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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A(005437)

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 易 百 智能 量 化策 略 灵活 配 置混 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份 额发 售 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1 易方达易 百智能 量化策略 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 告 重要提示 1. 易方达 易百 智能 量化 策略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以下 简称 “本 基金 ” ) 根 据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关 于准 予易 方达 易百 智能量 化策 略 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注册 的批 复》 (证 监许 可[2017]2163 号) 进 行募 集 。 2. 本基金 为契 约型 开放 式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3.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和登 记机 构均 为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以 下简 称 “本 公司 ” ) , 托管人 为 中 国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司 (以 下简 称 “ 中国 银行 ” ) 。 4. 本基金 将自 2017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通 过基金 管理 人指 定的 销售 机 构公开 发售 。 基金 管理 人 根据认 购的 情况 可适 当调 整募集 时间 , 并及 时公 告 , 但 最长 不超 过 法定募 集期 限。 5. 募集规 模上 限 本基金 不设 首次 募集 规模 上限。 6. 本 基金募集 对象 为 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 的可投 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 的个人 投资者、 机 构 投 资 者 和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购 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其 他 投资人 。 7. 基金 份 额类 别 本基 金根据所 收取费用 的差异 ,将基金 份额分为 不同的 类别。在 投资人认 购/ 申购 基金 时收取 认购/ 申购 费用 ,并 不再从 本类 别基 金资 产中 计提销 售服 务费 的基 金份 额,称 为 A 类 基金份 额; 从本 类基 金资 产中计 提销 售服 务费 , 并 不收取 认购/ 申购 费用 的基 金份额 , 称 为 C 类基金 份额 。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 金份 额分别 设置 代码 ,分 别公 布基金 份额 净值 和基 金份 额累计 净 值。 投资 人在认购/ 申购基金 份额时 可自行选 择基金份 额类别 。本基金 不同基金 份额类 别之 间不得 互相 转换 。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基 金实 际运作 情况 , 在对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利益 无实 质不 利影 响的情 况 下, 经与 基金 托管 人协商 一致 , 增 加新 的基 金份额 类别 , 或 取消 某基 金份额 类别 , 或 对基 金







































































2 份额分 类办 法及 规则 进行 调整并 公告 ,不 需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审 议。 8. 认 购最低限 额 :在 基金募集 期内, 投 资人通 过 非直销 销售机构 或 本公 司网上交 易 系统首 次认 购的 单笔 最低 限额为 人民 币 1 元, 追 加 认购单 笔最 低限 额为 人民 币 1 元; 投资 人 通过本 公司 直销 中心 首次 认购的 单笔 最低 限额 为人 民币 50,000 元 ,追 加认 购单笔 最低 限 额 是人民 币 1,000 元。 在 符 合法律 法规 规定 的前 提下 , 各销 售机 构对 最低认 购 限额及 交易 级差 有其他 规定 的, 需要 同时 遵循该 销售 机构 的相 关规 定。 ( 以上 金额 均含 认购 费 ) 。 投资人 在募 集期 内可 多次 认购基 金份 额, 对单 个投 资人的 累计 认购 金额 不设 上限。但 对于可 能导 致单 一投 资者 持有基 金份 额的 比例 达到 或者超 过 50% ,或 者变 相 规避 50% 集中 度的情 形, 基金 管理 人有 权采取 控制 措施 。 9. 投资者 在认 购期 内可 多次 认购本 基金 , 认 购申 请一 经受理 不得 撤销 。 10. 投 资者欲购 买本基 金,须开 立本公司 基金账 户 ,不得 非法利用 他人账 户或资金 进 行认购 ,也 不得 违规 融资 或帮助 他人 违规 进行 认购 。 11. 投 资者应保 证用于 认购的资 金来源合 法,投 资者应有 权自行支 配,不 存在任何 法 律上、 合约 上或 其他 障碍 。 12. 销售 机构受理 投资 者的认购 申请并不 表示对 该申请 的 成功确认 ,而仅 代表 销售 机 构确实 收到 了认 购申 请 。 申请 是 否有 效 应 以基 金登 记 机构 (即 易 方达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的 确认结果 为准 。 投资 者可在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到 各销 售 机构 查询 最终 成交 确认 情况和 认购 的 份 额。 13. 本 公告仅对 易方达 易百智能 量化策略 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发 售的有关 事 项和规 定予 以说 明 , 投 资 者欲了 解 本 基金 的详 细情 况, 请详 细阅 读刊 登 在 中 国证监 会指 定信 息披露 媒介 上的 《易 方达 易百智 能量 化策 略 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招 募说明 书》 。 14. 本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及本 公告将 同时 发布 在本 公司 网站 (www.efunds.com.cn ) 。投 资者亦 可通 过本 公司 网站 下载基 金申 请表 格和 了解 基金募 集相 关事 宜。 15. 各 销售 机构 的销售 网 点以 及开户 、认 购等 事项 的详 细情况 请向 各销售 机 构咨 询。 16. 对未开 设销 售网 点的 地方 的投资 者, 请拨 打本 公司 的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18088 ) 及直销 中心 专线 电话 (020-85102506 、010-63213377 、021-50476668 )咨 询购 买事宜 。 17. 基金管 理人 可综 合各 种情 况对募 集安 排做 适当 调整 。 18. 风险提 示 本基金投资 于证券 市场, 基金净值会 因为证 券市场 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 动。投 资有风险, 投资者 在投 资本 基金 前 , 请认真 阅读 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书 和基 金合 同等 信息 披露文 件 , 全 面







































































