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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 弘 安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分红 公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7 年 12 月18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41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4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中欧
弘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中欧弘 安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12 月 14 日
截止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
值 (单位: 人民币元)
1.016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 (单位: 人民
币元)
19,269,853.01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金份额)
0.1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7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注: (1) 根据本 基金基 金 合同规定 :
1 )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 式分 两 种: 现 金分 红与 红利再 投 资, 投 资者 可选 择现金 红 利或
将现金红 利自动 转为基 金 份额进行 再投资 ; 若 投资 者不选择 , 本 基金默 认的 收益分配 方式
是现金分 红;
2 )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 金份 额 净值 不 能低 于面 值,即 基 金收 益 分配 基准 日的基 金 份额
净值减去 每单位 基金份 额 收益分配 金额后 不能低 于 面值;
3 )每一基 金份额 享有同 等分配权 ;
4 )法律法 规或监 管机关 另有规定 的,从 其规定 。
2. 与 分红相 关的 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21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2 月2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2 月25 日
分红对象 权 益 登 记 日 在 本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基 金 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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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持有人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 (即场外) 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
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
算 基 准 确 定 再 投 资 份 额 。 红 利 再 投 基 金 份 额 登 记 过 户 日 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为
2017 年 12 月25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 基 金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基 金
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 “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 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往所在销售机构账户的日期。
3 .其 他需要 提示 的事项
(1 ) 本 基 金 分 红 并 不 改 变 本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也 不 会 因 此 降 低 基 金 投 资
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2 ) 权 益 登 记 日 当 天 申 请 申 购 或转入 的 基 金 份 额 不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权 益
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 或转出 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
(3)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zofund.com ) , 或拨
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2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