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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广利定开债(005446)

鑫元广利定开债: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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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 出日期:2017 年12 月14 日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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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 称 鑫元广 利定 期开 放债券 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鑫元广 利定 期开放 
基金主 代码 00544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定期 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理 办法 》 等 相关 法律 法规以 及 《 鑫元 广利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发起 式 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 《 鑫元 广利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发起 式 证 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2. 基 金募 集情况 
基金募 集申 请获 中国 证监 会核准 的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2017]2150 号文 
基金募 集期 间 
自 2017 年12 月11 日 
至 2017 年12 月11 日止 
验资机 构名 称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事 务所 
募集资 金划 入基 金托 管专 户的日 期 2017 年12 月13 日 
募集有 效认 购总 户数 (单 位:户 ) 3 
募集期 间净 认购 金额 (单 位:人 民币 元) 1,009,999,992.0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人民币
元) 
0.00 
募集份 额 ( 单位 :
份) 
有效认 购份 额 1,009,999,992.03 
利息结 转的 份额 0.00 
合计 1,009,999,992.03 
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 基金 份额 (单 位: 份 ) 2,001,992.03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19822% 
其他需 要说 明的 事项 
基金 管 理人 的固 有资 金2017 年 12 月11 日
通 过 直 销 认 购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 券投资 基金, 适用认购费 率 为0.4% 。
基 金 管 理 人 固 有 资 金 作 为 本 基 金 的 发 起 资
金, 自本 基金基 金合 同生 效之日 起 , 认购 的
基金份 额持 有期 限不 少于 三年。 
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 基金 情况 
认购的 基金 份额 (单 位: 份 ) 0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办理
基金备 案手 续的 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 得书面确认的 日期 2017 年12 月 13 日 注:1 、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前的 律师 费、 会计 师费 、 信息 披露 费由 本基 金管 理人承 担, 不从 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 3 页 共 4 页 资产中 支付 。 2、 本 基金 管理 人高 级管 理 人员、 基金 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责 人持 有本 基金 份额 总量的 数量 区间 为 0 份;本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持 有本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为 0 份 。


3. 发 起式 基金发 起资 金持有 份额 情况 项目 持 有 份 额 总数 持 有 份 额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例 发起份额 总数 发 起 份 额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承 诺持 有期 限 基 金管 理人 固有资 金 2,001,99 2.03 0.1982% 2,001,99 2.03 0.1982% 自合同 生 效 之 日 起 不 少于 3 年 基 金管 理人 高 级管 理人 员 - - - - - 基金经 理等 人员 - - - -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8,000,00 0.00 0.7921% 8,000,00 0.00 0.7921% 自合同 生 效 之 日 起 不 少于 3 年 其他 - - - - - 合计 10,001,9 92.03 0.9903% 10,001,9 92.03 0.9903% 自合同 生 效 之 日 起 不 少于 3 年 4.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销售机构受理 投资者认 购 申请并不代表 该申请成 功 ,申请的成功 与否须以 本 基金注册登记 人 的确认结果为 准。基金 份 额持有人可以 到销售机 构 的网点进行交 易确认单 的 查询和打印 ,也可以 通过本 基金 管理 人的 网站 (www.xyamc.com ) 或 客户 服务电 话 (400-606-6188 ) 查询交 易确 认情 况 。 除法律法规或 基金合同 另 有约定外,自 首个封闭 期 结束之后第一 个工作日 起 (包括该日) , 本基金进入首 个开放期 , 开始办理申购 和赎回业 务 。本基金每个 封闭期结 束 之后第一个 工作日起 (包括该日) 进入开放 期 。在确定申购 开始与赎 回 开始时间后, 基金管理 人 应在申购、 赎回开放 日前依 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有 关规 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公告 申购 与赎 回的 开始 时间。 风险提示:本 基金管理 人 承诺以诚实信 用、勤勉 尽 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 金 资产,但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投资 者投 资基 金前应 认真 阅读 《基 金合 同》 、 《 招募 说明 书》 , 投资与 自身 风险 承受 能力 相适应 的基 金。 特此公 告。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 4 页 共 4 页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2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