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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添益债券A(004383)

平安大华添益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期)查看PDF公告

 
 
 
 
 
 
 
平安大华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七 年 十 二 月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 重要提示 平安大华 添益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 经中国证监会2016 年8月24 日证监许可[2016]1927 号文注册 。 本基金已于2017 年5 月24 日正式成立。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 注册 ,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 募集 的注册 ,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基 金的投资 价值和 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 管理 风险 , 本基 金的 特定 风险 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属于高风险的债券投资品种, 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均高于一般债券品 种,会影响组合的风险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 较低预期收益的 品种 , 其预 期风 险及 预期 收益 水平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及 股票 型 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 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 在投 资者 作出 投资 决策 后, 基金 运营 状况 与基 金净 值变 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 有风 险, 投资 者在 投资 本基 金之 前, 请仔 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和 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 , 全面 认识 本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和产 品特 性, 并充 分 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 本招募说明书(2017 年第 1 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23 日, 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7 年 9 月 30 日。 有关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对本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1 期)进行了复核。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 管理 人 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 】1917 号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7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吴小红 联系电话:0755-22623879 2、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 额 (万 元) 出资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8,210 60.7%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500 25%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4,290 14.3% 合计 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 3、 客服电话:400-800-4800 (免长途话费) ( 二 ) 基金 管理 人 主要 人员 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 )董事会成员 罗春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1966 年生 。曾 任中 华全 国总 工 会国际部干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 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人寿总公司人事 行政部/ 培训 部总 经 理、 平安 保险 集团 品牌 宣传 部总 经理 、 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大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任深圳平安 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姚波 先生 , 董事 , 硕士 ,1971 年生 , 中国 香港 。 曾任 R.J.Michalski Inc. (美 国) 养老 金咨 询分 析员 、 Guardian Life Ins.Co (美 国) 助理 精算 师、 Swiss Re (美 国)精算师、Deloitte Actuarial Consulting Ltd. ( 香港) 精算师、中国平安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精算师、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兼总精算师。 陈敬达先生,董事,硕士,1948 年生,新加坡。曾任 香港罗兵咸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师;新鸿基证券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DBS 唯高 达香 港 有限 公司 执行 董 事;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副总经 理;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副董事长/ 副总经 理;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 长; 中国 平安 保险 (集 团 ) 执行 委员 会执 行顾 问, 现任集团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杨玉萍女士,董事,学士,1983 年生。曾于平安数据 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从事运营规划, 现任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 理部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肖宇鹏先生,董事,学士,1970 年生。曾任职于中国 证监会系统、平安大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杨诗明女士,董事,硕士,1961 年生,加拿大籍。 曾任职于澳新银行、 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并担任高级管理职务。2011 年加 入 大华 银行 集团 ,任 大华 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现任 大华 银行 有限 公司 董事 总经 理兼 香港 区总 裁兼 大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5 华银 行 (中 国) 有限 公司 非执 行董 事, 同时 于香 港上 市公 司 “数 码通 电讯 集团 有 限公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文杰先生,董事,学士,1964 年生,新加坡。现任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长, 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历任新加坡政 府投 资公 司 “特 别投 资部 门” 首席 投资 员, 大华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组合 经理 , 国 际股票和全球科技团队主管。 李兆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65 年生 。曾 任招 商 局蛇 口工 业区 华南 液 化气船务公司远洋三副、 二副、 后加入中国平安保险 (集 团) 任总公司 办公室法 律室 主任 、 总公 司 办公 室 主任 助理 、高 级 法律 顾问 、兼 任 中国 平 安保 险( 集团) 总公司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委员、 总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委员、 广东海信现代律 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现任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合伙人。 李娟娟女士,独立董事,学士,1965 年生 。曾 任安 徽 商业 高等 专科 学校 教 师、 深圳 兴粤 会计 师事 务所 项目 经理 、 深圳 职业 技术 学院 经济 系教 师、 会计 专业 主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处长;现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学院副院长 。 刘雪生先生,独立董事,硕士,1963 年生 。曾 任深 圳 蛇口 中华 会计 师事 务 所审 计员 、 深圳 华 侨城集团会计师、 财务经理、 子公司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 深 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部门临时负责人、 秘书长助理; 现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副秘书长。 潘汉腾先生,独立董事,学士,1949 年生 。曾 任新 加 坡赫 乐财 务有 限公 司 助理 经理 、 新加 坡花 旗银 行副 总裁 、 新加 坡大 华银 行高 级执 行副 总裁 ; 现任 彩日 本料理私人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一合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速美建筑集 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巢傲 文先 生, 监事 长, 硕士 ,1967 年生 。 