能 迟于 提 出认购 申请 当日 本公司 业务 办理 截止 时间 ; (2)在缴 付认购资 金时, 投资人应 在 “汇款 人 ” 栏 中填写其 在基金直 销机构 开户时 登 记的名 称全 称 , 在 “ 汇款 用途 ” 栏中 注明 “认 购长 安鑫禧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字 样; (3 ) 投 资人 应在 认购 申请 当日 17 : 00 之前 将足 额资 金划入 本公 司指 定的 基金 直销资 金 专户。 若认 购资 金在 投资 人 提出认 购申 请当 日本 公司 业务办 理截 至时 间前 未到 达本公 司指 定 基金直 销资 金专 户, 则该 笔认购 申请 无效 ;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4) 以下 情况 将被 认定 为 无效认 购申 请: 1)投 资人 已划 付认 购资 金 ,但未 办理 开户 手续 或开 户不成 功的 ; 2)投 资人 已划 付认 购资 金 ,但未 办理 认购 申请 手续 或认购 申请 未被 确认 的; 3)投 资人 已划 付的 认购 资 金少于 其申 请的 认购 金额 的; 4)投 资人 划付 认购 资金 的 时间晚 于其 提交 认购 基金 当日本 公司 业务 办理 截至 时间的 ; 5)本 公司 确认 的其 它导 致 无效认 购的 情况 。 (5)在基 金募集期 内,经 基金登记 机构确认 为无效 的认购申 请,由本 公司在 认购申 请 被确认 无效 之日 起 2 个工 作日内 将认 购资 金划 往投 资人指 定银 行账 户。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四 、基 金管理 人网 上交易 平台 办理开 户与 认购的 程序 (仅适 用个 人投资 者) (一)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 集期 间, 除系 统调 试或升 级等 特殊 情况 外, 投资人 全天 24 小时 均可 通 过基金 管 理人网 上交 易平 台认 购本 基金。 当日 17 :00 之后 提 交的认 购申 请以 下一 工作 日作为 认购 申 请日。 (二)开户及认购程 序 1 、开立基金账户 (1) 登录 基金 管理人 官方 网站 www.changanfunds.com , 点击 “网 上交易 ” , 进入网 上 交易平 台, 或搜 索并 关注 微信公 众号 “长 安基 金微 理财 ” ,进 行开 户并 绑定 账户; (2)没有 通过网上 交易平 台购买过 本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基金 产品的投 资人, 点击 “ 免 费开户 ”按 钮, 按照 页面 提示进 行操 作, 注册 成功 即为基 金账 户开 立完 成; (3)已通 过基金管 理人直 销中心购 买过本基 金管理 人管理的 基金产品 的投资 人,但 未 设置六 位密 码的 投资 人 , 点击 “直 销柜 台个 人客 户 ” 按 钮 , 按 照页 面提 示进 行操作 , 注册 成 功即为 基金 账户 开立 完成 ; (4)已在 除基金管 理人之 外的其他 销售机构 购买过 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 的基金 产品的 投 资人 , 点 击 “银 行或 券商 客户 ” 按 钮 , 按 照页 面提 示进行 操作 , 注册 成功 即 为基金 账户 开立 完成。 2 、提出认购申请 用身份 证号 和密 码登 录到 账户页 面, 依次 进行 以下 操作: (1) 首次 在网 上交 易平 台 交易的 投资 人 , 点 击 “ 我 的账户 ” , 再 点击 “ 银行 卡管理 ” , 绑定本 人已 经开 通网 上交 易的银 行卡 , 该 银行 卡在 银 行的预 留手 机号 码需 与开 户时填 写的 手 机号码 一致 ;点 击 “ 风险 问卷 ” ,按 照实 际情 况, 进行 “ 个人 风险 承受 能力 测评 ” ; (2)依次 点击 “基 金交易 ” 、“基 金购买 ” ,进入 基金购买 页面,在 “新发 基金 ” 下 点击 “ 长安 鑫禧 混合 A ” 或者 “ 长安 鑫禧 混合 C ” 后的 “ 购买 ” 按 钮, 根 据 提示完 成认 购申 请。 (三)注意事项 1、开 立基 金账 户和 提出 认 购申请 可以 同时 办理 ,也 可以分 开办 理; 2、提 出认 购申 请前 ,绑 定 的银行 卡内 必须 有足 额认 购资金 ;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3、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投 资 人可登 录网 上交 易平 台, 查询持 有的 本基 金的 基金 份额; 4、长安基 金网上交 易平台 开户和交 易操作详 情可参 阅《长安 基金官网 交易平 台相关 操 作指引 》; 5、投资人 可以登录 网上交 易平台, 查询账户 情况, 进行基金 定投、基 金转换 、基金 赎 回、修 改分 红方 式、 修改 密码、 银行 卡管 理等 操作 。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五 、其 他销售 机构 办理开 户与 认购的 程序 个人及 机构 投资 者在 其他 销售机 构的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以其 他各 销售 机构 的规 定为准 , 详 情请咨 询其 他销 售机 构。 六 、清 算与交 割 1、基金合 同生效前 ,全部 认购资金 将被冻结 在本基 金募集专 户中,认 购资金 冻结期 间 的利息 折算 为基 金份 额, 归投资 人所 有, 不收 取利 息折算 基金 份额 的认 购费 用; 2、投资人 通过销售 机构进 行认购时 产生的无 效认购 资金,将 于认购申 请被确 认无效 之 日起 2 个工 作日 内向 投资 人的指 定银 行账 户划 出; 3、本 基金 权益 登记 由基 金 登记机 构在 募集 结束 后完 成。 七 、基 金的验 资与 基金合 同的 生效 在本基 金募 集结 束后 , 基 金管理 人根 据登 记机 构确 认的数 据 , 将 募集 的属 于 本基金 财产 的全部 资金 划入 基金 托管 人为基 金开 立的 资产 托管 专户中 , 由 基金 管理 人委 托 具有从 事证 券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 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 验资 并出具验资报告。登 记机 构出具认购户 数、认 购份 额、 利息 等的 证明。 若基金 募集 达到 基金 备案 条件的 ,基 金管 理人 自募 集期限 届满 之日 起 10 日 内 聘请法 定 验资机 构验 资并 自收 到验 资报告 之日 起 10 日 内向 中 国 证监 会提 交验 资报 告, 办理基 金备 案 手续 。 自 中国 证监 会书 面 确认之 日起 , 基金 备案 手 续办理 完毕 , 基金 合同 生 效。 基金 管理 人 在收到 中国 证监 会确 认文 件的次 日对 基金 合同 生效 事宜予 以公 告。 如果募 集期 限届 满 , 未 满 足基金 备案 条件 而导 致基 金合同 无法 生效 , 本基 金 管理人 应以 其固有 财产 承担 因募 集行 为而产 生的 债务 和费 用, 将 已募集 资金 并加 计银 行同 期活期 存款 利 息在基 金募 集期 限届 满后 30 日内 返还 基金 认购 人。 其中, 银行 同期 活期 存款 利息指 按照 同 期中国 人民 银行 公布 并执 行的金 融机 构人 民币 活期 存款基 准利 率计 算的 利息 。