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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债ETF(511210)

企债ETF: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上证企债30 交 易型开 放 式指数 证 券投资 基金清算报告


基 金 管理 人 :博 时 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基 金 托管 人 : 中国工商 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 司 报告出具 日 期: 二 〇一 七 年 十一月二十三 日 报 告 公告 日 期: 二 〇一 七 年 十二月三十 日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 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 清算 报告 1 目录 1、重要提示 ................................................................................................................................................... 2 1.1 重 要提 示 ......................................................................................................................................... 2 2、基金概况 ................................................................................................................................................... 2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 2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 2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 3 4、审计报告 ................................................................................................................................................... 3 4.1 管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 3 4.2 注 册会 计师 的责 任 .......................................................................................................................... 4 4.3 审 计意 见 .......................................................................................................................................... 4 4.4 编 制基 础以 及对 分发 和使用 的限 制 .............................................................................................. 4 5、财务报告 ................................................................................................................................................... 5 5.1 资 产负 债表 ..................................................................................................................................... 5 5.2 清 算损 益表 ..................................................................................................................................... 5 5.3 报 表附 注 ......................................................................................................................................... 6 5.4 清 算财 务报 表的 编制 基础 .............................................................................................................. 8 5.5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 .............................................................................................................. 8 5.6 税项 .................................................................................................................................................. 8 5.7 本 清算 财务 报告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已 经 上 证 企债 30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托管 人批 准报 出。 ............................................................................................................. 9 6、清算情况 ................................................................................................................................................... 9 6.1 资 产负 债清 算情 况 ......................................................................................................................... 9 6.2 截 至本 次清 算期 结束 日的剩 余财 产情 况及 剩余 财产分 配安 排 ............................................... 10 7、备查文件目录 ......................................................................................................................................... 10 7.1 备 查文 件目 录 ............................................................................................................................... 10 7.2 存 放地 点 ....................................................................................................................................... 10 7.3 查 阅方 式 ....................................................................................................................................... 11


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 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 清算 报告 2 1 、 重要提 示 1.1 重要 提示 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3]15 号予以注册,于 2013 年7 月 11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 《 上证企债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表决通过的《关 于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 止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 案》以及博时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于 2017 年11 月7 日发布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上证企债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表 决 结 果 暨 决 议 生 效 的 公 告 》 , 本 基 金 的 最 后 运 作 日 定 为 2017 年11 月7 日, 并于 2017 年11 月8 日进入清算程序。2017 年11 月 23 日为本基金 清算的最后一日, 由本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人) 和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由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人)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 本情 况 基金名 称 上证企 债 30 交 易型 开放 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博时上 证企 债 30ETF 基金主 代码 511210 交易主 代码 511210 基金运 作方 式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基 金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7 月11 日 基金管 理人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78,975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3 年8 月16 日 2.2 基金 产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紧密跟 踪标 的指 数, 追求 跟踪偏 离度 和跟 踪误 差的 最小化 。 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 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 清算 报告 3 投资策 略 本基金将 根据 资产规 模、 日常申购 赎回 情况、 市场 流动性等 情况 主要采 取 分层抽 样复 制策 略和 适当 的替代 性策 略实 现对 标的 指数的 紧密 跟踪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上证企 债 30 指 数收 益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属 于债 券型基 金, 其预期收 益及 风险水 平高 于货币市 场基 金,低 于 混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属于 中风 险/ 收 益的 开放 式基金 。 3 、基金运作 情况说明 本 基 金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证 监 会 ”) 证 监 许 可[2013]15 号《关于准予 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 注册,由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24 日至 2013 年 7 月 5 日向社会公 开发行募集,基金 合同于2013 年7 月11 日正式生效,募集规模为 3,424,897,371.00 份基金份额。 自 2013 年7 月11 日至 2017 年 11 月7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 《 上证企债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表决通过的《关 于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 止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 案》以及博时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于 2017 年11 月7 日发布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上证企债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表 决 结 果 暨 决 议 生 效 的 公 告 》 , 本 基 金 的 最 后 运 作 日 定 为 2017 年11 月7 日,并于 2017 年11 月8 日进入清算程序。 4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 第2382 号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 上证企债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博时上 证企债 30ET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11 月 7 日(基金最后运 作日) 的资产负债表,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1 月7 日(基金最 后运作日)止期间的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变 动表 和 财 务报 表 附 注( 以下 简 称 “财 务 报 表 ”)。 财 务 报表 已 由 博 时 基金 管 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根据附注 2 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4.1 管理层 对财 务报表的 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财务报表附注2 所述的 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并负责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 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 清算 报告 4 4.2 注册会 计师 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 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 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 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策 的 恰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估 计 的合 理 性 , 以 及 评价 财 务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4.3 审计意 见 我们认为, 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2 所述的 编制基础编制。 4.4 编制基 础以 及对分发 和使 用的限 制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 注 2 对编制基础的说明。 贵公司编制财务 报表是为了对博时上证企债 30ETF 进行财产清算之用, 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 途。 本报告仅向贵公司出具, 供贵公司对博时上证企债 30ETF 进行财产清算时以及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使用,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段内容不影 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薛