3 认识本 基金 产品 的风 险收 益特征 和产 品特 性, 充分 考 虑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理 性判断 市场 , 自主判 断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 对 认购 基金 的意 愿、 时 机、 数量 等投 资行 为作出 独立决 策 , 承 担 基金投 资中 出现 的各 类风 险。 投资 本基 金可 能遇 到 的风险 包括 : 证券 市场 整 体环境 引发 的系 统性风 险 ; 个 别证 券特 有 的非系 统性 风险 ; 大量 赎 回或暴 跌导 致的 流动 性风 险; 基金 投资 过 程中产 生的 操作 风险 ; 因 交收违 约和 投 资 债券 引发 的信用 风险 ; 本基 金数 据 源以及 量化 模型 的特有 风险 , 包括: (1 ) 本 基金的 量化 选股 策略 主要 依托于 百度 提供 的搜 索数 据、 舆情 等数 据以及 双方 尝试 合作 开发 的各类 定制 数据 , 策略 的 有效性 依赖 于数 据源 的真 实、 准确 、 及 时 以及数 据处 理的 合理 客观 。 如 数据 源本 身存 在差 错 或传输 不及 时 , 将 导致 量 化模型 输出 结果 出现偏 差 , 进 而可 能产 生 投资损 失的 风险 。 (2) 若 百度无 法继 续向 本基 金提 供数据 源或 数据 源发生 重大 变更 , 将可 能 导致本 基金 的主 要投 资策 略发生 变更 的风 险。 (3 ) 本基金 的投 资决 策主要 依赖 于量 化模 型的 输出结 果 , 任 何量 化模 型都 是建立 在一 定基 础理 论和 前提假 设之 上 , 随着投 资工 具的 发展 以及 整体市 场环 境的 变化 , 本基 金所采 用的 量化 模型 有可 能存在 适用 性 的问题 , 进而 可能 导致 本 基金量 化模 型失 效的 风险 。 (4) 本基 金的 量化 模型 基 于计算 机的 编 程运算 , 如在 编程 过程 中 出现代 码输 入或 运算 逻辑 等方面 错误 , 将导 致本 基 金量化 模型 输出 结果出 错 , 进 而可 能导 致 本基金 投资 决策 出现 偏差 的风险 ; 基金 投资 回报 可 能低于 业绩 比较 基准的 风险 ; 本基 金的 投 资范围 包括 股指 期货 、 股 票期权 等金 融衍 生品 、 中 小企业 私募 债等 品种 , 本 基金 可参 与融资 业务 , 可 能给 本基 金带来 额外风 险等 。 本基 金为混 合型基 金 , 理 论 上其预 期风险 与 预期 收益 水平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高 于债券 型基 金和 货币 市场 基金 。 基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 者基 金投资 的 “买 者自 负” 原 则, 在投 资者 作出 投资决 策后 , 基 金 运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的 投资 风险 , 由投 资 者自行 负责 。 此外 , 本 基 金以 1 元初 始面 值进行 募集 ,在 市场 波动 等因素 的影 响下 ,存 在单 位份额 净值 跌 破 1 元 初始 面值的 风险 。 基金不同于 银行储 蓄与债 券,基金投 资人有 可能获 得较高的收 益,也 有可能 损失本金。 投资有 风险, 投资 人在 进行 投资决 策前, 请仔 细阅 读本 基金的 《 招募 说明 书》 及 《 基金合 同 》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并不 构成对 本 基金表 现的 保证 。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 况 1. 基 金名 称 易方达 易百 智能 量化 策略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 代码:005437 ; C 类 基金 份额 代码 :005438 ) 2. 基金 运 作方 式和 类型 契约型 开放 式 、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3. 基 金存 续期 限 不定期







































































4 4. 基 金份 额面 值 每份基 金份额 初 始面 值 为 1.00 元 人民 币。 5. 基 金投 资目 标 本基金 主要 依托 于百 度提 供的特 色数 据及 其数 据处 理能力 , 通过 大数 据挖 掘和 分析技 术 , 结合基 金管 理人 自主 研发 的量化 策略 进行 投资 组合 管理, 追求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健 增值 。 6. 募集 对象 符合法 律法 规规 定的 可投 资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个人 投资者 、 机构 投资 者和 合格 境外机 构 投资者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监 会允 许购 买证 券投 资基金 的其 他投 资人 。 7.募集 时间 安排 与基 金合 同生效 (1) 本基 金的 募集 期限 为 自基金 份额 发售 之日 起不 超过三 个月 。 (2) 本基 金自 2017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开 发售 。 在认 购期 内 , 本 基金 向个人 投资 者和 机构 投资 者同时 发售 。 基金 管理 人 根据认 购的 情况 可 适 当调 整 募集 时间 , 并 及时公 告, 但最 长不 超过 法定募 集期 限。 (3) 自基 金份 额发 售之 日 起三个 月内 ,如 果本 基金 的募集 份额 总额 不少 于 2 亿份、 募 集金额 不少 于 2 亿元 人民 币 、认 购户 数不 少 于 200 人,则 基金 合同 满足 生效 条件。 (4)基金募 集期间 募集的 资金应当存 入专门 账户, 在基金募集 行为结 束前, 任何人不 得动用 。 有 效认 购资 金在 募 集期内 产生 的利 息将 折成 投资者 认购 的基 金份 额, 归 投资者 所有 。


(5)自基金 份额发 售之日 起三个月内 ,本基 金合同 未达到法定 生效条 件,则 本基金合 同不能 生效 , 本基 金管 理 人将承 担全 部募 集费 用 , 并将所 募集 的资 金加 计银 行同期 活期 存款 利息在 募集 期结 束 后 30 天 内退还 给基 金认 购人 。 二 、认购 方式与相关 规定 1. 认 购方 式 本基金 认购 采取 金额 认购 的方式 。 2. 认 购费 率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在 认 购时收 取基 金认 购费 用,C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认 购 费用。 募集期 投资 人可 以多 次认 购本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的认购 费用 按每 笔 A 类基 金份额 的 认购申 请单 独计 算。 对于 A 类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对通 过直 销中 心认 购的 特定投 资群 体与 除此 之外 的其他 投 资者实 施差 别的 认购 费率 。 本基金 可对 投资 者通 过本 公司网 上交 易系 统认 购本 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 实 行有 差别的 费 率优惠 。 特定投 资群 体指 全国 社会 保障基 金 、 依 法设 立的 基 本养老 保险 基金 、 依法 制 定的企 业年







































































