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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金利(003051)

农银金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农银汇理金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2 号 更 新) 摘 要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 的募集 申请经 中 国证监 会2016年6月22 日证监 许可【2016 】1377 号文
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 注册。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
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
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 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 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 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
险,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 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工作日
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二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 持 有 的 全 部 基 金 份 额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
平高于货币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 混合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 (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其他 基金的 业绩也 不构成对 本基金 业绩表 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托管人已经对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进行
了复核、 审查。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1 月 1 日, 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 金管理人 
( 一) 公司概 况 
名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路 9 号 50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路 9 号 50 层 
法定代表人: 于进 
成立日期:2008 年 3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08】30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贰亿零壹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人:翟爱东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333,334 51.67%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66,666,667 33.33% 
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0,000,000 15% 
合


计 200,000,001 100%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1、董事会成员: 于进 先生:董事长 金融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于进先生 1983 年开始在农业银行总行工作,历 任信息部副处长、 处长, 人事部处长、 副总经理, 电子银行 部总经理, 科技与产 品管理局局长。2015 年 9 月 30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Bernard Carayon 先生: 副董事长 经济学博 士。1978 年 起历任法 国农 业信贷 银 行集团督 察员 、中央 风 险控制 部主管, 东方汇理银行和东方汇理投资银行风险控制部门主管, 东方汇理资产管 理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 许金超先生:董事 高级经济师、 经济学硕士。 许金超先生 1983 年 7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处长、 副行长, 中国农业银行山西 分行党委副书记, 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 中国农业银 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起任农银 汇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2015 年 5 月 28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钟小锋先生:董事 政治学博士。1996 年5 月进入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工作,先后在法国东方汇 理银行 (巴黎) 、 东方 汇理银行广州分公司、 香港分公司、 北京代表处工作。2005 年12 月起任东方汇理银行北京分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 年11 月起任东方汇理 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副行政总裁 。2012 年9 月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行政总裁。 蔡安辉先生:董事 高级工程师、 管理学博士学位。1999 年 10 月起历任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 公司财务部综合财务 处副处长, 历任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处长, 中铝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董事,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执行董事、总经理、工会 主席,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 中铝保险经纪 (北京) 股份有 限公司和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华若鸣女士:董事 高级工商 管理 硕士, 高 级经济师 。1989 年起 在中国农 业银 行工作 , 先后任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 香港分行总经理, 中国 农业银行电子银 行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 王小卒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 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 世界银行顾问、 联合国顾问、 韩 国首尔国立大学客座教授。 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 兼任香港大 学商学院名誉教授和挪威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傅继军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 士, 高级经 济 师。1973 年 起, 任江 苏省盐城 汽车 运输公 司 教师, 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中心科员。1990 年 3 月起任中华财务咨询公司 董事长、总 经理。 徐信忠先生:独立董事 金融学博士、 教授。 曾任英国 Bank of England 货币政策局金融经济学家; 英 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 金融学教 授。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院长、金融学教授。 2、公司监事 Jean-Yves Glain 先生: 监事 硕士。 1995 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历任销售部负责人、 市场部负责 人、 国际事务协调和销售部副负责人、 国际协调与支持部负责人, 现任东方汇理 资产管理公司总秘书兼支持与发展部负责人。 杨静女士:监事 美国管理会计师,金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 年4 月起历任雷博国际会 计高级经理, 瑞银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助理, 德意志银行 (北京) 总 裁助理、战略经理。现任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 胡惠琳女士:监事 工商管理 硕士 。2004 年起进入 基金 行业, 先 后就职于 长信 基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 年参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工作,2008 年 3 月公司成立后任市场部总经理。 徐华军先生:监事 工科学士 。2004 年起 进入资产 管理 相关行 业 ,先后就 职于 恒生电 子 股份有 限公司。2007 年加 入 农银汇理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参与 筹建工 作,现 任农银汇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杨晓玫女士:监事 管理学学士。2008 年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人 力资源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于进 先生:董事长 金融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于进先生 1983 年 开始在农业银行总行工作,历 任信息部副处长、 处长, 人事部处长、 副总经理, 电子银行 部总经理, 科技与产 品管理局局长。2015 年 9 月 30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金超先生:总经理 高级经济师、 经济学硕士。 