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华夏鼎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004921)

华夏鼎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第一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华 夏鼎 瑞三个 月定 期开放 债券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第一次 分红 公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7 年 12 月 18 日 
 
1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华夏鼎 瑞三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华夏鼎 瑞三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 
基金主 代码 004921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10 月 17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 《 华 夏鼎瑞三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 合 同 》 、
《华夏鼎瑞三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
金招募 说明 书 》 
收益分 配基 准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有关年 度分 红次 数的 说明 本次分 红 为 2017 年 度的 第 1 次 分红 
各基金 份额 类别 的简称 华夏鼎 瑞三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 A 
华夏鼎 瑞三 个月 定期 开
放债 券 C 
各基金 份额 类别 的 交 易代 码 004921 004922 
截 止 基准 日 各 基 金份 额
类别的 相关 指标 
基准日 各 基 金 份 额 类
别的 份 额净 值 (单 位:
人民币 元) 
1.0015 - 
基准日 各 基 金 份 额 类
别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 单
位:人 民币 元) 
2,286,110.32 -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算的 各 基 金 份 额 类
别 应分 配金 额 (单 位:
人民币 元) 
457,222.07 - 
本次下 属分 级基 金分 红方 案 ( 单位 : 元/10 份基
金份额 ) 
0.015 - 
注: 截 至基 准日 华夏 鼎瑞 三个月 定期 开放 债 券 C 的 基金份 额 为 0, 本次 仅对 华 夏鼎瑞 三个 月
定期开 放债 券 A 实施 分红 。根据 《 华 夏鼎 瑞三 个月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
同》约 定, 在符 合有 关基 金分红 条件 的前 提下 ,本 基金每 年收 益分 配次 数最 多为 12 次, 每次 收
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截止基准日 ,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最低分红比
例计算 的每 10 份华 夏鼎 瑞 三个月 定期 开放 债 券 A 应 分配金 额 为 0.004 元。 
2 与 分红 相关的 其他 信息 
权益登 记日 2017 年 12 月 19 日


2 除息日 2017 年 12 月 19 日 现金红 利发 放日 2017 年 12 月 20 日 分红对 象 权益登 记日 在本 公司 登记 在册的 本基 金全 体基金 份 额持有 人。 红利再 投资 相关 事项 的说 明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投 资 者 其 现 金 红 利 转 换 为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NA V ) 确 定日 为 2017 年 12 月 19 日 , 该 部分 基 金份额 将 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直 接计 入其 基金账 户, 投资 者可 自 2017 年 12 月 21 日 起查询 、赎 回。 税收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的财 税[2002]128 号 《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 局 关 于 开 放式 证 券 投资基 金 有 关 税 收问 题 的 通知》 及 财 税[2008]1 号 《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 干 优惠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 , 基金向 投资 者分 配的基 金利 润, 暂不 征收 所得税 。 费用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次 分红 免收 分红 手续费 和红 利再 投资 费用 。 注: 选 择现 金红 利方 式的 投资者 的红 利款 将 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自 基金 托管 账户划 出。 3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3.1 投资者通过 任一销售机构 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 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只对 投资者 在 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 金 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在 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 基金交易 代码通过 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 变更 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2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 ) 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 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 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 (不 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 以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 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