5 金计划 筹集 的资 金及 其投 资运营 收益 形成 的企 业补 充养老 保险 基金 ( 包括 企业 年金单 一计 划 以及集合计 划) ,以 及可以 投资基金的 其他社 会保险 基金。如 将来出现 可以投 资基金的 住房 公积金 、 享受 税收 优惠 的 个人养 老账 户 、 经 养老 基 金监管 部门 认可 的新 的养 老基金 类型 , 基 金管理 人可 将其 纳入 特定 投资群 体范 围。 特定投 资群 体可 通过 本公司 直销 中心 认购 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据 情 况变更 或增 减特 定投 资群 体认购 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 额的销 售机 构, 并按 规定 予以公 告。 通过基 金管 理人 的直 销中 心认购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 额的特 定投 资群 体认 购费 率见下 表 : 认购金 额 M (元 ) ( 含认购 费) A 类 基金 份额 认购 费率 M <100 万 0.12% 100 万≤M <200 万 0.08% 200 万≤M <500 万 0.02% M≥ 500 万 1,000 元/ 笔 其他投 资者 认购 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 认购 费率 见下 表: 认购金 额 M (元 ) ( 含认购 费) A 类 基金 份额 认购 费率 M <100 万 1.2% 100 万≤M <200 万 0.8% 200 万≤M <500 万 0.2% M≥ 500 万 1,000 元/ 笔 个 人投 资者通 过本 公司网上 交易 系统认 购以 及“赎回 转认 购”功 能参 与认购本 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 实行费 率优惠 。通过本公 司网上 交易系 统 “赎回 转认购” 功能参 与认购本 基金 A 类 基金 份额 , 享受 零认 购费优 惠 (公 告认 购费 率 为固定 费用 的除 外) 。 “ 赎 回转认 购 ” 功 能 支持赎回转 出的基 金为本 公司旗下的 货币型 基金( 易理财货 币市场基 金除外) ,具体“ 赎回 转认购 ”业 务规 则详 见本 公司网 站。 个人投 资者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系统 认购 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 ,认 购费 率如 下: 认购金 额 M (元) (含费 ) 标准认 购 费率 网上交 易认 购优 惠费 率 广发银 行卡 建设银 行卡 、 招商银 行卡 、 交通银 行卡 农业银 行卡 工商银 行卡 、 中国银 行卡 兴业银 行卡 、 浦发银 行卡 、 中信银 行卡 、 光大银 行卡 、 民生银 行卡 、 天天盈 账户 、 华夏银 行卡 、 邮储银 行、 北京银 行等







































































6 平安银 行卡 、 上海银 行卡 等 M <100 万 1.2% 0.12% 0.96% 0.84% 0.72% 0.6% 0.45% 100 万≤M < 200 万 0.8% 0.08% 0.64% 0.6% 0.6% 0.6% 0.45% 200 万≤M < 500 万 0.2% 0.06% 0.2% 0.2% 0.2% 0.2% 0.2% M≥ 500 万 1,000 元/ 笔 1,000 元/ 笔 1,000 元/ 笔 1,000 元/ 笔 1,000 元/ 笔 1,000 元/ 笔 1,000 元/ 笔 本基 金C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认购 费用 。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的认 购费用 由认 购基 金份 额的 投资人 承担 ,主 要用 于本 基金的 市 场推广 、 销售 、 注 册登 记 等募集 期间 发生 的各 项费 用, 不足 部分 在基 金管 理 人的运 营成 本中 列支。 3. 认 购份 额的 计算 1)A 类 基金 份额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认 购 采用金 额认 购方 式认 购。 计算公 式如 下:


净认购 金额= 认购 金额/ (1+ 认 购费 率)


(注: 对于 认购 金额 在 500 万元 (含 )以 上适 用固 定金额 认购 费的 认购 ,净 认购金 额= 认购金 额- 固定 认购 费金 额) 认购费 用= 认 购金 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 额= ( 净认 购金 额+ 认购利 息)/ 基金 份额 面值


例:某 投资 人( 非 特 定投 资群体 )投 资本 基金 A 类 基金份 额 100,000 元 ,认 购费率 为 1.2% , 假定 该笔 有效 认购 申请金 额募 集期 产生 的利 息为 50 元 ,则 可认 购基 金 份额为 :


净认购 金额 =100,000/ (1 +1.2% )=98,814.23 元


认购费 用=100,000-98,814.23 =1,185.77 元


认购份 额= (100,000 -1,185.77 +50 )/1.00 =98,864.23 份


即: 该 投资 人投 资 100,000 元认购 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 额 , 可 得到 98,864.23 份 A 类基金 份额。


例 : 某 投 资 人 ( 特 定 投 资 群 体 ) 通 过 本 管 理 人 的 直 销 中 心 投 资 本 基 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100,000 元 , 认 购费 率 为 0.12% , 假定 该笔 有效 认购 申请金 额募 集期 产生 的利 息为 50 元 , 则 可认购 基金 份额 为:










































































7 净认购 金额 =100,000/ (1 +0.12% )=99,880.14 元


认购费 用=100,000-99,880.14 =119.86 元


认购份 额= (100,000 -119.86 +50)/1.00 =99,930.14 份


即: 该 投资 人投 资 100,000 元认购 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 额 , 可 得到 99,930.14 份 A 类基金 份额。


2)C 类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 C 类基 金份 额 认 购 计算公 式如 下: 认购份 额=( 认购 金额+认 购 利息)/ 基金 份额 面值


例: 某投 资人 投资 本基 金 C 类 基金 份额 100,000 元 , 假定该 笔有 效认 购申 请金 额募集 期 产生的 利息 为 50 元 ,则 可 认购基 金份 额为 :


