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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价值(159913)

深价值:关于缴纳增值税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交 银 施罗 德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司 关于 旗下基 金 缴纳 增值 税的 提 示性 公告 
 
根据 财政部 和国家税务总局 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联合发布 的《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
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 增值税 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6]140 号)以及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联 合 发布 的 《 财 政 部 、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资 管 产 品 增 值 税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财税
[2017]56 号)等 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含)起, 基金管理人运营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 简称 “基金”) 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应按照 现行规定 缴纳增值税。 
 
本基金 管 理人 将依 据国家 税收法 律、法规 、规 章及税收 规范性文 件的规 定, 对 管理的
基金 产品 运营过程中 产生的应税收入 , 计提及缴纳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该部分税费 由基金
资产 承担 。如后续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的, 或者对 基金产品的税收政策作出
补充规定的, 公 司将及时根据所涉及的税收政策作出相应调整, 切实履行 基金管理人的职
责。 
 
特此公告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 年一月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