曾任 江西 客车 厂科 室助 理工 程师 ;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公司经济研究部科员; 平安银行 (原深圳发展银行) 营业 部柜 员、 副主 任、 支行 会计 部副 主任 、 总行 电脑 部规 划室 经理 、 总行 零售 银行 部 综合 室经 理、 总行 稽核 部零 售稽 核室 主管 、 总行 稽核 部总 经理 助理 ; 广东 南粤 银 行总行稽核监察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行人力资源 部总经理、惠州分行筹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6 建办 主任 、 分行 行长 、 总行 稽核 部总 经理 ; 现任 职于 中国 平安 保险(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室,兼任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监事会主席。 冯方女士,监事,硕士,1975 年生,新加坡。曾任职 于淡马锡控股和旗下 的富敦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新加坡毕盛资产公司、鼎崴资本管理公司。于 2013 年 加入大华资产管理,现任区域总办公室主管。 郭晶女士,监事,硕士,1979 年生。曾任广东溢达集 团研发总监助理、侨 鑫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岗;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室副经理。 李峥女士,监事,硕士,1985 年生。曾任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 员、 深圳 市宝 能投 资集 团财 务部 会计 主管 , 现任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 稽核岗。 (3 )公司高管 罗春风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1966 年生 。曾 任中 华全 国总 工会 国际 部 干部 , 平安 保险 集团 办公 室主 任助 理、 平安 人寿 广州 分公 司副 总经 理、 平安 人寿 总公司人事行政部/ 培训 部 总经 理、 平安 保险 集团 品牌 宣传 部总 经理 、平 安人 寿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 现任 平安 大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兼任 深圳 平安 大华 汇通 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肖宇鹏先生,学士,1970 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 系统、平安大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强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1969 年生。曾任中 国 华润 总公 司进 出口 副 科长 、 申银 万国 证券 研究 所任 高级 研究 员、 申万 巴黎 基金 管理 公司 高级 研究 经理 、 安信证券首席分析师、 嘉实基金管理公司产品总监、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婉文女士,1969 年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拥 有学士和荣誉学位, 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国防部职员,大华银行集团助理经 理、电子渠道负责人、 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 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 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 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7 汪涛先生,1976 年生,毕业 于谢菲尔德大学,金融学 硕士研究生。曾任上 海市赛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市场营销负责人、 汇丰银行销售主管、 新加坡华侨银 行个人业务部产品开发主管、 新加坡华侨银行结构性产品开发部门负责人、 宁波 银行总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 宁波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 宁波银行 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兼任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特正先生,督察长,学士,1969 年生。曾任深圳发 展银行龙岗支行行长 助理 , 龙华 支行 副行 长、 龙岗 支行 副行 长、 布吉 支行 行长 、 深圳 分行 信贷 风控 部 总经 理、 平安 银行 深圳 分行 信贷 审 批部 总经 理、 平安 银行 总行 公司 授信 审批 部高 级审 批师 、 平安 银行 沈阳 分行 行长 助理 兼风 控总 监。 现任 平安 大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督察长。 2、基金经理 W ANG AO 先生,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商学学士(金融学、经济学) ,特许 金融分析师(CFA ) 、特 许另 类投 资 分析 师(CAIA ) 、金 融 风险 管理 师(FRM)。 曾就职于平安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政策管理室。2012 年加入平安大华基金 公司,任投资研究部固定 收益研究员、投资经理,现担任 “平安大华鑫享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6-09-05~ 至今 ) ” 、 “平 安大 华鼎 信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2016-07-22~ 至 今 ) ” 、 “ 平 安 大 华 惠 金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6-11-02~至今 ) ” 、 “平安大华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12-07~至今 ) 、 “平 安大 华惠 裕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7-03-10~ 至今 ) ” 、 “平安大华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05-24~ 至今 ) ”基 金经 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副总经理林婉文女士, 投资研究部执行总 经理孙健先生、基金经理神爱前先生。 林婉文女士,1969 年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拥 有学士和荣誉学位, 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国防部职员,大华银行集团助理经 理、电子渠道负责人、 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 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 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 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健 先生 , 投资 研究 部执 行总 经理 , 基金 经理 , 硕士 。 曾任 湘财 证券 有限 责 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 中国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部、 太平资产管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8 理有限公司组合投资经理, 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银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银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银华信用债券型基 金基金经理。2011 年 9 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公司,任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研究 员, 现担 任 “平 安大 华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平 安大 华日 增利 货币 市场 基 金” 、 “平 安大 华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平 安大 华安 心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平 安大 华安 享保 本混 合证 券投 资基 金” 、 “平 安大 华安 盈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平 安大 华惠 盈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经 理。 