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基金: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缴纳增值税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旗 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缴 纳 增 值税的公告 根据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 号)、 《关 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 号) 、 《 关于资 管产品 增 值税政策 有关问 题的补 充通知》 (财税[2017]2 号) 、 《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56 号) 及相关规定、 通知的有 关要求 ,现明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建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旗下所管理的 证券投资基金运营 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暂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公告并提示如 下: 1、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本公司旗下所 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运营 过程中发 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 将按照适用法规缴纳增值税以及相关附加, 相应税费由基 金财产承担。 2、 基金 财产缴 纳增值 税的具体 征收方 法,以 法律法规 和国家 有关部 门的规 定为准。 上述新的税负可能对基金财产收益水平有所影响, 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对证 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政策另有规定的,本公司将根据最新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