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八 、本 次基金 份额 发售当 事人 和相 关 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长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丰镇路806 号3幢371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芳甸 路1088 号 紫竹 国际 大厦16 楼 法定代 表人 :万 跃楠 联系电 话:021-2032 9852 联系人 :曹 玫 网址:www.changanfunds.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 号 A 座 法定代 表人 : 李 国华 成立时 间:2007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810.31 亿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许 可〔2009 〕673 号 托管部 门联 系人 :王瑛 电话:010-68858126 (三)登记机构 名称: 长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丰镇路806 号3幢371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芳甸 路1088 号 紫竹 国际 大厦16 楼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 法定代 表人 :万 跃楠 联系电 话:021-2032 9771 传真:021-2032 9741 联系人 :欧 鹏 (四)律师事务所和 经办 律师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68号 时代 金融 中心19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68号 时代 金融 中心19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联系电 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联系人 :陆 奇 经办律 师: 安冬 、陆 奇 (五)会计师事务所 和经 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毕马 威华 振会 计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注册地 址: 北京 东长 安街1 号东方 广场 东2 座8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南 京西 路1266 号恒 隆广 场1 期50 楼 法定代 表人 :邹 俊 电话:021-2212 2888 传真:021-6288 1889 联系人 :黄 小熠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水 青、 黄小熠 附件: 本基 金直 销机 构及 各 销售 机构 联系 方式 名录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2 长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8年1月2 日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附件: 本 基金 直销机 构及 各销售 机构 联系方 式名 录 1 、直销机构: 长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及 本公司 的网 上交 易平 台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丰镇路806 号3幢371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芳甸 路1088 号 紫竹 国际 大厦16 楼 法定代 表人 :万 跃楠 联系电 话:021-2032 9866 联系人 :吴 昱 个人投 资人 可以 登录 本公 司的网 上交 易平 台: www.changanfunds.com 和微 信公 众号 “ 长 安基金 微理 财 ” 通过 网上 交易系 统办 理本 基金 的开 户、 认购 、 申 购及 赎回 等 业务 , 具 体交 易 细则请 参阅 本公 司网 站公 告。 2 、其他销售机构: (1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A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电话:010-6083 8888 传真:010-6083 3739 联系人 :陈 忠 客服电 话:95558 公司网 址:www.cs.ecitic.com (2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4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电话:021-2216 9999 传真:021-2216 9134 联系人 :刘 晨 客服电 话:95525 公司网 址:www.ebscn.com (3 )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 口大街 9号 院1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街 9号 院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高 冠江 联系电 话:010-6308 1000 传真:010-6308 0978 联系人 :唐 静 客服电 话:400-800-8899 公司网 址:www.cindasc.com (4 )中信证券(山 东) 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苗岭 路 29 号澳 柯玛 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智河 联系电 话:0532-8502 2326 传真:0532-8502 2605 联系人 :吴 忠超 客服电 话:0532-96577 公司网 址:www.zxwt.com.cn (5 )深圳众禄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5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电 话:0755-3322 7950 传真:0755-8208 0798 联系人 :童 彩平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公司网 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6 )上海好买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 国际 大 厦 9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联系电 话:021-5887 0011 联系人 :张 茹 传真:021-6859 6916 客服电 话:400-700-9665 公司网 址:www.ehowbuy.com (7 )上海天天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宛平南 路 88 号 金座 东方 财 富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联系电 话:021-54509998 联系人 :潘 世友 传真:021-6438 