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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鼎利(166010)

中欧鼎利: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查看PDF公告

中 欧 鼎 利债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原 中 欧 鼎 利分级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基金份额 “确权” 登记指 引 
 
中欧鼎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以 下简称 “本 基金 ”,基 金代码 166010 )由原中欧鼎
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本基金将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起 终止场内申购、场
内赎回以及 场内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 将统一转登记至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基金
管理人” )开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场外基金账户上,截至 2017 年 12 月 19
日交易时间结束后仍持有本基金场内份额余额的投资人, 需根据本指引, 对持有的基金份额
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 此过程即为 “ 确权”, 确权完成后, 基金持有人方可在场外对相关基
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 
 
基金管理人将于 2017 年12 月 26 日起 ,为投资人办理本基金的确权业务,办理流程如
下: 
一、确权对象 
截至 2017 年12 月 19 日交 易时间结束后,仍持有本基金场内份额余额的持有人。 
 
二、 确权时间 
2017 年 12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可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办理基金确权申请(基
金分红权益登记日除外)。 
 
三、确权受理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东 方汇经大厦 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栋- 嘉昱 大厦 7 层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 ,400-700-9700(免长途 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四、 确权流程 
投 资 者 申 请 确 权 必 须 先 到 可 开 立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的本基金销售机构 (具体见本指引 “五: 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 ”) 办理开户, 已拥有 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开放式 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办理开户手续。 投资者开立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开放式 基金账户所用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需与原场内
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保持一致。 
(一)投资者向受理机构提交确权申请资料: 
1 、个人投资 者 
1 ) 投资者本 人签名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备注 “确权”, 需 与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
件一致); 
2 )本人签名 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 )如通过直 销机构之外 的其他销售 机构开立 中 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 深圳 开 放
式基金账户, 还需提供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及交易账户原件
或复印件, 并 加盖销售机 构业务章( 可以从销售 交易系统页 面截图打印 或用销售机 构出具的
账户开立流水凭证/ 书面 证明); 
4 )填妥的确 权申请表(申请表请见附件)。 
2 、普通机构 投资者 
1 )机构投资 者加盖公章 的有效证件 复印件(如 营业执照、 社会信用代 码证等,需 与 场
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致,并备注 “确权”); 
2 )股东账户 卡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 )如通过直 销机构之外 的其他销售 机构开立 中 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 深圳 开 放
式基金账户, 还需提供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及交易账户原件
或复印件, 并 加盖销售机 构业务章( 可以从销售 交易系统页 面截图打印 或用销售机 构出具的
账户开立流水凭证/ 书面 证明); 
4 )经办人有 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填妥的机 构确权申请表(申请 表请见附件)。 
3 、产品类机 构投资者 
1 )机构投资 者加盖公章 的有效证件 复印件(包 括营业执照 、社会信用 代码证等, 需 与
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致,并备注 “确权”); 
2 )股东账户 卡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 )如通过直 销机构之外 的其他销售 机构开立 中 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 深圳 开 放
式基金账户, 还需提供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及交易账户原件
或复印件, 并 加盖销售机 构业务章( 可以从 销售 交易系统页 面截图打印 或用销售机 构出具的
账户开立流水凭证/ 书面 证明); 
4 )产品备案 表; 
5 )经办人有 效身份证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填妥的机 构确权申请表(申请表请见附件)。 (二) 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提交的确权申请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后,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场内份额登记信息, 为投资者持有的场内基金份额
办理确权, 确权成功后, 基金持有人原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 将转登记至其开立的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 深圳开放式 场外基金账 户上。基金 管理人收到 投资者申请 资料原件 ,
即认为此申请是投资者真实意思的表示, 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不准确、 不完整或
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确权无法完成, 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 如投
资者身份不能被核实,则不予确认。 
(三)受理 机构对确权 申请的受理 不代表该申 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 接受了确权 申请 ,
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
登记机构将于 T+1 个工 作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投资者可于 T+2 个工作日起到办理确
权所提供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所在销售机构, 或通过基金
管理人网站、 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确权确认结果查询, 成功确权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 
(四) 自本基金场内份额转登记至基金管理人开立的确权专用账户起, 在投资者办理确
权登记之前 ,如本基金 进行收益分 配,则未办 理确权手续 的基金份额 及其相应的 权益份额 ,
将以分红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 分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确权专用账户, 直至投资者
办理确权登记。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五)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可支持办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开放式基金
账户的开户业务, 其中通过直销开立账户并办理确权的个人投资者, 可自行登录基金管理人
网上交易系统(www.zofund.com)办 理基金赎回等业务。 
 