许金超先生 1983 年 7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处长、 副行长, 中国农业银行山西 分行党委副书记, 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 中国农业银 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起任农银 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5 年 5 月 28 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施卫先生: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1992 年 7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 行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 年 7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 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4 年 3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 2008 年 3 月起任农银 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0 年 10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东京分行筹备组组长, 2012 年 12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翟爱东先生:督察长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1988 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城乡金融报》 社、国际部、 伦敦代表处、 个人业务部、 信用卡中 心工作。2004 年 11 月 起参加农银 汇理基金公司筹备工作。2008 年 3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监察稽核部总经理,2012 年 1 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史向明,理学硕士,17 年证券和基金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副总监、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 基金经理 。 历任中 国银河证券公司上海总部债券研究员、 天治基金管理公司债券研究员及基金经理、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 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 。 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经 理; 2010 年 11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1 年 7 月起任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2 月起兼任农银汇 理恒久增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2 月起兼任农银汇理 7 天理财债券型 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12 月兼任农银汇理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起兼任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起兼任农银汇理金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 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起兼任农银汇理金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 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许金超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付娟女士, 投资总监 , 农 银汇理消费主题 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小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史向明女士, 投资副总监、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农银汇 理恒久增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农银 汇理 7 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 经理、 农银汇理金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金泰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郭世凯先生, 投资部总经理,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 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行业轮动 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 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信息传媒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基金管 理人 的职责 1、依法 募集资 金,办 理或者委 托经中 国证监 会认定的 其他机 构代为 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 基金合 同的约 定确定基 金收益 分配方 案,及时 向基金 份额持 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定期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8、 严格按照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 四) 基金管 理人 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遵守 《证券法》 、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 《信 息披露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 露因职 务便利 获取的未 公开信 息、利 用该信息 从事或 者明示 、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 照有关 法律法 规和基金 合同的 规定, 本着谨慎 的原则 为基金 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 利用职 务之便 为自己、 代理人 、代表 人、受雇 人或任 何其他 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 )不 泄漏在 任职期 间知悉的 有关证 券、基 金的商业 秘密、 尚未依 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五) 基金管 理人 的风险 管理 和内部 控制 体系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信用 风险、 投资风格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风险控制是实现价值回报的一个重要基石。 借鉴东方汇理在风险控制领域的 成熟经验,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 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风险控制流程。 通过科学有 效、 层次明晰、 权责统一、 监管明确的四道风险控制防线, 从组织制度上确保风 险控制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1 )第一道防线:员工自律、自控和互控 直接与业务系统、 资金 、 有价证券、 重要空白 凭证、 业务用章等接触 的岗位, 必须实行双人负责的制度。 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 由其上级主管履行监督职 责;对于有条件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2 )第二道防线: 部门内控和部门之间互控 各部门应检查本部门的各类风险隐患, 严格遵守业务操作流程, 完善内控措 施, 并对本部门的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 研究、 投资、 集中交易、 运营等部门 独立运作,以实现部门间权力制约和风险互控。 (3 )第三道防线: 风险控制部与其它各部门间的互动合作 各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发生的风险事件向风险控制部报告。 风险控制人员在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协助各部门识别、 评估风险和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监 督 《风险控制制度》 和流 程的被执行情况, 以及定期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测量、 评估和报告。 (4 )第四道防线: 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的稽核审计以及风险管理委员 会的监督管理 2、内部控制体系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 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 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 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 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 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 务进行合规性控制, 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 告; 董事会下设薪酬和人力资源委员会, 负责拟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 起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计划, 审核公司总体人员编 制方案和薪酬政策,负责审议员工的聘用和培训政策。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 负责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决策。 公司设投资决策委员会、 风险管 理委员会和 产品委员会, 就基金投资、 风险控制和产品设计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投资决 策委员会是公司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 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 况、 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 会报告。


