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基金:关于所管理的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1月1日起缴纳增值税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 于 财通 证 券资 产 管理 有 限公 司 所管 理 的各 公 开募 集 证 券投 资 基金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缴纳增 值 税的 公告 尊敬的 投资者 : 根据财政 部 和国 家 税务总 局 《关 于 明确 金 融房地 产 开发 教 育辅 助 服务等 增 值税 政 策的通知》 (财税 【2016 】140 号文) 、 《关于资 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 【2017】 2 号文) 、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7〕 56 号) , 2018 年 1 月1 日起,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 若税务机关就您所持有的财通证券 资 产 管理 有 限公 司作 为管 理 人的 公 开募 集证 券投 资 基金 运 营过 程中 发生 的 增值 税 应 税 行为 要求 缴纳 增值 税及 其附 加 , 则管 理人 将 以 基金 财产 予以 缴纳 。上 述 应 税 及 纳 税 行 为 可 能导 致基金 资产 净值 受 到影 响, 进 而 影响 投资者实 际获 取 的收 益, 管 理人 特别 提 示 投资 者 注意 上述 风险。 如 后 续国 家 法律 法 规、税 收 政策 进 行调 整 ,我司 将 及时 根 据所 涉 及的税 收 政策 作 出相应调整,切实履行资产管理人的职责。 如 您 有 任 何疑 问 , 欢迎登录管 理 人的 网 站 (www.ctzg.com ) 查询 相关公告或拨打 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95336 了解和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