神爱 前先 生, 厦门 大学 财政 学硕 士,7 年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第一创业证券 研究所行业研究员、 民生证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第一创业证券资产管理部高级 研究员,2014 年 12 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公司,任投资研究部高级研究员, 现任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 基金 管理 人 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 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 、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 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 基金 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 据 《基 金法 》 、 基金 合同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外 , 不得 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 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 按有 关规 定计 算并 公告 基金 资产 净值 , 确定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9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向他 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 案, 及时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 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 《基 金法 》 、基 金合 同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召集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 报表、 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 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 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 解散 、 依法 被撤 销或 者被 依法 宣告 破产 时, 及时 报告 中国 证监 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托管 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 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0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在基金 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四 ) 基金 管理 人 的承 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 《证 券法》 ” ) 的行 为, 并承 诺建 立健 全内 部控 制制 度, 采取 有效 措施 , 防止 违反 《证 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 ,并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 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 或职务便利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 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 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1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 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 除按 本公 司制 度进 行基 金运 作投 资外 , 直接 或间 接进 行其 它股 票投 资;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 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 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8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 性规定,如适用于本 基金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 受相 关限 制或 按变 更后 的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 人或 者与 其有 其他 重 大利 害 关系 的公 司发 行 的证 券 或者 承销 期内 承 销的 证 券, 或者 从事 其他 重大 关联 交易 的, 应当 符合 基金 的投 资目 标和 投资 策略 , 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2 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 到基金 托管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 五 ) 基金 经理 承 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 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 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 不泄 露在 任职 期间 知悉 的有 关证 券、 基金 的商 业秘 密、 尚 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 六 ) 基金 管理 人 的内 部风 险控 制制 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 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促进公司诚信、 合法、 有效 经营 , 保障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 维护 公司 及公 司股 东的 合法 权益 , 本基 金 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 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 险,公司组织体系的 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3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 独立 性原 则: 公司 根据 业务 的需 要设 立相 对独 立的 机构 、 部门 和岗 位; 公司内 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 性,应是所有员工严 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 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 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 随着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 方针 、 经营 理念 等内 部环 境的 变化 和国 家法 律法 规、 政策 制度 等外 部环 境的 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 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8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 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基金 投资 研究 、 决策 、 执行 、 清算 、 评估 等部 门和 岗位 , 应当 在物 理上 和制 度上 适当隔离。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 完备、 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 层面的制度构成。 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 纲, 它是 公司 制定 各项 规章 制度 的纲 要和 总揽 ; 第二 个层 面是 公司 基本 管理 制度 , 包括风险控制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 信息 披露制度、 监察稽核制 度、 信息 技术 管理 制度 、 公司 财务 制度 、 资料 档案 制度 、 业绩 评估 考核 制度 和紧 急应 变制 度; 第三 个层 面 是部门业务规章,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 门的 主要 职责 、 岗位 设置 、 岗位 责任 、 操作 守则 等的 具体 说明 ; 第四 个层 面是 业 务操 作手 册, 是各 项具 体业 务和 管理 工作 的运 行办 法, 是对 业务 各个 细节 、 流程 进行的描述和约束。 它们的制订、 修改、 实施、 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 每一 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 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 结合 业务 的发 展、 法规 及监 管环 境的 变化 以及 公司 风险 控制 的要 求, 不断 检讨 和增 强 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4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 公司 活动 。 股东 会、 董事 会、 监事 会和 管理 层必 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 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 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 ; 各项 经济 经营 业务 和管 理程 序必 须遵 从管 理层 制定 的操 作规 程, 经办 人员 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 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 形式 , 授权 书应 当明 确授 权内 容和 时效 。 