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执行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嘉 实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 金 执行 增 值 税 政 策 的公 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 号) 、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7]56 号)及《关于租入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7 〕90 号)等相关税收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 执行相关增值税政策,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 对公司旗下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 (以下简称 “ 基金” ) 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 税费由基金 财产承担,并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缴纳。 公司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如后 续国家法律法规、 税收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将及时根据新的政策法规作出相应调 整。 特别提示: 由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将直接从基金财产中扣缴, 因此将可能导 致基金税费支出增加、 基金 财产减少及份额净值降低, 从而影响投资者的收益水 平,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jsfund.cn ,或拨打客户服 务电话 400-600-8800 咨询有 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