2)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 完备、 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 公司管理制度根据规 范的对象划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 公司治理制度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 依据; 第三个层面是 部门及业务管理制度; 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 要制定的各种规程、 实施细则以及部门业务手册。 它们的制订、 修改、 实施、 废 止遵循相应的程序, 每一层面 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 监察稽核 部定期对公司制度、 内部控制方式、 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查, 并出具专 项报告。 3)风险评估


A 、 董事会下属的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 估;


B 、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 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 机情况进行评估, 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 大问题和重大事 项进行风险评估;


C 、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4)内部控制活动 为体现职责明确、 相互制约的原则, 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 设立顺 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 、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 确的岗位职责, 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 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 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B 、 建立相关部门、 相 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 公司在相关 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 度, 后续部门及岗 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C 、 建立以督察长、 监 察稽核部对各岗位、 各部门、 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 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 对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 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 的信息呈报渠道。 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 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 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根 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6)内部控制监督


内部监控由监事会、 董事会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 督察长、 公司风险管理 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 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合 理 性 、 完备性和有效性,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 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意见改进,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本 基金管 理人知 晓建立、 实施和 维持内 部控制制 度是本 公司董 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 准确;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 托管人 ( 一) 基金托 管人 基本情 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10 月, 是一家国内领先、 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 本行于 2005 年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939),于2007 年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 2017 年6 月末, 本集团资产总额 216,920.67 亿元, 较上年末增加 7,283.62 亿元,增幅3.47%。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 1,720.93 亿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1.30% ;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3.81%至 1,390.09 亿元, 盈利水平实现平稳 增长。 2016 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100 余项重要奖项。荣获 《欧洲货币》“2016 中国最佳银行”,《环球金融》“2016 中国最佳消费者银 行”、“2016 亚太区最佳流动性管理银行”,《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国际化 服务钻石奖” , 《亚洲 银行家》 “中国最佳大 型零售银行奖” 及中国 银行业协会 “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6 年“世界银 行1000 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 2;在美国《财富》2016 年世界500 强排名第 22 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设资产托管业务部, 下设综合处、 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 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 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20 余人。自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 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纪伟, 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 总行计划 财务部、 信贷经营部任职, 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 投资托管业务部、 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 其拥有 八年托管从业经历, 熟悉各项托管业务, 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 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 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 委 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 长期从事客户服务、 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 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 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 银 行 总 行 国 际 业 务 部 , 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 境内外汇业务管理、 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 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 三) 基金托 管业 务经营 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 “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 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 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 保险资金、 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R)QFII、(R)QDII 、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 是目前国内托管 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7 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759 只证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赢得 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连续 11 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 《环球金融》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 “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 “最佳托管专 家 ——QFII ”等奖项,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 佳托管银行”。 三、相 关服务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发 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9 号 50 层 法定代表人: 于进 联系人: 叶冰沁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 联系电话:021-61095610