竞 中国?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 2017 年11 月23 日





张振波 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 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 清算 报告 5 5 、财务报告 5.1 资产 负债表 资产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7 年 11 月7 日 ( 基金 最后运 作日) 上 年度 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 166,589.84 605,460.71 结算备付金


152,241.78 128,181.82 存出保证金


169.25 2,220.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6 - 10,627,606.20 其中:债券投资


- 10,627,606.20 应收证券清算款


9,000,731.10 1,340,621.67 应收利息 7 531.92 216,588.24 资 产总 计


9,320,263.89 12,920,678.75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b) 782.21 13,160.39 应付托管费 16(c) 195.56 3,290.11 应付交易费用


-22.22 -115.74 其他负债 8 425,186.73 175,000.00 负 债合 计


426,142.28 191,334.76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9 8,156,821.09 11,235,280.90 未分配利润 10 737,300.52 1,494,063.09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8,894,121.61 12,729,343.99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总 计


9,320,263.89 12,920,678.75 注: 1.报告 截止 日 2017 年 11 月 7 日( 基 金最 后运 作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12.6195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78,975.00 份。 2. 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 期间 为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11 月 7 日(基 金 最后运 作日)止 期间 。 5.2 清算 损益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2017 年 11 月 8 至 2017 年 11 月23 日(清算期间) 一、 清算收益 3,041.96


1. 利息收 入 3,041.96


二、 清算 费用 6.00 1.其 他费 用 6.00 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 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 清算 报告 6 三、 清算收益(损失 )总 额 3,035.96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清算净收益(损 失) 3,035.96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17 年11 月 8 日至2017 年11 月23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2. 其他费用:其中银行汇划费为 6.00 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5.3 报表附 注 5.3.1 基 金基 本情况 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 号 《关于核准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核准, 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 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3,424,859,705.00 元(含募集债券市值),业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422 号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 上证企债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于2013 年7 月11 日 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424,897,371.00 份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7,666.00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上证企债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上证企债 3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确定2013 年7 月29 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 本基金折算前 基金份 额总额为3,424,897,371.00 份, 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 0.9956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 份 额 折 算 方 法 , 折 算 后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34,248,975.00 份 , 折 算 后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99.5572 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上述折算方法,对各基 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 并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进行了变更登记。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上证债字[2013]151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在上交所挂 牌 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 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 清算 报告 7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追求跟踪偏 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主要投资范围为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 该部分 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本基金可能会适当投资于其他债券及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 下 , 基 金 管 理人 在 履行 相 应 程 序 后 可以 使 用相 关 金 融 衍 生 工具 。 在正 常 市 场 情 况 下 , 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 值不超过0.2%,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企债 30 指数收益率。 根据 《上证企债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表决通过的《关 于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 止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 案》以及博时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于 2017 年11 月7 日发布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表 决 结 果 暨 决 议 生 效 的 公 告 》 , 本 基 金 的 最 后 运 作 日 定 为 2017 年11 月7 日,并于 2017 年11 月8 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批 准报出。 5.3.2 清 算原 因 本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 持续低于五千万, 基金规模太低不利于投资管理, 为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 本公司经过慎重研究, 决定按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的要求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 关于上证企债 3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 (以下简称 “本 次会议议案” ) , 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参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份额为:47,202 份有效的基金份额 (超过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 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 并全票表决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 决议生效后, 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 本基金从 2017 年 11 月8 日起进 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 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 财产清算程序。 5.3.3 清 算起 始日 根据《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 , 本基金的清算起始日为 2017 年11 月8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 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 清算 报告 8 号。 5.4 清算财 务报 表的编制 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5.3.3 所述, 自2017 年11 月8 日起,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因此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附注 5.5 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清算基础编制。 于 2017 年11 月7 日(基金 最后运作日), 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 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 由于本基金于 2017 年11 月7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仅 持有货币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因此除本基金于 2017 年11 月7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按照 2017 年 11 月 7 日 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按 2017 年 11 月 7 日基金 资产净值计提的管 理 费 报 酬 和 托 管费 之 前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提管 理 人 报 酬 和 托管 费 以外 , 按 清 算 基 础 编 制与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没有其他差异。 此外,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 、 《 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 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在财务报表附注5.5 所列 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5.5 重要会 计政 策和会计 估计 5.5.1 清 算期 间 本清算期间为2017 年11 月8 号至2017 年 11 月23 号。 5.5.2 记账本 位币 本清算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 5.5.3 应 收利 息的确 认和 计量