5308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公司网 址:www.1234567.com.cn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6 (8 )珠海盈米财富 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联系电 话:020-89629099 联系人 :吴 煜浩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 话:020-80629066 公司网 址:www.yingmi.cn (9 )深圳市金斧子 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粤海街 道科 苑 路 16 号东 方 科技大 厦 1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粤海街 道科 苑路 科兴 科学 园 B3 单元 7 楼 法定代 表人 :赖 任军 联系电 话:0755-66892301 联系人 :张 烨 传真:0755-66892399 客服电 话:400-950-0888 公司网 址:www.jfzinv.com (1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办公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西南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吴坚 联系电 话:023-63786220 联系人 :张煜 传真:023-63786212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7 客服电 话:4008096096 公司网 址:www.swsc.com.cn (11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大同 市城 区迎 宾街 15 号 桐城 中央 21 层 办公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长治 路 111 号山 西世 贸中 心 A 座 12 、13 层 法定代 表人 :董 祥 联系人 :薛 津 联系电 话:0351-4130322 业务传 真:0351-4137986 客服热 线:4007121212 公司网 址:www.dtsbc.com.cn (12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环 球金 融中 心 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南京西 路 399 号 明天 广 场 20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灿辉 电话:021-63898427 联系人 :徐 璐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0-5999 公司网 址:www.shhxzq.com (1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成都 市青 羊区 东城根 上 街 95 号 办公地 址: 成都 市青 羊区 东城根 上 街 95 号 法定代 表人 :冉 云 电话:028-86690057 、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8 联系人 :刘 婧漪 、贾 鹏 客服电 话:95310 公司网 址:www.gjzq.com.cn (1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福 街 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德胜门 外华 严北 里 2 号民 建大 厦 6 层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电 话:010-62020088 联系人 :宋 忠冉 传真:010-62020088-8802 客服电 话:4008-886-661 公司网 址:www.mufund.com (15)浙江金观诚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拱墅 区霞 湾 巷 239 号 8 号楼 4 楼 403 室 办公地 址: 杭州 市教 工 路 18 号 EAC 欧美 中心 A 座 D 区 8 层 法定代 表人 :陆 彬彬 联系电 话:0571-56028617 联系人 :陆 盛 传真:0571-56899710 客服电 话:400-068-0058 公司网 址:www.jincheng-fund.com (16)乾道金融信息服务 (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 表人 :王 兴吉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德胜门 外大 街 13 号院 1 号楼 1302 客服电 话:4000-888-080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9 公司网 站:www.qiandaojr.com (17)上海联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富特 北 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长 宁区 福泉北 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 表人 :燕 斌 联系电 话:021-52822063 联系人 :凌 秋艳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 话:400-046-6788 公司网 址:www.66zichan.com (18)上海汇付金融服务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中山南 路 100 号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中山南 路 100 号层 法定代 表人 :冯 修敏 联系电 话:021-33323999-8318 联系人 :周 丹 客服电 话:4008202819 公司网 址:fund.bundtrade.com (1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 上 海市 崇明 县 长兴镇 路潘 园公 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上 海泰 和经济 发展 区)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昆明 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翔 联系人 :蓝 杰 电话:021-35385521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0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0)上海中正达广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腾大 道 2815 号 302 室 法定代 表人 :黄 欣 客服电 话:400-6767-523 公司网 站:www.zzwealth.cn (21)大泰金石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南京 