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基金:关于公司旗下资管产品执行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安信基金 管理有 限 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 旗下资 管 产品执行 增值税 政 策的 公告 根据 财政 部、国 家税务 总局 发布 的 《 关于全 面推开营 业税改 征增值 税试点 的通知 》 (财 税[2016] 36 号) 、 《关 于进一 步明确全 面推开 营改增 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 的通知 》 (财 税[2016] 46 号 ) 、 《 关 于金融机 构同业 往来等 增值税政策 的补充通 知》 ( 财税[2016] 70 号) 、 《关 于明 确金融 房地产 开发 教 育辅助服务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 140 号) 、 《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17] 2 号) 、 《关于资管 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 税[2017] 56 号 ) 、 《 关 于租入固 定资产 进项税 额抵扣等 增值税 政策的 通知》 (财 税[2017]90 号) 等相关税收规定,自 2018 年 1 月1 日起, 资管产品 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执行相关增值税政策, 自2018 年1 月1 日起, 对公司旗下 资管产品 (含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及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 运营 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 税费在委托财产 中计提,并按照现行规定 缴纳。 本公司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财产, 如 后续国家法律法规、 税收政策 进行调整, 本公司 将及时根据新的政策法规作出相 应调整 。 重要提示: 由于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将直接从 委托财产中扣缴, 因此将导致 资 管 产品税费 支出增加 、 净值和实际收益率降低, 从而影响投资者的收益水平。 敬 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如有疑问, 投资者可登陆资产管理人网站(www.essencefund.com )或拨打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