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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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6]2647 号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市场前
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类 别为债券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 、 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 司” ) , 基金托 管
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银 行”)。
4 、本基金自 2017 年 12 月 18 日起 至 2018 年 3 月 17 日止(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
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 通过本 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目前
本基金可在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进行认购,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
的代销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5 、 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 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 通过登录本公
司网站 (www.jysa99.com ) 办理开户、 认购等业务, 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
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
6 、 本基金募 集对象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 、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 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为投资
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合同及其 它
方面的障碍。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 资
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 、在募集期 内,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 认购最低金额
为 1.00 元;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 万元, 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 ,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 1 万 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认购, 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追加认购的
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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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 额
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募集资金利息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
财产承担。
9 、 基金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
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
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0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 详
细阅读《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 《基金合同摘要》 、 《托管协议》 、 《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
在本公司网站(www.jysa99.com ) 。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
事宜。
12、代销机 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代销机构咨询。
13、投资者 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 或 021-61601898 )或 各
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4 、在募集期间,除本发售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将及时 公
告。
15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期间的具体情况对募集事宜做 适
当调整。
16、风险提 示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属
于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中风险收益程度中等偏低的投资品种。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
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系风
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系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
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股票市场风险等。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面临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由目前国 内
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所导致的发行人违约、不按时偿付本金或利息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债券
非公开发行和转让所导致的无法按照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特殊性,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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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总体风险将有所提高。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 文
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
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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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 5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0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5
四、清算与交割 ............................................................................................................................................... 21
五、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22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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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3829 , 基金简称:金元顺安桉和纯债)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 份。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八)直销机构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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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 集团大厦 3608 室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邮编:200120
联系人:孙筱君
(九)代销机构
1 、上海天天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联系电话:021-545099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918918 、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fund.eastmoney.com
2 、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 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联系电话:021-2021184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3 、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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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 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 、上海陆金 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十)募集时间安排和基金合同生效
1 、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 、本基金的 募集时间自 2017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17 日止。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
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 、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
少于 2 亿元 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
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 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
之日起, 《基金合同》 生效; 否则 《基金合同》 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
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
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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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果募集 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 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 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 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 ) 如基金 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十一)认购方式与费用及计算公式
1 、 认购以金额申请。 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 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投资
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2 、认购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 ) 认购费率
M <100 万 0.40%
100 万≤M <500 万 0.20%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 登
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认购费用按累计认购金额确定认购费率,
以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3 、认购份额 的计算
认购份额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5 万 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元 ,则可得到的认
购份额为: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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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认购金额=50,000/ (1+0.4% )=49,800.80 元
认购费用=50,000 -49,800.80=199.20 元
认购份额= (49,800.80+5 )/1.00=49,805.80 份
即:投资人投资 5 万元 认购本基金,则其可得到 49,805.80 份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 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十二)认购的数额约定
在募集期内, 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 追加认购最 低金额为 1.00
元;通过直销机构认购,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 万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 1,000 元;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万元。通过 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认购,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追加认购的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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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 、本公司直 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首次认购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元。
2 、业务办理 时间:
基金募集日 9 :30-16 :3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
3 、个人投资 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妥并 经本人签章/ 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2 )本人有 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签名;
(3 )指定银 行账户同名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 ) 本人及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复印件及签名、 公证处的公证书、 授权委托书 (仅适用于
代办情况) ;
(5 )填妥并 经本人签章/ 签字的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6 )填妥并 经本人签章/ 签字的《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
注:指定银行 账户是指投 资者开户时 预留的作为 赎回、分红 、以及认购/ 申购 无效资 金退款的结 算
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但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基金账户号 和
身份证件。
4 、个人投资 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妥并 经本人签章/ 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 )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 加盖银 行受理章的银行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或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适用于 认/ 申购基金时) 。
5 、认购资金 的划拨
(1 )个人投 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41529025701365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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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1266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165921353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436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57701815001920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交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49230004000626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0070122000223232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上海浦东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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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9811021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54309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2 )汇款时 ,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 )客户应在“ 汇款人” 栏中填写其在金元顺安直销中心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 )汇款时应 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 )为确保客户 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直销中心。