五、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 
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 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
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 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 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
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民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好
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诺亚
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蚂蚁 (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
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云湾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钱滚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北京汇成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 
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 并及时公
告。 
 
基金管理人对本指引具有最终解释权。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zofund.com) , 或 拨打客户服务电
话 400-700-9700、021-68609700 咨询 相关信息。 
 
 
中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开放式基金 确权交易业务申请表 
声 明及签 章










































































































































































































































































声 明: 本人/ 本单位 已经了 解国家有 关基金 的法律、 法规和 相关政策 , 已经 仔细阅读 过本次 业务所涉 及的基 金合同, 招募说 明书、 权 益须知 , 公告 和 业 务 规则以 及申请书 的背面 条款 , 保 证所提 供的资料 真实 、 准确 、 完 整, 并自愿 遵守 相关条 款, 履行 基金投 资者的各 项义务 。本人/ 本 单位如 实、 正确 的 填 写 了 本人/ 本 单 位 基 本 信 息 , 并 承 诺 用 于 投 资 的 基 金 来 源 合 法 合 规 。 本人/ 本 单 位 了 解 基 金 投 资 具 有 风 险 , 并 已 经 谨 慎 评 估 自 身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 能 够 自 行承担 基金投资 风险。 销 售机构 信息 (由销 售机 构填写 )








































































































特 别 提 示 : 请 您 于 填 写 此 申 请 表 前 先 阅 读 所 购 买 基 金 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及本表附属条款, 请用黑色或蓝色钢笔或签字笔清晰填写,如有选择项,请在□内划√,任何涂改请加盖公章或签字证明。 (1 ) 投资人的 开放式 基金 账户信 息 账户 名称 :









































证 件类型 :□ 身份证 □营 业执照 □其 他:














证 件号码 :


























证 件有效 期至 :























日 或 □ 长期 中 登基金 账号 :98 □ □□ □□□ □□ □□ (2 ) 投资人的 交易账 户信 息 销 售机构 :






































交 易账号 :






































(3 ) 需确权基 金份额 的基 本信息 基 金名称 :中 欧鼎利 债券 型基金


基 金代码 :166010 份额 十 亿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份 大写














小写














原 深圳证 券账 号:






































(4 ) 为了能够 及时与 您联 系确权 情况 ,请留 下您 的联系 方式 ( 个人 客户 填写)


座 机号码 :( 区号)








-























手 机号码 :
































(5 ) 机构客户 经办人 信息 (机构 客户 填写) 经 办人姓 名:
































经办人 证件 号码:









































经 办人 证 件类 型:□ 身份 证 □营业执 照 □其他:














经 办人 证 件有 效期至 :























日 或 □ 长期 手 机号码 :






































座机 号码 :(区 号)








-























电 子邮箱 :






























































签字以示 以上 承诺及申 请意 愿: 机 构公章 及经 办人签 章/ 个 人投资 者签 章:
































代 理人 签章:
































































































































申请日期 :














日 销售网点 :


























销售经 理:
































直销网 点签 章: 经





办:
































核:



































