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关于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执行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旗下证券投资基 金 执行 增值税政策 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的 《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 号) 、 《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 (财税[2017]56 号)及《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 (财税 〔2017〕90 号) 等相关 税收规定,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证券 投资基金将 执行增值税政策,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并 由基金 财产承担。 公司 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如后 续国家法律法规、 税收政策 进行调整, 公司将 及时根据新的政策法规 作出相应调 整 。 特别 提示: 由于增值税 及附加税费将直接从基金财产中扣缴, 因此将 可能导 致基金产品税费支出增加、 基金财产减少及份额净值降低 , 从而影响投资者的收 益水平 , 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 可登 陆基 金管 理 人网站 (www.efunds.com.cn )或 拨打 客户 服 务电话 400-881-8088 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