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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增利(001568)

泰达宏利增利: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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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2 月 21 日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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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增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56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6月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泰达宏利增利灵
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
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12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12 月 2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注:1、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2、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每十八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为 5 至10 个工
作日, 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十八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
每个开放期为当月最后 5 至 10 个工作日。本次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具体期间为 2017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
资者可根据上述规定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对于具体办
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含申购费) ,追
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含申购费) ,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
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相关
情况设定本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对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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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 ,
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2 申购费率 
关于日常申购的金额限制、费率等事项,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其它相
关公告。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0000 1.50% 
1000000<=M<2500000 1.00% 
2500000<=M<5000000 0.60% 
5000000<=M 1000 元/笔 
注: (1)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申购金额<100 万元,
特定申购费率为 0.375%;申购金额100 万元≤M<25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 0.25%;申购金额 250 
万元≤M<500万元, 特定申购费率为 0.15%; 申购金额M≥500 万元, 特定申购费率为每笔 1000 元。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
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
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1 天<=N<=5天 1.50% 
5 天<=N 0.00% 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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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具体见招募说明书规定; 
3、以上赎回费率仅适用于本次开放期。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传真:010--66577760 
联系人:于贺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 或微信搜索“泰达宏利基金”进行账户绑定、交易、查
询功能。 
客服电话:400-698-8888或 010-66555662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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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诺亚正行
(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
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通过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基金合同》第 5 部分“基金备案”、第 19部分“基金合同改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
清算”中约定:本基金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 《基金合同》应当终泰达宏利增利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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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如在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一些资产不能完成变现
或收回,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剩余财产的及时取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对本基金资产中
可变现部分进行清算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清算分配;待未能变现的证券资产复牌或限售期结
束并卖出变现后,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向投资人进行再次分配。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提前做好投资安排。 
2、 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 或 010-6655566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