公司 授权 要适 当, 对已 获授 权的 部门 和 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 客观, 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 建立严密 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 效的研究方法;建立 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 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建立研 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 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 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 定合理的决策程序; 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 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 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 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 险权限额度内;对于 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 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 应建立交 易监 测系 统、 预警 系统 和交 易反 馈系 统, 完善 相关 的安 全设 施; 集中 交易 室应 对 交易指令进行审核, 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 交易记 录应 完善 , 并及 时进 行反 馈、 核对 和存 档保 管; 同时 应建 立科 学的 投资 交易 绩效 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 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 的会 计系 统, 对于 不同 基金 、 不同 客户 独立 建账 , 独立 核算 ; 公司 通过 复核 制度 、 凭证制度 、 合理 的估 值方 法和 估值 程序 等会 计措 施真 实、 完整 、 及时 地记 载每 一 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 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 确保档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5 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 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 组织、 审核 和发 布工 作, 以此 加强 对信 息的 审查 核对 , 使所 公布 的信 息符 合法 律法 规的 规定 , 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 经董事会聘任,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 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 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 调阅公司相关档案, 就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 评价、 报告、 建议职能。 督察长定期 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法律合规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并保证法律合规监察部的独立 性和 权威 性。 公司 明确 了法律合规监察部 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 严格制订了 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法律合规监察部 强化内部检查制度,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 基金管理人 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6 第 二 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 基 金托 管人 情 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1987 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170,411,366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0755) 2219 7701 1、平安银行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 份制商业银行(深圳 证券交易所简称: 平安银行, 证券代码000001 ) 。 其前 身是 深圳 发展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于2012 年 6 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 年7 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 国平 安保 险 (集 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及其 子公 司合 计持 有平 安银 行58%的股 份, 为 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在职员工 31721 人,通过全国 64 家分行、1081 家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 截至2017 年上半年, 平安银行 收入、利润、规模保持稳健发展。营业收入 540.73 亿元 、 准备 前营 业利 润 401.84 亿元 (同 比增 长11.14% ) 、 净利 润 125.54 亿元(同比增长2.13% ) 、资 产总 额 30,921.42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70% ) 、吸 收存款余额19,123.33 亿元 、 发放 贷款 和垫 款总 额 (含 贴现 ) 15,942.81 亿元 (较 上年末增幅8.03%)。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 下设市场拓展处、 创新发展处、 估值核算 处、 资金 清算 处、 规划 发展 处、IT 系统 支持 处、 督察 合规 处 、 基金 服务 中心 8 个 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60 人。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7 2、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男, 中共 党员 , 经济 学硕 士、 高级 经济 师、 高 级理 财规 划师 、 国际 注 册私人银行家,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 。长期从事 商业银行工作,具有本 外币资金清算,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1985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教; 1993 年 3 月至1993 年 7 月在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1993 年 8 月至1999 年 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 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1999 年 3 月-2000 年1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青山支 行任行长助理;2000 年 2 月至 2001 年 7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部任副总经 理;2001 年 8 月至2003 年 2 月在招行武汉分 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2003 年 3 月至2005 年 4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 2005 年5 月至2007 年 6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2007 年7 月至2008 年 1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 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自2008 年 2 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 理、 产品 及交 易银 行部 副总 经理 , 一直 负责 公司 银行 产品 开发 与管 理, 全面 掌握 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 营销和管理, 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 监管政策比较熟悉。2011 年 12 月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3 年 5 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 (主 持工 作) ;2015 年 3 月 5 日起任平安 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 年 8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 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2017 年6月底,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净值规模合计5.68 万亿,托 管证券投资基金共105 只, 具体 包括 华富 价值 增长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保 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平 安大华财富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 红塔 红土 盛世 普益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新华 活 期添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阿鑫一 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安盈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平安 大华 新鑫 先锋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新华 万银 多元 策略 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移动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8 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嘉 合磐 石混 合型 证 券投资基 金、 平安 大华 鑫享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广发 聚盛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 新华 阿鑫 二号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鹏华 