认购份 额=(100,000 +50)/1.00 =100,050.00 份


即: 该 投资 人投 资 100,000 元认购 本基 金 C 类 基金 份 额 , 可 得到 100,050.00 份 C 类 基金 份额。 认购份 额的 计算 中涉 及金 额的计 算结 果均 以人 民币 元为单 位 , 四 舍五 入, 保留 小数点 后 2 位; 认购 份数 采取 四舍 五 入的方 法保 留小 数点 后 2 位, 由 此产 生的 误差 计入 基金财 产。 认 购费用 不属 于基 金资 产 。 4. 募 集期 利息 的处 理方 式 有效认 购款 项在 募集 期间 产生的 利息 将折 算为 基金 份额归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有, 其中 利 息转份 额的 数额 以登 记机 构的记 录为 准。 5. 认 购的 确认


当日 (T 日) 在 规定 时间 内 提交的 申请 , 投 资人 通常 可在 T+2 日 后 ( 包括 该日 ) 到基 金 销售网点查 询交易 情况。 销售机构对 投资人 认购申 请的受理 并不表示 对该申 请的成功 确认, 而仅代 表 销 售机 构 确 实收 到了认 购申 请。 申请 是否 有效应 以基 金登 记机 构的 确认 登记 为准 。 6. 按有关规 定,基 金合同生 效前的 律师费 、会计 师费 和信息 披露费 在基金 认购 费中列 支。 7. 投资人认 购基金 份额采用 全额缴 款的认 购方式 。投 资人认 购时, 需按销 售机 构规定 的方式 全额 缴款 。 投资 人 在募集 期内 可以 多次 认购 基金份 额 , 认 购费 按每笔认购申 请单 独计 算,认 购申 请一 经受 理不 得撤销 。 三 、机构投资者的开 户与 认购程序 ( 一)


注意 事项 1. 机构投资者 不得非法利用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 他 人







































































8 违规进 行认 购 。 2. 机 构投资者 认购基 金可以在 非直销销 售机构 指定的基 金销售网 点认购 ,还可以 选 择到本 公司 直销 中心 或登 陆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系 统办 理。 3. 投资者 不能 直接 以现 金方 式认购 。 4. 在本公司 直销 中心开户的 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 一个 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 结 算 账户,今后 投资者 赎回、 分红及无效 认(申 )购的 资金退款 等资金结 算均通 过此账户 进行。 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 售 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 应指 定 相 应 的 银 行 活 期 存款账 户 或 在 券 商 处开立 的资 金账 户 作 为投 资基金 的唯 一结 算账 户。 ( 二)


通过 本公 司直 销中 心办 理 开户和 认购 的程 序: 1. 业务办 理时 间: 基金发 售日 的 9 :00 至 16 :00( 周六 、周 日 及 法定 节假日 除外 ) 。 2. 开立基 金账 户 机构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 时 应提 交下 列材 料: (1) 提供填 妥并 加盖 单位 公章 和法定 代表 人 ( 或授 权经 办人) 签章 的 《开 放式 基 金 账户业 务申 请表 》一 式两 份; (2) 出示最 新营 业执 照副 本或 民政部 门等 颁发 的注 册登 记书原 件 , 提 供加 盖单 位 公 章的复 印件 ; (3) 出示组 织机 构代 码证 和税 务登记 证原 件, 提供 加盖 单位公 章的 复印 件 ( 如提 供 营业执 照为 统一 社会 信用 代码证 ,则 无需 提供 ) ; (4) 提供加 盖单 位公 章的 由银 行出具 的银 行账 户证 明复 印件; (5)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 书》 ; (6) 提供填 妥的 《印 鉴卡 》一 式两份 ; (7) 出示经 办人 的身 份证 原件 ,提供 加盖 单位 公章 的正 反面复 印件 ; (8) 提供加 盖单 位公 章的 法定 代表人 身份 证正 反面 复印 件; (9) 提供填 妥并 加盖 单位 公章 和法定 代表 人授 权代 表签 章 《 机构 税收 居民 身份 声 明 文件》 ; (10) 提供填 妥并 加盖 单位 公章 和法定 代表 人 ( 或授 权交 易经办 人) 签章 的 《机 构 投 资者风 险承 受能 力调 查问 卷》 ; (11) 本公司 直销 中心 要求 提供 的其他 有关 材料 。 具体业 务办 理规 则以 本公 司直销 中 心 的规 定为 准 , 机 构投资 者开 户资 料的 填写 必须真 实 、 准确, 否则 由此 引起 的错 误 和损 失 , 由投 资者 自己 承担。 3. 提出认 购申 请 机构投 资者 在直 销中 心认 购应 提 交以 下 资 料:







































































