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调整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招商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关 于旗 下基金 调整 流通受 限股票 估值 方法 的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 )和中国 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试行) 》 (中 基协 发[2017]6 号) (以下简称 “估值指引 ”) , 经与相关托管 银行、 会计 师事务所协商一致, 自 2017 年12 月5 日起, 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流通受限股票 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 参考估值指引进行估值 。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 注。 重要提示: 基金估值方法调整当日可能会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一定影响, 上市基金估值 方法调整 后,基 金交易 价格与基 金份额 净值之 间折溢价 比例可 能发生 一定变化, 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6 日