弘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裕泰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德邦 增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 中海 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睿 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博时 裕景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平安 大华 惠盈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长城 久源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嘉实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现金通 货币 市场 基金 、 平安 大华 鼎信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平安 大华 鼎泰 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 鹏华 丰安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富兰 克林 国海 新活 力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南方 颐元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鹏华 弘惠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 鹏华 兴安 定期 开放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西部 利得 天添 利货 币市 场基 金、 鹏华 弘腾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博时 安祺 一年 定期 开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 金、 平安 大华 惠享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广发 安悦 回报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安 大华 惠融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广发 沪港 深新 起点 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量化成 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丰达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西部利得新动力灵 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 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盛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 华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 安大华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大华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19 金、 博时 泰安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新华 鑫盛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 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 广发 汇平 一年 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平安 大华 量化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平安 大华 中证 沪港 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商招弘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 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 金、 平安 大华 惠益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金鹰 添荣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 西部 利得 汇享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鹏华 丰玉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华安 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西部利得久安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 广发 汇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投摩根岁岁金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鑫 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 和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盛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添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惠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金丰沃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高元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 基 金托 管人 的 内部 风险 控制 制度 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 法规 、 行业 监管 要求 , 自觉 形成 守法 经营 、 规范 运作 的经 营理 念和 经营 风格 ; 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防范和化解经营 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 是全行资产 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 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0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 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 建立了管理制度、 控制制 度、 岗位 职责 、 业务 操作 流程 , 可以 保证 托管 业务 的规 范 操作 和顺 利进 行; 取得 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 ,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 使用 , 账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 格有 效; 业务 操作 区专 门设 置, 封闭 管理 , 实 施音 像监 控; 业务 信息 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防止泄密; 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 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 、 基 金托 管人 对 基金 管理 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 和程 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 —— 监控 子系 统” ,严 格按 照现 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 投资范围、 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 在日常为基金 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 监控 , 发现 投资 比例 超标 等异 常情 况, 向基 金管 理人 发出 书面 通知 , 与基 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 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 基金投资运作 的合 法合 规性 、 投资 独立 性和 风格 显著 性等 方面 进行 评价 , 报送 中 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1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一 ) 基金 份额 发 售机 构 1、直销机构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 尹延君 网址:www.fund.pingan.com 2、代销机构 (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联系人:石静武 联系电话:0755-22631117 客服电话:400-8816-16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2) 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陈媛 电话:021-38784818-8502 传真:021-68774818 客服电话:400-820-5999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2 网址:www.shhxzq.com 二 、 基 金登 记机 构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电话:0755-22624581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张平 三 、 律 师事 务所 和 经办 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陈颖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 、 会 计师 事务 所 和经 办注 册会 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 李丹


