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量化:关于缴纳增值税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申万菱信 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关于旗下公募 基金 缴 纳增值税 的公告 根据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 号) 、 《关 于明确金融、房地 产开发、教育 辅助服务等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 、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 》( 财税[2017]2 号) 、 《关于 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7]56 号) 、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 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90 号) 的 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 应当 缴纳增值税 等 相关 税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等的有 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公告并提示如下: 1、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含) 起, 本基金管理 人旗下 公募 基金 (含存续和新 发) 运作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将按照上述法规 及税务机关的 要求 计算 和 缴纳增值税 税款及附加 税费。 上述税款及附加 税费 是基金运作和处分过程中发 生的, 将 由基金资产 承担, 从基金资产中提取 缴纳, 该应税及纳税行为可能对基 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造成一定影响。 2、各基金缴纳增值 税 税款及附加 税费的具体 方法,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 国家相关部门税收政策执行, 上述法律法规及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更或另有规定 的,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