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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转债A(000067)

民生加银基金:关于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执行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民生加 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关于公司 旗下证券投资基 金 执行 增值税政策 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的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 (财税[2016] 36 号) 、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 (财
税 2016 年 39 号文) 、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
知》 (财税[2016] 46 号) 、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
税[2016] 70 号) 、 《关于 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 (财税[2016]140 号 ) 、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
税[2017]2 号) 、 《关于 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56 号) 、 《关
于租 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7]90 号 )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15 年修订 ) 等相关规定, 民生加 银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 基金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应税收入,
计 提增值税 及附加税 费, 并由本公司按照现行规定 缴纳。 前述税款是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运作和处分过程中发生的,应由基金财产承担 。 
特别 提示: 
1 、 前述增值税 及附加税费 是基金运营过程中产生, 将直接从基金财产中
计提和扣缴,因此 可能导致基金产品税费支出增加、净值和收益降低,
从而影响投资者的收益水平 ,敬请投资者关注。 
2 、 如后续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 发生变化 ,本公司将根据政策 法规和
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执行 。 
投资者可登陆 本 公司网站(http://www. msjyfund.com.cn )或拨打客 户服务
电话 400-8888-388 咨 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