联系 电话 : (021 )2323 8888 传真 电话 : (021 )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曹翠丽 、边晓红 联系人:边晓红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3 第 四 部分


基金的名称 平安大华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五 部分


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六 部分


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4 第 七 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 严格 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 , 力求 实现 基金 资 产的长期 稳健 增值。 ( 二 )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国家 债券 , 地方 政府 债, 金融 债券 , 次级 债券 , 中央 银行 票据 , 企业 债券 ,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 公司 债券 , 中期 票据 , 短期 融资 券, 超短 期融 资券 , 质押 及买 断 式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 券) ,可交换债券,银 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 款) 、同业存单、现金 资产等货币市场工具,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权证,国债期货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股票 、 权证 等权 益类 资产 的投 资比 例不 超过 基金 资产 的 20% , 每个 交易 日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 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果 法律 法规 或 中国 证 监会 允 许基 金投 资其 他 品种 或 变更 投 资品 种 的投 资 比例 限制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可以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或可 以调整上 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三 )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 深入分析货币和财政政策、 国家产业政策 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 证券市场走势等, 综合考量各类资产的市场容量、 市场 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等因素, 判断金融市场运行趋势和不同资产类别在经济周 期的不同阶段的相对投资价值, 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评估, 从而确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5 定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并依据各因素的动态变化进行及时 调整。 判断 金融 市场 运 行趋 势 和不 同 资产 类别 在经 济 周期 的 不同 阶 段的 相 对投 资 价值 , 对各 大类 资产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进 行评 估, 从而 确定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和 权益 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依据各因素的动态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1 )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 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 当收 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 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 确保组合 收益超过基准收益。 根据操作, 具体包括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 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在目标久期的执行过程中, 将特别 注意对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类属资产 配置的管理,以使得组合的各种风险在控制范围之内。 (2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不同债券资产类品种收益与风险的估计和判断, 通过分析各类属资产的 相对收益和风险因素, 确定不同债券种类的配置比例。 主要决策依据包括未来的 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研究和预测, 利差变动情况、 市场容量、 信用等级情况和流 动性 情况 等。 通过 情景 分析 的方 法, 判断 各个 债券 类属 的预 期持 有期 回报 , 在不 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 在类属资产配置层面上, 本基金根据市场和类属资产的信用水平, 在判断各 类属的利率期限结构与国债利率期限结构应具有的合理利差水平基础上, 将市场 细分为交易所国债、 交易所企业债、 银行间国债、 银行间 金融债等子市场。 结合 各类属资产的市场容量、 信用等级和流动性特点, 在目标久期管理的基础上, 运 用修正的均值- 方差等模型,定期 对投资组合类属资 产进行最优化配 置和调整, 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同时 , 本基 金针 对债 券市 场所 涉及 行业 在同 样宏 观周 期背 景下 不同 行业 的景 气度的情况,通过分散化投资和行业预判进行,具体表现 为:1)分散化投资: 发行 人涉及众多行业, 本组合将保持在各行业配置比例上的分散化结构, 避免过 度集中配置在产业链高度相关的上中下游行业。2 )行 业 投资 :本 组合 将依 据对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6 下一阶段各行业景气度特征的研判, 确定在下一阶段在各行业的配置比例, 卖出 景气度降低行业的债券,提前布局景气度提升行业的债券。 (3 )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正回购, 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 适当运用杠杆 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选取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 券作为杠杆买入品种, 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降低组合波动率。 (4 )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过程中,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收益率 曲线的定位情况和个券的市场 收益 率情 况, 综合 判断 个券 的投 资价 值, 选择 风险 收益 特征 最匹 配的 品种 , 构建 具体的个券组合。 1)信用债投资策略 在信用债的选择方面, 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经济周期、 发行主体内外部评级 和市场利差分析等判断, 并结合税收差异和信用风险溢价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 值, 加强 对企 业债 、 公司 债等 品种 的投 资, 通过 对信 用利 差的 分析 和管 理, 获取 超额收益。 本基金还将利用目前的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投资市场的利差不同, 密切关注 两市场之间的利差波动情况,积极寻找跨市场中现券和回购操作的套利机会。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 发行条款、 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 提 前偿 还率 、 风险 补偿 收益 和市 场流 动性 等基 本面 因素 , 估计 资产 违约 风险 和提 前 偿付 风险 , 并根 据资 产证 券化 的收 益结 构安 排, 模拟 资产 支持 证券 的本 金偿 还和 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 辅助采用蒙特卡罗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 评估其内在 价值,并结合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的市场特点,进行此类品种的投资。 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本基金以持有到期, 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 资策 略, 同时 , 密切 关注 债券 的信 用风 险变 化, 力争 在控 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获得 较高 收益 。 本基 金投 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 基金 管理 人将 根据 审慎 原则 , 制定 严格 的投资决策流程、 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并经董事会 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4)可转债投资策略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7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 具有抵御下行风险、 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主要从公司基本面 分析、理论定价分析、 债券 发行 条款 、 投资 导向 的变 化等 方面 综合 评估 可转 债投 资价 值, 选取 具有 较高 价值的可转债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着重对可转债对应的基础股票进行分析与研究, 对那些有着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 的上市公司的可转债进行重点选择。 本基金还将积极关注可转换债券在一、 二级市场上可能存在的价差所带来的 投资 机会 ,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参与 可转 换债 券的 一级 市场 申购 , 获得 稳 定收益。 3、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资产投资。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 管理人的研究优势, 将严 谨、 规范 化的 选股 方法 与积 极主 动的 投资 风格 相结 合, 在分 析和 判断 宏观 经 济运行和行业景气变化、 以及上市公司成长潜力的基础上, 通过优选具有良好成 长性、质量优良、定价相对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超额收益。 对于所有股票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会从定量和定性两 方面全面考量公司基本 面,包括价值评估、成长性评估、现金流预测和行业环境评估等。 定量方面综合考虑盈利能力、 成长性、 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 包括净资产与 市值 比率 (B/P ) 、 每股 盈利/ 每股 市价 (E/P ) 、 年现 金流/ 市值 (cashflow-to-price ) 和销售收入/ 市值(S/P )等 价值 指标 以 及净 资产 收益 率(ROE ) 、每 股 收益 增长 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成长指标。


