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方正互利(000247)

方正富邦基金: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缴纳增值税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方正富邦 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 证券投 资 基金缴纳 增值税 的 公告 
 
根据 2016 年12 月25 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6〕140 号) 、2017
年 1 月 10 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
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2 号)及财政部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布的《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56 号) 等通知, 现明确自 2018
年1 月 1 日起, 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公告并提示如下: 
1、 自2018 年1 月1 日起, 基金管理人运作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 将按照适用法规缴纳增值税以及相关附加, 相应税费需由各基金财产
承担。 
2、 各基 金财产 缴纳增 值税的具 体征收 方法, 以 法律法 规和国 家有关 部门的
规定为准。 
上述新的税负可能对基金财产收益水平有所影响, 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对证
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政策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最新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