9 加盖 预留印鉴 和授权经 办人签 字的《开 放式基金 认/ 申购 、赎回、 转换交易 等业务 申请 表》一 式两 份 。 尚未办 理开 户手 续的 投资 者可提 供规 定的 资料 将开 户与认 购一 起办 理。 4. 投资者 提示 请机构 投资 者尽 早向 直销 中心索取 账 户和 交易 申请 表。 投资 者也 可从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的网 站(www.efunds.com.cn) 上下载 直销 业务 申 请 表格 , 但必 须在办 理业 务时保 证提 交 的材料 与下 载文 件中 所要 求的格 式一 致。 5. 直销中心 与 非直 销销 售机 构的销 售网 点 的 业务 申请 表不同 ,投 资者 请勿 混用 。 6. 直销中心 咨 询电 话:020-85102506 、010-63213377 、021-50476668 ( 三) 非直销 销售 机构 机构投 资者 在非 直销 销售 机构的 开户 及认 购手 续以 各非直 销销 售机 构的 规定 为准。 ( 四) 缴款方 式 1. 通过本公司直销 中心或网 上交易系统认购的机构投 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 的 方 式缴款 ,具 体方 式如 下: (1) 机构 投资 者应 在提 出 认购申 请当 日 17 : 00 之 前 , 将 足额 认购 资金 划至 本 公司 在 中 国工商 银行 、中 国银 行等 开立的直 销 专户 。 a. 户 名: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直 销专 户 开户银 行: 中国 工商 银行 广州市 东城 支行 账号: 3602031419200088891 b. 户 名: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直 销专 户 开户银 行: 中国 银行 广东 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c. 其他 直销 专户 信息 ,请 见 本公司 网站 。 投资者 若未 按上 述办法 划付 认购 款项 , 造成 认购 无 效的 ,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及 直 销专户 的开 户 银 行不 承担 任何责 任。 (2) 机构 投资 者在 银行 填 写划款 凭证 时, 请写 明用 途。 (3) 机构 投资 者通 过本 公 司直销 中心 提交 认购 申请 时,可 选择 当日 有效 或 3 天内有 效 (如果不选 则默认 为当日 有效) ,对 于选择当 日有效 的申请, 资金晚于 截止时 间到账的 ,则 视为无 效申 请 ; 对 于选 择 3 天内 有效 的申 请, 以资 金 实际到 账之 日作 为有 效申 请受理 日 , 资 金晚于 当日 截止 时间 到账 的,则 次日 为有 效申 请受 理日。 2. 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 的机构投资者,需准备足 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 资 金 结算账 户, 由非 直销 销售 机构扣 款。 3. 以下情 况将 被视 为无 效认 购 ,款 项 将 退往 投资 者 的 指定资 金结 算 账 户: (1) 投资 者 已 缴款 ,但 未 办理开 户手 续或 开户 不成 功的;







































































10 (2) 投资 者 已 缴款 ,但 未 办理认 购 申 请或 认购 申请 未被确 认的; (3) 投资 者 缴 款金 额 少 于 其申请 的认 购金 额的 ; (4) 投资 者缴 款时 间晚 于 基金认 购结 束日 本公 司截 止时间 的; (5) 其它 导致 认购 无效 的 情况。 四 、个人投资者的开 户与 认购程序 ( 一)


注意 事项 1. 个人投 资者 不得 委托 他人 代为开 户。 2. 个人投 资者 不能 直接 以现 金方式 申请 认购 。 3. 个人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 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 须事先开立非直销销售机 构 指 定的资 金账 户卡 ; 个人 投 资者通 过 本 公司 直销 中心 办理基 金业 务 , 必 须事 先 开立银 行活 期存 款账户 , 今后 投资 者 认 ( 申) 购、 赎回 、 分 红及 无 效认 (申 ) 购 的资 金退 款 等资金 结算 均只 能通过 此账 户进 行。 4. 个人投资者可在非直销销 售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 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 直 销 中心办 理或 登陆 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系统 办理 。 ( 二)


通过 本公 司直 销中 心办 理 开户和 认购 的程 序 1. 业务办 理时间 基金发 售日 的 9:00 至 16 :00(周 六、 周日 及法 定节 假日除 外) 。 2. 开立基 金账 户 个人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 时 应提 交下 列材 料: (1) 提供 填妥 并由 本人 签 字的《 开放 式基 金账 户业 务申请 表》 一式 两份 ; (2) 出示 本人 有效 居民 身 份证原 件并 提供 正反 面复 印件; (3) 出示 投资 者本 人的 指 定银行 储蓄 存折 (卡 )原 件,提 供复 印件 ; (4) 提供 由本 人签 字的 《 调查问 卷》 一份 ; (5) 提供 由本 人签 字的 《 个人税 收居 民身 份声 明文 件》一 份。 (6) 本公 司直 销中 心要 求 提供的 其他 有关 材料 。 3. 提出认购 申请 个人投 资者 办理 认购 申请 需准备 以下 资料 : (1) 填妥 的《 开放 式基 金 认/ 申购 、赎 回、 转换 等交 易业务 申请 表》 一式 两份 ; (2) 出示 身份 证原 件并 提 供 正反 面 复 印件 。 尚未开 户者 可同 时办 理开 户和认 购手 续。 4. 投资者 提示 (1)请有意 认购基 金的个人 投资者尽 早向直 销 中心 索取 账户和 交易 申 请表。 个人投资 者也可 从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的 网站(www.efunds.com.cn) 上下 载有 关 直销 业务 表 格 , 但







































































11 必须在 办理 业务 时保 证提 交的材 料与 下载 文件 中所 要求的 格式 一致 。 (2) 直销 中心 与 非 直销 销 售机构 的销 售网 点 的 业务 申请表 不同 , 个人 投 资者 请 勿混用 。 (3) 直销 中心 咨询 电话 :020-85102506 、010-63213377 、021-50476668 ( 三) 非直销 销售 机构 个人投 资者 在非 直销 销售 机构的 开户 及认 购手 续以 各非直 销销 售机 构的 规定 为准。 ( 四) 缴款方 式 1. 通过本公 司网上 交易系统 认购的 个人投 资者需 准备 足额的 认购资 金存入 其在 本公司 网上交 易系 统指 定的 资金 结算账 户, 在提 交认 购申 请时通 过实 时支 付的 方式 缴款。 2. 通过本公 司 直销 中心认购 的个人 投资者 ,则需 通过 全额缴 款的方 式缴款 ,具 体方式 如下: (1) 个人 投资 者应 在提 出 认购申 请当 日 17 : 00 之前, 将 足额 认购 资金 划至 本 公司在 中 国工商 银行 、中 国银 行等 开立 的 直销 专户 。 a. 户名: 易方 达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直销 专户 开户银 行 : 中国 工商 银行 广州市 东城 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b. 户名: 易方 达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直销 专户 开户银 行 : 中国 银行 广东 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c. 其他 直销 专户 信息 ,请 见 本公司 网站 。 投资者 若未 按上 述办法 划付 认购 款项 , 造成 认购 无 效的 ,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及 直 销专户 的开 户 银 行不 承担 任何责 任。 (2) 投资 者在 银行 填写 划 款凭证 时, 请写 明用 途。 (3) 个人 投资 者 通 过本 公 司直销 中心 提交 认购 申请 时,可 选择 当日 有效 或 3 天内有 效 (如果不选 则默认 为当日 有效) ,对 于选择当 日有效 的申请, 资金晚于 截止时 间到账的 ,则 视为无 效申 请 ; 对 于选 择 3 天内 有效 的申 请, 以资 金 实际到 账之 日作 为有 效申 请受理 日 , 资 金晚于 当日 截止 时间 到账 的,则 次日 为有 效申 请受 理日 。 3、通过非直 销销售 机构认 购的个人投 资者, 需准备 足额的认购 资金存 入指定 的资金结 算账户 ,由 非直 销销 售机 构扣划 相应 款项 。 4、以 下情 况将 被视 为无 效 认购 , 款项 将退 往投 资者 指定的 资金 结算 账户 : (1) 投资者 已缴 款 , 但未 办理 开户手 续或 开户 不成 功的 ; (2) 投资者 已缴 款 , 但未 办理 认购 申 请或 认购 申请 未被 确认的; (3) 投资者 缴款 金额 少于 其申 请的认 购金 额的 ; (4) 投资者 缴款 时间 晚于 基金 认购结 束日 本公 司截 止时 间的 ; (5) 其它导 致认 购无 效的 情况 。







































