定性方面考察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发展前景、 行业地位、 竞争优势等多种因素, 精选流动性好、成长性高、估值水平低的股票进行投资。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 采取市场公认的权证定价模型寻 求其合理的价格水平,作为基金投资权证的主要依据。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 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 的, 采用 流动 性好 、 交易 活跃 的期 货合 约, 通过 对债 券市 场和 期货 市场 运行 趋势 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 行匹 配, 通过 多头 或空 头套 期保 值等 策略 进行 套期 保值 操作 。 基金 管理 人将 充分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8 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 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 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如大额申购赎回等; 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 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6、现金头寸管理 由于法律法规限制和开放式基金正常运作的需要,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主要用途包括:支付潜在赎回 金额 、 计提 管理 费和 托管 费等 各类 费用 的需 求、 支付 交易 费用 、 应对 上市 公司 配 股和增发等行为。 为有效控制现金留存的影响 , 基金 管理 人将 采用 积极 的现 金头 寸管理手段。具体采用手段包括: (1 )合理控制现金头寸:根据对申购、赎回、转换等 业务和相关费用提留 的预 判, 结合 标的 指数 走势 和成 份股 流动 性进 行合 理的 现金 留存 , 最大 限度 降低 现金的持有比例; (2 )提升现金头寸收益:在法律法规或市场条件允许 的前提下,通过现金 权益化的方式降低现金拖累的影响。 ( 四 ) 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对债券 资产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股票、权证等 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2 )本基金 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持有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 一 年以 内 的政 府债 券投 资 比例 合 计不 低于 基金 资 产净 值 的 5% ; (3 )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 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 (5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 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 在全 国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中的 债券 回购 最长 期限 为 1 年, 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29 (6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 (7 )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产 支持 证券 , 其市 值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20% ; (8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 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9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 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10 ) 本基 金应 投资 于信 用级 别评 级为 BBB 以上(含 BBB ) 的资 产支 持证 券。 基金 持有 资产 支持 证券 期间 , 如果 其信 用等 级下 降、 不再 符合 投资 标准 , 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 ) 本基 金参 与股 票发 行申 购, 本基 金所 申报 的金 额不 超过 本基 金的 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 ) 本基 金投 资于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比例 合计 不高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10% ; (13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14 )本 基金 管 理人 管 理的 全 部基 金持 有的 同 一权 证 ,不 得 超过 该 权证 的 10%; (15 ) 本基 金在 任何 交易 日买 入权 证的 总金 额, 不得 超过 上一 交易 日基 金资 产净值的 0.5 %; (16 )本基金如投资国债期货的,遵循以下比例限制: 1)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 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 ;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 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 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 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3) 本基 金所 持有 的债 券 (不 含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 市值 和买 入、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 (轧差计算) 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 的有关约定;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 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0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 (17 )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 (18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 述第 (10) 项以 外, 因证 券、 期货 市场 波动 、 证券 发行 人合 并、 基金 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 内使 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执行。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 人或 者与 其有 其他 重 大利 害 关系 的公 司发 行 的证 券 或者 承销 期内 承 销的 证 券, 或者 从事 其他 重大 关联 交易 的, 应当 符合 基金 的 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1 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 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如法 律、 行政 法规 或监 管部 门取 消上 述限 制, 如适 用于 本基 金, 则本 基金 投 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 五 ) 业绩 比较 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10% 业绩比较基准选择理由: 中债综合指数具广泛市场代表性, 旨在综合反映债 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沪深 300 指数选样科学客观, 流动性高, 是 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 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 基准 推出 , 或者 是市 场上 出现 更加 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时, 在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 致, 可以 变更 业绩 比较 基准 ,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并在 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六 ) 风险 收益 特 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 基金、股票型基金, 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 ( 七 ) 基金 管理 人 代表 基金 行使 相关 权利 的处 理原 则及 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 关权利,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 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 八 ) 、投 资组 合 报告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2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值 表现 和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 告 期 末基 金资 产 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30,000.00 91.42 其中 :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114,978.90 8.55 8 其他资产


