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基金:关于调整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 寿 安 保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流 通 受 限 股 票 估 值 方 法 的 公 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中 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7〕9 号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 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13 号)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 协会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试行) 》 (以下简称 《估值指引》 ) 等相 关规定,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各基金托管人、 会计师事务所 协 商一致,决定自 2017 年 12 月 25 日开 始,公司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公 司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 通过大宗交 易取得的带 限售期的股 票等流通受 限股票时 , 将根据《估 值指引》 规 定的方法, 委托中证指 数公司计算 并提供流通 受限股票折 扣率信息 , 对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股票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