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四季:关于缴纳增值税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工银瑞信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关于 旗 下公开募 集证券投 资基 金缴纳增 值税的公 告 根据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税 改征增 值税试点 的通知 》 (财 税[2016]36 号) 、 《 关于明 确金融 、 房地产开 发、 教育辅 助服 务等增值 税政策 的通知 》 (财税[2016]140 号 ) 、 《关于 资管产 品增值税 政策有 关问题 的补充 通知 》 ( 财税[2017]2 号 ) 、 《 关 于资管产 品增值 税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财 税[2017]56 号) 、 《 关 于租入固 定资产 进项税 额抵扣 等增 值税政策 的通知 》 ( 财税 [2017]90 号) 的 规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基金 管理人 运营证券 投资基 金过程 中发生 的增 值税应税 行为, 暂适用 简 易计税方 法,按 照规定 征收率 缴纳 增值税。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我司 旗下 证券投资 基金发 生的 增值税 应 税行为 , 将按 照适用 法规 缴纳增值 税以及 相关附 加, 相应税费 需由各 基金财 产承担 。 上述新的 税费可 能对基 金财产 收益 水平有所 影响。 如法 律 法 规 和税 收 政策 对 证券 投 资基 金增 值 税 政策 另 有规 定 的 , 我司将根 据最新 要求执 行。敬 请广 大投资者 知悉。 工银瑞信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二 〇 一七 年十 二 月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