12 五 、过户登记与退款 1. 本基金登 记 机构 (易方达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在 募集 结束 后 对基 金权益 进行 过户登 记 。 2. 在发售期 内被确 认无效的 认购资 金,将 于认购 申请 被确认 无效之 日起三 个工 作日内 向投资 者的 结算 账户 划出 , 在 发售 结束 后被 确认 无 效的认 购资 金 , 将 于验 资 完成日 起三 个工 作日内 向投 资者 的结 算账 户划出 。 六 、基金资产的验资 与基 金合同生效 1. 募 集截 止后 , 基 金 管 理 人根据 登记 机构 确认 的数据 , 将有 效认 购资 金 (不 含 认购费 ) 及有效 认购 申请 资金 产生 的 利息 一并 划入 在托 管行 的专用 账户 , 基金 管理 人委 托具有 资格 的 会计师 事务 所对 基金 资产 进行验 资并 出具 报告 ,登 记 机构 出具 认购 户数 证明 。 2. 若基金合 同达到 生效条件 , 基金 管理人 在按照 规定 办理了 基金验 资和备 案手 续后公 告 基金 合同 生效 。 3. 若本基金 合同未 能生效, 则基金 管理人 应承担 全部 募集费 用,并 将已募 集资 金加计 银行同 期活期 存 款利 息在 募集期 结束 后 30 天 内退 还 基金认 购人 。 七 、本次募集有关当 事人 或中介机构 (一) 基金 管理 人 名称: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地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 新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州 银 行大 厦 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刘 晓艳 成立时 间:2001 年 4 月 17 日 客户服 务 电 话:400 881 8088 传真: (020 )38799488 联系人 :贺晋 (二) 基金 托管 人 名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中 国银 行 ” )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街1号 首次注 册登 记日 期:1983 年10月31日 法定代 表人 : 陈 四清


托管部 门信 息披 露联 系人 : 王永 民







































































13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 行客 服 电 话:95566 (三) 销售 机构 1. 直 销机 构: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 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 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 李 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 构网 点信 息 (1)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广 州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 40 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 李 红枫 (2)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北 京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19 号富 凯大 厦 B 座 1703 室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刘蕾 (3)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上 海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 浦 东新 区 世纪 大 道 88 号金 茂大 厦 46 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于楠 (4)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网 上交 易系 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募集期 间 , 客 户可 以通 过 本公司 客户 服务 中心 电话 (4008818088 ) 进 行募 集 相关事 宜的 问询 、 开 放式 基金 的投 资 咨询及 投诉 等 。 直 销中心 客户还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直 销中心 电话 查询 汇入资 金的 到账 情况 。







































































14 2. 非 直销 销售 机构 (1) 中国 银行 住所: 北京 市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陈 四清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 广发 证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市 黄埔区 中新 广州 知识 城腾 飞一 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 5 、18 、19、36、38、41、42、43 楼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联系人 :黄 岚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3) 安信 证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2008 号中 国凤 凰 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连志 联系人 :陈 剑虹 联系电 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4) 渤海 证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 101 室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南 开区 宾水西 道 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春峰 联系人 :蔡 霆 联系电 话:022-28451991







































































1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51-5988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ewww.com.cn (5) 长江 证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新华路 特 8 号长 江证 券大 厦 办公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新华路 特 8 号长 江证 券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尤 习贵 联系人 :奚 博宇 联系电 话:027-65799999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9 或 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6) 川财 证券 注册地 址: 成都 高新 区交 子大 道 177 号中 海国 际中 心 B 座 17 楼 办公地 址: 成都 高新 区交 子大 道 177 号中 海国 际中 心 B 座 17 楼 法定代 表人 :孟 建军 联系人 :匡 婷 电话:028-86583053 客户服 务电 话:028-86583045 网址:www.cczq.com (7) 大同 证券 注册地 址: 大同 市城 区迎 宾街 15 号 桐城 中央 21 层 办公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长治 路 111 号 山西 世贸 中 心 A 座 F12 、F13 法定代 表人 :董 祥 联系人 :薛 津 联系电 话:0351-4130322 客户服 务电 话:4007121212 传真:0351-7219891 网址:www.dtsbc.com.cn (8) 德邦 证券







































































