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盛世:关于实施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 欧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 旗 下产 品实施 增 值税 政策 的公 告 根据 《中 华人民共 和国证 券投资 基金法》 以及 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发 布的 《 关于全 面 推 开 营 业税 改 征 增值 税 试点 的 通 知》 ( 财 税[2016]36 号)、 《关 于 明 确金 融 、房 地 产 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 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 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2 号)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 》 ( 财税[2017]56 号 ) 、 《 关 于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进 项 税 额 抵 扣 等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税[2017]90 号)以及其他相关政策 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含)起 基金管理人 运营公募基金及资管产品 (以下统称为“产品”) 需缴纳增值税 及附加税费 。 根据 上述 法律、法 规、规 章及税 收规范性 文件 的规定 , 中欧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下称 “中欧基金”或“我司”)作为 产品管理人 ,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含) 对管理的各 类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应税收入 计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从产品资产中支付,同时依 据税务部门要求完成相关纳税申报。 因此,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品收益应扣除增值税及 附加税 费之后向 投资者分配 ,可能会对 相关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 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 者知悉。 我司 将紧 密跟踪政 策动态 ,如后 续国家法 律法 规、税收 政策 进一 步 明确 增值税 计算口 径或申报方式 ,我司将及时根据所涉及的税收政策作出相应调整, 切实履行 基金管理人的 职责 。 感谢 广大投资者 对中欧基金 长期 以来 的信任和 支持!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017 年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