市建 邺区 江东中 路 222 号 南京 奥体 中心现 代五 项 馆 2105 室 办公地 址: 南京 市建 邺区 江东中 路 222 号 南京 奥体 中心现 代五 项 馆 2105 室 法定代 表人 :袁 顾明 联系人 :何 庭宇 电话:13917225742 传真:021-20324199 客服电 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22)上海爱建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中 路 336 号 1806-13 室 法定代 表人 :蒋 明康 客服电 话:021-64393653 公司网 站:www.ajcf.com.cn (2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东湖新 技术 开发 区关 东园 路 2 号 高科 大厦 四楼 法定代 表: 余磊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1 客服热 线:028-86712334 网站:www.tfzq.com (24)北京钱景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 表: 赵荣 春 客服热 线:010-56200948 网站:www.qianjing.com (2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济南 市市 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 李玮 客服热 线:95538 网站:www.zts.com.cn (26)诺亚正行(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 表: 汪静 波 客服热 线:021-38600676 网站:www.noah-fund.com (2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 表: 胡学 勤 客服热 线:400-866-6618 网站:www.lufunds.com (2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宝 山区 蕴川 路 5475 号 1033 室 法定代 表: 李兴 春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2 客服热 线:400-921-7755 网站:www.leadfund.com.cn (29)一路财富(北京)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阜成门 外大 街 2 号 1 幢 A2208 室 法定代 表: 吴雪 秀 客服热 线:4000011566 网站:www.yilucaifu.com/ (3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 王连 志 客服热 线:0755-82825555 网站:www.essences.com.cn (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商城 路 618 号 法定代 表: 杨德 红 客服热 线:95521 网站:http ://www.gtja.com/ (3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 田区中 心三 路 8 号卓 越时 代广场 (二 期) 北 座 13 层 1301-1305、 14 层 法定代 表: 张皓 客服热 线: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3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市 黄埔区 中新 广州 知识 城腾 飞一 街 2 号 618 室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3 法定代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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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 表: 王莉 客服热 线:400-920-0022 网站:licaike.hexun.com (3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A 座 38 至 45 层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4 法定代 表: 霍达 客服热 线:95565 网站:http ://www.newone.com.cn/ (3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宏 达北 路 10 号 5 层 5122 室 法定代 表: 李锐 客服热 线:4007868868 网站:www.chtfund.com (40)奕丰金融服务(深 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 驻深 圳市 前 海商务 秘 书有限 公司 ) 法定代 表:TAN YIK KUAN 客服热 线:4006840500 网站:https ://www.ifastps.com.cn/ (4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28 层 A01 、B01 (b) 单元 法定代 表: 俞洋 客服热 线:400-109-9918 网站:www.cfsc.com.cn (42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怀 柔区 九渡河 镇黄 坎 村 735 号 03 室 法定代 表: 蒋煜 客服热 线:4008188866 网站:http ://www.shengshiview.com.cn/ (4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西 路 5 号广 州国 际金 融中心 主 塔 19 层、20 层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5 法定代 表: 胡伏 云 客服热 线:95396 网站:http ://www.gzs.com.cn/ (4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法定代 表: 张跃 伟 客服热 线:400-820-2899 网站:www.erichfund.com (45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自贸 区( 中心商 务区 )迎 宾大 道 1988 号 滨海 浙商 大厦 公寓 2-2413 室 法定代 表: 李修 辞 客服热 线:010-5901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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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四川中 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 表: 李俊 杰 客服热 线:021-96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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