开放式基金 确权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 本 公司 对 投资 者提交 的确 权申请 资料 原件进 行审 核后, 依 据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提 供 的投资 者场 内份额 登记 信息, 为投 资者持 有的 场内基 金份 额办理 确权 , 确权 成功 后, 基 金持 有人原持有的基 金 份额余 额, 将转登 记至 其开立 的中 登场外 基金 账户上 。 基 金管理 人收 到投资 者申 请资料 原件 , 即认为此申请 是 投资者 真实 意思的 表示, 若因投 资者 提供的 资料 不真实、 不准 确、 不完 整或 不及时 等原 因导致 确权 无法完成, 造 成的损 失由 投资者 自行 承担。 确权 遵从谨 慎原 则,如 投资 者身份 不能 被核实 ,则 不予确 认。 受 理机构 对确 权申请 的受 理不代 表该 申请一 定成 功, 而仅代 表接受 了确 权申请, 申 请的成 功与 否应以 基金 注 册登记 机构 的确认 结果 为准。 对于 T 日交 易时 间内受 理的 确权申 请, 注 册登记机 构将于 T+1 个工作 日就 申请 的 有效性 进行 确认。 投资 者可于 T+2 个工作 日起 到办理 确权 所提供 的中 登基金 账户 所在销 售机 构, 或通过 基金 管 理人网 站、 客 户服务中 心进行 确权 确认结 果 查 询, 成功确 权的基 金份 额可通 过该 销售机 构办 理赎回 和其 他相 关 业务 本 公司承 诺以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但 不保 证一定 盈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投 资有风 险, 投资者 在办 理本公 司基 金业务 前应 认真阅 读本 公司开 放式 基金的 基金 合同、 招 募 说明书、 发售公 告 、业务 规则 等文件 及其 它有关 基金 信息。 基 金有风 险, 投资 需谨慎 。 本 公司承 诺以诚 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原 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资产 , 但 不保证 一定 盈 利,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注意事项: 投 资者 需先 开立 深圳 中登 基金账 户, 已拥有 深圳 中登基 金账 户的投 资者 无需再 办理 开户手 续。 投 资者开 立的 中登基 金账 户所用 证件 类型及 证件 号码, 需 与原 场内购 买本 基金所 用证 件类型 及证件号码保 持 一致。 投 资者应 保证 资金来 源合 法,否 则由 此引起 的一 切责任 由投 资人自 行承 担。 投 资人在 办理 基金账 户业 务相关 手续 时, 必须保 证所提 供的 资料的 真实 性, 如因资 料不实 或更 改不及 时而 导 致的风 险由 投资人 自行 承担。 填表说明: 个人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原件: 1 )投 资者本人 签名的 有效 身份证 明复 印件( 备注 “确权 ”, 需 与场内 购买 本基金 所用 证件一 致) ; 2 )本 人签名的 股东账 户卡 复印件 ; 3 ) 如通 过直销 机构之 外的 其他销 售机 构开立 中登 基金账 户, 还 需提供中 登基金 账户 及交易 账户 原件或 复印 件, 并 加盖销 售机 构业务 章 (可 以从销 售交 易系统 页面 截图打 印或 用销售 机构 出具的 账户 开立流 水凭 证/ 书面证明) ; 4 )填 妥的确权 申请表 。 普通机构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原件: 1 )机 构投资者 加盖公 章的 有效证 件复 印件( 如营 业执照 、社 会信用 代码 证等, 需与 场内购 买本 基金所 用证 件 一 致,并 备注 “确权 ”) ; 2 )股 东账户卡 复印件 (加 盖公司 公章 ); 3 ) 如通 过直销 机构之 外的 其他销 售机 构开立 中登 基金账 户, 还 需提供中 登基金 账户 及交易 账户 原件或 复印 件, 并 加盖销 售机 构业务 章 (可 以从销 售交 易系统 页面 截图打 印或 用销售 机构 出具的 账户 开立流 水凭 证/ 书面证明) ; 4 )经 办人有效 身份证 原件 或复印 件( 加盖单 位公 章); 5 )填 妥的机构 确权申 请表 。 产品类机构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原件: 1 )机 构投资者 加盖公 章的 有效证 件复 印件( 包括 营业执 照、 社会信 用代 码证等 ,需 与场内 购买 本基金 所用 证 件 一致, 并备 注“确 权” ); 2 )股 东账户卡 复印件 (加 盖公司 公章 ); 3 ) 如通 过直销 机构之 外的 其他销 售机 构开立 中登 基金账 户, 还 需提供中 登基金 账户 及交易 账户 原件或 复印 件, 并 加盖销 售机 构业务 章 (可 以从直 销交 易系统 页面 截图打 印或 用销售 机构 出具的 账户 开立流 水凭 证/ 书面证明) ; 4 )产 品备案表 ; 5 )经 办人有效 身份证 原件 或复印 件( 加盖单 位公 章); 6 )填 妥的机构 确权申 请表 。






























































直 销中心 联系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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