网址: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王超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其它代销机构名称及其信息另行公告。 ( 二) 登记机 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路 9 号 50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路 9 号 50 层 法定代表人: 于进 电话:021-61095588 传真:021-61095556 联系人: 徐华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 ( 三)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 )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 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 、徐莘 ( 四) 审计基 金财 产的会 计师 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 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勇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张勇 四、 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金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 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者自每一开放期结 束 之 日 次 日 ( 含 该 日 ) 起 至一年 后的对应日 的期间, 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期 。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含该日) 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止 。 下一个封闭期 自第一个开 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含该日) 起至一年后的对应日止 , 以此类推。 如该对应日为 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 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 。 本基金自 每个封闭期 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 期间可以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 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 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 或依据基金 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 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 响因素消除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消除之日次日起,继 续 计 算 该 开 放 期 时 间 , 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 六 、 基金的投资 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债券品种 ,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 的基础上, 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 报。 七 、投 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可转换债券、 次级债、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 地方政府债、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 类金融 工具,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 不参与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本基金通过 可转换债券 认购所获得的认股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 10 个交易日 内全部卖出。本基金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获得的股票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 10 个 交易日内全部卖出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 应开放期流动性需 要, 每个开放期开始前 1 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 1 个月内以及开放期不受前述比例 限制 。 开放期内, 本基 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 的限制。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 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八 、投 资策略 (一)封闭期内投资策略包括: 1、宏观配置策略 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是直接影响债券市场的重要因素,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跟 踪分析各项宏观经济指标的变化, 考察宏观经济的变动趋势以及货币政策等对债 券市场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 基金管理人将对未来短期、 中期和长期债券市场的 运行状况进行合理分析, 并建立对预期利率走势和 证券价格走势的基本判断。 对 于债券市场的主要考察指标包括: 远期利率水平、 市场短期资金流向、 央行公开 市场操作力度、货币供应量变动等。 本基金的宏观配置策略主要是建立在综合实现基金的稳健性、 收益性和流动 性的基础上。 根据宏观经济分析和市场状况预期的情况, 在给定风险承受度的限 定下, 具体设定基金资产在债券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同时设定债券组合在组合久 期调整、 信用配置、 券种配置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策略, 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优 化调整。 同时, 考虑到债券市场流动性较差和基金流动性要求较高的矛盾, 本基金将 在宏观投资策略阶段确立本基金的流动性目 标, 统筹考虑投资者申购赎回特征和 客户大额资金流向特征, 以确定本基金在不同流动性券种 和银行存款上的配置比 例。 2、期限配置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 开 放 期 的 流 动 性 需 求 , 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将适当的采取期限配置策略, 即将基金资产所投资标的的 平均剩余存续期与基金剩余运作周期限进行适当的匹配。 3、期限结构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宏观经济基本面以及货币政策, 而投 资者的期限偏好以及各期限的债券供给分布对收益率形状有一定影响。 对收益率 曲线的分析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4、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管理将主要采取以下策略: (1 )合理预计利率水平 对市场长期、 中期和短期利率的正确预测是实现有效债券投资的基础。 管理 人将全面研究物价、 就业、 国际收支和政策变更等宏观经济运行状况, 预测未来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走向, 以此判断资金市场长期的供求关系变 化。同时,通过具体分析货币供应量变动,M1 和 M2 增长率等因素判断中短期 资金市场供求的趋势。 在此基础上, 管理人将对于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动进行合理 预测,对包括收益率曲线斜度等因素的变化进行科学预判。 (2 )灵活调整组合久期 管理人将在合理预测市场利率水平的基础上, 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灵活调整 组合的目标久期。 当预期市场利率上升时, 通过增加持有短期债券等方式降低组 合久期, 以降低组合跌价风险; 在预期市场利率下降时, 通过增持长期债券等方 式提高组合久期,以充分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3 )科学配置投资品种 管理人将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 本 市 场 资 金 供 求 关 系 , 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 分析国债、 央票、 金融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 平, 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 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 比例。 (4 )谨慎选择个券 在具体券种的选择上, 管理人主要通过利率趋势分析、 投资人偏好分析、 对 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的预期、 信用评估和流动性分析等方式, 合理评估不同券种 的风险收益水平。 筛选出的券种一般具有流动性较好、 符合目标久期、 同等条件 下信用质量较好或预期信用质量将得到改善、 风险水平合理、 有较好下行保护等 特征。 5、 资产支持类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 提前偿还率、 资产 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 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 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 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 行条款, 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 同时, 管理人 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 期 管 理 、 收 益 率 曲 线 、 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结合信 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 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以期获得长期稳 定收益。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包括: 在开放期内, 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 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 守 本基 金有关 投资限 制与投资 比例的 前提下 ,将主要 投资于 高流动 性的投资品 种, 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九 、业 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证全债指数× 100% 本基金 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为本基金是通过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 来获取的收益,力争获取相对稳健的绝对回报,追求委托财产的保值增值。 若未来法律 法规 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 较基准推出, 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基准 停止发布,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在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风 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托管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 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24,497,401.59 78.72 其中:债券


424,497,401.59 78.7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44,406,240.34 8.23 8 其他资产


