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医药:关于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广发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关于 旗下 证券 投资 基 金 缴 纳增 值税 及附加 税 费 的 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联合发布的 《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 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 号) 、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2 号)及《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7]56 号) 等相关 税收 规定 ,现明确 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 证券 投资 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 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将执行相关 增值税政策, 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 对 公司 旗下证券投资 基金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按照 规定缴纳增值税 及附加税费,相应税费 在基金财产 中计提,并由 公司按 照现行规定 缴纳。 证券投资基金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具体征收方法, 以法律法规和国家有 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如后续国家法律法规、 税 收政策 进行调整, 公司 将及时根据 最新规定执行。 特别 提示:由于增 值税 及附加 税费 将直接 从基金财 产中扣缴,因 此将导致 基金 产品税费支出 增加、净值 和 实际收益 降低,从 而影响投资者 的收益水平 , 敬请 投资者 予以 关 注。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