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兴业货币B(000722)

兴业基金:关于在直销机构开通旗下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转换为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于 在 直销 机构 开通 旗下 兴 业货 币市 场 证 券投资 基金 B 类份 额 转换 为
兴业稳 天盈 货币 市场 基金 B 类 份额 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2 月 15 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决定自2017 年
12 月15 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旗下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 类份额转换为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B 类
份额 的业务 。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 本公司旗下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 类份额转换为兴业稳天盈货
币市场基金B 类份额: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 兴业稳天盈货币 B B 类:005202 
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货币 B B 类:000722 
 
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公司在开放日办理 兴业货币 B 类份额转换为兴业稳天盈货币 B 类份额的业务, 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本公司 的系统及业务安 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以本公司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开通转换的业务机构


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


四、转换业务规则 (1) 投资者办理 兴业货币 B 类份额转换为兴业稳天盈货币 B 类份额的业务时,兴业货币 B 类份额必须 处于可赎回状态, 兴业稳天盈货币 B 类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 兴业货币 B 类份额 转换成兴业稳天盈 B 类份额。 当由 兴业货币 B 类份额 转换为兴业稳天盈 B 类 份额时, 单笔转换转入金额最低为 300 万元. 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投资者在 单个基金账户的兴业货 币 B 类份额余额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 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 兴业货币 B 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兴业货币 A 类基金份额。 (3) 投资者提出的 兴业货币 B 类份额转换为兴业稳天盈货币 B 类份额的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 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 兴业货币 B 类份额转换为兴业稳天盈货币 B 类份额 采取“确定价”原则,即转入和转出 价格以每 份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 (5) 兴业货币 B 类份额转换为兴业稳天盈货币 B 类份额 ,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 “先进先出” 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兴业货币 B 类份额 必须是可用 份额。 (6)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 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正常情况下, 兴业货币 B 类 份额转换为兴业稳天盈货币 B 类份额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 +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 该 转换业务申请 进行有效性确认, 办理转出基金 份额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 份额的权益登记, 投资者可自 T+2 日起向销 售机构查询基金 份额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 (7) 如单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时, 基金 份额转出与基金 份额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 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 份额转出和基金份额赎回,将采取相同的 比例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巨额赎回定义以各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相关规定为准。


(8) 基金份额转换后, 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即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 期将自转入的基 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五、基金转换费用


由于兴业货币 B 类份额 和兴业稳天盈货币 B 类份额均无申购费和赎回费, 且这两类份额销售服务费水 平一致, 故在 兴业货币 B 类份额转换为兴业稳天盈货币 B 类份额的过程中不涉及相关的转换费用。 六、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次仅 在直销机构开通旗下兴业货币 B 类份额转换为兴业稳天盈货币 B 类份额的业务, 暂 未开通兴业 稳天盈 货币 B 类份额转换为兴业货币 B 类份额的业务, 如后 续有相关业务开通需要可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 发布的公告。


七、重要提示


1 、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 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相关法律文件。 2 、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届时本公 司将在调整 生效前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


3 、本公司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https://www.cib-fund.com.cn , 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 40000-95561 咨询相关情况。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的过往 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 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 产品。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参与基金转换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司有关 网 上交易协 议、相关规则等相关文件并确保完全遵守其规定。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慎重选择,并 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避免损失。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