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A级:关于执行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银 华 基金 管理 股份 有 限公 司
关于 公司 旗下 证券 投 资基 金执行 增 值税政策 的公 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的 《关于明确 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 )、《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 的 通 知 》
(财税[2017]56 号) 及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 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
税〔2017〕90 号) 等相关税收规定, 银华 基金管理 股份 有限公司将执行相关增值税
政策,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 对公司旗下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基
金 ”)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所产生 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由基金财产承
担,并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缴纳。
公司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 谨慎勤勉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如后续 国
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公 司将及时根 据新的政策法规作出相应调整。
特别提示: 由于增值税及附 加税费将直接从基 金财产中扣缴, 因此将可能导 致基
金税费支出增加、基金财产减少及份 额净值降低 ,从而影响投资者的收益水平,敬
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 询详情
1、本公司网址:http://www.yhfund.com.cn 。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
特此公告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