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 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 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 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柳钢股份” (证券代码:601003 )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7 年12 月20 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对其恢复收盘价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12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