16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普 陀区 曹杨 路 510 号南 半 幢 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福山 路 500 号 城建 国际 中心 26 楼 法定代 表人 :武 晓春 联系人 :朱 磊 联系电 话:021-68761616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28 传真:021-68767880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9) 第一 创业 证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一 路 115 号投 行大 厦 20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一 路 115 号投 行大 厦 18 楼 法定代 表人 :刘 学民 联系人 :毛 诗莉 联系电 话:0755-23838750 客户服 务电 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0) 东海 证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西 路 23 号 投资 广场 18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928 号东 海证 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赵 俊 联系人 :王 一彦 联系电 话:021-20333333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1 ;400-8888-588 传真:021-50498825 网址:www.longone.com.cn (11) 东 吴证 券 注册地 址: 苏州 工业 园区 星阳 街 5 号 办公地 址: 苏州 工业 园区 星阳 街 5 号 法定代 表人 :范 力 联系人 :方 晓丹







































































17 联系电 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 务电 话:95330 传真:0512-65588021 网址:www.dwzq.com.cn (12) 光大 证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何 耀、 李芳 芳 联系电 话:021-22169999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5 、400-8888-788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3) 国都 证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少华 联系人 :黄 静 联系电 话:010-8418338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10-84183311-3122 网址:www.guodu.com (14) 国金 证券 注册地 址: 成都 市青 羊区 东城根 上 街 95 号 办公地 址: 成都 市青 羊区 东城根 上 街 95 号 法定代 表人 :冉 云 联系人 :刘 婧漪 、贾 鹏 联系电 话 028-86690057 、028-86690058 客户服 务电 话:95310 传真:028-86690126







































































18 网址:www.gjzq.com.cn (15) 国联 证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无 锡市 太湖新 城金 融一 街 8 号国 联金融 大 厦 7-9 层 办公地 址: 江苏 省无 锡市 太湖新 城金 融一 街 8 号国 联金融 大 厦 7-9 层 法定代 表人 :姚 志勇 联系人 :祁 昊 联系电 话:0510-82831662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0 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www.glsc.com.cn (16) 国信 证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十 六层 至二 十六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十 六层 至二 十六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联系人 :周 杨 联系电 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17) 恒泰 证券 注册地 址:内 蒙古 呼和 浩 特市赛 罕区敕 勒川 大街 东 方君座 D 座光 大银 行办 公楼 14-18 楼 办公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市赛 罕区 敕勒 川大 街东 方君 座 D 座 14F 法定代 表人 :庞 介民 联系人 :熊 丽 电话:0471-4972675 传真:0471-497954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18) 华安 证券







































































19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财 智中 心 B1 座 法定代 表人 :李 工 联系人 :范 超 联系电 话:0551-65161821 客户服 务电 话:95318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551-6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19) 华龙 证券 注册地 址: 兰州 市城 关区 东岗西 路 638 号 兰州 财富 中心 21 楼 办公地 址: 兰州 市城 关区 东岗西 路 638 号 兰州 财富 中心 法定代 表人 :李 晓安 联系人 :范 坤 联系电 话:0931-4890208 客户服 务电 话:95368 、400-689-8888 传真:0931-4890628 网址:www.hlzq.com (20) 华西 证券 注册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高新区 天府 二 街 198 号华 西证券 大厦 办公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高新区 天府 二 街 198 号华 西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 炯洋 联系人 :谢 国梅 联系电 话:010-52723273 传真:028-86150040 客户服 务电 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21) 华鑫 证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28 层 A01 、B01 (b)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宛平南 路 8 号 法定代 表人 :俞 洋







































































20 联系人 :杨 莉娟 联系电 话:021-54967552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2109999 ;029-68918888 ;4001099918 传真:021-54967293 网址:www.cfsc.com.cn (22) 金元 证券 注册地 址: 海南 省海 口市 南宝 路 36 号证 券大 厦 4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4001 号 时代 金融 中心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作义 联系人 :马 贤清 联系电 话:0755-83025022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网址:www.jyzq.cn (23) 联储 证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华强 北路 圣廷 苑酒 店 B 座 2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333 号 金砖 大厦 8 楼 法定代 表人 :沙 常明 联系人 :丁 倩云 电话:010-5617785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24) 联讯 证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惠 州市 惠城区 江北 东江 三路 惠州 广播电 视新 闻中 心三 、四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中 路 2002 号中 广核 大 厦北 楼 10 楼 法定代 表人 :徐 刚 联系人 :彭 莲 电话:0755-8333119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4 网址:http://www.lxsec.com







































































21 (25) 南京 证券 注册地 址: 南京 市江 东中 路 389 号 办公地 址: 南京 市江 东中 路 389 号 法定代 表人 :步 国旬 联系人 :王 万君 联系电 话:025-58519523 客户服 务电 话:95386 传真:025-83369725 网址:www.njzq.com.cn (26) 平安 证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36 号 荣超 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36 号 荣超 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世安 联系人 :石 静武 联系电 话:021-38631117 客户服 务电 话:95511-8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stock.pingan.com (27) 上海 证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四川中 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四 川中 路 213 号久 事商 务大 厦 7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俊杰 联系人 :邵 珍珍 联系电 话:021-53686262 客户服 务电 话:021-962518 传真:021-53686100 ,021-53686200 网址:www.962518.com (28) 申万 宏源 西部 证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22 办公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 表人 :韩 志谦 联系人 :王 怀春 联系电 话:0991-230710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29) 申万 宏源 证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联系人 :李 玉婷 联系电 话:021-33388229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3 、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30) 天风 证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东湖新 技术 开发 区关 东园 路 2 号 高科 大厦 四楼 办公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武昌区 中南 路 99 号 保利 广 场 A 座 37 楼 法定代 表人 :余 磊 联系人 :岑 妹妹 电话:027-87617017 传真:027-8761886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05000 、95391 网址:http://www.tfzq.com/ (31) 西南 证券 注册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办公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西南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吴 坚







































