应收款项按照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5.5.4 应 付款 项的确 认和 计量


应付款项按照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5.5.5 清 算收 益的确 认和 计量


清算收益按照实际发生的收益金额或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5.5.5 清 算费 用的确 认和 计量


清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或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5.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 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 清算 报告 9 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6]36 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 号 《关于进 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 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项列示 如下: (a) 于2016 年5 月 1 日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 收 营业税。对证券投 资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 买 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 征 营业税。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 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 地 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 征增值税 。 (b)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 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 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 券的利息收入 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 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 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 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5.7 本 清算财 务报告 于2017 年11 月23 日已经上 证企债 30 交易 型开放 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管 理人及 基金 托管人 批准 报出。 6 、清算情况 6.1 资产 负债清 算情 况 自 2017 年 11 月 8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3 日 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 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 况如下: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7 年11 月23 日) ,各项资产负债清算情况如下: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531.92 元,尚未收回。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782.21 元,该款项将于 2017 年 12 月5 日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95.56 元,该款项将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支付。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22.22 元,均为东方证券的负佣金 ,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 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 清算 报告 10 本款项已于2017 年11 月23 日到账。 6 、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425,186.73 元, 包括预提审计费、 应付信 息披露费、 应付律师费 、 应付公证费、 应付上市费 和应付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最后运作 日应付审计费人民币45,000.00 元, 该款项将于取得审计费发票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 作日应付信息披露费 249,860.64 元,该款项将于取得信息披露费发票日支付;本基金 最后运作日应付 律师费为人民币 25,000.00 元, 该款项将于收到 律师费发票 后支付; 本 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 公证费 为人民币 1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收 到公证费发票后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上市费人民币 60,000.00 元, 该款项将于 取得上市费发票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指数使用费为人民币 35,326.09 元, 该 款项将于收到指数使用费发票后支付。 6.2 截至 本次清 算期 结束 日的 剩余财 产情 况及剩 余财 产分配 安排 项目 金额 一、 最 后运 作日 2017 年 11 月7 日 基金 净资产 8,894,121.6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035.96 二、2017 年 11 月 23 日 基金 净 资产 8,897,157.57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7 年11 月23 日, 本 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8,897,157.57 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17 年 11 月 24 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 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律师事 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 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7 、备查文件 目录 7.1 备查 文件目 录 7.1.1 上证企债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7.1.2 上证企债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财产清算的法律意见书 7.2 存放 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 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 清算 报告 11 7.3 查阅 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 (免长途话费) 上 证企 债30 交易 型开放 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财 产清 算小组 二 〇一 七年十二 月 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