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金融A:关于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调整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关于交 银施罗德 中 证互联网 金融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 金 之 交银 互联网 金融 A 份额约定年 基准收 益率调整 的 公告 根据 《 交银施罗德 中证互联网金融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中关于 交银 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之 交银 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基金代码:150317,场 内简称 “E 金融 A ” )约定年基准收 益率的相关规定: 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 机构人 民币一 年期 定期 存款利 率( 税后) + 4% ” ,同 期中 国人民 银行 公布 的金融 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 以最近一次进行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 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税后) 为准。 交 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约定 年基准收益均以 1.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 鉴于 2018 年 1 月 3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并执 行 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 款基准利率 (税后) 为 1.5% , 因此 2018 年 1 月 3 日起 (含该日) 至下一个定期 份额折算基准日(含该日)期间, 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适用的 约定年基准收 益率为 5.5% (=1.5%+4%)。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 ) 或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700-5000 ( 免 长 途 话 费 ) , 021-61055000 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将来表现。 分级基金不保本, 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共有 三类份额, 其中 交银互联网金融 份 额具有与标的指数、 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交银 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 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交银互联网金 融 B 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 征。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 交 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 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 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 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 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八年一月 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