70,357,323.60 13.05 9 合计





539,260,965.53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89,299,614.39 36.3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10,495,000.00 21.22 6 中期票据 121,197,000.00 23.2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505,787.20 0.6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24,497,401.59 81.50 5、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11780427 17 中原银行 CD150 300,000 29,667,515.46 3.65 2 111785951 17 天津农村商业 银行CD233 300,000 29,320,922.42 3.61 3 011754029 17 义乌国资 SCP001 200,000 20,039,575.19 2.46 4 011754045 17 武汉地产 SCP001 200,000 20,024,841.32 2.46 5 011758060 17 中航资本 SCP001 200,000 19,999,000.06 2.46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 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 、投资 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876.8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000,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225,237.8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50,125,208.93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0,357,323.60 (4)报告期末 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3011 光大转债 2,785,500.00 0.53 (5)报告期末 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11 月 2 日,基金业绩数 据 截 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一 、本 报告期 基金 份额净 值增 长率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 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2016 年 11 月 2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0.30% 0.02% -2.26% 0.16% 2.56% -0.14% 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9 月 30 日 1.78% 0.04% 0.36% 0.06% 1.42% -0.02% 基金成 立至 今 2.09% 0.04% -1.91% 0.09% 4.00% -0.05%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农银汇理金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 年 11 月 2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11 月2 日,至 2017 年9 月30 日不满一年。 2、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 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 每个开放期开始前 1 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 1 个月内以及开 放期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 本基金持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若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 人 在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 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11 月2 日) 起六个月, 建仓期满时, 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达 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 资比例。 十三、 费用概览 ( 一) 与基金 运作 有关的 费用 (1 ) 与基 金运作 有关 费 用种 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2 )基 金费用 计提 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4%÷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 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 等致使 无法按时 支付的,顺延 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1%÷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 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 等致使 无法按时 支付的,顺延 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 上述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 列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 二) 与基金 销售 有关的 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M <50 万 0.8% 50 万≤M <100 万 0.5% 100 万≤M <500 万 0.3% M ≥500 万 1000 元/ 笔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T <1 年 0.2% 100% 1 年≤T 0% 0% 注 1: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1 年指 365 日,以此类推。 注 2: 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后端费率: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 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 择。 3、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 基金份 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 , 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 前一日的 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 根 据基金合同约定或 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 (T 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申购的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二: 假定T 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 元, 两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和 200 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金额(元,A ) 10,000 2,000,000 适用申购费率(B ) 0.8% 0.3% 净申购金额(C=A/ (1+B )) 9,920.63 1,994,017.95 申购费用(D=A-C ) 79.37 5,982.05 申购份额(E =C/1.2000 ) 8,267.19 1,661,681.62 5、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 “ 份额赎回 ” 方式, 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 (T 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赎回金额计算结 果 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 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 赎回费用 例三:假定某投资人在 T 日赎回 10,000 份 ,其在认购/ 申购时已交纳认购/ 申购费用,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 持有年限不足 1 年, 则其获得的 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用=1.2500× 10,000× 0.2% =25 元 赎回金额=1.2500× 10,000-25 =12,475 元 6、 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7、 赎回 费用由 赎回基 金份额的 基金份 额持有 人承担, 在基金 份额持 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等于 1 年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 将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1 年的投资人 不收取赎回费。 未计入基金财产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8、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9、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不违反法 律法规 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的 情形下 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 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 低基金销售费率。 ( 三) 基金税 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 法规执 行。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 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 2017 年 6 月 14 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更新的主要内容 如下: ( 一) 重要提 示部 分 增加了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的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 止日。 ( 二) 第三部 分 “ 基 金管 理人 ” 对 “ 主要人员情况 ” 进 行了更新。 ( 三)第 四部分“ 基金 托 管人 ” 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 进行了更新。 ( 四) 第五部 分 “ 相 关服 务机 构 ” 对基金相关服务机构进行了更新。 ( 五)第 九部分“ 基 金的 投资 ” 增加 “ 投资组合报告 ” , 并更新为截止至2017 年9 月30 日的数据。 ( 六) 第十部 分 “ 基 金的 业绩 ” 增加第十部分 “ 基金的业绩 ” ,并更新为截止至2017 年9 月30 日的数据。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