23 联系人 :张 煜 联系电 话:023-6378663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96096 或 95355 传真:023-63786212 网址:www.swsc.com.cn (32) 湘财 证券 注册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天心区 湘府 中 路 198 号新 南城商 务中 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天心区 湘府 中 路 198 号新 南城商 务中 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 表人 :林 俊波 联系人 :李 欣 联系电 话:021-38784580-8918 客户服 务电 话:95351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33) 新时 代证 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北三环 西 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北三环 西 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 表人 :叶 顺德 联系人 :田 芳芳 联系电 话:010-83561146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989898 或 95399 网址:www.xsdzq.cn (34) 信达 证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志刚 联系人 :尹 旭航 联系电 话:010-63081000 客户服 务电 话:95321 传真:010-63080978







































































24 网址:www.cindasc.com (35) 银河 证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共炎 联系人 :辛 国政 联系电 话:010-83574507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888 或 95551 传真:010-8357480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6) 浙商 证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江 干区 五星 路 201 号 办公地 址: 杭州 市江 干区 五星 路 201 号浙 商证 券大 楼 8 楼 法定代 表人 :吴 承根 联系人 :陈 姗姗 联系电 话:021-80108643 客户服 务电 话:95345 传真:021-80106010 网址:www.stocke.com.cn (37) 中金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大 街 1 号国 贸大 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大 街 1 号国 贸大 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 表人 :丁 学东 联系人 :杨 涵宇 联系电 话:010-65051166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8) 中山 证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科技中 一路 西华 强高 新发 展大 楼 7 层、8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科技中 一路 西华 强高 新发 展大 楼 7 层、8 层







































































25 法定代 表人 :黄 扬录 联系人 :罗 艺琳 客户服 务电 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39) 中泰 证券 注册地 址: 济南 市市 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许 曼华 联系电 话:021-20315290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8 传真:0531-68889095 网址:www.zts.com.cn (40) 中信 建投 证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联系人 :刘 畅 联系电 话:010-65608231 客户服 务电 话:95587 或 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41) 中信 证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张 佑君 联系人 :郑 慧 联系电 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 6029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6 (42) 中信 证券 (山 东)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 2001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市 南区 东海西 路 28 号 龙翔 广场 东 座 5 层 法定代 表人 :姜 晓林 联系人 :刘 晓明


联系电 话:0531 -8960616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43) 蛋卷 基金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阜通东 大 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望京阜 通东 大街 望 京 SOHO T3 A 座 19 层 法定代 表人 :钟 斐斐 联系人 :戚 晓强 电话:010-6184068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44) 好买 基金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欧阳 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1118 号鄂 尔多 斯国际 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联系人 :张 茹 联系电 话:021-2061360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45) 虹点 基金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工人体 育馆 北路 甲 2 号盈 科中 心 B 座裙 楼二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工人体 育场 北路 甲 2 号盈 科中 心 B 座裙 楼二 层 法定代 表人 :胡 伟







































































27 联系人 :牛 亚楠 电话 010-65951887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46) 汇成 基金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村 大 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村 大 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 表人 :王 伟刚 联系人 :熊 小满 电话:0105625147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47) 汇付 金 融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中山南 路 100 号 19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宜山 路 700 号普 天信 息产 业园 2 期 C5 栋 汇 付天 下 总部大 楼 法定代 表人 :金 佶 联系人 :张 华 电话:8621-54677088 传真:021-33323837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48) 肯特 瑞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村 东 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大 兴区 亦庄经 济开 发区 科创 十一 街十八 号院 京东 集团 总 部 A 座 法定代 表人 :江 卉 联系人 :徐 伯宇 电话:010 89189291 客户服 务电 话:95118 网址:http://fund.jd.com/ (49) 苏宁 基金







































































28 注册地 址: 南京 市玄 武区 苏宁大 道 1-5 号 办公地 址: 南京 市玄 武区 苏宁大 道 1-5 号 法人代 表: 钱燕 飞 联系人 :王 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客户服 务电 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50) 天天 基金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宛平南 路 88 号 东方 财富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联系人 :潘 世友 联系电 话:021-54509977 客户服 务电 话:95021 传真:021-54509953 网址:www.1234567.com.cn (51) 同花 顺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一 号元 茂大 厦 903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余杭区 五常 街道 同顺 街 18 号同花 顺大 楼四 层 法定代 表人 :凌 顺平 联系人 :吴 强 联系电 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773-772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5ifund.com (52) 新浪 仓石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东北旺 西路 中关 村软 件园 二期( 西扩 )N-1 、N-2 地 块新浪 总 部科研 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东北旺 西路 中关 村软 件园 二期( 西扩 )N-1 、N-2 地 块新浪 总 部科研 楼 5 层 518 室







































































29 法定代 表人 :李 昭琛 联系人 :吴 翠 客户服 务电 话:010-62675369 邮箱:fund@staff.sina.com.cn 网址:http://www.xincai.com/ (53) 宜信 普泽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 表人 :戎 兵 联系人 :魏 晨 电话:010-52413385 传真:010-8589428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54) 盈米 财富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 1201-1203 室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联系人 :黄 敏嫦 电话:020-8962901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 务电 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55) 中信 期货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三 路 8 号卓 越时 代广 场 (二 期) 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三 路 8 号卓 越时 代广 场 (二 期) 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皓 联系人 :刘 宏莹







































































30 电话:010-6083 3754 传真:010-5776 299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90-8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56) 中证 金牛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丰 台区 东管 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甲 1 号 环球 财讯中 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 表人 :钱 昊旻 联系人 : 陈 珍珍 电话:010-5933652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57) 众禄 金融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 厦 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 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童 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四) 登记 机构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 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 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 :余 贤高







































































31 (五)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律师事 务所 :广 东金 桥百 信律师 事务 所 地址: 广州 市珠 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16 号高 德置 地冬 广 场 G 座 24 楼





负 责人 :聂 卫国





电 话:020-83338668





传 真:020-83338088





经 办律 师: 祝志 群, 郑怡玲





联 系人 : 郑 怡玲 (六)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本基金 的法 定验 资机 构为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 会计师 事务 所: 安永 华明 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主要经 营 场 所: 北京 市东 城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永 大 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Tony Mao 毛鞍 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赵 雅、 李明明





联系人 :赵 雅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7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