(3 )个人投 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 16 :30 之前将 资金足额汇入前述账户。
6 、交易中的 注意事项
本公司直销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 认
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1 ) 认购申请当日, 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 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不
成立。
(2 )基金募 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 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 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 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资者开 户成功,但 认购资金从 非“ 指定 银行 账户” 划来, 或者资金划 拨没有使用 存折转账、 信
汇或电汇方式的;
5 )本公司确 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7 、对认购金 额在 100 万 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 投资者,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8 、 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户并签署传真协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购业务。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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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销本基金的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本基金的机构进行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如下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 渠
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 、上海天天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联系电话:021-545099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918918 、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fund.eastmoney.com
2 、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 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联系电话:021-2021184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3 、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 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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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 、上海陆金 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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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 、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首次最低认
购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 ,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万元。
2 、受理开户 及认购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每日 9 :30-16:30 (周 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
3 、机构投资 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妥并 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 》 ;
(2 )加盖单 位公章的《公募基金风险揭示书》 ;
(3 ) 加盖单位公章的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 (机构) 》 (如果 是产品开户, 请填写 《投资者基本信息
表(产品) 》 ) ;
(4 )加盖单 位公章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
(5 )加盖单 位公章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金融机构无需填写) ;
(6 )加盖单 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复印件;
(7 )加盖单 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复印件;
(8 )加盖公 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 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9 )加盖预 留印鉴章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10 )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提供的是统一信用代码复印件 则
无需提供) ;
(11 )加盖 单位公章的机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
(12)加盖 单位公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如 需要传真交易) ;
(13)加盖 单位公章的法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及签名;
(14)加盖 单位公章的《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
(15)加盖 单位公章的机构资质证书。
? 集合理财计划开立基金账户另需提供(保险公司、银行、券商、信托公司等的理财 产 品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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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理财计划等) : 加盖公 章的监管机构计划核准批复函或备案表复印件, 如无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
产品合同复印件;
? 集合理财计划开立基金账户时,所有的投资者名称请填写产品名称;
? 如果开户名称与银行账户名称不一致的时,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基金开户 名 称
和银行账户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 同
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账户的户名一致。
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但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基金账户号 和
身份证件。
4 、机构投资 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妥并 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 )经办人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 加盖银 行受理章的银行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或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适用于 认/ 申购基金时) 。
5 、资金划拨 :
(1 )投资者 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4152902570136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1266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165921353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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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436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57701815001920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交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49230004000626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0070122000223232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上海浦东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9811021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54309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2 )汇款时 ,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 )客户应在“ 汇款人” 栏中填写其在金元顺安直销中心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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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汇款时应 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 )为确保客户 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直销中心;
4 )投资者应 在认购申请当日 16:30 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前述账户。
6 、交易中的 注意事项
本公司直销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 认
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1 ) 认购申请当日, 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 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
无效处理。
(2 )基金募 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 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 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 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资者开 户成功,但 认购资金从 非“ 指定 银行 账户” 划来, 或者资金划 拨没有使用 存折转账、 信
汇或电汇方式的;
5 )本公司确 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7 、对认购金 额在 100 万 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 机构投资者,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8 、 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户并签署传真协议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购
业务。
(二)代销本基金的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本基金的机构进行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如下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 渠
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 、上海天天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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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545099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918918 、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fund.eastmoney.com
2 、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 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联系电话:021-2021184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3 、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 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 、上海陆金 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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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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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基金募集专用账户中,认购 资
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基金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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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 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 金募集金额不少
于 2 亿元人 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 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
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 中国证
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
之日起, 《基金合同》 生效; 否则 《基金合同》 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
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
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 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 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 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 、 如基金募 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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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 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 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成立日期:2006 年 11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2 号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经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孙筱君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成立时间:1997 年 4 月 10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2]143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99794081 亿元人民币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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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电话:0574-89103171
联系人:王海燕
(三)代销机构
1 、上海天天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联系电话:021-545099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918918 、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fund.eastmoney.com
2 、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 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联系电话:021-2021184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3 、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 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杰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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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 、上海陆金 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 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 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 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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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法人代表: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印艳萍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