503.04 0.04 9 合计





1,345,481.94





100.00


1.2 报 告 期 末按 行业 分 类的 股票 投资 组合 1.2.1 报 告 期 末按 行业 分 类的 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 1.2.2 报 告 期 末按 行业 分 类的 港 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3 报 告 期 末按 公允 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3 1.4 报 告 期 末按 债券 品 种分 类的 债券 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券投资情况。


1.5 报 告 期 末按 公允 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无债券投资。 1.6 报 告 期 末按 公允 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情况。


1.7 报 告 期 末按 公允 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贵金属投资情况。 1.8 报 告 期 末按 公允 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权证投资情况。 1.9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 投 资的 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1.9.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 资 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9.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 投 资的 国债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情况。 1.9.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 资 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0 投 资 组 合报 告附 注 1.10.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4 1.10.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0.3 其 他 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1.1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21.9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03.04


1.10.4 报 告 期 末持 有的 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10.5 报 告 期 末前 十名 股 票中 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0.6 投 资 组 合报 告附 注 的其 他文 字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5 第八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来 (2017 年 5 月 24 日) 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平安大华添益债券A 阶段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 ④ 2017.5.24-2017.9.30 -0.63% 0.13% 2.84% 0.07% 3.47% 0.06% 平安大华添益债券C 阶段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 ④ 2017.5.24-2017.9.30 5.92% 0.94% 2.84% 0.07% 3.08% 0.87% 二、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来基 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变动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6 平安大华添益债券A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7 平安大华添益债券C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未满一年; 2、按 照本 基金 的 基金 合同 规 定, 基金 管 理人 应当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之日 起六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 建仓。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8 第 九 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 费用 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 诉讼费 和仲裁费 ;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 、期货 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基 金合 同约 定, 可以 在基 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中第 4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二) 基金 费用 计 提方 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 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3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 费率 计提 。 托管 费的 计 算方法如下: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39 H =E×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 延。 3、 基金 销 售服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 本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将专 门用 于本 基金 的销 售与 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 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 =E ×0.40%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 金托 管人 发送 基金 销 售服 务 费划 付指 令, 经 基金 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 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延。 4、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 误后 , 自产 品成 立一 个月 内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 财产 中划 付, 如基 金财 产余 额不 足支付该开户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于产品成立一个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三) 不列 入基 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 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 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0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 项目。 ( 四 )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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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1 第十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 最近 半年 本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 托管 人及 高级 管理 人员 没有 受到 任何 处 罚。 (三)2017 年5 月24 日至2017年11 月23 日发布的公告: 1、2017 年5 月25 日, 关于平安大华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 告 ; 2、2017 年5 月26 日, 关于平安大华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 告的更正公告 ; 3、2017 年6 月21 日, 关于平安大华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4、2017 年6 月28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添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 5、2017 年6 月29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添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6、2017 年6 月30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添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7、2017 年7 月22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住所的公告 ; 8、2017 年7 月25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 大华添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A类)在直销柜台实施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9、2017 年8 月2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 安大华添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 10、2017 年8月2日,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关于平安大华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 11、2017 年10月25日, 平安大华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第三季度报 告 ; (四 ) 《招 募说 明书 》与 本次 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内容 若 有不 一致 之处 ,以 本 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平安大华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招募说 明书更 新 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42 第十一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 法》 及其 他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对2017 年2 月 17 日公 布的 《 平安大华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进行 了更 新, 并根 据本 基 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 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 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5、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6、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7、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8、 “第 九部 分、 基金 的投 资” 中, 根据 最新 资料 , 增加 了 “八 、 投资 组合 报 告”的内容。


9、根据最新资料,增加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 10、根据最新资料,更新 了“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1、根据最新资料,增加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2、 根据 最新 情况 , 增加 了 “第 二十 三部 分 、 对招 募说 明书 更新 部分 的说 明”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2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